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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番外之林璇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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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为,任时光流转,人事变迁,我和他,也不会有任何改变,因为一直这么坚信着,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
只是,我却忘了,年华易逝,宠爱善变,他的爱太过珍贵,一旦失去,就再难寻回。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隐隐约约察觉到有什么事已经悄然改变了,虽然没有通知朋友,但是回来这么多天,乐笙不可能不知道我回国了。奇怪的是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他竟从未出现在我面前,我去他常去光顾的夜店,也去唐朝,可是依旧没他的身影。
只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往深处想,后来听说这半年来,乐笙的身边居然只有一个女人而他又一直未出现在任何一家酒吧,我很是意外,不过在大致了解那个女人的外貌之后,我释然了,他肯定还在为上一次在法国看见我与那个男子亲吻的事而生气。毕竟,我做得是有些过分,难怪他会以这种方式“回敬”我,再说,过去六年,每次我回国,他的身边都会有所谓的女友,即使他从不承认,但任谁都看得出,她们有相似的地方。
而这一次,并没有例外!
不过我不曾想到,乐笙竟这般沉得住气,又过了一个星期,他依然连一个电话也没有。于是,我特意去选了份礼物,然后送了过去,却不料,东西竟被退了回来。我气急,他这一次未免太过分,我已经退步,他还想怎么样!
到了公寓,乐笙却不在,我只得在门口等,直到夜色渐浓,他才回来。看到我,他似乎很意外,不过也只是云淡风清地说:“璇音,好久不见。”
我看着他如画的眉目不由怔了怔,他还是他,可他又分明不是他!
“刚听玉堇说你回来,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他的嗓音一如既往的低而沉,不过却有了明显的疏离感。
我没接话,皱眉问:“你就打算让我继续这么站着?”
他垂着长长的睫毛,似乎有些困扰,不过最后还是开了门,走进玄关,一双可爱的女式拖鞋赫然映入眼帘,我的脚步微滞,接着迅速移开目光随他走了进去,抬头,却发现里面再不是我熟悉的模样。
大片的落地窗户前多了一组橙色的布艺沙发,上面还有两个狗骨头抱枕和一个巨大的小熊玩偶,窗帘换成了柔和轻盈的双层纱帘,而餐桌上摆放着的大把的向日葵更是灿烂的刺目。
双手不由握得死紧,从乐笙的眼睛出事开始,我是第一次看见他的住所出现如此多的色彩!
乐笙去了厨房,我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总算明白哪里不对劲了,他太平静,现在的他,没了近年来的那份玩世不恭与漫不经心,更像最初我见到他时的样子,沉着、内敛而充满距离感。
可是,他为什么会这样?他不该是这样!
“抱歉,家里只有橙汁,你不介意吧?”他忽然开口问道。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说:“你不是不喜欢橙子吗?”
他微笑,有些无奈地说:“唯一喜欢。”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唯一?”
他没有看我,说:“唯一,是我的女朋友。”
虽然已经隐约猜到,虽然明白他不过是在故意刺激我,我的呼吸还是不由一紧,毕竟,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如此清楚地告诉我,他身边的女人是他的女友。
不待我开口,他又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从手提包里拿出那支盒子,说:“你应该知道,我从不留送出去的东西。”
他皱眉,说:“虽然很难得,但我已经很久不用这墨了。”
我脸一沉,有怒火在烧:“宋乐笙,你非要跟我这么说话吗?!”
他握住杯子的手微微用力,指节泛白:“我只是说该说的话罢了。”
“好个该说的话!”我将盒子摔在沙发上,“你若不要扔了便是!”
说完,我摔门而去。
事情再次在我预料之外,他,并没有追来。
我不由冷笑,乐笙,既然你要如此,我岂有不奉陪的理由?!
于是回国后的第一桩表现就是关了手机,每一日都流连在歌舞升平的酒吧,与不同的男人调笑玩乐,凌晨时醉醺醺回到酒店,一觉到第二天黄昏。
如此往复,第五日乐笙终于出现,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他说:“你要胡闹到什么时候?!”
我笑,伸手勾住身旁男子的胳膊,说:“宋乐笙,我不过是做我想做的事而已。”
他一把拉住我,声调微微上扬:“跟我走。”
我摔开他的手,说:“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管我的事?”
我平静地看着他,手指却在发颤,乐笙,只要一句,我只要你说出那句话。
他却只是沉默,嘴唇紧抿,良久才说:“我早该明白的。”说完他松开了手,转身离开,再没回头。
第二日遇到盛玉堇,我知道当初对乐笙的背叛使她与我疏远,但是,她却不会瞒我什么,于是她告诉我那个女子叫作夏唯一,她告诉我乐笙将夏唯一保护的滴水不漏,她告诉我乐笙带夏唯一见了他们,她告诉我他们都很喜欢夏唯一,她告诉我乐笙这一次是认真的。
她告诉我:“林璇音,你已经失去乐笙哥了。”
于是心下一片凄慌,我告诉自己,不会的,乐笙只是在与我赌气罢了,他不可能会对一个替身动真心!
虽然这样自我安慰,却忍不住打电话给他,但那一端,始终没有他的声音。那日,知道他们几人在老地方,我匆匆赶去,却被方雅恺拦在包厢外。
“林璇音,小嫂子快来了,我想你进去不太合适。”
我冷冷看着他,说:“我要见乐笙。”
“改天吧。”
“方雅恺,你!”我气急。
“林璇音。”方雅恺依旧是一幅吊儿郎当的样子,眼里却没有半点笑意,“不要让大家都难堪!”
我只能离开,胸腔像是有一只拳头在猛砸,痛得快喘不过气来,在酒店呆坐许久,终于妥协,开车来到他的公寓,无数个电话之后,大门终于缓缓打开。
乐笙穿了件淡绿色的套头毛衣,上面还有可爱的图案,这不是乐笙喜欢的风格,他向来只穿黑白灰,因为那更衬他的味道,不过,这种简单的穿着也丝毫掩盖不住他的光芒,柔软的黑发覆地额前,让他少了些许淡漠,他不说话,只是面沉如水地看着我。
我忽然有种感觉,我们之间似乎有了个不可逾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