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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青寻主 ...

  •   翌日上午。
      阳光泼泼洒洒的倾泻下来,映得寂静的旷野一片金绿,那些静默的河泽,在阳光的映照下,也熠熠而动有了活意。程乐坐在山垭口,百无聊赖地向远处张望,自打昨晚听宗炀说起这里偶有商队经过,她就坐不住了,一晚上都在盘算怎么尽早离开这儿。
      程乐骨子里就是个城市动物,在现代时和景晓到门头沟旅游,夜宿农家乐小院,晚上屋里的电视机突然出了故障,顿时便觉寂寞难耐。不顾一天奔波,怂恿着男友当晚驱车进城,在麦当劳耗到半夜才走。这两天初到异地的恐惧过去点了,立马又感到无法排遣的寂寞。巴不得赶快凑到人气旺的地方,那怕是能听见几声农贸市场的吆喝也好。
      她出来呆坐了半天,也不见旷野上有何动静。只听身后山凹里传出“风”扯着嗓子的嘶鸣,想是这畜牲也打熬不住与世隔绝的清苦。人畜同心呵,程乐听得只想笑。正百无聊赖,山垭口的南边忽然掠过一黑点,冉冉而来,瞬间扑过自已头顶。近了,却是一只小白鹰,依稀颈子还绕着一圈青灰色。程乐只看见它犀利的黄眸冲自已一闪,连着几个扑翼飞进了山凹。这还是程乐到这里第一次看到飞行物,赶紧站起来往山凹里跑。
      一进山凹,就看到那小白鹰正驯顺地停在宗炀未受伤的右臂上,炯炯鹰眸直视过来,看得程乐一憷,“大哥,它认识你?”宗炀却是心情大好,“小羽是我养得,怎会不认识。乐乐,只怕它不认识你。”说着,逗着臂上的小鹰,“来,小羽,见过乐姑娘。”
      那白鹰却懒得理她,只是把头一侧,便将身子调转过去。原来那小鹰并非一身纯白,除了颈上那圈青羽外,背上的毛也略显灰色,只是尾上的覆羽尽是白色。见那鹰张狂,程乐嘴一撇,心里不屑,本姑娘飞机也见过,一只鹰有什么了不起的。
      宗炀看她赌气,嘴角一抿,笑道,“这海东青的气性是大些,乐乐,你不必和它计较。”海东青?程乐蓦得想起,老爸曾带她到历史博物馆参观过一次辽国文物展,展品中有一付“海东青拿天鹅”的鎏金铜带铐。造型中那只体型仅及天鹅五分之二的海东青,紧紧用身体抱住正在飞的天鹅头。正是“顶摩穹苍,翼迅北极”的狩猎再现。
      据动物学家说,这小东西到明未清初就绝了种,这会能见着,可真是稀罕。赶紧从车里找出两根火腿肠递到小羽嘴边,那鹰倒矜持,美食就在眼前,却只是看着主人的眼色,似乎是问,这等怪异之食,是吃,还是不吃。
      宗炀笑着剥去肠衣,将肉喂到它嘴里,“小羽,今日吃了乐姑娘的东西,可要想着认这个主人才好。”那小羽才回眸扫了她一眼,似乎还是俯就的意思。让程乐笑恼不得,想起宗炀吃方便面时的纡尊降贵,不由嘟囔,“什么人养什么鸟。”
      那边厢宗炀抚着小羽煞是宠溺,抬头叫她,“乐乐,可有纸笔?”处了这几日,宗炀已知程乐那毁了的座骑是“万宝囊”,总有出乎意料的惊喜。程乐依言从车里拿出方便笺和碳素笔,知他要写信,少不了指点几句,“这笔硬,就照你平时写字一样,不须用力就行。”
      宗炀试着划了几下,总算有了点下笔轻重的感觉,自到一边运笔行文不提。程乐看着海东青却兀自琢磨,记得那次文物展的说明里,说这海东青乃异族贡奉皇室之物,这小羽即为宗炀所有,他倒底是什么身份?
