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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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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撕下月历本最上面的一页,露出今天的日期——3月1日,星期六。时间过的好快,我来加拿大已经快两年,在本城也生活了一年多。两年的时间对一个人的改变有多大,看看自己的样子就知道。
此时此刻,我站在便利店的柜台里面,今天老板和老板娘正好都有事,白天就由我一人看店。周六的清晨,大多数的市民还在睡梦中,在这间地处市中心的店里,我边哼着歌边清理柜台的桌面。
我每周末都会到这家店来打工,老板一家也是中国人,早年移民到这里,然后开了这间店。他们是北方人,性情直爽热情,知道我还在读书,平时忙,常常邀我过来一起吃饭。
整理完柜台后,我打开了收音机,正在放一首黑人的歌曲,叫不出名字,不过节奏很欢快,正适合在这样安静的空间里听。我轻快地走出柜台,踏着音乐的节奏,开始清点货架上的商品,看到不足的就到里面仓库里去补货。等一切都准备完毕后,进门处正好有一面半身镜,我过去照了照自己,还不错,精神饱满的样子。于是重新走回柜台,开始一天的工作。
上午几乎没什么客人上门,除了一个老太太来买了一份报纸,一对中国夫妇来买了两瓶水,还问了我唐人街怎么走。我闲着无聊,拿起经济学的书来啃,下周要交作业了,而这两章的内容我还没看完。
中午的时候,老板娘来了电话,说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可能会提早回来。我说没关系,今天不忙我一个人顾的过来。老板娘又热情地邀我待到晚上一起吃晚饭,我笑着答应下来,心想正好再跟她学学做菜。挂了电话,我拿出自己带来的三明治,用微波炉热着吃。
下午来光顾的人明显多起来。很多年轻人,三三两两地来买饮料,边聊边笑地,在收银台前排起长队。我一边收着钱,一边听到一个男孩在说他和他心仪的女孩第一次约会的情景,说他那天说的笑话对方听了一点反应都没有,感觉自己愚蠢透了。我低下头忍住笑,收钱的时候不免偷偷地再看了他一眼,只见他还是一脸沮丧的样子。
好不容易他们都走了,我抽空望了望窗外,刚入三月的蒙特利尔,还是冬天的样子,地上积着厚厚的雪,路上的行人穿着厚重的外套,手里捧着温热的咖啡。阳光到是很明媚,照的雪地都发亮起来。
这时,我看见马路对面的一辆车里走下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头上带着绒线鸭舌帽,依稀看得到侧面直挺的鼻子和坚毅的下巴。他穿黑色外套和深蓝色牛仔裤,大步朝便利店走来。看他的外表还满帅的,我抿了抿嘴角,有点期待看到他的正面。
只见他走进店里,在饮料柜前拉开门,拿了一瓶水,就笔直朝柜台走来。他还是带着帽子,我依然只看到他的脸的下半部。
我朝他微笑:“Hello!” 然后将矿泉水的条形码在电子扫描器上一扫,“One fifty。”我看着屏幕上显示的金额对他说道。
等了半天,一点动静也没。我看向他,只见鸭舌帽下的面孔露出好看的笑容,那笑容似曾相识。
“林诺。”他叫我的中文名字,随手摘掉了帽子,一张熟悉的脸庞露出来。
那是曾经在我的梦中不知出现了多少次的面孔。
一时之间,心里闪过很多情绪。不是没幻想过再遇到他的情形,只是幻想远没有现实来得震憾。
我努力压下心中的悸动,露了个习惯性笑容:“嗨,雷云!”
“真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他显得很高兴,“我刚才在对面的车里就看到你在收银,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你。你好吗?”
“我还不错。来了两年了,一切都挺好的。”我朝他点点头。
他再次打量我,眼里流露一丝惊讶,然后说:“你好象变了很多。”
我笑了笑没作答。这两年间,我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与以前的明显不同。
“你在这里打工?”他又问道。
“是啊。就周末两天,平时我都在上课。”
“忙得过来吗?”
“嗯,还好。”
“真的不一样了。”他微笑着说。
“你也变了啊。”我马上答道。他还是那么高大,不过好象变的更强壮结实了。发型也变了,理了平头,显现出成熟男人的气质来。
“哪里变了?”他反问我。
“变得……也很不一样了。”我把他的话还给他。他似乎变的更帅了。
他笑了,然后用一种我以前没见过的眼光看着我。
后来又随意聊了几句,直到再有客人上门。他问我要了联系电话,也留了电话给我,这才挥手离开。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他的车在街上呼啸而过,等客人一走,急忙走出柜台,站到门前的半身镜前,看着自己的样子。我早上只用一只大夹子随意地将头发夹在脑后,现在早已蓬松,显得过于零乱。因为要看店,穿着最舒适最宽大的T恤,下面穿了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这个样子象是这里十四五岁的小女生,走在路上毫不起眼。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叹口气,心里浮现隐隐的失望与懊悔。早知道今天会遇见他,出门之前应该打扮得漂亮点。不管怎么说,总比让他看到我现在这样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