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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灵光七闪 之 慕容府 ...
篇一:
[慕容胜雪——怎么还有胜雪的篇章!写上头了啦!]
不知道别的武林夫妻是怎么解决同床共枕的问题,但越摇风和慕容胜雪自成婚后,确实磨合了好长一段时间——指半夜突然在床上打起来这件事。
真·床上打架。
同为武者,睡眠大抵都不太深,一有风吹草动,便很容易惊醒。
尤其是本就没有和他人同眠经验的武林人士。
大多数时候,是越摇风半睡半醒时察觉身边有呼吸声,下意识一脚蹬出去。慕容胜雪本能格挡,反手一扣。越摇风睁眼看见有人擒着自己脚踝,一个鹞子翻身把对方踹下床,引起一阵巨响。
当然,动手很快的两人,脑子清醒的也很快。
能在损失更扩大化的时候及时收手,相对……必然不可能无言,多半是开始拌嘴环节。
拌嘴完重新入眠,然后再开始新一轮条件反射。
前半个月,两人都因受身体本能影响,而深陷睡眠不足的困扰。越摇风为了能更好休息,甚至建议要不先同房但分床睡。但慕容胜雪坚决不同意,头铁磨合到半个月后,彼此才逐渐习惯身边躺着一个人。
好在慕容府人虽八卦,却尚还记得给两人留下相处空间,此事才不至于被人得知并嘲笑。
尤其是元劫七这个大嘴巴,他若是知道了,非得宣扬得人尽皆知。
晨光希微,宿雾未散。数枝绛桃半斜于深浅雾绡,待风来影动,摇曳明晃落入窗台透帐纱,如墨疏疏写意,满榻纷披。
越摇风长年修行,生物时钟无比精准,到点就醒。
初睁眼视线尚朦胧,她习惯性动动身体,才发现腰上搭着一只手,带着细茧的掌心掀开里衣下摆,搭在小腹轻轻按压着,抱怨道:“醒来就松手,嗯……别摸我肚子,小心我给你一脚。”
口头警告没有任何效果。
身后的人低低笑了笑,按在小腹上的手不松反而往上滑了一截,与此同时他埋首在她后颈处,轻吐一口气。
湿润的热气铺撒皮肤,她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日日早起练剑,你也真是不厌烦。”他的声音带着笑意,将手臂收紧了些,下巴抵在她肩窝处,语气懒洋洋的:“算起来你吾尚算新婚燕尔,陪吾消磨会时间又如何?”
某些人嘴上这么说,私底下还不是偷偷用功练剑。
双人床上的空间非常充裕,但耐不住慕容胜雪喜欢抱着她睡,身体难免有碰触到的地方,也很方便她对他动手动脚。
就如同现在,越摇风毫不客气曲起腿,向后蹬他一脚,语气里带着清晨特有的慵懒:“我可不想和你一起被人嘲笑,快起床。”
慕容府里成婚的就他们两个,这些时日,围绕两人的调侃数不胜数。
慕容胜雪自然不在意,可惜他的新婚夫人脸皮太薄,常常被三言两语就激得四处揍人。
再闹下去,被迁怒的怕就变成他了。
慕容胜雪从善如流地松开手,看越摇风扶着床侧坐起身,单薄的衣物随着动作绷紧,显露出弧度好看的肩背线条。乌黑的长发末端垂落在床间,像一道蜿蜒的墨河,与靛蓝色发丝纠缠难分。
她侧头以指梳理因睡眠而有些毛躁的长发,穿过长发的指尖纤细而雪白,映着晨曦,好似盈着无数亮光,晃晃地引人瞩目。
同宿共度,岁华云暮。
从前在书本上看到的段落,真实呈现在眼前的时候,画面竟是如此令人安心与平静。
察觉身后的人半天没说话,她狐疑地半转过身子向后瞧,就看到慕容胜雪怀里抱着柔软睡枕,单手支颐安静地凝视她。脸颊边微微翘起的一小撮头发,让他此刻看起来柔软又无害。
“发什么愣。”越摇风伸手在他眼前晃晃。
慕容胜雪见状深深叹一口气,抓住她在眼前捣乱的手,说:“吾有时候真怀疑自己,为何会喜欢上你这种不解风情的人。”
别说得她好像没有其他优点一样。
越摇风眼神死,果断抽出手,不客气吐槽:“你这人没有贤者时间的吗?”
“那是什么?”
