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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四十九章 ...

  •   张立宪花白的头发在风中凌乱成一团,他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精锐,在这个叫做禅达的地方他丢了他曾认为最重要的东西,也得到了此生最珍贵的宝贝。我们在这里共同打了人生中最惨烈的一仗,然后我们把魂都葬在了这里,用一具行尸走肉游荡在世上。该走的,不该走的,都走光了,现在就剩下我们了,我突然觉得太过孤单。“回来吧,带着小醉,行吗?”也许是我太过真诚,让他怔了一下,然后我们相视而笑,他说,‘好’。

      从那天之后,我们开始修补生活,填充记忆。小醉以前住过的院子现在属于一对小夫妻,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于年轻人是种难以抗拒的诱惑,所以他们决定变卖了束缚住脚步的小院去追寻另一种全新的世界,所以张立宪他们很轻易的为自己安置了一个家。

      从此我们是邻居,像我和其余的老朋友一样。我们会在日出之时一同溜弯买菜,顺理成章的同小贩讨价还价。很多个午后我们在一庭芳草中间摆开棋盘,两个老家伙各不相让,厮杀得难解难分,顺带争得面红耳赤。小醉会一直坐在我们身边,带着茫然、详和的微笑,不声不响,任凭有多少纷争她都可以恬淡若云,轻轻翩然在自己的空间,留给身边的人缺憾却甜蜜的希望。

      这是一种我从没想象过的日子,却被过得有滋有味。所有的人包括我们各自的家人都只知道我们是很久以前认识的老朋友,那段过往被我和张立宪心照不宣的压在了心底。岁月沧桑彼此,我们的时间所剩无已,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又何必一定要在世间留下过多的痕迹呢,况且那是我们捧在手心半辈子的心事,哪怕动一动手指那根弦都会颤动不止。

      大半年的时间就这样划着弧线溜过,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我和张立宪正为选哪个花盆来种那株最漂亮的山茶而争执不休的时候,小醉突然间在轮椅上晕厥。我们七手八脚的把她移到床上,等她再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双澄清的大眼睛,被风霜压抑住的纯净在这一刻突然绽放,让我们猝不及防。

      她看着我们的模样,一如当年倚门盼归的姑娘。只是良人罢远征,人间换参商,一切都改变了。唯有她的笑容依然如当年午后的阳光,暖暖的,亮亮的,这是我们再次相遇后第一次听她开口虽然有些沙哑但乡音未改。我们就像回到了那年那月那天,我们三个人相拥在一起,然后一别半世,在最没有可能的时候相遇,在不敢奢望的日子里相守。

      她说,“你们都在,都回来了?”张立宪拉着她的手,激动让他只剩下了点头的份儿。我对她说,“对,我们都在,都回来了。”小醉就笑,笑出一脸沟壑,却灿烂一如当年。“蛮好滴……”随着话音落下的还有一滴晶莹,我点头,“蛮好滴。”然后小醉满足的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醒来。我的泪也砸在手背上,但依然任凭笑纹在脸上肆意纵横。蛮好滴,芳魂一缕,人间一季,能陪着你走完最后一程,足矣!

      一个简单的葬礼送走了小醉,没有太多的眼泪相送,安静到近乎冷清。从那天开始,张立宪几乎就再也没踏出过那间小院。他只是执着的守着,守着他们共同的回忆,还有盛放残骨的小盒,他的世界也只剩下了那匣方寸。

      他无休无止的念叨着只属于他们的前世今生,携手而过的岁月,哪怕再黑暗也有令人艳羡的恩爱。多少艰难的日子里,为了一碗热粥推拒到彻底冷透却谁也没有舍得吃下一口。共同挨过的痛彻心肺,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无奈的离别,那年他们的儿子在一次地质勘探中为保护同事而永远留在了昆仑山中,只剩下一张模糊的照片,才27岁的年轻人,定格在泛黄的老照片上,英俊的模样像极了当年意气风发的张立宪。

