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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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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胡太太拔高嗓音,手上的劲使得更大,“我凶悍?”
“不不不。”胡司长连忙改口,“是风华绝代,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独领风骚!”
咳……独领风骚都出来了,看来还是醉得不轻。
尤景致忍住滑到嘴边的笑意,在胡太太快要揪下胡司长的耳朵前及时解围:“胡太太息怒,是我喜欢胡小姐所用的香水,也想托胡司长带几瓶,才带着美酒过来打扰。”
闻言,胡太太这才转过身,看清了“狐狸精”的真面目。跟着胡司长一起到过尤公馆拜年,又时常跟着易夫人一块去戏园看戏,胡太太见过尤景致好几面,一眼认了出来。
“怎是尤小姐?”胡太太道歉,“我还以为是这胡途崇胆子肥了,实在不好意思。”
“没关系,胡太太也是心系胡司长。”尤景致轻松解除尴尬,又问,“只是不知这糊涂虫?是何物?”
胡太太指指手里的糊涂虫:“就是他,姓胡名途崇,连起来就是胡途崇。”
但别看胡司长这名字着实好笑了些,又是个惧内的,实际上,他在家里的地位……还真是最低的。
胡太太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胡太太不许他纳姨太太,他老老实实承诺,连在外边应酬都不敢让女人靠近,生怕带回什么口红印和脂粉味,被罚睡书房,或是被剥夺一个月的零用钱。
由此可见,家里的大权掌握在胡太太手中,胡司长地位卑微,每月领了工资都第一时间上交,再从胡太太手中领取零用钱,没花完,才敢存下来。
不过胡司长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儿奴,为了给女儿带香水,他不惜血本动用了自己的私房钱,结果当晚便被胡太太发现,没收了剩下的那些。
“怪不得。”尤景致终于明白了,“我说胡小姐为何那般珍惜,原来里面全是胡司长的心血。”
胡太太倒是没反驳,对于女儿,她一向也是宠得很,只不过胡司长藏私房钱的行为,她很不高兴,不仅全部没收,还十分嫌弃:“敢在我眼皮子底下藏私房钱,以为自己很能耐?还是觉得藏在鞋垫下面我发现不了?”
胡司长点头,胡太太剜了一眼:“你还敢点头?要不是我把那些私房钱解救出来,没几天就会被你的臭脚熏烂,这么个糊涂虫能做到司长的位置,心疼被挤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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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冲胡司长那个憨厚本能的点头,尤景致基本可以确定他不是那位大人,再加上朱碓莠对香水过敏她本人和朱部长都不知道,外人更不可能,这次事件应该是意外。
既如此,尤景致也不好多留了,收回当做借口的来意,去往易公馆,说了自己的判断。
易经衡开玩笑:“其实那位大人是朱碓莠。”
尤景致横他:“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扮猪吃老虎呢?她那是真的没什么脑子,不然你早被吃干抹净不知道多少遍了,还能像现在这样完好无损?”
想起邮轮上那可怕的一夜,易经衡打了个激灵,发自内心地感谢,感谢老天保佑,让他这么多年来还能守住自己,又埋怨老天,为何要在他身边放上朱碓莠这么个祸患,甩都甩不掉不说,还得把她留住。
越想,易经衡越心疼自己,为免以后又发生什么状况,他说出自己的底线:“你也知道你表哥我能守身如玉这么多年不容易,所以哪怕牺牲自己,我也绝对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
尤景致却是似笑非笑:“易大少爷风流在外,美名远扬都城,引得一众小姐竞折腰,难不成还是童身?”
“这是当然。”易经衡正儿八经道,“我可是很保守的,那种事情必须留到洞房花烛……”
“行了。”童不童身的,尤景致没多少兴趣,她言归正传,“夜玫瑰那边怎么样了?”
