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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约饭去 ...

  •   说是送我走,其实不过就是送到公交车站。季潜文的学校和我们学校不在一个方向,路不顺,车子也坐不到一块儿去。
      不过好歹他还发挥着绅士风度的余热,陪我等回学校的那辆公交车到来。
      载学生的车总是人满为患,我所在的这个站台,就已经有不少年轻男女堆在一起,更可怕的是,还有人继续加入。人多,大家就都有些着急,想要往前站站,到时候车来了也能率先上去。
      在这种繁华地带,周六周日都会有某些学校的学生充当城市志愿者,负责维持公交秩序。眼看着有一辆车子转过弯要过来了,一大群人便哗地涌到前面去,好不容易排出的队形又乱了。志愿者们挥着手,把人重新拦回去,司机师傅也配合,队伍没整好,就是不开门。于是人群又哗地散开,不断向后退,排出一条长长的尾巴,坠在公交车的右前侧。
      我早就看情势不对,提前向后退了几步,只不过身处大环境当中,前堵后挤,你还真的没什么选择,只能被人潮裹着翻来覆去。在回潮最迅速的时候,前方的人想赶紧插进队伍中,便不管后面能不能站下,只顾着将身后的人再推后一点。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前方的人推得太急,后面的人便一个接一个地要倒下去。
      本来就要被挤得变形,前面的人倒,后面的人推,更是乱七八糟。我烦躁陌生人的推搡,现在做了个夹心饼干,更加难受。
      有一个额外的力道抓住了我的胳膊,就在前方发出惊呼时一把将我从人群中拽了出来。只不过身体出来了,脚却被绊住了一下,站不稳,就径直摔在了那个人身上。
      “脚。”
      脑袋上方传来季潜文的声音。
      我的脑子没有自己的想法,季潜文说什么便对身体下达什么样的指令。
      而我的脚刚抽出来,腿连接着腰就像一个僵硬的杠杆,直直地就把身体掰正了。
      人群中的惊叫打断了我来不及思考的投怀送抱,从外面看人群,我才发现刚刚有多么惊险。前方很挤,后方多少都有些空隙,于是前面的人烦躁地向后扩张,后面的人来不及反应,有的人没站稳,就要摔在地上。
      无论摔着的还是吓着的,都要和那些只顾自己的推搡着吵上两句。而推搡的人也委屈,谁还不是被前面的人一个个推过来的?
      最后还是公交司机看着要闹矛盾了,赶紧打开车门,把车子塞得满满当当,不留一丝空隙,这才消耗掉了一部分战力,平息了即将爆发的争吵。
      人群重归平静,这次大家知道没办法投机取巧,便乖乖地接受安排,站成了一队。
      我顺着长龙走到尾处,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跟着我过来的季潜文说:“刚刚谢谢你。”
      他神色平静地回答:“没事。”
      我看他好像完全不在意,心里又有些失落,对他说:“这队排的……我估计得再等两辆车才能走,你别管我了,先回去吧,一会儿天该黑了。”
      季潜文摇摇头,“说过要送你上车的。”
      听到他的话,我也不觉得甜蜜抑或是窃喜,总感觉给他填了不必要的麻烦,就又劝他:“我真的没关系的,在这儿浪费你时间陪我等着也没必要。”
      “而且队伍都排起来了,真有什么事,这么多人呢,也安全得很。”
      “你坐的那辆公交车人也不少吧,你现在不过去排队,可能等送我上去了还得再拍十多分钟,多累啊。”
      我说了挺多的,季潜文却一句都没回,只是跟着我一起向前走一回儿停一会儿,气氛顿时又僵住了。
      我盯着旁边的店铺招牌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说:“你一直这么要求自己,不累吗?”
      季潜文的声音从我右侧传来:“那么,你刚刚说的那些话,又是真的吗?”
      换做平时,我肯定尴尬地笑两声就算回答了,成年人谁会没事剖露自己的内心,尤其还面对一个不算熟悉的人。
      但是他不同啊,他是季潜文。我只恨不得把时时刻刻把心掏出来求他看上一眼,更别说在他对我有所疑问的时候。
      我卸掉所有伪装,看着即将下沉的夕阳,缓缓地说:“假的。”
      季潜文停了片刻,也像是在发表一声感叹,说道:“哦。”
      “我累。”他也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没有再说什么,就像他不会对我的话点评什么,我也对他的话没有任何惊疑。从问出问题的那一刻起,我们应该已经知道了答案为何。
      他看穿了我的伪装,我看懂了他的疲惫。
      这可能就是我们真正交流不过一两天的时间,默契却像是铸就了百年一般。
      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觅知音。
      这种境界虽然有些高攀,但是此刻我却认真地将“知己”的称号套在了季潜文身上。抛开性别、相貌、身份,甚至我那些不可言说的情愫,能有人了解你,是当世最了不得的成就!
