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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 2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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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莺不仅是个丑八怪,在他眼里还是个小哑巴,她从来不爱说话,总是低眉顺眼地都不敢回答。
上学时期他便不喜欢她,她被安排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明媚,总是在每天固定的几个时辰洒在她身上,她眼神明亮,灵澈,安静乖巧得不像话。
陆承允却觉得她阴沉极了,她不合群,不爱和人说话,也没什么朋友。偏偏这样的阮莺,从小学时候开始便展现出了足够艳惊众人的美貌,也很是受人欢迎。
他们这些富家子弟,从小什么没有见识过?开窍的也比普通家境的孩子们早。
至少,陆承允从小开始,因为从小被灌输的理念,以及耳濡目染所导致的结果,便没有什么对爱情对婚姻的不切实际的童话梦想。
也在这种情况下,一直被父母教育着以后要走向联姻的道路。
其实在阮莺还不知道他的时候,他便早已知道了她的存在。
谈及阮莺,他的父亲首先更多的想到的是阮莺的母亲,那曾经是个名动四方的大美人,听说不少大佬为了争夺她,大打出手,商业互争的事情没少做过。
他的父亲也不例外。
但最后,他成了败者,这世间一切成果,最终都只能由胜利者来享受。
无疑,阮莺的父亲成了那个胜利者。
可他并没有好好珍惜阮莺的母亲,追求阮莺母亲,也不过是因为不想输给这些商业巨头。
得不到阮莺的母亲,无疑就成了陆承允父亲心头的一根刺,这刺非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拔除,反而像是久久不能治愈的顽疾一样,十分顽固,每到夜回,都能令他辗转反侧,痛不欲生。
甚至,他的父亲就和疯魔了一样,对阮卓曾经做过的事情可以不计前嫌,从小反复和他说,将来他的妻子一定会是阮莺。
得不到她的母亲,得到女儿也可以。让儿子去延续这个传奇,也能了却他的心愿。
但陆承允感觉很恶心。他的父亲对阮莺的母亲如此念念不忘,这么多年了,对他的亲生母亲鲜少有关怀。
虽然在这种商业家族里谈什么情爱,会让人觉得可笑,但父亲的嘴脸,也更让他感觉他是一个不受祝福,不受宠爱,迫不得已生下来的残次品。
这让他对阮莺从小便深恶痛绝。
直到,他的父亲欣喜若狂地和他说,阮莺和他同岁,他们被安排进了同一个班级。
初次见到阮莺,她待在角落里,阳光静好,洒落她的身上。那一眼,他像是被攫住了目光,摄取了魂魄,陆承允总算明白了,他父亲口中名动四方的意思是什么。
喜好安静的小姑娘,总是喜欢独自待在没人察觉的角落,手里捧着一本书慢慢阅读,朋友不多不少,偶尔会同人说说话。但偏偏,伴随年纪越来越大,她抽屉里的情书也逐步增多。
即便不合群,喜欢她的人还是只增不减。
他和她隔了好几个同学的位置,也不坐在一排,可有一天还是鬼使神差的走到她后面,将她后座位的同学给赶开。
他赶人的方式也很粗暴蛮横,一脚蹬在那个同学的桌位上,将木桌子都蹬得摇摇晃晃。
彼时的他双手插着兜,并不觉得自己哪里有做错,霸道张狂得像是个小霸王。
能念那所学校的同学们的家世都很好,但陆承允的家世实在是太好了,同学抬起眼刚对上他的目光,就噤声夹抱着书本走了。
他在学校畅通无阻,谁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喂。”陆承允揪住阮莺垂在脑后,显得十分乖顺、丝滑的小辫子。
她根本都不理他,甚至头都没有回一下。
他又拽了一下,她仍然没有回头,陆承允就将临时跑走的那位同学的笔盒胡乱倒了一通,一支圆珠笔被他抵在她后背上。
阮莺被戳了好几下,终于睁着那双明亮,圆润,像是小鹿一般灵澈的眼,回过头来看着他。
“你哑巴了吗?不说话。”
“原来你叫小哑巴。”
他笑起来斜侧里有一颗小尖牙,看着嚣张极了。
阮莺依然没有说话。
即使才十二岁的年纪,已经漂亮到惊人的面孔映在他瞳眸深处。
她又回过头,徒留一个瘦削又直挺的背影,以及软软的好像是很惊慌无措的一声。
“同学,不要拿笔戳我。”
屋舍内的笑声戛然而止,只因为有人看到对面廊庭内走动着的一道人影。
“咦,那不是阮莺那丑八怪吗?”几个人交头接耳望去,还真是阮莺。
此刻的她低垂着头,走路时都无精打采,看着真狼狈极了,脚上好像有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身上也显得有点衣衫褴褛。
最关键的是,一只脚上居然没有鞋子,露在外的肌肤破了,有血污混合着泥土的痕迹。
陆承允刚刚还含笑的眼眸沉冷了一瞬,桑漱玉喂鱼的动作也顿时止住。
随后不久,他们的视线被跟随着阮莺,注意到她身后猝然出现的那个男人身上。
和狼狈的阮莺完全不同,男人衣衫整洁,穿着最为名贵的西装,袖口上面还精细地点缀了价格不菲的宝石。
他打扮精致,一丝不苟,眉眼却是阴郁的,病态的,整个人陷在一个电动轮椅上,两条腿形同虚设,一点肌肉的搏动感也见不到。
不是顾正卿,还能是谁?
