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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成群的蜻蜓飞得低低的,只到十三、四岁少年的肩膀,和西边的一片绯红平行着,半透明的翅膀里夕阳影影绰绰,成了一个垂暮美人,面纱往上一扬,就兜满一片星光。

      “下周末我不来,期末考试要去外校试坐。”魏玄英找了块没野花的草地躺下,嘴里嚼着一根狗尾巴草,双手枕在脑袋下,正盯着头顶转圈儿消食的山鸟看。

      “试座只去一天吗?你还剩下一天!也不来吗?”张义周四仰八叉地也躺在魏玄英身边,身下一大片野花惨遭荼毒,被压得七倒八歪。

      “我懒得跑!”魏玄英抽掉嘴里的狗尾巴草,觉得说话都费劲。
      “那你暑假还来吗?”张义周有些着急地问,一下坐了起来,脚差点踹魏玄英身上。

      “不知道,看情况吧,多半不会来了,我有自己的事要做。”
      “啊?我爸还说一放暑假就带你去沈叔叔家摘枇杷!他说有你在我才沾着光能去一次,他从来都没有带我去过!又不准我去偷!”张义周重新躺下,又拖着尾音叹了一句长长的“啊”。

      魏玄英:“……”
      他其实也不知道暑假自己到底有什么自己的事情需要做,秦雪这个妈当得非常我行我素,一直孤芳自赏地崇尚自由。

      虽然魏玄英和她一起生活了十来年,并不觉得他妈每天|朝九晚五千篇一律的生活有什么自由可言,但他内心还是非常欣赏她的想法,秦雪不仅崇尚自由,而且是个非常开明的冒险家。

      每个周六,无论炎夏隆冬,秦雪都会带他去郊外或者外地玩一天,徒步、骑行、登山……经常因为走太远当天回不来而只能随便找个地儿住下,露营顺便也成了家常便饭。

      周天也是他的自由时间,秦雪根本不管他,只要自己心里有数:按时起床吃饭,及时完成作业,时刻牢记八荣八耻,做一个善良正直的人,不让她陷入被请家长的窘境,她就啥也不管了。

      拜秦雪所赐,他幼时活动实在太多,到了少年时期,仿佛就缺少了少年应有的好奇好动了。

      但周末和假期不一样,如果没有人联系他,他就一个人待着。甚至年龄大关一到,心里装的事情越来越多,一颦一蹙都是故事,搞得同学们都以为他是个云游天外的神仙,周一到周五只是下凡历劫。

      他更愿意走出去,去没有去过的郊外,看大自然如何在完成四季更迭中造福他这种小虾米;或者就去这个小城市的某个大街上,某条小巷子,去见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是以怎样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当然了,这都是后话,魏玄英八九岁的时候,只觉得大自然里虫鱼鸟兽、山川河流又精彩又静谧,小巷里小贩卖的红薯又香又甜而已……

      因此魏玄英对于即将到来的暑假没有任何期待,他暂时还没有从一个人整天穿行在大街小巷跟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一样当中找到什么乐趣,又没有挣钱的能力能够作个离家出走的死,总不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去上辅导班吧?

      不,他不一样,别人的辅导班都是爸妈给强迫报的名,他是自己争取的,上个寒假去上了一次,除了整天伙同一群中二少年气一气更年期老师,比自己一个人热闹一点外,没什么好玩的,学的也是三瓜俩枣,不如自己在家看书。

      ……总之从目前来看,暑假的无聊程度呈可预见的态势稳定增长,没有一点下滑的苗头。

      但舟自横就不一样了,虽然也就是小小一个度假村,或许是因为他身份特殊吧。他是老板的老相识——的儿子。和以前秦雪带他去的“付钱、享受服务、麻溜儿滚蛋”的步骤不一样,他来到这里,仿佛就是自己家——

      自己去菜园子里择菜,鱼虾需要自己挽着裤腿儿下河捞……现在混熟了,他每周才刚到天登坡脚下,黑虎就能闻到他的味儿撒着欢儿来迎接他……

      明明就是那几个人,却每次都能在这里找到新的乐趣,一草一木看了两三个月,竟然也还没有腻,甚至还生出一丝诡异的留恋来。

      “就像带着自己儿子回娘家一样!”秦雪这么说过,虽然并不觉得静叔叔年纪大得能当秦雪他爹了,但静叔叔对他好是没话说的。要吃虾就不敢打鱼,要上山就不敢下河,就是不讲理地想在艳阳天里淋个雨,静叔叔都能架起神坛帮他把龙王请来。

