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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 76 章 ...

  •   本该结婚的那天,妈妈特意请假陪着我。再三防着,就怕我又干出些什么损人不利己的事来,可我还是偷偷溜出去了。

      在他咨询室的楼下徘徊,远远地看着一人,背影神情都像极了他,望了一眼,“叮”的一声,还没反应过来,我已手足无措地转身。

      忍不住幻想,若是我们在一起,今天该是怎样的热闹?

      午夜梦回是,你会不会想起我?我们结束的时候,你会不会想起开始时的我?

      情急之下,带着不甘心,我把备忘录截图发给他:这是那日的另一条备忘录。

      “但如果是我,我绝不会让这种情况出现。我爱的,我都要。”

      “你还不是他(她)好友……”。一个大红的感叹号刺痛了我的双眼。

      但料到了不是吗?

      淋着雨时,生出疑问,他会不会知道我在淋雨?冰冷的雨打在脸上,让人清醒,想起那日同在阳台看雨,如果知道结局注定唏嘘,我还会开始么?

      我冷笑。我会,他不会。

      分开后不久的时间里,街上、小区楼下、甚至连房间里都是他的影子。我不愿让自己痛苦,未免触景生情,多把自己关在房子里。

      就这么过了一些日子,疑问忽然闪过:“难道我要永远与四面墙壁相对?”又硬逼着自己走出去。

      一个人去吃肯德基的冰淇淋,去我们一同去过的火锅店,听一起听过的歌儿……

      班长笑着问:“你何必作践自己呢?”

      “用自己的回忆去稀释他,那么再经过时,就不会单单想起他了;麻木后也就没那么痛了。”我啃着一块鸭脖,看似愉快的回答。

      我已经练就了云淡风轻的本事。

      “但是又有了新的痛苦”,我脱下一次性手套,补充道,“如果那些回忆都可以稀释,那么我和他算得了什么呢?我想忘掉,又怕自己忘掉。但我能怎么办呢?我总得生活吧。”

      她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你成长了。”

      眼里闪着泪花,成长可真不易。

      因着这时不时隐隐作痛的情感体验,写作倒是顺利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无论好坏,都没有我选择的余地,我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但如果可以选择,以失去爱人为代价,这样的成长,我宁愿不要。

      所以,如果有下辈子,我不要再当跟文字打交道的人。

      慢慢地,我开始走出来了。我不再会无端端地流泪,总是手贱地打开他的朋友圈,哪怕有的不过是一条横线加三天可见,也够我发呆好久。有的时候,我会写满一大段话,存了草稿,但好几天都没发出去。最后又自觉地删掉。

      “小夭,我求你了,别逼我躲着你。”情侣之间何需落到这下场?因着这话,我学会了隐忍。

      留在他那儿的镯子,只是普通的镯子,没能发挥作用。它的主人太懦弱,连取回也不敢。只当我留给他的纪念,关于我们的纪念。

      有一日,我在房间里,由于写不出东西,对着电脑发呆。烦躁的时候,妈妈走了进来。

      “沐沐要结婚了,刚刚打来电话,想找你当她的伴娘。你怎么想的?”

      “结……结婚?”我瞪大了眼睛。

      “对象还是陈轩,瞎折腾了一场。”妈妈叹气,“怕你触景伤情,本来想推掉了。但想想还是,让你自己决定。”

      “小夭,你以后一定得当我的伴娘。”

      “当然啦。”

      小时候,不知跟多少个人说过要当她的伴娘,只是后来,都各走各的路了。结婚,也自然想不起曾经的人了。

      只能说妈妈确实在为我考虑。我能保证我那日能隐忍一切,不破坏气昏吗?

      我左思右想,还是拨通了电话。

      “你结婚,我当然得去。”

      “抱歉,我还不知道……”

      “没事”,我打断她,“只是当伴娘就算了。我可以亲手破坏自己情感却不可当姐姐的捣蛋鬼。我深知,自己疯起来的恶果。”

      我停了停,哽咽地说道:“我自己不能圆满,但是我想见证姐姐你的幸福。所以我们折中,我就当姐妹团的一员,你说好不好?”

      除此之外,为让气氛活跃起来,姐姐就连她自己也不太熟的一位远房亲戚,询问着我意见。

      “我知道你俩有过矛盾。我呢,跟她也不怎么熟,只是有妈妈推荐,她玩得开。你觉得可以吗?”

      “这是你的婚礼,她能来自然是好的”,我偏着头思考,“不用太顾及我,她不爽我,我便不管她就是了。”

      忽略旁人的事,我最擅长了。

      为离陈轩家近些,我们住的是酒店。那位“旧友”搞事的本事显然更上一层,比少时更为厉害。偏要自己住一间房间,不肯跟人睡同一张床。姐姐一听,只好赶紧再去多定几间房。偏偏那天是办喜事的大好日子,又恰逢周末,酒店的房间都给住满了。

      尴尬之下,又不好赶人走,姐姐只好连说:“不好意思。”

      “行了,我们又不是斤斤计较的人”,说毕,其中一人横躺在沙发上,作出享受的模样,“这沙发好舒服。”

      “你就好好当新娘子,我们有什么关系。”

      其他几个我不大认识的人,纷纷说道。

      有六七年没见了吧,这位旧友依然长得漂亮,只可惜了一双漂亮的眼睛。看人时,毫不掩饰地由上往下打量人,再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少时,便是这般,如今这不屑中射出了嫉妒的光。

      婚礼当天,我放低姿态,走到她跟前,主动跟那位“旧友”说话。明明在眼前,眼却撇向别方,一脸冷漠。

      仔细想想,我们俩并未有什么仇恨。不过是小学时,她成绩好,受到老师的百般宠爱,长得又可以,受人喜欢。仪仗“权力”,命令我在暴雨时,撑着伞领着垃圾桶,一人到广场上捡大片的垃圾。

      那时年幼,又恰好是我值日,她搬出老师,威胁不值日就得告诉老师,懦弱的我只好乖乖就范。
      我记得那天的雨,大到只能看见人的轮廓。而我撑着一把太阳伞,再寥若无人的广场上,提着一个巨大的塑料垃圾桶,拣大片的垃圾。低头时,隐忍着的泪同雨一起落下。

      那时只知流泪,只知伤心,但并不懂什么叫痛,叫心理阴影。

      这么久远的事,她大概忘了吧。

      这事儿就放在现在来说,算得上校园霸凌了吧。想想还是小学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至今依然印象深刻。那我当时,该是怎样的痛?我没圣人的善心,大发慈悲地摆摆手:“没关系。”

      好在内心还算强大,尽管不曾忘记,它已经失去了成为我心魔的资格。

      少时也不懂,一个女的要讨厌你,容易得很,根本不需多大的仇恨。也许单单漂亮或成绩好,就足够让自己成为她的眼中钉。

      从此,我便觉发觉这人人前人后判若两人,恶心至极。不过一个班长的职位,便得意洋洋。

      一个不值得为之生气的人罢了,我耸耸肩,坦然地走开了。

      少时不懂事,为之骄傲,谁也有过,倒也罢了。如今,长大了,也没什么成就,和这世界千千万万人没什么区别,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这素质,莫名的敌意,只让人哭笑不得。

      这么多年了,若是个大家有足够的资本,或是有什么大仇,倒也无需正眼看我。然而,没什么本事,依然硬要出风头,锋芒毕露不了,还放不下当年的架子。

      实在可笑。

      不过是比不得,也踩低别人而获得成就感罢了。

      本事大的人,从不会在意比自己差的人,只会往更高走。

      我讽刺一笑,便自顾自地喝了一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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