“你不懂的梗。”越摇风起身撩开床帘,淡薄的光线若金沙流淌而入,她披着及腰长发往外走,“再赖床上不等你了。”
“是是——”
梳洗过后,两人互相帮忙打理对方的头发和衣着。
武林中人这点就是麻烦,头发梳得复杂,衣服也穿得繁琐,一人不知要打理多久。现在两人一起,互相打理,能节省很多时间,算是成婚后最实际的好处。
好在越摇风并没有梳妆的习惯,最多是稍稍描下眉毛。
在成婚后,这项工作基本被慕容胜雪包揽。
他捏着青雀头黛,顺着越摇风的眉形轻轻描画。
和平素展现出来的明朗随意的性格不同,越摇风的容貌非常之淡。纷如薄雾,缈若轻云,似深山中不出世的隐者,一举一动都带着莫名的疏离和高远。尤其是一双眉毛,平直且淡,只有细细描画过后,才能染上一丝人间烟火气息。
“嗯……你不会给我画了个高低眉。”越摇风闲着无聊,开始骚扰连呼吸都压得很浅的慕容胜雪。
“好好的闺中乐事,”慕容胜雪的语气里已经是习以为常的无奈,他放下眉笔,稍稍让开身子,让越摇风去打量镜中的倒影,“到你口中怎会如此破坏气氛。”
因为他第一天的时候就故意给她画歪了!
明明自己干过的事情,现下竟装作不记得,果然是那个坏心眼的慕容胜雪。
越摇风懒得和他争辩,反正论嘴皮子,自己肯定不是他的对手,“走吧,他们应该等很久了。”
自绝死谷一役,慕容清之仇得报后。慕容府选择再次退隐江湖,过上不问江湖纷争,不涉武林恩怨的生活。也因那一役,慕容胜雪和慕容烟雨之间过往一直存续的矛盾随之烟消云散,在慕容宁的牵线下,众人恢复一同用餐的习惯。
他们两个磨蹭那么久,想来慕容宁稍后见到他们,又有一堆调侃要说。
等等。
越摇风仿佛想起什么,待慕容胜雪推门时,才不确定地问:“我记得十三爷最近说要出门?”
“吾想,”慕容胜雪手上拎着华美烟杆,闻言侧头,露出一个笑容:“该是去抓人。”
“谁啊?”越摇风好奇。
“这嘛——”他将烟杆凑到嘴边,缓缓抽一口,烟雾消散在晨色中。他施施然,带着几分取笑:“你见到就知道了。”
吊什么胃口。
越摇风撇嘴,“神神秘秘。”
“哈,这才有趣。”慕容胜雪伸手拽她,“你走得好慢。”
喂!干嘛一副都是她拖时间的样子,分明就是他自己磨磨蹭蹭半天不出房门好吧!
越摇风气得就要去拧他的腰。
慕容胜雪飞速溜走,越摇风在后面穷追不舍。
拌嘴的声音随风吹过庭院,惊起檐下一片雀鸟,天光正好。
※
篇二:
[慕容宁——我和你们这些社交悍匪拼了]
1.
我被威胁了。
威胁我的人就是面前这个我左看右看都打不过,名唤慕容宁的人。
“吾给你两条路走,一是老老实实跟吾一同行动,二是吾把你绑起带走。”说话的人脚踩在椅面,一手扶膝,微微俯下身垂头看我,面上带笑:“你选一个。”
椅子很大,我双腿并拢,手环着膝盖,拘着肩膀缩起脖子,茶棕色长发顺肩膀扇形展开黏在身上,缩成一个球。
完全不懂以上选项,就结果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不说话,视线盯着衣服上绣花暗纹,用沉默的态度表明自己拒绝配合。
也不是我不想说话,但之前的事态无一不表明,不管我说什么,都会被他打断。
“嗯——”他看我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反应,威胁地拖出长音,唇角微笑弧度更明显,“既然你不表态,那吾要如何做,你都不会有意见,对吗?”
