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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


  •   早餐后不见了刀郎人,我四处寻找,发现他独自矗立基地后的那道高沙梁上,孤眺远方。他一定在思念红驼,想念他的族人。我迎着晨风,沐着朝阳,踩着松软的沙子循他而去。
      刀郎人静若止杨,他没有穿我送他的工服,一身的绛衣,远看就是尊佛雕。在他身后,我久久凝望,不知此时该不该打扰他。
      一大早,方鹏就找我要人。说是要把刀郎人送乌市单位法办,以惩戒其对国家勘探器材的破坏。方鹏这是在找替罪羊,他怕担责,欲将工作上的意外推脱干净。
      我自是不肯答应。我们本就远道而来,放炮打井,削山平谷,危及了别人的生存。自己不反省,反倒推卸打击,其心不仁。
      拉上腿脚不便的江潮风,在朱副处面前力争,总算将此事搁置平抚。
      刀郎人远眺了很久,突然在沉湎中回头,露齿一笑。一夜的休息令他淤伤不见,气色也恢复常日。
      我用手指向远方,柔声对他说道:“想回家的话,我去叫车!”
      刀郎人摆摆手,双目又去寻那深邃的苍穹。刚才有只鹰隼,刀郎人做着手势,翅膀宽过成人臂展,在天空滑翔后俯冲去攻击一头野狼,鹰隼打不过,反倒被野狼叼着跑,不见了。
      我很诧异,鹰隼通常只攻击狼崽,对付成年的野狼,怕是吃力不讨好,反误了性命。
      彼时刀郎人忽然听到了什么,他牵起我的手,往沙梁下快速奔跑。我未明白由头,步履仓促凌乱,心也跃然狂跳。被刀郎人拉拽连续爬过两道沙梁,一只不会飞的幼鹰豁然出现在眼里。
      震惊之余我有些不知所措,这只鹰隼看似稚嫩,羽毛稀薄,一对弱翅耷拉在地左右摇晃,个头却不比猫头鹰小。它一定是被带出来训练而遭遇了不测,野狼叼走了鹰妈妈,落单的它已命薄蝉翼。
      我搓着手,小心翼翼靠近幼鹰,想把它捧在掌心,给予呵护。刀郎人认为不妥,这鹰虽小,爪子却是锋利,喙更坚硬如钩,就算它不啄人,在其重心不稳时,随便扑翅滑爪几下,手必定会被划拉出血痕。
      刀郎人通晓这猛禽,他把毫不怯生的幼鹰捉上手臂,任凭它感知足下肌肉的柔韧性,待它方能站稳,便放心地交到我手掌上。
      我激动不已,稳稳地托住它的双爪。好多天来,在这片湛蓝的空域,我没看见过一只飞鸟,有时候,甚至一朵白云飘过,都会吸引我驻足半晌。
      幼鹰的一侧翅膀羽落损见肉,渗出血丝,一定被野狼追赶撕咬过,可以想象,它的妈妈若不誓死相护,它焉能独善其身于此。鹰的眼睛较人类视觉敏锐许多,飞翔在天空,能在数公里外发现细小的啮齿动物。我从未如此近旁端详一只鹰隼,它漂亮得叫人屏住呼吸,黄瞳、黑喙、钩爪,一身灰白相间的光滑羽毛,英气勃发,浑身散发与生自有的轩昂之气。
      我满心欢喜,对刀郎人表示要将这幼鹰养大,让它日后成为一只遨游大漠的雄鹰。
      刀郎人目光和暖,笑意拂面,他心知我满怀畅意,当即揽下训练幼鹰的活儿,我更是喜不自胜。
      朱副处意于要结束这段闲云野鹤的日子回乌市,他将野外队大权交给方鹏,期望这位年轻人挑好重担,带领114队一路前行。我不知江潮风心里被架空的滋味,对他来说,彼时最迫切的事是完成夙愿,掌权与否也许并不重要。
      张哲又是早早驱车来接送这位未来的岳丈大人,他衣冠楚楚,春风满面地老远朝我打招呼:“过来,乔乔!”
      他躲在暗角,拧一大包干果,沉甸甸分量不少。
      又来这一套!我撇撇嘴角,几分无奈地跺步过去:“张大队长,别来无恙!”
      “嗨!少来这一套。”张哲有些急眼,他瞄瞄别处,把一包干果推到我眼前,“心意,留着磕巴磕巴!”
      我背着手挤怼他道:“你咋还没完!”
