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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4 兄弟情 ...

  •   “这两日去镇上扯两块布回来,到时候让你媳妇过来,帮着几个大嫂把棉衣做了。”
      她的眼神已经表露无遗,她对这个么儿媳妇的不喜,也是骤然若揭,从不掩饰。就算如此,也要让唐诗过来帮着做棉衣,不放过使唤她的机会。
      “是,娘。”
      从老屋回来之后,宋词便把这两天摘回来的棉花,正在小地坪草席上晒着,拿了箩筐把棉花装起来。家里没有称,只能大概用手估量了一下重量,当下便给老屋那边送了过去。不管够不够,宋词也告诉他娘了,现在家里就这些了,如果不够,过几日摘了新的,再给送过来。
      孝顺爹娘宋词愿意,但冤大头,他可不当。棉花他有,送来便送来了,是他们辛辛苦苦开了荒地种来的,孝顺爹娘天经地义。他的么儿,是弟弟,是该让着哥哥些,分家时的不公平,他接受下来了。可几个哥哥也是爹娘的孩子,做棉衣的布料,他们也该承担部分。
      找了二哥和三哥,一起把该他们出的那份买布钱交给了小陈氏,她是长房长嫂,由她出面去买布料,和带头领着几个妯娌把棉衣做出来,最适合不过来。
      三个儿子的这一举措,特别是么儿的做法,被陈氏得知,气得当场摔了碗,把三个儿子都骂了一顿。可三个儿子,两个都已经搬了出去,三儿子又整天不到天黑不着家,陈氏除了骂一顿泄泄气,也只能拿跟前的小陈氏出气了。
      又受到了无妄之灾的小陈氏,除了低头挨骂,心里更是悔恨当初分家不该贪图婆婆手里拿点东西,而坚持由他们大房赡养两个老的。而她忘了,即便他们不争,最喜大儿的陈氏,也必是要跟着大儿过的。
      过了几日,即便小陈氏再不乐意,带着其他三房凑的铜板,再添上他们大房的那份,去镇上把布料扯了回来,几个妯娌一起,花了半日把两身棉衣给做好了。
      唐诗的针线,也就简单缝缝补补而已,也比小陈氏好不到哪里去,主要还是靠梁氏裁剪,他们帮着缝上针而已。
      他们做棉衣的时候,陈氏一直坐边上看着,唯恐几个儿媳妇偷懒还是怠慢怎么的,坐在摆上,也不去串门了,怕是心里气恼的狠,想找机会训斥他们吧。
      分家时便已说的清清楚楚,除了大房,他们其他三个儿子,每年交规定的粮食给爹娘,要是爹娘生病了药费几兄弟共同承担,其余年节里的孝敬,依着俗礼来便是。至于这些之外的,衣裳布料等,当时另外给爹娘分出了一份田地,本就应由大房承担,现在逼着几个儿子来分担了,就已经不占理,别说小陈氏不敢说些什么,就连陈氏也找不到借口训斥几个儿子了,特别是么儿,布料是几个儿子一起出的,才花了不到一百文,棉花却是他一个人出的,十斤棉花,从镇上买来便是三四百文了。
      所以,宋词去找两个哥哥出布料钱的时候,他们不会对宋词说半字不是,反而对陈氏偏心大房更是不虞。上次提的合家不分家,爹娘从大哥家出来跟四弟一起过是如此,这次的棉衣也如此,往后的其他事也能如此。
      陈氏折腾了这一遭,得了两身新棉衣,便也消停了些时日。她心里也明白,不能把这个么儿逼的太紧了,目前看来,这个么儿能起的了那栋青砖房子,还能时不时的给他们割条肉送过来,可见日子过的不赖,说不定以后会有些出息。
      儿子出息了,不管多不喜这个么儿,他们是他的爹娘,他也不敢不孝顺他们。
      就算再气他先前不愿意和他们两个老的过,也不好做的太过分了。
      时间进入了十月,天气已渐凉,地里的棉花已经摘完了,后来又去县城卖了几次棉花,卖棉花得了近三两银子。还用新棉花弹了两床新被褥回来,另外一个房间只有一张空床,连张被褥都没有,往后要是吴大哥闵大夫他们要是耽误了回城,在家中留宿之时,也好有床被子御寒。