有意见,我当然有意见。
我慢吞吞动了下身子,视线偏移一瞬,依旧不敢看他,小声说:“不……”
目睹我神情转变,他靠近稍许,声音变低,轻盈地、蕴含无形的浓重压迫:“吾不接受反对意见。”
我闭上嘴,继续抱着膝盖,心想,我不该出来的。
事情要从我前些日子遗落天雨铃说起。
我是来自深山的修行者,世人惯以‘散华行’称之。或许是行踪缥缈,又远离世人的缘故,外界对我们这一修行人有太多传闻。
什么身怀妙法,修行近神,手中所持之物,更有神奇功效。用此神器浸湿地面,地面上的泥土和石头都会变香;附着在腐朽的树木和衰败的枯草之上,草木便会重新枝繁叶茂;用其熏尸骨,可以使白骨全部长出肉来。
实际都是谣言。我们虽各有信仰,但追根究底,不过是一群远离人烟,在深山修行自身,欲求得此身能化入天道的修行者。
所谓‘神器’天雨铃,用芜香制成,摇动时确实可让人心神宁静。但我可以保证,绝没有传闻中的起死人肉白骨功效。
当然,我们的确习医,偶尔出现江湖时,会用一手精良医术换点饭吃。毕竟我们是在修行,可又不是真的神仙,当然有口腹上的需求。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不小心丢了天雨铃。
或者说,被人偷走了。
偷走天雨铃的人不知怎的起了坏念头,竟伪装起散华行在街头招摇撞骗,短短时日不但聚集起一群信众,更借此为非作歹,称霸一方。
然后面前这位叫慕容宁的人就出现了。
他一脚踹开我借住的空房,拎起我的衣领甩到椅子上,并抬起长腿堵住我所有可以逃生的缝隙,强行要求我和他一起去解决这个问题。
强盗吗你?
我并不擅长和人打交道,东西被偷走后虽然有试图找上门想要回,结果连门都没能进去,就被门口的信众你一言我一语的给打击到怀疑人生,不仅如此……还……
总之,跟人沟通太难了,我想回山里自闭。
等了半天没等到我开口的人终于不耐烦,长腿一蹬,椅子忽的摇晃起来,连带着我都软绵绵地左右晃了一圈。
“罢了,跟吾离开。”先礼已行,他决定强行带走我。
我闻言抬手扒住椅背,小幅度摇头:“我不……”
“吾可以连椅子一起带走。”他说。
我憋屈地咽下没有说出来的‘要’字。
这到底是什么发展,我非常感激他愿意帮忙,但莽莽撞撞冲上前并不一定会得到想要的结果,反而容易遭受意料之外的伤害。我想与他说明情况,可惜他完全不听我解释,一昧地当做我是想逃避面对,进而开始威胁起我。
武力高了不起?我和你们这群社交恐怖分子拼了——
是不可能的,我打不过他。
我在心中小声惨叫,被他像萝卜一样从椅子拔起拖出房间,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挣扎无能的痕迹。
2.
天际飘过几片闲散浮云,柳花纷飞的深巷里,纷杂吵闹的鸡鸭叫声与骏马踢踏嘶叫声混在一起,青石板铸就的整洁路途上泥泞混乱,无数脚印交错其上,有草鞋亦有平履,可见此处是何等热闹非常。
眼前这个叫慕容宁的家伙不知是从哪个家族出来的悍匪,端看外貌,若书中走出的翩翩公子,仪形端美,蔚矣其姿,绰乎其韵。但论行迹,堪称其霸道无理,若说他有意行好事,伸张正义,偏他又强迫家威胁自己这个同样是受害者,又不善武力的人与他一同行动。
且一路上他都一副理所当然,毫无愧疚的神情。甚至振振有词地说此事既由我而起,便该由我亲自结束。
呜呜呜,他这么鸭霸,不会在事后强行收我钱当聘请费吧?我除了几颗小碎银,什么都没有。
不不不话说回来我根本就没有拜托他帮忙,是他自己强行破门而入把我拖走,像拖一条不愿意出门的倔强柴犬一样,出门路上那条长长的拖痕就是铁铮铮的明证!所以他等会要真的和我拿钱,我一定会强烈拒绝,别以为他长得好看武力值又在我之上就能欺负人,我也不是什么软柿子,我——我——我会叫的!
我步履蹒跚地跟在他身后。
斑驳痕迹的尽头,逐渐出现人影,长长地排成一条队伍。队伍中有衣着整齐的小厮,也有衣衫简陋的百姓,唯一相同的是他们手上都拿着能兑换东西的财物,或金银绸缎,或鸡鸭禽牲。
队伍的另一侧,停着整齐的马车与牛车,帘子后影影绰绰坐着人影,旁边数名伺候的下人来来往往,扇风端水,伺候得无微不至。
都是来求所谓神水的人。
我看着几乎要望不到头的队伍,一时怔忪。并不是讶异于竟有这般多人上当,而是未料到,竟会在此地看到如此多的穷苦人家。
前些日子刚来寻过对方,我自然知晓骗子借由天雨铃的江湖传闻,说能制造出治愈百病的神水,以此骗取财物。
但那时,对方只针对富贵人家行骗,何时……到底是何时……?