      张哲笑呵呵道:“纯同窗之谊。再说,现在啥年代,我未娶,你未嫁······”
      “打住!”我阻止了他继续妄言,“你头上的这顶乌纱帽,可被你老岳丈朱副处攥着呢,想拈花惹草、见异思迁,别小命不保!”
      对他瞥了个白眼,我欲离身而去。张哲哪肯罢休,抢前一步,拦住了我的去路。
      “你妞儿来了!”不愿多说,瞪了他一眼,我抽身就走。
      朱莉的确在寻张哲,与她劈面而过,朱莉笑得几分勉强。本来她就对我心生嫌隙,这回又撞上我与张哲独聊,心里不知该有多泛酸。
      撞见小姑娘慌乱的眼神,私底下毫无过错的我,竟有一丝惴惴不宁。张哲这小子,遇事就随意为之,惑乱言辞而不计后果,往后聚首还是形同乡邻的好。
      也许心情不佳,送朱副处走时,江潮风并没露面。窝在房内,他吩咐我去送一下处长大人,我自是照办。
      方鹏早恭候在旁,少有的谦谦之风令人发噱。朱莉趴在车窗上,踮着脚,探进了半个腰身,与张哲絮絮叨叨细语作别。我眼望别处,自顾远地的风景。那边的沙梁上,刀郎人此刻正蒙着幼鹰的眼睛训练它辨别声音与方向,我若在,必定跃跃欲试去尝一番乐趣。
      朱副处也没忽略我的存在,临上车,还特地摇下玻璃打声招呼:“乔乔,你自身条件不错,学貌并兼,将来可以往科带人才上发展。可惜就是你门路不宽,现今只能待在野外锻炼几年。你与张哲同窗,这面子我给,将来回乌市,看中本单位哪个科研机构,尽管来找我,纳函盖章绝不含糊!。”
      朱副处一番慨然允诺我焉能不接受。佯装大喜,我趋身至奉的样子叫他十分开怀。车一走,朱莉瞥向我的眼睛久久没挪开,那份意气无不在说明,学历没用,有爹拼才实在!
      是啊!有爹拼又能怎样,在整个西部石油,谁能拼得过我那权势熏天的爹!他的羽翼宽大,不照样难以遮挡我头顶的风雨如晦;他心志高远,不照样难以舐犊骨肉,令我半世孤零。
      傍晚基地加餐,每人一大块清炖的羊肉,足有两斤多。野外队加餐不常有,平日里都是馒头加菜,三天两头蒸次米饭,我不挑食,但为了保持身材婀娜,每顿吃得不多。我猜不出加餐的理由,最近队里祸事连连,哪怕朱副处在此督促,工作方面进展也不大。唯一可想到的是方鹏扶正,欲犒劳一下全队罢了。在食堂帮完忙,我将最后一块羊肉与汤盛了一盆,送去给刀郎人。刀郎人住在医务室,此刻正用小片生肉喂食鹰隼。之前,我已为他打好了饭菜,他的那块羊肉根本没动。
      羊肉可不讳新疆民俗,他不吃,我故作生气:“不要就给鹰隼吃!”
      刀郎人把鹰隼交给我,一有机会,他就让我与这猛禽熟络,好让彼此之间产生依赖。之前,刀郎人就养过一只鹰,因养护无状、一次,在狩得只野兔后飞入深林,再无踪迹。
      刀郎人摆摆手,他只钟爱面食,俨如个净行的比丘。我笑出声,就不再勉强于他。
      羊肉终是如贡品摆置在桌面,刺激不了我与刀郎人的味蕾。我畏胖,他素食,在食物相对稀缺的荒漠,如此挑剔食物,绝不是什么好事。
      究其原由,刀郎人道出了很久以前的事。他生来似乎就没有父亲,五岁的时候,母亲也撒手人寰。他被族人奉为咒师,吃穿皆与众不同。至于何因,他也不清楚。
      我暗生唏嘘,刀郎人身世悲凉,命运多舛,都是同龄的人,他较我可是苦楚流离太多。
      刀郎人似乎看出我的心事,他清新浅笑,表示自己生活在大漠,自在而快活,晨迎朝阳,晚看落霞,观大漠与孤雁齐飞,赏杨林与草原流芳。不亦乐乎!
      看得出,他非是自我安慰。脱俗红尘的人,他的眼光亮鉴人,心明澈若水。作为一个咒师,无论修行多深,他心底总会有一方所向往的圣地。
      我教他认识鹰隼的发音,细分到动物的各个部位,口语听似不经意,一字一顿我拿捏出轻重缓急的声调,希望他在这语音气氛里掌握些汉话。他悟性很高,有些言词他一步到位,乍听起来不那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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