      宗炀把写好的纸条捻入海东青脚上系得竹管,抚着那鹰,轻声道,“小羽,快去快回。”随即架鹰的右臂往天一挥,那小鹰双翼一展,只听“朴楞楞”一声,已蹿上蓝天,眨眼便飞出了视野。宗炀仰首望天喃喃,“等小羽回来,就是你我离开的日子。”程乐一边雀跃,就是,就是,管他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皇亲国戚也罢,汪洋大盗也罢,只要能带她走出这无名谷就好。
      那海东青果真不负所望,次日下午就飞了回来。宗炀取下竹管里的纸条一看,眉开眼笑地对程乐说,“后天一早即可动身。你我出谷向西,七十里处有人接应。”程乐喜得一时半会竟不知说什么好,望着他儍笑了半天,才憨憨得说,“大哥,那咱今晚好好吃一顿。”说着拉起他到吉普车旁清理库存。
      宗炀扭伤的脚踝因复位及时,这两天程乐又用扶它林药膏天天为他揉搓涂抹,已淤肿全消。脚下穿得景晓的汽垫旅游鞋,远比靴子宽松跟脚。现下不用扶持,也能跛跛颠颠地走些路了。
      两人来到吉普车旁,还是程乐蜷着身子钻进去,陆续将吃的东西找出来。经过这几天人吃马嚼的消耗,车里也就剩了七八个肉罐头,一大包方便面,巧克力早就告罄。宗炀吃了两次巧克力后,就从怀疑者,变成了坚定的支持者和消费者,可惜吃完了也没地买去。好在还剩一包大白兔奶糖,紧塞在汽枪下面。程乐为了取那奶糖,顺便把汽枪也甩了出来。
      在车外接东西的宗炀一下楞住了,“乐乐,这,这是何物?” 程乐憋得面红筋胀地从车里爬出来,看见宗炀像模像样地端着枪打量。上帝呵,她大声呻吟起来,他居然没把它拿倒!“大哥,你悠着点。这枪走了火是要死人的!”“何谓‘枪’?”宗炀目光炯炯,“就是和你的剑一样,杀人的。”她小心翼翼地从对方手中拿下汽枪,指着枪身给他解释,“你看,这是枪膛,这是板机,手指这么一动,里面的子弹出去,打到人身上就会死。”说悬一点好,说悬一点他才会怕哦。
      宗炀先惊后疑,顺手提起身旁的剑,单手一挽演了个剑花,“这根铁筒,能胜过我这把青锋剑?”语气不但质疑还有浓浓的不屑。程乐一下急了,谁是冷兵器时代的掘墓人,不就是自已手里的枪吗。这古大哥还真是鲁班门前卖大斧,我这会要不把你的死脑筋犟过来,我还白穿越了呢。程乐不急不缓地叫声,“大哥,你就算把你那剑抡成风车,上三下四左五右六,能伤着多大块地方。自已还累得贼死。你看我,”说着把枪潇洒地一抬,对着五十米外那株银杏树,啪,一扣板机。
      没响。宗炀一楞,旋即笑了,笑得见牙不见眼。
      程乐看着他一翩翩公子,在自已面前乱没形象地笑成一团,心里那个火呵,连身上的衣服都要烧着了。她板着脸,一看,糟,原来手里的枪没下保险。好,再来。稳着劲,端枪,卸保险,心里想着景晓教得瞄准要诀,准星,缺口,目标,三点成一线,轻扣板机。
      轰!
      男人脸上的表情像“魇”着了,除了惊惧,还有几分恍惚。程乐也惊了,眼前的一切,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那株被击中的银杏树,似被飓风连根拔起,慢慢,慢慢地仄歪着,缓缓向一旁倒去,露出了枝枝桠桠的树根,树根下渐渐袒露出一个大洞。
      时隔几年,程乐还会想起,若是当时她不为宗炀的激将所动,愤而当场演示打枪。他俩会不会从此免去一生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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