      秋收之时,他们田里的糯谷也得到了丰收,产量虽比不上普通稻谷,可价格却是普通稻谷的两三倍,把糯谷全部卖给县城里的粮店,又赚到了一笔银钱。
      卖棉花,卖糯谷,再加上这段时间宋词带人进林子得来的报酬,短短时日里,便把起房子时所借的银子还了大半。照这样下去,明年他们便能把所有银子还清了。
      也是这个时候,唐诗才知道,那些借来的银子,吴大哥佟六佟七他们能借出的不多,大多是借的闵大夫。吴大哥佟六佟七几家,日子虽过的比他们好些,可平日里仅靠他们进出山林赚来的辛苦钱,还要供养一家子人,县城过日子不比乡下,一切开销均靠银钱换来,日子虽算不上拮据,但能省下来的银钱也不多。
      闵大夫行医几十载,在城里开着一家不小的医馆,至今未曾成家,孤身一人,攒下的积蓄,借与他们几两银子还是拿的出来的。
      这次先把吴大哥他们的钱还上,他们日子也不宽裕,能暂借他们已难得,不好拖延。闵大夫的就只能暂时缓缓了。闵大夫的确也不缺这点银子,人也爽快,让他们不用着急,等家里宽裕了再还便是。
      趁着秋收粮食贱,宋词从镇上买了五十斤舂好的稻米回来,镇上毕竟是小地方,买卖的也多为周边村子里的村民,米粮的价钱,每斗要比县城便宜几文钱。而且半个多小时的脚程,也比从县城里买的方便。
      秋收之后,在地里忙碌了大半年的村民,便闲下来了。
      自古便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宋家屯村前而过的这条和,解决了村民的洗刷灌溉,村子东南边上延绵几十里看不到尽头的这片山林,林中更是珍宝无数。山林深处野兽众多,里面险境莫测,只有有经验的猎户才敢往里面去。一般的村民,平时只会在山林外围打转,捡捡柴火,砍几颗树,或者每年秋收后,村民会结伴到山林外围采些山货。
      平时村民多从竹林往西那一片进入山林,宋词他们这边,远离村子,一般村民不会到这边的林子来。
      宋词他们常进去这边的林子,自然也看见了里面的山货,平时浆果野果没少吃,坚果也捡了不少。一场秋雨过后,林中的蘑菇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两人采了不少回来。这边没有村民过来,采到的蘑菇不少,唐诗把这些蘑菇晒干,给吴大哥闵大夫他们都送了些过去。
      这里紧邻南方,虽能种植两季庄稼,冬季也没有往北那边那般漫长,可冬日里也分外寒冷,需备下柴火取暖,才能更好的度过整个冬日。要是不提前备下柴火,待雪下来之后,进山砍柴不易,所以村民们秋收后除了进山捡山货,也会趁机捡伐过冬的柴火。
      干枯的柴火捡起来也不易,唐诗最不耐烦去做,便拉着宋词,拿上斧头,去了先前采蘑菇时发现的一片松木林里,把松树底部横出的枝干砍去一半,就当给这些松树修修枝了。把砍下来的松树枝打成捆,就地堆放,等树枝干的差不多的时候,再来挑回去便是。
      松树带树脂耐烧,烧起来还有一股松香味。即便他们买不起炭火取暖,要烧木头来弄的满屋子烟熏味,可有的选择,也会选些好的木材。
      想到烤火,唐诗便有些想吃烤红薯了,虽只种了几垅,收的红薯不多,也够他们两人吃的了。
      到时候,冬天冷的不想出门了,便可以在屋里便烤火取暖边烤红薯吃,有了松木的清香,简单的烤红薯也能好吃几分。
      秋收过后,天气日渐转冷,城里吃野味的人也变的多了,吴大哥他们也来的勤了些。秋日里雨水少,更是方便他们打猎寄采药,为权贵人家找珍贵木材的人也比之前来的次数多了。短时间内,宋词他们这一片位置,因之前几乎没人来过,倒是还有不少好东西。而且宋词家就在这里,他们从这里进出也方便。
