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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鲜花小镇的蔷薇,与别处不同,不仅花时很长,花朵较其他的蔷薇大,更重要的是,蔷薇小镇的蔷薇,像是有灵力般,能明显感知白天与黑夜的差别,当晨光熹微,太阳缓缓升起时,蔷薇就会随着天气和环境的变化,从而变幻出不同的色彩,早晨的阳光,柔和而充满着朝气,蔷薇开始展开花瓣,花朵的颜色大多都是粉红的,到了正午时分,太阳逐渐变得热烈火辣,蔷薇原本粉红的颜色,就会渐渐退去,而变成淡粉,或者是白色,等到了下午日落时分,金黄色的夕阳映照,蔷薇又会逐渐变成深粉色,粉色的色彩当中,还夹杂着渐变的金黄色。
      鲜花小镇的蔷薇,在一天的时间当中,会变幻呈现出很多种不同的色彩,有的蔷薇颜色变换不明显,需要细心地分辨,而有的蔷薇颜色变化很是浓郁,隔了一段距离,就可以看清。
      很多慕名而来参观鲜花小镇蔷薇的旅客,有时一把椅子,一杯清茶,一盘点心,在一丛长势甚好的蔷薇面前,有时静坐就是一整天,只为了观看眼前蔷薇色彩的变化,远远看去,那人就像是静止了一般,但如果你仔细地倾听,就可以听见从那静止的人儿处,不停发出的惊叹声。
      同一朵蔷薇,会随着周边各种环境的变化,以及天气的转变,相应地变化成不同的颜色,甚至于,鲜花小镇上一些极有经验的花民,可以根据蔷薇色彩的变化,从而推断出最近天气的变换,而这,也是其他地方的蔷薇,所远远不能及的。
      又一日的阳光,从牡丹草原远处边际线上缓缓升起,鲜花小镇上遍处的蔷薇,不约而同地全部开始舒展花瓣,齐齐在阳光映照在小镇上时,全部盛放,花朵像是懒洋洋一般,仰躺在花枝间,吸纳着阳光和早晨间的露水。
      蔷薇花朵在纯净雨露和阳光的滋润下,花朵变得更加的饱满而厚实,娇艳而欲滴,蔷薇花开放了,寂静地蔷薇小镇又开始变得喧嚣起来,早晨的鸡鸣狗吠,早餐毕后的碗碟叮当,一切,都让这个花海中繁衍起来的小镇,充满着生机和希望。
      而与此同时,森的爸爸和另一位花民,来到了鲜花小镇的另一边,敲响了那些外来户的门。
      吭吭,吭吭吭,清脆地叩击声在早晨,显得十分地突兀,引得那些早起的外来人,频频侧目观看。
      鲜花小镇从始建之初,距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这百年的发展当中,鲜花小镇的原住居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和繁衍,早就已经形成了抱团、聚居的发展模式,故此,鲜花小镇的原始住民们的房屋,也是修建在一起的,且因为是原始居民,故而房屋占据了蔷薇小镇,很是关键的中心地带位置,不论是交通,还是环境,更或是未来的发展,都远非其他位置可及的。
      所以,其他后来少数迁入的居民们,也就只能在蔷薇小镇的边缘处建房发展,逐渐地,那些外来迁入的居民们,也在小镇的边缘处,发展形成小小的规模,迁入的外来户聚居在一起,也抱团互助在小镇中求生存着,靠着引入的新鲜花种和创新的花艺,也在鲜花小镇上,牢牢地逐渐站住了脚跟。
      在鲜花小镇的边缘处,聚居着那些外来的花民,而这些外来户聚居的地方,被当地人戏谑地称为蔷薇边缘。
      森爸爸和小个子的男人,在太阳刚刚升起,蔷薇始盛放时,来到了蔷薇边缘,敲响了其中一家的门,很快,门打开了,门后站着一位妆容精致,身穿白裙,肩披毛领的年轻女人,年轻的女人看着早早到来的拜访者,面孔很是生疏,便知那是蔷薇小镇的居民,而非蔷薇边缘的后来迁入的人。
