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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爱情 ...

  •   第四章爱情

      那时候的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考上了大学的人就像以前状元。不像现在市场经济下的大学生,多的跟野狗身上的跳蚤一样。我的倔强让我以高分考上了一个以男性为主导地位的理工学校,而且选择了一个纯男派的专业。收到通知书时,我暗暗对自己说,我就不信女人就不能做的比男人好。

      历代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世家的杨家终于出了一个“状元”了,即便是个女孩,父亲也觉得长脸了不少。那时候大学生还属于国家的负担读书费用,但仅仅几百块的学费,我家也拿不出来。思量许久后,父亲终于厚着老脸去找姑妈借钱了。但姑妈一句“女子无才便是德”让父亲气红了脸,回家了灌了几杯老白干,又狠狠的打了我一顿。

      起床后,父亲就再也没提大学学费的事情了,仿佛我压根就没考过大学。我一气之下,背着简单的行囊自己去上学了,兜里仅揣着我一个暑假打工赚的150块钱。临出门时,舅舅来家了,他瞥了下窝在墙角抽烟的父亲,偷偷的塞给我500块钱。舅舅一辈子都是钻车屁股的修理工,赚点血汗钱,基本都花在了我和我妈妈身上。临行时,只有舅舅送我到了小镇口,比起那小镇“男状元”送行背个大红花,敲锣打鼓的场景相比,我简直就像个启程逃难的盲流。远远望着舅舅佝偻着背,努力向我挥手,泪就这么流下来。

      不混个人样,我就不回来了。我就不信这个邪,女人就混不出个名堂。咬了咬牙,离开了我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小镇。

      我到学校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打通天地线,寻找哪里好吃好玩的。而是张罗着找打工的地方。大城市最好的地方就是,廉价工作特别容易找,像我这种什么不挑的人,一口气就找到了三份工作。从那时开始,我已经开始习惯了早出晚归的生活,直到上学快半年时候,我才正式认识了同宿舍的三个战友,也认识了王薇。

      我第一次知道了令狐冲是什么人,第一次认识了电脑,第一次用了面膜,第一次进了理发店剪头发。王薇眼里我过去的十多年是白活了,是生活在几万年前的北京山顶洞人。她以一个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用她的话说,她把我从原始社会带到了现在文明社会,经她慷慨解囊打造一番的我,居然也能绽放出的美丽光芒。

      “杨希,晚上有个聚会,我带你去玩玩?”望了望兴奋的王薇,我拒绝了她的要求。因为过去的半年,我一直把学习当成兼职,一心打工还债,再不突击下,肯定会大红灯笼高高挂了,我承认自己不是个聪明的人,也不是那种笨鸟先飞的闲人,只能靠剩下的半个月尽力做到60分万岁61分浪费的境界,要是父亲知道年年的三好生会沦落如此,不知做何感想?

      就这样离毕业考还有15天,离除夕还有28天,离我们结婚还有4年,我认识了我生命中的第一次男人。他夺取的不是我的童真,而是对这个未来的希望。

      因为从不自信的我,未选择光亮的图书馆,选择了一个教学楼角落的小教室。刚进去时候,人不多,我随意的找了张桌子,翻开了基本等于全新的教科书。对于那种很不容易才能有机会学习的人,学习始终奢望,所以我很快的把自己熔了进去。好象旁边来过人,坐下来了,然后又走了,过一会儿就近来了,但是我头也没抬过,仔细看着王薇给的笔记。

      当铃声响起,我站起来,揉了揉疲倦的双眼,才注意到旁边坐的男生。很精神的鼻子,浓浓的眉毛,迷着的单眼皮眼睛。我无意盯着他时,他正直直的看着我,以一种奇怪的表情。我没头没脑的问了句:“有事?”他顿时楞住了,然后结巴的说“没。没事。”结果仓皇逃跑了。

      原谅我用这么多笔墨介绍与他的第一次见面,这是这么多年后,我唯一还能记得他的地方,我一直不想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美好的回忆对于现在的我是一直折磨。因为我那童年和少年的磨砺出来的毅力和决心,却因为在爱情面前却变的异常脆弱。为了他我可以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性格,开心的伪装成一个男人们理想的老婆和他过一辈子普通夫妻时,但是,用现在最流行的话来说,我和他却毫不意外被这个社会“和谐”了。

      后来的事情,他开始热情的追求我,重复用着所有情窦初开的男生追求女生的方法。从小就未得到过人关心我,怎能受的了他和他的军师们精心炮制的糖衣炮弹,没多久,我就深深陷入进去了,原来爱情如此美妙,美妙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一起吃着1块的白饭也能吃出肉味道,一起喝着免费的白开水也能喝出牛奶味道。操场边、树阴下我们都争分夺秒相互依偎着,谈着鸡毛蒜皮的小事,甚至连睡眠的8个小时都觉得分开太久。

      一年的热恋后他毕业了,靠父母的安排,他很轻松的分回了故乡的事业单位。毕业时候,很多人去送他,他让我别去,说怕我伤心,但我偷偷的跟去了。站台我第一次看到他流泪,我远远的看着他跟同学道别,泪也跟着流了下来。正在这时,一个爱慕他的女生冲了上去,深情的在站台拥吻。那我曾经认为专署我的双唇,从此烙印上另外一个女人的味道。我没用的摊倒在地上,旁边的一个阿姨扶了我起来,我艰难的找到了一个路灯,把全身的重量靠在上面,呆呆的看着远处拥吻的人慢慢的分开,然后火车滚动着慢慢带走我心中“完美”的爱人,剩下孤独的背影不停挥动着手臂。火车消失时,手臂仍然在挥舞,我却笑出了声音,笑的很大声,直到被他的朋友发现躲在路灯背后的我。我转身仓皇逃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省掉路费跑了几公里回到学校,才筋疲力尽的停了下来,趴在校园门口的石头上,哭的肝肠寸断。

      于是,他工作了,我继续着自己的学校生活。我第一次认识到女人的软弱——爱情。我的初恋因为他的离开而结束,但我的故事却才刚刚开始。也许很多人都喜欢用华丽的词藻堆砌出初恋的美妙,而我记得最深的却是这灰姑娘嫁给王子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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