      经过宋词的解说,唐诗知道了这里专门会有一些人,如宋词般,会看天气,在密林内熟知辨别方向,给进山的人做引路向导。有的人自身便会一二,如吴大哥他们不甚懂的,便会请宋词带着他们进山林,每次会给些酬劳他。当然,他们常年在山林里走动,不止认识宋词一个向导,阜县地处半丘陵地带,周边山林众多,只要能找到东西,他们那里的山林都会进入。在宋词无法让唐诗一个人在家过夜,不能再跟着去更远的地方带路的时候,他们便会请别的向导同行。
      宋词与吴大哥他们认识,也是机缘巧合。
      当年他在县城干活,是在忆江南酒楼后堂打杂的时候,经常帮着采办的收货搬货,久而久之,便与送猎物过来的吴大哥他们认识了。
      一次机缘巧合下,宋词在后院帮忙收东西的时候,看着随意露天当值院种的货物,此时艳阳高照的天气,他却说不久时会有雨,还是把货物收拢仓房为好。这话,被他人当成了笑话,恰巧来送猎物的吴大哥也听到了,当时不甚在意。可在他回到家中不久,便开始变天下起雨来的时候,想起先前酒楼里那个小伙计的话,倒是动起些心思来了。
      他们常往山林里跑的,不管是打猎还是采药,为了多一份安全,常会结伴而行,与闵大夫他们,便是因此熟悉,相交甚深的。
      可山林里林深树密,地形复杂,参天树冠遮住了大部分阳光,辨别方向困难,稍不注意,便会迷失于山林中。
      在茂密的山林深处,野兽的威胁往往不是最要命的,要是在里面迷失了方向,一旦出不来,便是凶多吉少了。
      常进山林的人,多少懂得一些在林中辨认方向的方法,只是没有把握的人,不敢往往深处去,只能在外围往里一些地方打转。
      后来,跟宋词熟悉起来后,才慢慢得知了他有这个本事,便相邀他给他们带路,直到深交,经过多次山林中的性命相交,已成了今日兄弟般的交情。
      吴大哥他们每次前来打猎,不忘会顺手给唐诗他们带一两只野鸡野兔等小猎物出来,唐诗他们晒了干菜干蘑菇等干货,也不忘给他们捎上一些。东西虽不贵重,重的是他们的交情。
      这番知交情义,在唐诗看来,比之与老屋那边的血浓亲情来说,也不输几分。
      “媳妇,以后有机会,等我们赚够了钱,我们也搬去城里住吧。”
      一日,他们在地里拔棉花秆子的时候,宋词突然想到了同住在县城里的闵大夫吴大哥佟六佟七等人,能时常走动,见面,同桌而饮,有事还能相互帮扶,一时有感而发,便问了唐诗有机会搬去城里住的话。
      “好。”
      本不抱希望的,因为唐诗就连平时想带她同去县城都不愿意,想来她对县城是有所不喜的。没想到,这次随口一说,她竟然同意了。顿时,宋词把棉花秆子的双手也停了下来,愣愣的看着媳妇。
      “媳妇,你真愿意?”
      “没什么愿不愿意的,有能力,谁不想往更繁华的地方而居。”
      她本就没说过绝不往县城而且,这是对那里有些地方不喜而已。今日他们拔棉花秆子的这会儿,听他说起往日在县城干活的日子,与吴大哥他们相交的日子,与朋友兄弟的惬意自在,他说的向往,她听的不是滋味。
      她知道,自己硬要拖着他来到这个偏僻的地方起房子,远离村子,远离家人住在这里,清净到冷清,平常便只有他们二人,就连个孩子她也不愿意给他生。她知道,一直都是她太过自私,只顾自己,却故意忘却了,他生于此,长于此,这里有他的爹娘亲人,有他的知交朋友,她不该拘着他和她一起远离人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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