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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修) ...

  •   岁云楼过后的第三天,我就带够银两来赎玉佩,却被掌柜的告知欠款已经付清。走上二楼,果然看到那日的醉酒书生在窗边独坐,桌上摆了几样精致果品,只有茶杯茶壶,没有酒坛子。

      我摸摸胡子,检查一遍衣着,觉得没有破绽,放心上前打招呼。 “这位兄台。”

      他依旧穿着一件半旧青袍,全身上下没有一件佩饰,头发用一根木簪挽住,身材高挑,鼻梁挺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没有喝酒的缘故,双眼湛然,顾盼间令人不敢逼视,与前日的迷糊小书生竟似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他打量我一番,目光在我的额头上停了一两秒,客气地请我落座。

      我觉得此情此景有点尴尬。我撞破此人失魂落魄独自买醉,仿佛无意间偷看了别人洗澡,又仿佛失手打破主人家珍贵花瓶。只好咳嗽一声,略略掩饰。

      他微微一笑,为我倒了一杯茶,并不说话。

      我观察他的气色,看他神态从容,双眉舒展,完全见不到那日的愁苦,决定将此事一笔带过,粉饰太平。

      “这位兄台,小弟前些日子将一块玉佩抵押在此处作酒钱,不想兄台已经替我赎回,如可奉还,感激不尽。”

      “不敢不敢,此玉确实在我手上,只是今日出门匆忙,忘记带在身边,不知你现居何处,我好派人送还。”

      我急忙说:“不敢麻烦,只需将玉佩存在岁云楼,我自来取便罢。”

      他点点头。“这块玉佩十分精巧别致,不知道小兄弟从何处购得?”

      我是个素来没有鉴赏力的,那天出门也不过是随手从柜子里摸了一块,只记得通体翠绿,上面刻了不知是飞禽还是走兽,哪里晓得玉佩的出处。只好胡扯:“故友昔日随手所赠。”

      他微微一笑:“小兄弟倒是个恋旧之人。”

      我脸红了红。

      他将目光又在我的额头上转了一圈。我自知头上的伤疤十分显眼,索性撩开头发,让他看个清楚。 “兄台可是好奇我这伤是从何而来?”

      他答道:“我观公子温文尔雅,举止脱俗,实在想不到有何人如此伤害于你,莫不是在路上遇到了强人?在下虽然人微言轻,却有一二故交在刑部,或可助你一臂。”

      我笑:“兄台这次可看走了眼。小弟粗通文墨,温文尔雅什么的可说不上,江湖匪气怕还有一些。至于头上的伤也是前些日子在街上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中所致。兄台好意,小弟心领了。”

      他瞪我。“这花盆砸得好巧。”

      我摸摸胡子干笑:“这个……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嘛……哈哈……”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看,从袖中掏出一个瓷瓶。“如此,今日正好有人赠我一瓶金疮药,我没什么用处,不如送与有缘人。”

      我打开瓷瓶闻闻,清香扑鼻,竟然是疗伤圣品“千金膏”。我摇头推辞,对他切切叮嘱:“兄台不知,此药千金难得,是治外伤的圣品,故名曰‘千金膏’,等闲用不到它。小弟额上伤疤几日就好,这等好药莫要浪费了。”

      他微笑着收回瓷瓶。“我竟然第一次听说,小兄弟真是见多识广。”也不多做分辩,站起来绕过桌子,单手捉住我的下巴,将药倒在我的伤口上细细涂抹。那手指温暖而有力,让人无法挣脱。

      我呆一呆。这姿势多像我多年行侠仗义的经典曲目——调戏民女,可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长了两撇小胡子的大侠也如此紧俏!

      我想:眼下我扮个男人,好不好叫非礼呢?我看他两眼,他离我这样近,可以闻到身上清雅的香气,一双眼睛温柔而专注,似有千言万语,不知向谁诉说。我身上紧了紧,又想:坏了,这分明是弥子瑕分桃,董圣卿承恩。不由得挣扎了一下。

      他不为所动地抹完药,将药瓶塞在我的手里,坐下来喝口茶道:“小兄弟如此良材美质,若是留了疤未免可惜。我爱惜小兄弟的品格,才有此失礼之举,惭愧惭愧。”语气从容平淡,仿佛做了什么天经地义的事,哪有惭愧之情!

      我的额头一片清凉,脸上却有些火辣辣的。偷偷向四周瞄一瞄,掌柜的正在角落责骂小二,并没有看到我俩上演“断袖情深”。

      此人一派大义凛然,我若是跟他计较倒显得自己小肚鸡肠。只好咬咬牙,咳嗽一声,若无其事地喝茶。

      他又说道:“前日我喝醉酒,多亏了公子为我结账,在下不胜感激。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我拱手:“小弟陈青。”

      “在下玉离。” 他顿一顿,“前日实在荒唐,醉倒后做过什么,说过什么,我竟然毫无印象,只知道自己曾经在岁云楼喝酒,不知道有没有酒后失德?”

