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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第五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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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风霁说着就想去揭开盘子上的盖,想看看那只青虫做成了什么样的菜色。
洛小锦却按在了李风霁的手上,这样的动作可以说十分无礼了,尤其对李风霁来说,这是一种很严重的冒犯,他刚想呵斥对方,可是对方的话让他把这些呵斥的话咽了下去。
“能天韵其人自小流浪江湖,一生钻研生死之术,他所造之物巧夺天工,但从来没有只为了‘好看’而造之物。他做的这支锦花青虫貅金簪也是如此。此种青虫的全名也已经不得而知,因其有迷魂效用,而备受前朝女性所推崇,事实上,此虫更具聚魂之效,被称为阴阳之虫,现在世间已难寻此虫踪迹,而在阴世多能看到。
“能天韵的这支簪上,此虫更是阴间迷虫之翘楚,他用特殊的秘法将此虫固于簪上,赠与佳人。此女便是小别将军之妻,前朝颓势已定,小别将军命陨前线,其妻万里寻夫,在战场千呼万唤,唤回郎君之魂宿于此簪之中。”
洛小锦的话说到这里,便停了下来,李风霁的神色阴晴不定,他原本的手已经按在了盘盖之上,这会儿忽然像是被烫到了一下,猛然抽回了自己的手。手往回缩的时候,还带到了旁边的酒杯,酒杯被撞翻,酒水撒了出来,空气中弥漫开一阵甜甜的酒香,而那酒气之中隐隐带着血腥的味道。
“小别将军的亡魂自修罗场而归,与其妻假意投诚,顺水推舟来到南都皇宫,试图刺杀先祖皇帝,但是先祖皇帝不知为何竟然听到了风声,反而借助那支起义军血洗了整个南都城,不但躲过了这次,还清洗了南都的旧势力,从此以后稳坐皇位。”洛小锦轻轻地说,他的手刚才按在李风霁的手上,现在顺势落在了盘盖上,他轻轻揭开盘子上的盖,“小别将军的妻子死于南都皇宫,而前朝的旧势力也因为这次清洗而死了七七八八,小别将军心灰意冷,便久居于此簪之中。不知觉,岁月晃晃而过,此簪几经人手,最后落入都京一古玩贩子之手,置于李公子之前。”
金子打造的盘子上那只锦花青虫貅金簪好好地放在那里,在金属色盘子的映衬下,更显得这支簪子厚重、压抑且精致。
空气中的血味似乎越来越重,李风霁想叫外面的护卫进来,不管怎么样,这一切都很不对劲。他最初看到洛小锦的时候,觉得他有点脸熟,让李风霁觉得脸熟的感觉一般都代表了不对劲,要么是身边的人,要么就是他曾经杀过和折磨过的人。
最近府上不太太平,他准备的一些用来取乐的孩子被人莫名其妙救走了,他偶尔也会享用,但是大部分时候都是送给别人的,朝廷的局势本来就是瞬息万变,如果能握住别人的把柄,这会是一个很好的武器。可是现在,这些变成了他自己的把柄,他必须要消灭这个把柄,本身他作为长公主的儿子,在朝中的身份就很尴尬,到现在,都没有正式的册封。
幸好,那个人落下了一只镯子,他问过身边的人,这是都京醉仙楼的镯子,来他府上的人很可能就是醉仙楼的人。但是醉仙楼人员混杂,很不好找,只能等他自己找上来。
这时候洛小锦就出现了,老实说,刚开始只是觉得这个厨师年轻且清秀,带着一种都京中少见的静谧与美好,这样的人适合放在笼子里欣赏,而非送到烟熏的地方去工作,不过他做的东西确实好吃,美味且有创意。
他想把他留在这里,就像之前的那个唱歌的孩子,独占这一份美好,尽管让对方痛不欲生,可这就是他占有的方式,他只会这一种类似毁灭般占有的方式。
可是这会儿,他感觉到了一种寒意,而空气中却弥漫出一阵一阵腐臭和血腥的气息,就像他不是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是在一片古战场上。这片战场亘古空旷,脚下是层层的尸骨,没有出口也没有入口,他的过去和未来都被埋葬在这里,永远摆脱不了。
寒意就像蛇一样从他的脚蔓延上来,即使现在是在夏天,那寒意依然深入骨髓,像要把他整个人都同化一般。他想要开口求救,可是却发现自己张着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他转头看向刚才给他打扇的婢女,婢女不知何时已经躺在了地上,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昏迷了。
李风霁看向洛小锦,对方安静地跪坐在他的脚边,还保持这打开盘子的动作。他一把捂住自己的喉咙,好像这样做,他就能喊出来一样。他过惯了高高在上且安逸的生活,这种战栗的紧张感让他无所适从,他站起来想要去开门,可是脚软软的,根本用不上一点力气。他只是站起来,踉跄地走了一步,接着摔倒在地上——这样的动静也不算小,可是就仿佛外面的人死绝了一样,没有人进来查看一下。
