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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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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S被卖给了蒙塔克公司,而新社长对于遗留下来的人员给出了两种选择,要么留下来继续工作,要么拿一笔不菲的遣散费走人。很多人选择了后者,而哈什他们却因为毕尔斯,最终选择了留下来。
拿了钱离开,他们不一定能找得到合适的地方安置毕尔斯。如果没人照看,他一定会继续选择自杀来减轻负担。留下来,毕尔斯可以有地方住,他们工作的间隙也能照顾他,这里的环境也比下城区好……这些孩子们商量了很久,虽然也有几个人选择了离开然后留了一点钱就当还毕尔斯的人情,但哈什仍然决定继续待在CGS。
没想到的是,做下决定后没两天,他和很多跟他一样的未满16岁的孩子们被集中在了CGS的一间厂房内。新CGS的负责人说,因为他们没达到蒙塔克的招工年龄,他们必须全部前往附近的一间农场的学校学习到年满16岁。
到了学校后,衣食住行都将由蒙塔克商会来负责,不需要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但相对的,毕业后他们也要进入商会工作,以还清来自蒙塔克的培养。如果不愿意,就支付这些年在学校的费用即可离开蒙塔克。
对于CGS的孤儿们来说,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白养着他们,给他们吃的喝的,还让他们接受教育呢?甚至,在成年后还可以得到一份工作!这样的日子,即使是在上城区也不一定人人都有吧?
但哈什和他的同伴们却有些手足无措。那毕尔斯大哥呢?他也能和他们一样吗?还不等他们想出个所以然来,在告知所有人先回去收拾东西,等过两天被接去农场后,一个工作人员走过来,以有人要见他的名义,把哈什带走了。
然后,哈什就见到了一个银白色头发的男人,看起来很年轻,穿着也非常考究。他不知道对方是谁,不明白为什么要见他,便低下头只由着对方打量自己。
“哈什`密迪是吧?”
白发的小男孩儿点了点头,依然不敢出声。似乎是感觉到他的拘谨和害怕,这个男人也没继续开口便叫身边的少年把他送了出去。走到办公楼底下时,少年蹲下来和他平视,告诉他自己叫芬利,以前是洛威尔下城区的一个孤儿。
“你很幸运哈什,希望你不要辜负阿历克塞大人还有他的家主对你的栽培。”
哈什不明白这个红发少年的意思,直到过了两天有工作人员来告诉他,他可以和自己的同伴们好好道别一下,因为接下来,他不会和同伴们一样去农场的学校了。而毕尔斯,也不用担心,蒙塔克即将修建的医院将会接收这些手术失败的孩子,会想办法给他们治疗并给予更好的照顾。
“那,我要去哪儿?”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是有些害怕的。但一想到将自己从死亡边缘救回来的大哥毕尔斯,想到身边的同伴们,哈什又觉得只要有人能将毕尔斯照顾好,能让同伴们活得好,即使是叫他去送死呢?
工作人员没有回答他,所以在再次见到那个名叫芬利的红发少年时,哈什有些急切地,再问了一次。芬利却笑了笑,反问他:“你在害怕吗?怕什么?你的同伴,还有毕尔斯是吧?他们之后都会生活得很好。你怕自己不能像他们那样吗?”
或许是,但又不完全是。只有7岁多的哈什没办法讲清楚自己此时的感受,他只能点点头,又摇了摇头,眉毛纠结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焦虑不安。
但芬利觉得自己有点明白对方的心情。他在被阿历克塞询问要不要被卡特`有栖川收养,然后再通过招募进入加拉尔霍恩的火星支部来时,他大概也是差不多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对他呢?仅仅是因为,自己做向导这段时间表现还算不错?