      “哈哈,这个……小弟一向记性不好,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他微笑道:“陈公子真是妙人。”

      唉,你当然不知道。那日你将我错认成他人,在我背上一遍遍叫着“启明”,我将你安置在客栈准备回家取银子,你紧抓着我的腰,连我的袖子都扯破了,害我跳窗逃跑。不过为免你难过,我是不会告诉你的。你诚然是个断袖,却断得如此深情,也算得上是天下少有的痴人了。

      我不禁又叹口气。

      玉离望着我不语,目光深深浅浅,我有点眼晕。

      “陈公子长得有几分像我的一位故人。” 嗯?难道是那位启明?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与他很多年未见了,可我的心里从未有一日不想着他。”

      咦咦咦,你该不会要寻我当个替身罢。我轻咳一声,“小弟……已有婚配。”

      他的眼神飞刀一样向我射来,半晌又缓和下来。“你放心,我从未将你当作他。”

      我一颗心收回肚子里,又觉得有些惭愧。“玉兄,这个……虽然世人鄙夷分桃断袖,小弟却觉得世上的情爱但求一个真字,是男是女倒是不打紧的。”

      玉离笑了笑,一时间光芒四射,让人不敢正视。 “不错,他是女儿身,我娶她不离不弃;他是男儿身,我与他相伴一生。是男是女,我总要和他在一起的。”

      我抖一抖。师傅的话: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任是你武功盖世,英雄了得,沾上了也能呕出一碗血,号称天下第一奇毒,而且无药可解。

      玉离缓缓道:“陈公子年纪虽轻,于这情爱上倒看得明白。有些话我憋在心里很久了,今天遇到陈公子,倒得了一个知己。我与他从小青梅竹马,在一处读书。我自幼丧母,由姨娘抚养长大,姨娘有自己的亲儿,只把我放在一旁自生自灭。父亲妻妾儿女众多,我不受宠爱,下人趋炎附势,我便常常缺衣少食,长得十分瘦弱,及到读书的年纪又受几个兄弟欺侮,无法反抗。 ”

      这些情况在大户人家十分常见。看他如今风姿隽爽,不想童年如此坎坷。

      “那时我二哥常常找我麻烦,同在一个学堂的有二三十个人,没有一个人敢为我说话,只有他站出来主持公道,让我二哥向我道歉。因为此事他还和我二哥打了一架,被夫子在庭院罚跪。我心中感动,决定替他作些诗词功课作为答谢。谁知道他不但不领情还打了我一拳。我又惊又痛又怒。他对我说,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做事情也要堂堂正正。”玉离微笑。“后来,我便常常注意他。不管有多少人,我总能一眼就找到他。因为他的关系,我日日盼着到学堂上课。那时我未曾发觉自己的感情,以为这不过是朋友间的情义。他个性豪爽,人缘又好,许多人都爱与他玩儿。他虽然帮助过我,平时却不与我一起,我心中十分嫉妒。我想,要是把他藏起来,只属于我一个人就好了。”

      我点点头,“情到深处,你会这么想,也是人之常情。”

      玉离欣慰地看了我一眼。“我于是常常借故接近他。他虽然拳头厉害,可是人却糊涂,我二哥是个不好得罪的,加上他长得十分出众,常有人对他起了歪心思,他也看不出。那时我因为功课问答得了父亲的青眼,在家里的地位稍稍有所上升,手边也有了些银钱,便在暗地里护着他。他在前面闯祸,我就跟在他后面收拾烂摊子,也不知为他打发了多少人。”

      我忍不住问道:“他因此也喜欢了你么?”

      玉离瞥了我一眼。“我为他做了许多事,他却是不知道的,整日里只是专注于自己眼前的几个人,我常常暗自恨得牙痒痒,可是碰到他出事,又无法袖手旁观。我身边多的是善解人意、玲珑心肝的美人,不知道怎么偏偏忘不了一个迟钝的他。他喜欢惹事生非,我只好尽全力保他平安。可是到底出了一回纰漏,他被仇家劫去,等我得到消息带人赶到时,他已经遍体鳞伤地倒在地上,流血不止。我又痛又怒到极点,他反而安慰我。陈公子,你要是有一个心爱之人,大约就能体会我的感受。”

      这话说的,倒勾起我的伤心事。

      “等到他重伤痊愈,因为家中变故,不得不离开长安。临行前我去找他,向他剖白了自己的感情。我送了他一块我家传的玉佩,他送了我一支木簪。我告诉他,等时候到了就回来找我,他不来,我就去寻他。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总没能忘了他。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是不是还记得我。”

      我听到这里,之前那一丁半点的不满早已烟消云散,只剩下惺惺相吸之意。现如今天下的男子如他一般痴情的凤毛麟角,即使是个断袖,也值得我敬佩。

      “玉离兄,似你这般人品心性,断没有人能忘记你。小弟祝你早日与此人相聚,携手一生。”说罢以茶代酒,先干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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