      他第一次跟着秦雪到舟自横的路上,已经被强行排练了至少一百遍“静叔叔”才勉强把这三个字练出了一种自来熟的气质,还没见到人,心底先油然而生一种敬意。

      “静叔叔是个什么人呢?”魏玄英在爬天登坡时这样想,想不明白为什么秦雪非要带他来,只能暂时放下,打算见了人再说。

      他把心思分出去,往石阶两边望了望——安远是两江市地势最低的县城,冬暖夏凉,被外地人视为养生养老的不二选择。从这里长出来的小姑娘个个娴静若水,温柔体贴,小伙子个个温润如玉,外柔内刚。

      据说安远县常年男女比例失调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太多外地未婚女青年搬迁至此定居?

      “能在这里有一间自己的小房子,天晴务农,下雨读书,过一辈子也不会腻。”魏玄英想,“虽然我不喜欢什么弟弟,但看在这样舒心的生活环境的面子上也可以忍受了,甚至和和气气地也不是不行。”

      然而大自然带给他的惬意只是一时,按照秦雪的性子,这个地方不能当作家,只能是旅途的一个站点,今天一过他还是要回到城里——那个他活得如鱼得水却百般煎熬的地方……日复一日。

      有什么方法可以一直留在这座山上呢?也许长眠地下是个好办法。
      魏玄英一向说到做到,还不是那种听风就是雨的武断,他决定好的事,还会考虑周全,一丝不苟。

      他几步登上了天登坡最上面一层石阶,把秦雪甩得很远,他顺着屋子的反方向走过去——那里有一壁山崖。

      山崖顶端架着钢管铁丝,一条短短的走廊延伸出去,两旁装着扶手,终点处有一道矮矮的铁门。

      魏玄英走近,轻轻推开那道铁门,铁门嘎吱一声被打开,又被山崖上呼啸的风吹了回来,啪一声关上了。

      魏玄英有些想笑,他心想:“这个地方拿来做蹦极台还不错,目测有一百来米,高度够,群山环抱,白云缭绕,风景够,只是这个安全措施不够,这么一道约等于无的铁门,不是摆明了要人跳得毫无累赘吗?”

      魏玄英这么想着,稍稍用力推开铁门,逆着风,他得用手把着铁门才行。
      一只脚踏了出去,他慢慢闭上眼,开始计算:这山崖保守估计100米,自己60kg,忽略空气阻力的话,根据自由落体运动公式和冲击力公式,自己大概能产生235KN的冲击力,必死无疑……

      不对!魏玄英猛地睁开眼,俯视着整座山,视线从上往下,然后叹了口气:“不是水泥地,是泥地,得重新算。”

      魏玄英揉揉眼,打算目测一下地面的软硬程度,有云飘在半山腰,那云还散乱着,不断变化着形态,把魏玄英的视线带走了——落到了他刚刚路过的那片竹林,竹林后面,有个小人扎在了池塘里。

      魏玄英仔细一看,是个小泥人,一双手也扎在了泥里,左右乱抓一把之后鬼哭狼嚎地抓起一块泥,顺手抛进了池塘边的竹筐里。

      林子里的鸟儿被这动静吓了一跳,成群结队地飞出了林子,围在小泥人上方打转。
      “中午好啊大家!”小泥人伸手在泥水里随便涮了涮,还带着泥就直接上了嘴,吹出一个以假乱真的鸟哨来。

      “吃了没啊?跑什么?”
      在他头顶的鸟群听见这人不人鸟不鸟的寒暄,通通炸了窝,一只不留地飞回林子去了,只剩下了小泥人环绕山谷的爽朗笑声……

      魏玄英似乎也被这不伦不类的方式吓着了,他把伸出去的那只脚收了回来。
      他回头看,秦雪已经追上来了,正往自己的方向走。

      “唉……”他心想:“还是要去见什么静叔叔,什么弟弟。只要弟弟不是山下那个样就好。”魏玄英眨了眨眼,对着舟自横的如洗碧空,作势要喝一碗后悔药。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有些话一但说出口,越是期待他不要发生,他就越是会发生。

      张义周顶着鸡窝一样的脑袋,整双腿都是泥浆,一对胳臂从手指头到肩头糊得拧都拧不开,一进屋就把一筐拖泥带水的螃蟹往地上一扔,扯着嗓门儿就是一句,“我回来啦!”