耳边传来了叽叽喳喳的笑声:
“没想到说曹操到,曹操就真的到了,这顾正卿不接电话,还当真是在和他未来的小媳妇约会呢?也不知道他对着人家做了什么,这么狠,衣服都破了。”
“他们两个要是能成,一个瘸子和一个丑八怪会生出什么样的小孩?”
陆承允目光凝聚,再次落在阮莺细白,布满伤痕的脚面上,竟是无端被他瞧出了一些掐过后的青紫痕迹。
他眼眸猝然眯了眯。
“那不得又瘸又丑?”耳边又响起了哄堂般大笑的嘲讽声,陆承允忽然觉得有点聒噪,脸上顿时出现狠厉,他猛地一转身,竟然一脚就将摆放在中间的木桌子给踹远了些。
满屋子的人骇然。
陆承允却说:“你们一个个胆子倒是挺肥,真不怕说他是个瘸子这话会被姓顾的听见?不知道什么叫隔墙有耳?”
“有本事,”他的眼神都冷了下来,“就当着他的面去说。”
……
阮莺跟在顾正卿身旁,这里是南城最为顶级的私人会所之一,平时能出入进来的人非富即贵,包含的项目也广,可以在里面泡温泉、蒸桑拿、被安排SPA,还有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瓜果美食酒饮供应。
她没来过这样的地方,因为她很少出门,一般情况下都是被拘在家里。
她自己也怕出门。
以前被弟弟裴廊宇拉着带出门过,刚来到街口,迎面走来一个小朋友,当时就被她脸上的伤疤吓得嚎啕大哭,她只能飞快捂着脸尴尬往前走。
路上不断有人用充满恶意,或是同情,或是疑惑的目光看向她,即使她尽可能低着头,不去注意那些肆无忌惮打量的目光,仍然感觉如芒在背。
为了让她好受些,也是为给足她勇气,裴廊宇在侧旁牵起她的手,不管不顾旁人的眼光究竟如何,就那样光明正大地牵住她。
五月阳光明媚,阮莺却觉得脊背异常阴冷,那一段路她走得很是艰难,是她这一辈子仿佛走过的最漫长的道路。
因为她听见路过人们带着取笑的窃窃私语:“看,这么丑都有人要,口味也真是太奇葩了。”
阮莺的自尊心早就被葬送得几乎全无,那一瞬间她脚底如灌了铅般沉重,轻轻搭垂着几乎没有生气的脑袋,眼底已盈满泪光。
她以为过了那么久,她应该不在意,能平静接受,然而没有,明媚柔软的光线照在身上,却有了冰凉刺骨的寒。
不记得是怎样抽出手,阮莺站在原地兀自望着地上瘦长的人影,眼泪终于还是被静默无声忍了回去。
她轻轻说:“对不起,廊宇,我以后都不想出门了。”
再也不会想出门了。
一张脸,一道疤,让她体会了人情冷暖,知道了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当然这个世界上,也不全是些不好的声音,但阮莺有自知之明,她的心理也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只要是有一点点类似于不好的声音,随时都可能会击垮她。
从那之后,阮莺当真很少再出门,无论裴廊宇怎么和她说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他甚至生气地说想要找那些人算账,哪怕要将整个南城揪出个底朝天,也要将那些曾经笑话过她的人们统统找出来……
她都摇摇头,心里默念一句,她在乎。
进入门内,已经有年轻的侍应生等着,顾正卿交代的人也已经回来,手上多了一套崭新的衣裙,还有鞋袜。
屋内摆设极其清雅简单,只一张四四方方的小木桌放在正中央。
角落里和大厅同样,有一个色泽漂亮的等人高花瓶,同样插着馥郁芬芳的鲜花。
花朵也不是通俗能见到的那种,大批引进的都是国外比较珍稀的品种,一束就价值不菲,何况还是这么多束聚拢在一起,鲜艳妍丽,造型尤其别致,芬香馥郁。
灯光从侧面墙壁幽幽散发出来,灯源并不明亮,但室内环境清幽,屋外采光很是亮堂。
流水潺潺从拉门外传来,幽静得像是人间难得的一隅净土。
阮莺寻了个位置坐下,坐得也不近,离顾正卿隔了好几十公分远。
顾正卿被人推着进来后,就被人夹抱着坐在方桌前,方桌下摆放着好几个软垫,他两手吃力撑在木桌上,想借助自己的能力挪动到软垫上。
尝试半天,却也只狼狈流出汗水。
最终,还是助理帮助他挪动到他想坐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