慕容宁稍稍侧头,眼神滑过民众面容上如出一辙的期待,又看向另一边养尊处优的富人,眼睛深处快速闪过一抹不悦般的情绪。那瞬息的变化来得快去得也快,再仔细看时,他已经恢复姿态峻整、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模样,拉着我的步伐稍稍加快了一点。
在生气。
很不动声色的生气。
其实,生气的又何止是他?
富人家底深厚,连排队都无须必躬必亲,只吩咐一小厮行动,自身却闲散舒适地呆在车中,随意一抛,便是寻常百姓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金银。
一样的生死,一样的血肉之躯,在这扇门前,显现出无情的三六九等。
富人拿零头买一个心安,穷人拿全部买一个念想。
最终所获,纵使是相同的谎言结果。
代价,却截然不同。
“嗯,看来差不多到了,就是这里。”慕容宁看着前方隐约可见的守卫,微笑回头看我,说:“还等什么,这不是你的东西吗?该你上前讨要。”
我垂下眼眸,一时没有回答。
诚然,我确实有心想要拿回天雨铃,结束这荒唐骗局,避免更多人受害。
“对方……”人多势众,且拿到天雨铃后又招来许多不辨是非的狂热信徒,绝非凭一时血勇就能对付。我不知晓这名叫做慕容宁的少年是什么来路,可我不想他似我一般受到伤害,现下最好是先打道回府,待其他散华行问讯前来,再一起想办法解决。
我斟酌言语,张开唇想对他解释,可惜慕容宁完全没打算听我说完。
我内心大喊‘又来了,能不能先听我说完’地与他博弈,几乎飙泪,被强人所难的慕容宁硬生生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挣扎痕迹。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道犹豫卑怯的呼唤。
“小大夫?”
往前拽的力道忽而停下,我借机循声望去。
队伍的缝隙里探出一张半遮半掩的脸。是个中年妇人,穿着洗得发白,补丁叠补丁的粗麻布衫,一只手拿着家中仅存的老母鸡,另一只手牵着一个瘦小苍白的小女孩。
直到我回头,她才似乎确定自己没认错人,干燥起皮的嘴角扬起,露出一个意外的欣喜笑容,一边随着人群小心翼翼往前挪动,一边扭着身体和我说话。
“小大夫也来求神水?”她问。
神水?
我摇摇头,小心看一眼慕容宁。
令人意外的,他没有继续拽着我往前走的意思,而是随着我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不是。”我抬头看已经快要到尽头的队伍,又瞧瞧她手头牵着的孩子,心下忽然明晰,慢吞吞开口:“你来求神水?”
妇人点点头,小心翼翼地牵出旁边的孩子,看着是想让我仔细观察她的情况,说:“那日小大夫看过之后,兰儿好了许多,这几日都没再犯病。我……我并没有怀疑小大夫医术,但我想,若神水真的那么有效,或许以后她也能像寻常孩童那般,生活无忧。”
我知道这孩子的病症。
是哮症,遇冷则作,逢劳则甚。若审治得当,愈并不难。只是这非一日之功,需长时间治疗,才能慢慢根除或大好。
对穷苦人家来说,堪称富贵病。
“回去吧。”我不善与人交际,甚至惧怕与人相处,含糊而低声的与她说:“这世上……没有神水。”
我知晓自己这番话对于一个将所有希望压在奇迹上的人有多残忍。
只是……让我看她满怀期待,倾尽全部期盼,去换一点根本就没有效果的神水。我不敢想她知晓真相后,又何等的崩溃。
她手中的老母鸡,即使换做金钱,充其量不过富人手中漏出的一粒沙砾。但对她来说,已是她家中为数不多的经济来源。
散华行并非江湖传闻中那般修行近神的高人,就只是普通人罢了。
“没有神水,天雨铃也不是神器。”我眼帘垂下不敢看人,努力鼓起勇气,放大声音,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说,“那就是……一个铃铛。”
此言一出,周边涌起一阵疏疏落落的讨论声。
我挺直腰背,试着提起声音,大声说:“神水是骗局,诸位切莫上当!”
