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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章 ...

  •   黄雀鲊是第一楼的一道名菜,一直以来被一些贵族王公所喜,甚至还被搬上了宫廷中天家的餐桌上,有诗为证“南包解京城,至尊所珍御。御盘登百十,睥睨轻桂蠹。”说的就是黄雀鲊,珍馐美味满百盘在天家的御桌上,天家却独赞黄雀鲊好吃。

      也不知道为什么,本朝的人比较喜欢吃这类的小鸟,什么鹌鹑啊、麻雀、黄雀、斑鸠之类的,大概是诗人文士都觉得此类小鸟皆具灵气,比家里养的鸡鲜美不少。洛小锦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觉得凡是鸟禽皆是美味,这大概就是生而为狐妖的天然属性了。

      黄雀鲊的做法倒是不难,洛小锦自己也做过一两回,但是终是没有第一楼做的好吃。经过他反复试验,觉得问题可能出在其中一味麦黄上。麦黄的做法也简单,就是将麦粒泡透,蒸熟取出后拌上面粉,撒上饭曲,摊放在墙角处盖严实,待结块并长出黄色的细毛就可以用来做酱了。可能是麦子品种的问题,或者是时间或者温度的问题,洛小锦总觉得他们的麦黄会比自己用普通做法做出来的好,所以做出来的各种鲊——不管是鱼鲊还是肉鲊,都很好吃。

      洛小锦第一次吃的时候,觉得这麦黄可能和后世的醋是一样的,但是后来真的买醋的时候就不知道不同了。现在外面市集上的一些肉鲊鱼鲊为了省时间功夫,会用醋来代替,所以口感上略显单薄,远不及第一楼的鲊好吃,而鲊中自然以黄雀鲊最好吃。当然了,这也是洛小锦自己的感觉,大概跟自己是狐妖有一定的关系。

      用黄雀鲊来下酒,最美不过,虽然他不喝酒,但是无忧和洛小央都是要喝的,他就负责消灭一部分黄雀鲊好了。

      另一道要打包的是羊头签,这个也是他极喜爱的一道。在本朝,签类食物无论在上流社会的宴席上,还是平民的餐桌上都极具人气,然后非常过分的是,第一楼的羊头签简直是作弊一般的好吃!

      本朝对羊肉有种崇拜似的好吃,而羊肉几乎是有钱人的专用食材,平民人家一般都吃不起羊肉,一般在市面上出售的羊食材的食物也不过都是用羊下水做的,只有在这种大酒楼才能买到羊肉食材的熟食。

      第一楼的羊肉食材料理地非常好吃,甚至会有一些有钱人会把羊专门送到这里来料理,然后带回去吃,要说这些熟食要有缺点的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贵,当然,这个也可以想成是因为自己穷的关系。

      第一楼的一份羊头签大抵是面馆六日收益的总数,但是花着家族的钱,洛小锦是一点也不心疼,叫了三份羊头签打包。

      羊头签就是拿羊头煮熟,剔取羊脸上最嫩的一小块肉,切成细丝,用网油卷裹,挂浆炸透,切成圆筒,状如抽签的签筒,以此得名。一般来说,一份羊头签至少要费去两份羊头,所以贵有贵的道理。

      其实第一楼的很多名菜都不适合打包,不过两人还是觉得在自家小院里比较自在,洛小锦又点了荔枝腰子、玉灌肺、大耐糕还有三份冰雪冷元子——就是冰镇汤圆。之后,洛小锦便带着自己心爱的胡饼和这一众吃食归了面馆。

      现在正处于两餐制和三餐制的中间,一些大酒楼已经开始实行三餐制了,加上本朝鼓励夜生活,所以会经营到戌时,但是一般的餐饮店都是经营到申时一刻就挑旗关门了,所以他们回去的时候,只剩洛小央了。

      现在天热,洛小锦现在晚饭都将桌子摆在了小院子里,洛小央则将狐火灌入灯内,用纸围住,虽然是自家的院子,但是就怕忽然有人进来看到狐火乱飞。

      洛小锦带着大包小包的吃食过来装盘,狐火的光虽然不比烛火明亮,好在不会被风吹灭,而且有点像白炽灯的光,黑夜中十分清晰,月亮也是明亮,加上他们都有夜视的能力,晚上喝酒聚餐正是好时候。

      说起来,在本朝,民间偶尔会出现一些故事,大抵是说月亮明亮的夜晚,有人在山中迷了路,转过阴森的森林却见林中一片开阔空地,有人大摆山间筵席,其上珍馐美味,美酒无数,席间之人个个眉目清秀恍若仙人,见有人来便上前相邀饮酒。某人架不住腹中饥饿,便入席吃喝,却想第二天醒转,山间葱郁,何曾有人。

      这就是遇上山间妖精正在吃饭了,但凡妖族都喜欢月下开席,饮酒作乐的。当然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幸运的,偶尔他们妖族也会作弄一下凡人,比如第二天某人醒来,发现自己昨天吃了一嘴虫子,或者更惨一点,自己被吃掉了,这都是有的事情。

      洛小锦还是遵循自己的本心,或者说喜欢曾经是人类的作息,在自家院子里吃吃饭就算了。

      洛小央带了好几瓶的不负春来,无忧去把之前天雨霜送他们的朱明酒也拿了出来,说出来这也算是夏季特供,可惜这酒估计是只供特定的人,也是他们运气好,从天雨霜那里分了一瓶。