易经衡道:“还是老样子。”
朱碓莠的事情发生,他第一时间约了夜玫瑰见面,在没有透露实情的前提下试探她,之后送她回喜乐门,又暗中守在她隔壁,却并没有听到她和那位大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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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这么久都没有半分进展,尤景致对自己产生了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推测错了,那位大人指的不一定是政府官员,可能是其他有权有势的人,毕竟都城不乏这样的人。
而要说最有权有势的,除了大总统,就是黎二爷,否则听说了他的威名以后,她也不会冒着风险主动接近。
也正是因为如此,尤景致将黎新白当成了靠山,黎新白给出什么情报,她信什么,即便是亲自印证过后才信的,也终究是信了。
现在想想,未免太过先入为主了,于是尤景致抛开现有的认知,重新回到重生那一天,假设自己没有听说黎新白,没有借助黎帮的势力,而是只和易经衡一起调查,一些疑点便渐渐浮了出来。
最可疑的一点,是黎新白说夜玫瑰是利本帝国间谍,那他是如何得知的?以夜玫瑰的行事作风,哪怕黎帮势力再大,哪怕黎新白再厉害,总不可能猜到利本帝国在相隔近二十年之后,居然会派间谍过来,而且夜玫瑰作为间谍,不可能不知道黎帮的势力之大,为何会选择在喜乐门潜伏?难道不怕暴露吗?还是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又或者……夜玫瑰潜伏在喜乐门,是黎新白准许的,而黎新白就是那位大人,见自己主动送上门,便引导自己,既扰乱了自己的调查方向,又洗清了嫌疑?可夜玫瑰说过那位大人在忙,黎新白悠然自得,每次自己过去都在喝茶,应该不是……应该不是……
然而有些想法一旦形成,是很难自我催眠的,这导致尤景致一晚上没能安睡,天将将亮便动身去了黎宅。
她想,自我困扰不如求证事实,等亲耳听到了想要的答案,所有的胡思乱想定会烟消云散。
不过这种事直着问不大妥当,尤景致盘算一番,决定先用愁眉不展引起黎新白的注意,再倾诉一直找不到那位大人,最后越倾诉越沮丧,不得不向黎新白讨教:“干爹是怎么发现夜玫瑰是利本帝国间谍的,那么厉害。”
黎新白没有立刻告诉她,见她皱着眉,一双明净的眸子专注地望着自己,一副崇拜不已的模样,他抿了口茶,才缓缓说出实情:“喜乐门选新头牌时,其中两名候选者因夜玫瑰实力强劲,在舞台上动了手脚,虽然并未得逞,但为了顺利躲过去,夜玫瑰泄露了身手,之后经过多方面严密调查,获取了她的真实身份。”
“原来是这样啊。”尤景致一脸茅塞顿开,“不愧是干爹。”
看黎新白端起茶杯,她又伸手拿走,好奇道:“那假如没有我,干爹会怎么对待夜玫瑰?”
黎新白不答反问:“你希望我怎么对她?”
“当然是——”尤景致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黎新白被逗笑了:“不行。”
“这是为何?”尤景致面露迷惑,还是说你跟她真的是一伙的?你一直都在骗我利用我?
无法承受这个可能,尤景致指尖颤抖,手里的茶杯滑落碎裂,滚烫的茶水洒在了黎新白腿上。
黎新白面不改色:“夜玫瑰背后之人尚未查清,还不能动她。”
所以那位大人果然另有其人,尤景致如释重负,眼眸垂下,掠过长褂上的大片湿痕,才发现茶水洒了,慌忙蹲下身擦拭。
“无碍。”反正双腿都废了那么多年了,再滚烫的茶水,黎新白也不会有感觉,倒是更为担心尤景致,“有没有烫到?”
尤景致停住擦拭的手,鼻尖忽地一酸:“对不起。”
黎新白温柔地摸摸她的发顶,她更酸了,把脸轻轻贴在那无法动弹的大腿上,为自己的怀疑而深深内疚。
……
尽管入了夏,但衣裳湿着到底不太好。
尤景致催促黎新白换一件,却得到黎新白的一句身外之物而已,能穿就行。
这让尤景致回想起黎新白平日里所穿的衣裳,都是暗色长褂,虽然怎么都好看,但未免朴素过头了,便叫来城里最好的铺子,亲自为他挑选,也算是为自己的怀疑做出补偿。
黎新白自是要拒绝,就像他说的,身外之物而已,能穿就行,可看尤景致兴冲冲地吩咐黎佐,特别是看着她为自己忙碌,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涌上心头,阻止着他,咽回了即将出口的拒绝。
不过几盏茶的工夫,整个铺子几乎都搬了过来,尤景致问了黎新白的尺寸,细细挑选方便穿上的款式,黎新白也坐在一旁静静地看。
由于尤景致吩咐得比较急切,只说叫来城里最好的铺子,黎佐便一字不落地传给铺子老板,将铺子里能拿得出手的都带了过来,男女都有,款式多样。
当中有一款红色旗袍,上身是流苏半袖立领连金丝花瓣抹胸,下身是蕾丝鱼尾长裙的设计,侧边开叉。
不知为何,看着这款旗袍,黎新白的脑中浮现出了尤景致穿上的模样。他想,尤景致应该会很适合穿旗袍,便让铺子老板取下来,给尤景致试一试。
事实也的确如此,待尤景致换好出来,黎新白直接目不转睛,黎佐发出赞美,他都没有听见,而是怔在轮椅上,连眼睫都没有动半分,生怕眨了眼,尤景致就会消失不见。
这种感觉很陌生,又有些失控,却让他生不出一丝抵抗,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一步步走近,火红的一团如同熊熊的烈焰,燃烧了那颗沉寂多年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