门口的骚动大概引起了背后之人的注意,从华府深处传来更多脚步声,十余名带着长刀木棍的匪人冲出,团团来到队伍后方。刀锋森寒,映在青石铸造的道路上,分外刺目。
“又是你!”其中一名守卫认出了我,被阳光晒得黝黑的脸上露出不屑:“上次吃得苦头还不够,竟敢再送上门找死。”
看到他的一瞬间,可怕的记忆重新涌到眼前。
不——事情发展至此,我不可谓之无过,我必须阻止。
“将天雨铃还我,那不是你们的东西。”我捏着慕容宁的衣角,手指不断用力,用力到发抖,“还有财物……把财物……还给受骗的人!”
“胡说八道什么!上次是尊者慈悲,饶你一命,岂料你居然不思悔改,一而再再而三损坏尊者名声!”那人伸手一指:“打死她!”
说着,一群人同时冲上前来,森寒的刀光与木棍挥出破空声,几乎就要落在站在我身前的慕容宁身上。
我下意识上前,伸手想拉开他。
未料慕容宁看都没看,甚至没有动弹一下,只是轻轻一拂。
腕粗的棍子那一刹轰然断裂,半截木棍受力反弹到守门人脸上,几颗牙齿混着血液飞出口腔,守门人满嘴是血,顿时倒在尘土滚滚的地上,昏死过去。
四周鸦雀无声。妇人急忙抬手仓惶拽过我,干瘦粗糙的手指搭在我额间,用力地把我塞在她怀中。
其余守卫呆愣在原地,一时不敢上前:“你、你!”
“吾方才没听清。”慕容宁抬脚踩上地面的牙齿,轻轻一捻,与骨头硬度相差无几的组织霎时化作白灰。他微笑侧过头:“你把方才的话再说一遍。”
好凶残!好可怕!
我目瞪口呆,打心眼里发现他之前对我的态度哪算鸭霸,比起现在他的反应,简直算是善良。
“你想要谁的命?”慕容宁半张脸印着刀光,挑起的眉尾,比锋刃更锐利。
然后我就看他一路势如破竹,三两下收拾完守卫,踹翻神水,拆掉朱门,富丽堂皇的府内传来连绵不绝的惨叫声,从外到内似乎谁都没放过,偶尔能看见一群起飞的人体噼里啪啦似雨落下。
我惊恐,我害怕,我瑟瑟发抖。
这个破门而入把我抢出来的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着是个吟诗作对的翩翩公子,怎么行事作风比强盗还凶悍?
过了一会,府内彻底安静下来,除了含糊的呻吟声什么都听不见。
慕容宁从雪白的墙头出现,衣衫边缘干净得连一丝灰尘都无,风雅好似只是在里面逛了一圈。
他手上拿着一束碧透若竹的铃铛,缓缓走到我面前,将东西递给我,“是不是此物。”
妇人的手指还搭在我额间,我呆愣愣地接过,口中呐呐道:“是……你、你没受伤?”
“一些乌合之众罢了。”慕容宁俊秀的脸上满是意气风发,眼神扫过我,这才发现什么般,轻轻皱起眉:“你受伤了?”
啊?我受伤了吗?
我慢慢低头,观察身上的衣袍,发现衣摆处不知何时缓缓渗出血色湿痕。
“这啊……”我还没能从面前的发展回过神,慢一拍地掀开衣摆,给他看看下方被层层布料包裹,因而有些臃肿的脚踝:“无事,不过是伤口裂了。”
慕容宁自小习武,自然看出伤口就在脚筋附近,联想方才那人口中‘上次吃的苦头还不够’的话,他顿时意识到什么,脸上的傲气一下子僵住。
彼时的我,只当他是恰巧路过兴趣使然的英雄般感激。
全然未曾知晓江湖险恶,更不知晓,所谓社交悍匪,能对一个社恐造成怎样的惊天打击。
直至很久以后,我才得出一个对他相当有形容性的说法。
慕容宁,实乃一个地雷般的神奇男子。
※
篇三:
[莫离骚——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碟好菜向胃溜]
我和莫离骚的相识过程就和佛跳墙的故事一样。
这是一个很著名的故事。讲从前有个人做饭十分美味,有日,一名高僧无意路过,被从围墙中传出的菜香所诱,不惜跳过墙去一饱口福。
当然,我自认做饭的境界远远不到那个地步,还是一个正在学习中的厨子。
初夏的风里夹着微弱蝉鸣,色泽正艳的石榴花藏在浓浓绿荫中肆意绽放,丰茂耀眼的光线透过枝叶投落在地面,勾勒出一片细碎阴影,随着微微炎热的风而散漫地游移轻晃着。
吱呀一声,年久失修的木门推开,浓郁的烟气顺着门缝溢出,不到片刻,小小前庭便飘满鲜香浓郁的食物香味。