下城区的这十几年让芬利明白,生活可不是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能过得好的。但这件事放在阿历克塞的眼里,放在蒙塔克这个巨大企业里却是有可能的。他们就好像理所当然一样般认为,做好你的工作你就能得到相应的酬劳,如果表现优异还能升迁。
可这些在孤儿们看来却是不可思议,是未知的。他们的人生中没有这样的认知,所以在面临此刻的遭遇时会感到恐慌和害怕。
是对未知,对自己,也是对此事的真伪,感到的惧意。
在成为芬利`有栖川的时候,他已经有15岁了,只在蒙塔克学校读了一年书就应募进入了加拉尔霍恩的火星支部。但芬利知道自己的文化水平还远远不够,好在学校会给在读的学生们布置回家教授16岁以上家人或同伴的任务,他还可以找以前的同伴学习。靠着这种劲头,现在18岁的他听说读写四项已经没有问题了。
三年过去后,成长到这种地步的他,看见哈什的害怕时,也免不了对现在自己经历的美好能否一直存留下去而感到恐惧。他们的患得患失是同根同源的,所以芬利忍不住想安慰哈什——或者说,也是在安慰自己:“不用担心,只要蒙塔克还在,只要阿历克塞和他的家主还在,你就不需要害怕。”
红发的少年那双墨绿色的眼睛里蕴含的,是现在的哈什还不太能理解的情绪。但他却依然因为对方的话而点了点头,从恐慌中渐渐稳定了下来。然后他听芬利和自己讲了很多事,有之前在洛威尔的;有遇到阿历克塞的;在学校学习的……很多和蒙塔克相关的事情,并且,还提到了阿历克塞的家族。
这些涉及到蒙塔克的幕后之人,涉及到阿历克塞真实身份的事情本来应该是机密,除了亲近信任之人外都不能透露。但哈什过两天就要坐运输船去梵格尔夫了,之后也会生活在泊尔娜黛的身边,提前讲这些也没问题。
甚至,芬利会跟他讲这么多,还是阿历克塞考虑到和哈什的第一次见面,就发现这个男孩的不安跟害怕,特意嘱咐芬利来和他说这些事情的。也免得到了梵格尔夫后,这个胆子有些小的孩子会更抓瞎。
毕竟,哈什未来的身份已经在那里了——为了能让没有户籍的孤儿,还是只有7岁的小孩子能无障碍的出入梵格尔夫,阿历克塞只能想到收养这一招。反正伊修家人少,收养十个都不嫌多。作为泊尔娜黛自己看中的人,出了什么问题她担着就行,对外也能说是找给泊尔娜黛的玩伴之类的……加拉尔霍恩的那些高层还有贵族们的后院可乱多了,这件事放在梵格尔夫连一滴水花都翻不起来。
所以,等到哈什坐上阿历克塞以休假的名义回地球的运输船时,他已经是哈什`伊修了。家族内的关系挂的是帕尔和雷蒙特那一辈早死的另一个堂兄弟,算是给伊修家又续了一条旁支。面子上看起来到他们这一代就是三家人,总算是过得去了一点。
哈什是直到上了运输船,才知道自己被换了姓氏,早前见过一面的银白发男人说自己已经被他收养了。当时哈什还愣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在芬利那鼓励的眼神中,踌躇的问是要叫爸爸吗?
本来是鼓励他说谢谢的芬利赶紧转过了头,而差点喜当爹的阿历克塞也是难得没管理好自己的面部表情,内心弹幕疯狂飘过。
“哈什,你是被收养成我的堂弟,所以你叫我阿历克塞哥、哥就好了。”
感觉到气氛诡异起来的哈什赶紧从善如流的叫了一声哥哥,阿历克塞的脸色才终于恢复了正常。接着就问了对方一下愿不愿意被收养:“抱歉,因为收养你的决定不是我做的,我无法违背对方的意思所以先斩后奏了。但若是你自己不愿意,等见到她的时候你可以跟她讲,我相信她也不会强迫你。”
最近一直和芬利生活在一起的哈什早就知道了阿历克塞的身份,自然也知道他嘴里说的那个人是伊修家当家作主的那位。火星上城区的平民在曾经的哈什看来就已经高不可攀,更别说火星的贵族,以及在那之上的加拉尔霍恩,那都不过是仅限于听说过的程度。
现在,他知道自己居然能被站在加拉尔霍恩顶端的家族收养,更是觉得天方夜谭,又如何拒绝?原本他以为,哪怕是被带走做芬利的手下打个杂呢?那都比自己的同伴们幸运太多了——哈什根本没把阿历克塞这种高高在上的人算在他能企及的范围内。
几天来不断被刷新世界观的哈什,坐在机舱内的沙发上,低着头,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握紧了好一会儿才鼓足勇气问道:“为什么呢?”
“为什么,道歉,为什么要问我的意思?”
是啊,他这样的人的想法不是怎么都可以吗?即使现在直接杀了他也没有问题,他哪怕是表示反抗呢?在像阿历克塞这样的人眼里,或许都不如一只蚊子带来的烦恼严重。但刚刚对方说话的表情也好,语气也好,却都是那样地自然。
好像把自己,把他,把当家作主的那个人都放在一个维度上,没有谁高谁低。
阿历克塞的脸上没有一点惊讶,他看了一眼和自己对视的芬利,想起很早前这个少年也曾在他问愿不愿意被有栖川收养再成为他的亲兵时,问过类似的话来。
回忆让他的面部表情柔和了一些,没那么面瘫了。阿历克塞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哈什面前蹲下,假装没看到对方滴落在腿上的水渍,揉了揉男孩儿的白色头发。
从发色上来讲,还真挺适合伊修家的。
“你不是特殊的那个,哈什。即使不被收养,我对你,以及所有其他人都是一样的。你要赶紧习惯这一切,虽然我不保证加拉尔霍恩的其他家族是如此。但至少在伊修家,这才是日常。”
虽然那个小怪物很多时候也会手段强硬,态度也傲慢,甚至采取武力。但陪着她走到现在的阿历克塞已经明白了对方真正想做的事情,也明白对方心中所怀抱的理想。为了达到她心中所想,有时候不强势一点或许也没办法。
但不管过程如何,行事风格如何,至少在她指向的那个未来里,也许这种日常可以让更多的人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