      不知道是汇报还是在招呼,然后手也不洗地就往脑袋上抓,“爸!我好像被螃蟹夹脑袋啦!”

      魏玄英犹豫了,他舔了舔自己的后槽牙,觉得牙有点酸。

      “你用脑袋抓的螃蟹吗?还没叫人呢!过来!你小子往那儿跑!”周静扯着小泥人的后领子就往魏玄英身边拽,一点展示“我是你亲爹”的疼爱都没有。

      “这是你玄英哥哥,叫人!”
      “玄——英——哥——哥。” 小泥人拉长声音乖乖认了个哥。

      “嗯……”魏玄英把拳头握得死紧,牙酸地看着眼前这个黏糊糊脏兮兮的臭东西,心里想:“一只臭猫!”
      “哎!别哥啊弟啊地叫,没这么讲究,直接叫名字就可以了。干儿子亲儿子,不都是你儿子嘛!”秦雪倒像是自己凭空多出个儿子来,也不嫌弃,直接就上手在臭猫脑袋上抓了一把。

      魏玄英看在眼里,觉得心里发凉,默默地把自己来的路上对农家生活的规划咽进了肚子里:苍天保佑千万不要来烦我!

      可惜苍天没这闲工夫保佑他。

      这只臭猫小小年纪除了不修边幅以外,仿佛没有什么能够使人诟病的毛病,就是爱跟着他,一副土地老儿做派,上山怕他崴了脚,在后边虚虚地抬着胳臂随时准备扶一把,下河怕他湿了裤子感冒,连裤腿儿都负责给卷好。

      给根火柴就能当打狗棒,跟丐帮帮主一样,任劳任怨地护着自己的金主。

      这场景,要是让秦雪看见的话,他还要额外获赠一顿批评:你是不是看张义周老实就尽欺负他?尊老爱幼的爱,我平时怎么教你的?

      魏玄英要是打算心平气和、平起平坐地跟张义周交流交流,稍微显示出一点博闻强识来,张义周就会缠着他问这问那地刨根问底,不问得魏玄英无话可说就誓不罢休。

      也对,本来就是一只土猫,没见过世面。

      但一旦到了上山遛弯儿,下河捉鱼的时候,张义周又完全是行家模样,魏玄英也不算孤陋寡闻,有一次在园子里把月季认成了玫瑰,就被张义周笑了一整天,午间饭量都减了一半,可能就靠着这个笑话延年益寿了!

      魏玄英从小在各种如何合群又独立、如何应对校园凌霸等优质教育中长大,居然没有办法应对这只猫。

      再小几岁,还能哭着在地上打滚儿向大人告状,如果再长几岁,还可以不由分说就把张义周往死里揍,但正在接受的十二年义务教育告诉他可恶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的道理。

      不责人之过,不念人旧恶——我不理你总行了吧!

      魏玄英想得很美,觉得都这个年纪了,说什么也该懂得察言观色,可惜这猫心理还年幼,而且记吃不记打,明明每个周末魏玄英走时,他连句再见都捞不着,下一周再见着魏玄英,还是阴魂不散地黏上去。

      要不是魏玄英懒得动手,以及舟自横的确景色宜人,静叔叔作为东道主又招呼周到,他早就把这猫揍得原形毕露了!

      不过他又不得不承认,张义周的成长环境太干净,把他滋养得通透纯净,不谙世事的眼眸里清晨还盛着露水,到了夜里就会闪烁着星星——

      所有的情绪变化,心境起伏都被他看在眼里,他倒不需要思考怎么和他相处而费神,心情特别好时,也就任这个超龄的二百五在他面前撒欢儿了,看着张义周在他面前撒欢儿,心里竟然还觉得挺踏实。

      有不靠谱的研究表明,人在傻子面前是会感到比较踏实的。

      这样一想,自己整个暑假不来,好像是有点对不起静叔叔:人家好不容易把他养熟了,结果因为亲儿子太烦人,他避之不及,一惊一乍地扑扇着翅膀就飞了,不太厚道。

      “你喜欢吃枇杷?”魏玄英吃力地开了口,是金主要施舍丐帮帮主的先兆。

      “喜欢喜欢喜欢!”张义周嗅到苗头,又坐了起来,双手抱着魏玄英支在地上的膝盖摇了几下,“你暑假来我家好不好?我带你去摘枇杷?”

      魏玄英看也不用看就知道自己膝盖上已经有了两只脏脏的手印,瞬间想把话吞回去嚼烂,无语得头也不想抬了,“手!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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