趴在树梢假寐半天的橘猫抬起头,湿润粉嫩的鼻头耸动,忽而起身,前爪搭着粗壮的枝干,后腿蹬得笔直,将自己身体拉成长长一条,像一截刚揉开的糯米团子。
“喵嗷——”张开的嘴里露出粉色舌头与上下两排尖锐的利齿。它抖抖身体,细长尾巴竖起,从树梢跳到墙头,四爪交替溜溜达达。下一秒,它看见一个站在墙外的不速来客。
杏圆的眼睛里藏着如针细长的瞳孔,橘猫略有些好奇地打量他。
莫离骚下意识想伸手摸它。刚抬起来,橘猫便像是水一样扭开身子,后退半步,细长尾巴在身后甩了甩,侧身从墙头跃下,一路带颠地喵叫着越跑越远。
莫离骚从善如流收手,目光顺着墙壁,望向不远处那扇半掩的木门。
进去拜访顺便吃一顿饭,这种事情应当不算冒犯。
他想。
正当他走到门前,想推门的时候,门向内拉开了。
杏红色的长发,杏圆的眼睛,皓齿灿烂,若拥丹霞。
“正巧我做多了菜色,如先生不弃,入内一尝手艺如何。”
我早就察觉到了门外有人停驻,见他久久没有离去,便试想或许可邀请对方入内,尝一尝自己的手艺。
正巧今日做了新菜色,亦需要人品尝点评一番。
希望他不要觉得太冒昧才好。
我想着,伸手推开门。
朝日落狭路,绿树摇醺风。枯朽褪色的木门后一点点展现风沙尘扑的小道,车轮滚滚的泥路,一点白色衣角似拢着流光出现。我彻底推开门,看见站在绿意点染的树下,站着一个容貌年轻的男子。
日之光,风之声,石之色,花之香,都不抵他立于墙下的照眼一瞬。乌发束冠,身姿如竹,骨秀风霜,若清夜春冰,山月寒玉般出众。
我扶着门,稍稍抬眼朝他微笑,问他是否要入内。
那名年轻男子视线落在我身上,半晌微微点头。
“好。”
※
篇四:
[冷秋颜——最长情的陪伴不仅有工资还有同事]
1.
冷秋颜并不认同上方这个内容提要,他建议改成‘最长情的陪伴不仅有工资还有自幼许婚的未婚夫’,再不济,原本的‘念平生,寥寥尘世谁能再逢’也很不错。
我:我管你!
我的篇章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火速踹开碍事的冷秋颜,拿回本篇主动权。
我叫辞芳菲。
本是在找新工作的待业青年一枚,最近收到了鬼市的offer,一下子从找不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变成年轻有为的杀手。
至于为什么去当杀手,原因很简单——
银槐鬼市这犄角旮旯、黄赌毒三害齐全的地下组织能有什么正经工作?除去偃师面试要求过高的分部,剩下几个没什么好选,不当杀手,难不成去不夜长河摇骰子?赚的也太少了吧?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顺利通过落花随缘庄面试,过上没有底薪全靠提成生活的杀手。
六隐神镞辣评:“连你这种身出名门的富二代都来银槐鬼市混吃,真不知道外面的世道是有多难过。”
“注意一下措辞,是前名门。”我跟在六隐神镞身后,不情不愿补充。
当杀手花销太大,工资到手还没来得及捂热,就都拿去还武器的贷款,变成彻头彻尾月光族。口袋没钱自然吃不起饭,我只好厚着脸皮跟在落花随缘庄里面最照顾小辈的六隐神镞身边,混口饭吃。
“过期的名门不如狗,至少我看老爷那边的狗餐餐大鱼大肉。不像我,只能吃六叔的无油斋面。”我恨恨道,绝不承认自己曾经想去巧木宫偷狗粮结果被六隐神簇抓个正着。
六隐神簇大概也想起了在巧木宫厨房抓到我的事情,重重咂舌,好奇问:“你到底是怎么沦落到如此地步?”
一般来说,家丑不可外扬。
可是我总觉得六隐神簇问这事应当是想调查我的来历。他是天首的心腹,若连他都不能取信,我在落花随缘庄的职业生涯怕是做到现在就到头了。
况且这件事说起来,和外人关系不大,算是内部问题。
“猫生猫,狗生狗,会偷吃的人上面自然有个会言传身教的榜样。”我抱着双臂神色平静,浑不在意地说:“我那混账老爹偷吃被老妈当场抓包,老妈一气之下断他阳锋,与他和离。他因此一蹶不振,寥寥数年便抱病身亡。树倒猢狲散,不就是这样咯。”
曾经阔绰的组织一日化灰,名门不名门的,到头来不都是一样——饿肚子的时候,谁还管你祖上阔过没有。
说到断阳锋,六隐神簇不禁夹了夹腿,神情一言难尽:“你母亲呢,就这样丢下你不管了?”