      女人抬起细碎的眼眸,看了看外面的人,虽眼神中略有戒备和疑惑,可是,还是很有礼貌地,将二人请进了屋子当中,屋子一如它的主人,装修的精致而典雅,并且在客厅的一些花瓶中,很是精巧地插着一些他们并不认识的花,想来,这便是那外来引入的花,外形虽似玫瑰,但却比玫瑰,更加的美丽,尤其是它的颜色,是鲜花小镇所有的花,从未出现过的颜色,那是一种天空般的浅蓝色,看见这种花,就会让人想起湛蓝浅碧的蓝天,纯净而美丽,就如秋末十分,天空一片的浅浅蓝色,渐变中夹杂着一些细碎的白云,那种蓝,既不妖艳浓郁,也没有夹杂着一丝的杂质,纯洁简单却又十分的精致美丽。
      两人看了那花一眼,心里不禁倒吸了一口气,两人暗自交换了一个眼神,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惊叹神色,便有想起此行肩负的任务和目的,便按捺下心中的惊奇,很快镇定下来。
      那个女人给客人倒了一杯茶,便坐在对面的沙发,问明两人的来意道:“不知二位贵客清早来访,是有何要事?”
      森的爸爸没有说话,而是从衣服的胸口处,摸出了一张装帧很是精美的白色卡片,半站起身,递给了对面的女人。
      对面的女人半起身接过了那张白色的卡片,缓缓将卡片展开,半响无声。
      坐在对面的森爸爸注意到,那个女人的双手很是纤细白皙,修剪的整齐圆润的双手指甲上,涂着颜色鲜艳的指甲油。
      花艺大赛?那个女人轻声重复了一下卡片上内容的主题,语气中隐有一些的敌意。
      所有鲜花小镇的外来迁入花民都知道,虽然鲜花小镇看似平静和谐的外表下,并不如表面的太平和光鲜,所有鲜花小镇的边缘居民都知道,虽然他们的到来,为鲜花小镇带来了不少的总体收入,促进了鲜花小镇的总体增收,可是,对于鲜花小镇的原住民来说,却并无太大的好处,甚至于产业和收入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也因此,鲜花小镇上的花农们,并不太欢迎鲜花小镇的边缘居民,甚至于有些居民还带着隐隐的仇视,而鲜花小镇的这些激流暗涌,鲜花小镇的边缘人看的一清二楚的,久而久之,两边的人都在暗暗地叫着劲,彼此的仇视和敌对着彼此。
      蔷薇小镇的原住民觉得,因为小镇边缘的人们,才让自己原有的产业受到了冲击和影响,而鲜花小镇的边缘人们觉得,蔷薇小镇的原住民们,固守着陈旧的观念和产业,必将阻碍和减缓着鲜花小镇的发展。
      两边的花民们,都秉承着各自理念,互相僵持着,谁也不认输,谁也不搭理谁。
      森的爸爸虽听出了那个女人语气中的不友善,但是却不动声色地缓缓应答道:“是的,鲜花小镇的这种僵持的局面,已经持续了快有一年了,长时间的发展下去,对谁都无太大的益处,我们觉得,是时候结束这种互相伤害的局面了,故而我们倡议举行这场花艺比拼,至于花艺比拼的奖品,上面写的很清楚,无需赘言。”
      从现在的局面来看,小镇边缘鲜花的营业暂时处于优势地位,你觉得,我们为什么要答应你们的邀约呢?那个女人缓慢地说道,眼神和姿势中,隐约显出了傲气。
      森爸爸轻声抿唇一笑,悠悠地说道:“是非好坏,营收如何,你们自己清楚,如果真的要长期坚持下去,成败与否,尚无定论,一时的新鲜,总会过去,可是你们缺少土地,却是事实,至于答应与否,还请谨慎深思,如果你们考虑好了,请回帖到蔷薇小镇白兰家处。将信件交给一位叫白兰的人。”
      说完,森爸爸便和身边的人站起身,和对面的女人礼貌地打了一个招呼,便离去了。
      那个女人待那两人走后,拿着那封合好的卡片,兀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过了一会,他便嘱咐身边的女佣道:“去,将这个卡片交到鲜花小镇边缘1号。”