      我活着,父母不懂我,朋友不懂我,没有人懂我。所有人对你都是一知半解,来源于片面的观察。所以,人才是孤独的。
      日升日落,在初始和结尾都是那么仓促。刚刚我还能看见大半个太阳下沉,这一会儿的时间,天都已经黑透了。
      真不巧的是,今天季潜文死守风度送我一次,又是遇上志愿者,又是赶上司机换班休息。眼看着队伍迟迟不动,我也有些待不下去了。
      “你着急回学校吗?”我问他。
      季潜文想了一下,“没什么事情。”
      我笑了,从队伍中跳出来,“那走吧,都快六点了,我请你吃顿饭。”
      与我从前对他的刻板印象不同,季潜文并不是扭捏冷淡的人,无论是接受我的对战,还是答应我的约饭,都十分爽快。
      夜幕尚未降临时,华灯便已点亮,只不过此时有黑暗打底,更显炫目。商业区虽然现代感十足,不过抡起吃饭,却没太多选择,大多都是一些连锁式的快餐,讲究装修精简,干净整洁。我总觉得这样的饭店都不专注把饭做香,二十年的小市民生活,让我更喜欢地毯和有些杂乱的小店面。
      季潜文跟着我走了两步,突然问我:“你知道要去哪里吃吗?”
      我尴尬地笑笑,问他:“要不,你挑?我不知道什么好吃。”
      季潜文应该没有选择恐惧症,接过了我递上去的主导权,问我:“喜欢吃什么?”
      我看他应该是心理有决算的,乐得做一个甩手掌柜,很不知羞涩地说:“我什么都不挑,但是,有肉最好!”
      季潜文勾起了嘴角,“那太好了,跟我来。”
      不知道他怎么找到的地方,东拐西拐,在一堆高楼大厦铸成的城市之森中绕进了一处灌木丛,熟悉的市井小民气息扑面而来,吆喝声、爆炒声、笑谈声不绝于耳。有一家大约是做小炒的,将炉火置在店门外,迎着寒风鼓起火焰,厨师单手掂起铁锅一耳,大勺子从一旁的桌子上蜻蜓点水般划过,舀了一应配料,顺着锅边倒入。火苗一烧,香味便传了一整条街。
      油香、醋涩、糖鲜……
      我嗅了一下,问季潜文:“是糖醋里脊?”
      季潜文惊讶地看我一眼:“专业啊。”
      我嘿嘿笑了两声,“不过我更喜欢吃酸辣口的,糖醋的吃多了会腻。”
      季潜文带着我走进那一家小炒店去,边走边说:“我喜欢麻辣的,无辣不欢。”
      “是么?”我跟着他坐在屋里,也不管点菜,接过老板送来的热水简单涮了一下餐具,随口说道,“之前吃饭没看出来啊。”
      季潜文连着点了三道肉菜一份汤,又问我吃米吃面,我看点了不少菜,就要了一碗米。季潜文点头,对着老板说:“先上4碗吧。”
      我瞪着眼:“我可只要一碗啊!”
      季潜文笑笑,我总觉得带着那么一点儿坏,“我吃啊。”
      糟糕,我急急端着水杯喝了一大口,这句话对我来说,该死地迷人!
      我在以下三个时候会特别渴望有一个男朋友:饭吃不完,力气不够,没人陪。
      从小就妈妈被教育说,人这一辈子吃的饭是有数的,你浪费了,以后就要饿肚子了。所以我不敢剩饭,哪怕已经撑到不行也要吃下去,不然在把饭倒掉的时候,不仅负罪感爆棚,还总带着以后垃圾桶翻食儿的恐惧。
      在家的时候还好,吃不完的饭有妈妈吃,妈妈吃不完的饭给爸爸吃,总归是不需要逼迫自己。可是到了学校,减肥瘦身比爱护粮食重要,女孩子都以胃口小为荣。进了社会,饭局成了交际场,谁都不是为了吃饭而坐在一起。于是乎,埋头狂吃的我成了另类,不知道被多少人叫做“大胃王”,“很能吃”,可我真的是一般食量,只不过以不浪费为饮食终点而已。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大吃特吃,吃不完你给我兜底。
      嗯,多朴实!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约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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