“还是管了几年。”不然一个小孩不可能在江湖上活到成年,不过个人有个人的缘法要修,我不可能赖在她身边一辈子,“她有自己的生活,况且我怎么说都已成年,不想当啃老族让人见笑。”
“偷狗粮就不见笑?”他无语。
“那怎么了?我凭本事偷的。”我朝他翻白眼,非常不客气道:“说到底还不是这行当赚的钱太少,害我过的不如狗,天首才需要反省吧。”
“明明是你自己没钱还要扮阔佬,非要用贵死人的武器。”六隐神簇扯了扯嘴角,倒没反驳我‘不如狗’的那句话,反而落井下石:“狗不用还贷款。”
扎心了六叔。
“吃饭的家伙怎么能随便。”我嘀咕一句,抬手摸摸我好不容易在鬼市交易上抢来的名剑梦泽,目光落在银槐鬼市来来往往的人影上,问出好奇了一晚上的问题:“六叔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你还想赖在我家吃白饭多久,当然是给你找个兼职。”六隐神镞转过头来看我,没好气说:“吃香喝辣是做不到,但热饭肯定少不了。”
啧,小气。
而且什么叫做吃白饭,吃的分明是连猪油都舍不得放的白水斋面。
所以才说,落花随缘庄的工资真的寒酸小气到有剩,连在此深耕多年的六隐神簇都吃得那么朴素。
不过这个方位……
“这不是去不夜长河的路?”那可是出了名的赌坊,他可不是要带我去赌坊当摇骰子的性感荷官吧?我不想穿兔女郎高八叉的衣服啊喂!我一脸抗拒,拖出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规矩,“家规禁沾黄赌毒。”
等等,落花随缘庄和不夜长河的关系有那么好?我记得银槐鬼市几道势力彼此独立、互相戒备,绝不会有一个员工两边打工的可能性。
我以拳击掌,恍然大悟:“难不成是让我当卧底?”
“就你这个脑壳……”六隐神簇吞下后面的话,无奈一叹气,干脆放弃吐槽说起正事:“送你去兼职做个守卫罢了,你少自作主张,若坏事吾可不管你。”
什么?守卫?我没听错吧?
我满脸嫌弃:“我好歹也是堂堂落花随缘庄杀手。”
跑去别的势力当守卫,会不会太掉咖数了?
“过得连狗都不如的人有什么挑挑拣拣余地?”六隐神簇无视我抱怨的话语,直截了当道:“不夜长河有免费员工食堂。”
拒绝的话冲到嘴边,临头转向。
我表情不变,一本正经道:“既然如此还等什么,赶紧走,别耽误我吃饭。”
六隐神簇嘴角一抽,“真不知道你这性格到底是怎么养出来的。”
你懂什么。
见风使舵可是最实用的生存技能。
至于尊严?
又不能当饭吃。
2.
六叔说有人脉,那是真的有人脉。尽管不明白他一个落花随缘庄的杀手是怎么在不夜长河发展出这种人脉,不过能派上用场的人脉就是好人脉,我因此受益能顺利混进去当临时工,时薪不高,好在可以吃免费食堂。
由此可见,杀手虽同样是无本生意,但论赚钱,确实不如开赌坊来的豪放。
不夜长河的员工免费食堂那叫一个豪华,什么海错山珍、鸡鸭鱼肉、时新果品一应俱全,看得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投错简历,当初就该放下矜持,跑过来当性感荷官。
至于家规?
什么家规,名门都变废土了,家规顶个屁用。
我拎起入口的餐盘,往上面疯狂堆菜,脆皮烧鹅、清蒸鱼、狮子头。
夭寿,不夜长河居然还有葱烧海参!竟如此奢侈,简直豪无人道,合该让我这个从落花随缘庄来的穷鬼制裁!
我顿时露出兔美酱一样犀利的眼神,在那碟菜落在案台的下一秒就把手搭上去拿。
好菜似美人,总有同路豪杰争抢,一双手慢了一步按在我手背上。
嗯?是谁眼光跟我一样毒辣?