他慌乱地试图离这个看起来无害的年轻人远一点,嘴还试图发出点什么声音,结果就只有自己大声的喘气声,他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唱歌,歌声哀伤而悠长,就像被栓在金丝笼里的美丽鸟儿。
接着他感到有人踏在他的肩头,他用尽力气去看,一个如同利刃出鞘一般的年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站在了他的身边。他穿着一身戎装,猩红色的披风在他身后伸展开来,像新鲜的血液,身上充满了死亡与铁锈的气味。他这才明白,空气中那些血腥味和腐朽的味道来自何方。
这个男人低下头来看他,他这才发现,这个人应该要比外表看上去的更加年轻,也许只有二十出头一点。他的表情看起来冷淡而轻蔑,眼中却有着最深沉的怨恨,他靠近他,身上的腐朽味几乎让他无法喘息——他现在呼吸本来就挺困难的。
“你是那个人的子孙,不错,你们这一支血脉总是喜欢痛苦与绝望。”那个人轻声说,他的声音低沉,就像来自地狱的深处。
曾经很多人这样形容他,他觉得无所谓,但是在这个人的口中,却让他觉得无法忍受,他反唇相讥:“但是我们还是建立了现在这个伟大的王朝。”很显然,这个人并非是人而是鬼魂,来自前朝的不甘心的,怨恨着的鬼魂,从地底的最深处爬上来报复他们这一族。
那个人重新站直身体:“可是你们永远也达不到我们的高度。”
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洛小锦将餐盘的盖子轻轻放到一边,心想着,在后世的时候,虽然本朝也是十分繁荣发达,但是前朝却是整个历史中最辉煌的一个朝代,之后的任何王朝都无法超越它。
李风霁在地上还在嘴硬:“你想怎么样,你们的王朝早就灭亡了,你不过就是一个鬼魂!”
洛小锦将锦花青虫貅金簪拿起来,能先生不知道为什么把这个东西造出来,也不知道小别将军的妻子戴着它走近南都宫殿的心情,当历史的车轮滚过的时候,任何东西都阻挡不住他,而那些爱啊,尊严之类的东西,只能化作齑粉。
他在李风霁的面前半跪下来,声音几乎是温柔的,他发现自己很善于和这样的人交谈:“可是鬼魂死不瞑目,先祖皇帝杀掉了南都一半以上的人,这是有报应的李公子。”
李风霁迅速摇头,他说话很吃力,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侵入了他的身体,控制着他只能这样匍匐在地上:“跟我没关系!那……那已经过去两百年了,先祖皇帝也死了,而我,而我不过只是其中一个子嗣,你们如果要复仇,为什么不去找现在的天子!”
洛小锦拿着簪子:“因为是你迫切要得到这个,是你自己亲手开启了这一切。”
李风霁拼命说:“我不要这个了!”
洛小锦想告诉他已经晚了,但是他还没有说话就发现李风霁的不对劲,他的眼睛刚才还充满了恐惧与绝望——就像他曾经折磨过的那些人,可是现在他的眼睛已经失去了聚焦。洛小锦怔了怔,下意识地伸手放在他的鼻尖下,他感受到了他的呼吸,但是很平稳,并不像刚才那么急促。
他收回手,下一秒就去看那只簪子,簪子的青虫上有一张愤怒与绝望的脸,转眼之间就被黑暗吞没了。
他抬头看向那个站立在那里的鬼魂将军:“……你知道会这样?”
小别将军没有理会洛小锦,他轻轻叹了口气,仿佛瞬间苍老了许多。其实李风霁说的没有错,他的年代已经逝去,曾经的漫天大火也已经熄灭了,只留下了满目疮痍的南都,可是能有什么办法,他就是放不下。他以为前朝覆灭,妻子亡故以后他再无可以守护的东西,但是当那个年轻人孤单地站在黑夜中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留下来的意义。
洛小锦将簪子放在李风霁的身边,看向小别将军。他看到小别将军慢慢地变透明,最后与李风霁的身体融合在了一起。
李风霁就这样从地上站起来了,手里拿着那只锦花青虫貅金簪。空气里还弥漫着腐朽的气味,但是比刚才稀薄了许多。他轻轻按了按衣服上的褶皱,好像还不习惯穿这样柔软的衣服,他低头看向手中的簪子,似乎不太确定该拿这个东西怎么办。
在地上的婢女慢慢醒转,茫然地看着他们。
洛小锦笑了一下:“听说这种不详的东西,拿到寺庙里去供奉起来比较好。”
李风霁没有说话。
洛小锦转过身去收拾长案上的杯盘,今天的菜一点都没动,他仍旧将他们放回托盘上:“听说靖王世子与不少修行高深的僧侣交好,倒是可以请他帮忙引荐一位大师。”
李风霁拿着青虫簪端详了一会:“听起来甚是不错。”
洛小锦站起来后,弯腰将脚踏中的那只银色镯子取出来,不动声色地放到袖子里,回头朝李风霁一笑:“小人告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