      女佣将卡片送到了鲜花小镇边缘一号后,将卡片交给了鲜花小镇边缘1号的主人,名叫庞雄,庞熊人的外形一如他的名字,庞大而魁梧,可是庞熊的内心却与他的外形正好相反,细腻而心思活络,极有经商和社交的头脑,来到鲜花小镇快一年了,便紧紧地将小镇边缘的人们团结在一起,共同抵抗着鲜花小镇原住民的打击和排挤,外交里营,愣是将小镇边缘人们带来的产业,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于是,庞雄自然而然地,就逐渐成为了鲜花小镇边缘人们的主心骨和领导者,凡是有关鲜花小镇边缘发展的重大决策,庞雄都会召集花民们,共同地解决和商议,以此,庞雄的头脑和手腕,让一众人对他心服口服。
      女佣将卡片交给了女佣后,便告辞离去,女佣将卡片,交给了坐在餐桌边,正在优雅用餐的庞雄,米白色的餐桌上,盘子里精致地摆放着一些早点,旁边的花瓶中,插着一束好看的玫瑰,玫瑰想是刚刚从枝丫间摘下,新鲜而艳丽,花朵间还可以清晰地看见晶莹滚动的露珠。
      身材魁梧的庞雄坐在餐桌边,拿着小巧的刀叉,动作缓慢而享受地食用着早餐,动作之雅致,环境之优雅,显得与他的外形极是不搭调。
      庞雄接过女佣递过来的卡片后,便将刀叉放下,徐徐将卡片打开,过了一会后,他抬起头看着前方,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只看见那眼神,在眼眶中不停地转动着,随即便听他吩咐身边随侍的女佣道:“去通知小镇边缘每户的花主,来此商议要事。”
      女佣便领命而去,不大一会,就见人们前后地到了庞雄家,边缘小镇的人们住在一条街上,所以,通知起来也特别的快捷和便利,大约十五分钟的时间,人们便都齐聚在了小镇庞雄家。
      放眼望去,大约有百十来人,有的人,还穿着睡衣,就匆忙赶来了,偌大的客厅,即使坐满了百人,也还显得很是宽敞,由此便见,这庞雄家的财力之雄厚。
      庞雄见诸人齐聚,便将卡片上的内容悉数告知予众人,大家听后,客厅中便响起了吵闹地讨论和喧哗声,过了一会,庞雄浑厚粗大的嗓门便喊道:“大家有什么意见吗?”
      花艺大赛,我看行,小镇边缘的人们自从迁居小镇后,便一直处于边缘的位置,住所如何倒也不在意,只是这土地,尽管我们花费重金,蔷薇小镇的人们,也不愿意售卖他们的土地,导致我们的鲜花产业欠收,紧紧只能通过新鲜的花种和创新的花艺赚钱,可是,这新鲜劲总会过去,那些大众鲜花始终还是人们的首选,那穿着宝蓝色的纯色睡衣的花民说道。
      不但如此,我们种植的浅蓝,因其培植工序很是不易,所以,售卖的价格,也自然会比其他的鲜花更高一点,而这点,就决定着,浅蓝是一种奢侈高端的花卉,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消费的起的,从这一年的销售情况来看,购买的花卉也大多是有钱的人,而且,他们在购买浅蓝的时候,会随之搭配着进购很多其他的花种,浅蓝只是一小部分,长期下去,始终不是办法。一位长相极是斯文,穿着一身运动服的男人树分析道,从他的穿着来看,可能这人早起去了晨跑,连带着鞋子上,都沾染了些许的草叶。
      你们说的也有道理,可是,你们没有看见这白色的卡片上说嘛,花艺大赛如果我们赢了,他们则出租土地给我们,而且,这土地质量的好坏还是个未知数,如果我们输了的话,不仅没有土地,还要将浅蓝的花种以及种植的方法,全部传授给他们,怎么看,这好像都是我们要吃亏一点啊,一高大粗狂的男人手上甩着那张卡片说道。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发表着各自的意见,客厅中不断地发出嗡嗡嗡地声音,见过了许久,大家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那位穿着睡衣的男人便对庞雄说道:“不知庞兄意见如何。”