我稍稍侧头,这才发现旁边站了个比我高半个头的青年。
“喔呼,看来是英雄所见略同。”他含笑说。
昏黄灯火,在纸灯笼中摇曳。
对方手依旧搭在我的手背,只侧过身,姿态不疾不徐,清秀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打量,黑紫混色的发丝随动作微微一晃,散下遮住一点眼尾。于灯火间被照亮一角的容姿,笑容温和又风雅。
“好东西手快有手慢无。”我挣开他的手,把那碟葱烧海参放进自己盘中,动作干脆利落,半点不拖泥带水,“凡事慢人一步就只能当败犬。”
那青年也不恼,手被挣开了,便顺势收回,拢在袖中,依旧是那副含笑的模样。他垂眼看了看空了的碟子,又抬眼看我,目光在我脸上转了一圈,似乎从记忆深处想起了什么,面上略有沉思之色。
“姑娘看起来有些眼熟。”他歪头,不知是试探还是真的察觉出我的身份。
之前说了,银槐鬼市几道势力彼此独立,彼此戒备。像我这样在落花随缘庄当杀手又跑到不夜长河兼职守卫的,某方面来说确实引人猜疑,往好的地方……没有好的地方,但往坏的地方想,肯定会觉得我有意来这里刺探消息。
嗯,来食堂刺探消息。
无奈我脸皮够厚,人也稳如老狗,不仅不在乎,还没忘记给自己装满一大碗米饭,往位置上走,“你在那本陈年秘籍看来的搭讪技巧,已经过时到老套了。”
“喔呼,是吗?”青年笑了一声,端起一碗干面坐到我对面,不急着吃面,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喝,“姑娘不认识我?”
为什么这么问?
我这才仔细上下打量他,穿着和一般不夜长河的员工不一样,没有遮掩面容,衣料低调中透着奢华,一看就不像普通出身的打扮。
牙白,不会真的是不夜长河的大头人物吧?
这么接地气也来食堂吃饭?
唔……不管,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天王老子来了我也要把饭吃完。
我用筷子指指自己,“新来的。”
实话,大实话,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大实话。
“原来如此。”他没说相不相信,至少看起来他好像不太在意我怎么解释。黑紫色的眼睛里映着纸灯笼的光,犹如被火光点亮的深色琉璃,很是漂亮,“那敢问姑娘名姓?”
我在短短时间扒完半碗饭,吃掉半边菜色。
再吃慢一点我怕自己跑路没力气。
“辞芳菲。”我估计他多半看出来我不是不夜长河的人,毕竟现在做人老大,哪有不认识自家员工长相的。既然如此,隐瞒也无必要,与其被他调查出来,不如我自己报上名。
大不了回去吃六叔的无油斋面,一样过活。
他听完我的名字脸色微微怔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刚见面时的从容神色。
“喔呼。”他放下杯子,视线从我的眉眼打量到我的嘴唇,又从我的嘴唇一寸寸挪回双眼,然后说:“在下冷秋颜。”
我扒饭的动作慢慢停下来,咬着筷子惊疑不定地看他。
同名?
不不不,应该不会这么巧。
我偏开眼睛,慢慢放下筷子,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静,“不认识。”
“是吗?”他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视线始终没从我身上移开。
“对此石上月,长歌醉芳菲。”他一语中的我名字出处,唇角笑意更深,一字一句问:“你真的不认识?”
卧——槽——
竟然真的是同一个人!
世界太小了吧!
鸭霸:闽南方言,指横行不讲理的行为或作风。
*
慕容胜雪/越摇风。
慕容宁/宵鹤眠。
莫离骚/解师苗。
冷秋颜/辞芳菲。
*
慕容府共4篇放完。
肯定有人问为什么莫离骚的这么短,我在这里回答:没有为什么,因为灵感欠费,所以就这么短。
绝对不是我觉得莫离骚太难写所以写到一半火速腰斩,绝对没有(移开目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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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灵光七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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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爬上来。 一个神秘的围脖:@觉海迷心-枫六 偶尔会在上面产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番外。 目前有: 银鍠黥武篇《傲娇的攻略法则》 武君罗喉篇《鸾帐艳绮罗》 策马天下篇《南风知我意》 玉离经篇《眠鬟压落花》 天者篇《璧月琼枝夜不眠》 隐春秋篇《曲屏香暖犹萦绊》 千玉屑篇《春情多艳逸》 安索亚特篇《蜘蛛之丝》 天极三部曲因为各种原因…… 咩有,我说咩有,就是咩有(发出地理司的声音.jpg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