      太多太多,在他的喋喋不休中,我陪他们携着手在记忆中走过,从朝霞满天到暮色夕沉,从肆意张扬的青春到满面尘霜的蹒跚老人,欣慰的看到他毫无保留的给了小醉他所能给予的一切,满满的占据了全部生命的都是我这个死瘸子搬也搬不动的幸福。他成了她的丈夫、她的哥哥、她的弟弟、她的情人,把平淡的日子炒得有滋有味。我不说话,只是默默的听着,听一个失了魂的躯壳在不厌其烦的复述,一遍又一遍。

      心可以盛放下天荒地老,时间却容不得地久天长,每个相遇的开始都注定了要面对难以割舍的别离,对于一个黄土埋到脖子的老家伙还有什么惦念的话,那也就只剩下身边的人了,如果说连最后的支撑都不在了,就任谁也拉不住他滑向彼岸的脚步。

      半个月后,张立宪终于把自己耗到油尽灯枯,那天他睡下就再也没有醒来。我发现的时候,身子都已僵硬多时了,只是定格在脸上的笑容透着无比的满足。他终是放心不下小醉的,一直念叨着笨蛋螃蟹没有了他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的。去吧,但愿那个傻丫头还没走远,还能追得上。张立宪,下辈子你要跑快一点,先遇到小醉,先让她爱上你,再牵手走一世才算真正的圆满。

      在征得他其余子女们的同意,我把他们一起葬在了祭旗坡上,那里兄弟多,热闹,况且有死啦死啦这个缺德玩意儿罩着,不至于被孤魂野鬼欺负了去。我带了很多花籽,把它们洒了一地。小醉一直喜欢花的,漫坡飞花缤纷时,醉香千脉透云宵,到那时小醉一定笑得很漂亮,一如我当初遇到她的时候,那是任谁都回不到的过去。我摇了摇头,直起腰离开,天边早已晚霞夕落,暮色归途……

      也许孤单由来已久,当我开始因喧嚣而带来的欣喜被再一次冲淡,并没有想象中的失落。早就知道世事的改变已然不可避免,我也渐渐把失去当成了一种习惯,依然守着不知何时才能熬到头的冗长。人还活着,日子要过,我坐在祭旗坡上,晒着太阳,有些悻悻的这样想。

      可能人老了,心也会跟着变得糟烂,孙子说爷爷最近经常会走神,我说走神是为了把眼巴前儿的东西记得清楚。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我并没有说,他们的影子会经常在我面前晃过,迷龙依然四处忙和着找工具来归拢他的水槽,以便让雨水不会在院子里造成麻烦。不过现在他眼前有一条新的排水渠在为他分忧,因为我的儿子早在几十年就已经代替他解决掉了这个让我都很头疼的问题。

      迷龙老婆依旧在忙碌,那是个可以把乱七八糟的琐事都归置得井井有条的女人。一边忙着一边还要抵抗迷龙色迷迷的骚扰,然后把围着自己转的一大一小统统打发掉,任凭他们没大没小的闹作一团。偶尔抬眼望一望眼前的热闹,在唇边漾起一弯微笑,然然后继续忙着她永远忙和不完的家事。

      死啦死啦还是最喜欢坐在墙头上,望着不远处的南天门,从前那个每天要操一百八十个心的主儿,变得安安静静,每到这时我就在墙下摆张躺椅,仰视着他佝偻着的背影,心里没来由的安稳。这也许就是老天对我唯一的补偿吧,让我能时不常的看到他们。

      洗衣亭前的小醉,跟在她身后屁颠颠、赶都赶不走的张立宪,熬着马帮茶的丧门星,有事没事记日记的阿译,每天不打几架就浑身发痒的不辣蛇屁股他们……我穿梭在他们中间,笑纹绽在脸上,妥贴烫在心头。我们不打仗,我们过日子,从前不敢想,因为想了也白想。现在不用想,他们就在我的眼前,我的心上。没有比这再好的啦,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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