      本次花艺比拼的利弊,大家也都知道了,我们缺少土地,是一个铁定的事实,即使我们能靠着浅蓝的新鲜劲,暂时把握住花市,也不是长久之计,蔷薇小镇那边的人们,估计也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提出用土地作为交换,既然对方主动地抛出了橄榄枝,何不应承下来,谋求一个共赢的机会。
      庞雄说完后,客厅里面陷入了安静,大家的脑海中,都在不断地分析判断着利弊,在座的无一不是生意人,头脑自然十分的机敏和圆滑,即使如那长相粗蛮之人,也必将那利益分析地十分地清楚。
      过了一会,见大家还在埋头挣扎苦思,庞雄很是干脆直接地对大家说道:“我们都是商人,都是无往而不利,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考虑,这样,我们在座的举手表决,不管结果如何,大家都要共进退。”
      于是,那穿着睡衣的男人说道:“赞成花艺比拼的人举手。”
      客厅多数的人举起了手,剩下了也只是五个人坐在位置上,神色很是犹豫不决。
      看这样子,胜负自是不必多说,那我们就放开手脚搏一次,如果赢了的话,既不用出让浅蓝,也可以赢得土地,庞雄说道。
      见大多数人都赞成花艺比拼了,那刚才拿着卡片的人,一个拳头就轻轻砸在了旁边的茶几上说道:“罢了,既然大家都赞成了,我老粗也不怕,比就比,谁怕谁啊。
      其他的四人见大多数人都赞成了,即使心中很是谨慎的四人,也都犹豫着同意了。
      胖雄见大家都同意了,便最后定夺道:“既然这样,那我立马回信,通知鲜花小镇那边的人们,然后和他们商议,选定一个日子,来举行这场关键的花艺比拼。”
      意见已定,众人便三三两两地离去,各自回到了家,庞雄便和那穿着睡衣和运动服的男子商议,如何确定接下来的比拼事宜。
      庞雄,睡衣男和那早起的叫晨的男子,便齐齐来到了鲜花小镇白兰家,商议比拼的事情。
      白兰,森爸爸,以及那位精明矮小的男子,齐聚在了白兰家,共同协商事宜。
      经过一个上午的商议,决定在三日后的蔷薇古圃举行花艺比拼,一共三场比赛,多者为胜,而裁判经过讨论,未确保本次比赛的公平和水准,到时会邀请住在牡丹尽头的三位老人出席,蔷薇小镇派遣官方代表一人共同见证。
      至于花艺比拼的人员,由各方自主推选三位代表参与,比拼的主题则会由三位老人在比赛时临时给题。
      牡丹草原的尽头住着的这三位老人,蔷薇小镇的每一个居民们都知道,这三位老人从不参与蔷薇小镇的任何事宜,独自居住在牡丹草原的尽头深处,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家具体在什么位置,也没有人知道,这三位老人到底有多少岁了,因为听蔷薇小镇的老人们说,这三位老人自蔷薇小镇诞生之初,就一直存着着,至今已有多久,已经无人能知,蔷薇小镇的居民们,只知道这三位老人活了很久很久,久到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他们的存在,几乎没有人见过他们的踪迹,久而久之,蔷薇小镇的居民们发现,每当蔷薇小镇的存在受到威胁时,这三位老人就会出现,而且,每年蔷薇花开最盛之时,这三位老人,就会突然出现在小镇当中,至于出现在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只要在蔷薇开的最盛的地方,挂上一盏蔷薇花型的灯笼,这三位老人就会出现。
      而明日,便是五月蔷薇花开最盛的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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