      洛小央不服,拿了不负春叫嚣,说这什么朱明哪有不负春好喝。

      洛小锦一直是不喝酒的,但是听侄子这么说也不服气,一把夺过朱明道:“美人喝的酒自然是天下顶好喝的酒,那个不负春就是卖个噱头,骗骗这都京城的文士而已。”

      两人争执不下,洛小央便让他给自己倒了一杯不负春,一仰头一饮而尽,酒入喉中醇厚而芳香,回味悠长,果然对得起它在都京城的盛名。洛小锦也是一时冲动,他以前可从不喝酒,大概是因为现代年轻人对酒没有像古人那么执着吧,也可能是因为后世的酒都是机器酿制,少了这天地与时间的一抹灵气吧。

      洛小央见洛小锦忽然安静下来,还纳闷呢,他小心翼翼地问:“怎、怎么了二叔?”

      洛小锦放下酒杯,十分坦诚:“好喝。”确实是不负盛名的不负春,只这一口便晓其中百转千回的醇厚悠长。

      洛小央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呃……这朱明酒既然也是醉春楼的酒,想必也有独到之处,我们只喝不负春反而不美……那什么,我给你们满上!”说着他揭开朱明酒的盖纸,轻轻闻了一下,果香四溢,这朱明酒竟然是果酒。

      他给洛小锦、无忧和自己各倒了一杯,他们不是人间文士,喝酒前也不需要什么祝酒词行酒令之类,只是简单地喝酒而已。

      酒入口中,确实弥漫起甜甜的果香,弥漫出盛夏的芬芳,朱明是夏日的另一个名字,此酒确实名副其实。只是其间还夹杂着一丝冷冽,如寒冬中盛开的梅花,就像炙热的夏日中的一丝冰雪,喝下以后令人格外舒畅,连无忧也轻叹一声好喝。

      洛小锦买的下酒菜是极好的,加上这一众美酒,三人推杯换盏,人间夏日如此美好,连这些酒的名字都是美好的。

      而放纵一夜的结果就是一早起来,头痛的要死,这个时候才想起天雨霜曾经嘱咐过这朱明酒烈的很,洛小锦想起自己曾抱着朱明酒的酒瓶不撒手地喝,后悔死了,晚上肯定是喝醉了,而喝醉的人就是特别的不可理喻吧。

      他想着,抬起头,才发现自己居然和无忧睡在一张床上,虽然本来就说好是要一起分享沧水蕊准备一起睡,但是酒醉之后看到这个人躺在自己身边还是很惊悚。而更惊悚的是,怎么看都是自己紧紧缠在无忧身上——这是什么设定!

      洛小锦先小心翼翼地把腿从无忧的身上挪下来,喘了一口气后才发现刚才这样做的时候是摒着气的,他听了一下,发现无忧的呼吸均匀,应该还在睡梦中,他小小地松了一口气。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无忧看起来格外安静,让人想起孩童般毫无防备的睡脸,他忽然想起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那人从黑暗中走出来,漫天的鸦羽让人想起黑暗、死亡、疾病之类不好的东西,可这个人就是这样出现了。

      他曾经以为无忧就是那个来自黑暗的人,因为他就是给人那样的感觉,可是他是个温暖的人,他很少拒绝,但是不想做的事情会很快拒绝。他身上全是谜团,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又要去哪里,他到底是什么,可是那好像又没有什么关系,回想昨天在院子里喝酒的时候,他想的却是“醉酒当歌,人生几何。”他虽然现在是洛小锦,可是又有谁真正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曾经生活在什么样的世界中……

      洛小锦把头轻轻地靠在无忧的肩膀的,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样的,同样的不为人所知,心中或许同样有一个任何人都不知道的世界存在。

      洛小锦想到这里的时候,不免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在无忧的肩膀上靠够了,就看向无忧,可不知道无忧什么时候醒了过来,他抬头的时候正好对上无忧的视线。

      长久以来,无忧总是给人一种冷淡自制的感觉,对任何的事情都不会过分热情,但是却是一个十分直率的人,好吃的东西会坦言好吃,好喝的酒也会坦言好喝,可是现在这样凝视着自己,那无波无澜的的黑色眸子中有种近似深渊般疯狂的温柔。

      洛小锦怔了怔,就在他想要再次确认的时候,无忧已经将头侧了过去,洛小锦不死心一骨碌爬起来,想要去确认,可是再看到的时候,无忧早已恢复了原来那种云淡风轻的样子。

      洛小锦的长发从肩膀一侧滑落下来,发梢落在无忧胸口,微痒酥麻,无忧轻叹一声,将他发丝轻轻托起,轻声道:“下去。”

      洛小锦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这个床咚的动作确实十分不雅,幸好两个人都是男人,不至于会有更尴尬的事情发生。洛小锦手忙脚乱地想要从无忧身上下去,完全没有了刚才敏捷的动作,无忧实在看不下去了,还扶了他一把。

      无忧看着洛小锦下床,看他伸了个懒腰,宽大的袖子滑落下来,露出纤瘦白皙的胳膊,看起来既柔弱又诱人。他的眸子暗了暗,微微侧过头,空气中还弥漫着酒的香气,他想起昨夜抱着醉酒的洛小锦回到房间,想到他像个孩子一样缠在自己的身上……从未想过这个人还会露出这么孩子气的一面,或许当初的选择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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