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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摩什 ...

  •   唐可人住在锦江大道翡翠园。这一带的住户非富即贵,所以房子比别的地方都气派,路也比别的地段宽上不少,就连绿化也格外人性化。最具特色的是你鲜少能在这一带看到行人,高档汽车倒很常见。
      而此时翡翠园门口正停着一辆很没有档次的银白色商务车,与这地方的贵气格格不入。商务车司机在和门卫交涉,林乔注意到司机已面红耳赤,而门卫傲慢地翻着白眼儿。
      唐可人把车停在门口,滑下车窗探出头喊老江,司机马上跑过来,笑得满脸谄媚:“唐小姐,你总算回来了,这保安死活不让我进小区,是楚总让我送东西过来!”
      唐可人点个头,示意司机把东西搬到她汽车后备箱里,打发司机离开。
      在地下停车场泊好车,唐可人指使林乔把后备箱里楚依云让人送来的东西搬出来。是一只挺沉的纸箱子,林乔看了看,发现是一台吸尘器。她想唐可人一定不会缺这种东西,楚依云特意送一台吸尘器是什么意思?林乔百思不得其解,但看唐可人根本没有解释的意思,她当然也不敢造次。
      直到坐上电梯唐可人才开腔:“小云没告诉你我要你帮我做的事吗?”
      林乔摇头:“大约这事电话里不方便说,而我刚进旖旎唐小姐就到了。”
      唐可人想一想说:“那这回我们好好谈一谈!”
      林乔虽然觉得这事没什么好谈的,唐可人有事尽管吩咐尽管交待就是了,但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她没有反驳,以免惹得对方不高兴,顺从地点头说好。
      唐可人住的房子是一套三百多平的复式,精装,给林乔的第一眼感受是华丽,第二眼感受是大。她坐在奶白色真皮沙发里如坐针毡。唐可人倒了杯西瓜汁给她。然后施施然在她对面坐下。这就难免使两个人的目光针锋相对,特别当唐可人肆无忌惮打量她的时候。林乔不免紧张得胸口发痛,强笑着问:“唐小姐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唐可人以手支颐,目光如同扫描仪,仔仔细细地把林乔从头到脚地扫视一遍。林乔被看得头皮发麻,浑身不自在,唐可人忽然就笑了:“你不要紧张,随意点儿。”
      “我,我不紧张!”
      “想来你既然是佳期社清灵部的职员,一定明白这个部门的职责了。”
      事实是,林乔对此一无所知,她只是简单做了入职,简单到她只在合同上签了个名,而合同内容都没来得及看。楚依云又不让她坐班,对于公司的事,除了道听途说的部分,她根本一无所知,更别说什么清灵部,这奇幻的名字听起来实在有一种可笑的效果。所以这时候唐可人说出来,林乔除了发傻还是发傻。
      唐可人扬眉:“你一点儿不知道吗?”
      林乔说是,唐可人发笑:“那么说你是被楚依云骗来的喽?”
      要说骗,未免太过夸张。林乔想,她与楚依云之间顶多算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虽然她也看得出楚依云对她所说不尽不实,中间藏了许多她不能窥探的秘而不宣的东西,而既然不能窥探,她也便不强人所难。
      唐可人这个像是玩笑像是调侃的问题实在使人作难,无论怎么回答似乎都会得罪人,于是林乔没吱声,只坐立难安地笑了一下。唐可人也善解人意地并没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倒认真给她讲解:“并不像外界传言的那样,佳期社并非单纯的红娘公司,其实它主要用来赚钱的业务是除灵,这一块当然都是清灵部的职责。”
      “清灵?”
      “简单说吧,引发一切灵异事件的因素都可以称之为‘灵’,清灵部所作的事就是清除一切的灵。”
      林乔大约也就明白了,说白了这不就是所谓的斩妖除魔吗,再说直白点儿就是清除一切超自然的东西。然而妖魔林乔也没见过,存不存在她心里真没底,她只能把这单纯的理解为捉鬼了,因为“鬼”这种东西,是她目前所能理解的并真正见过的唯一超自然的东西。
      不等林乔再乱想下去,唐可人又说:“事情挺简单的,我听小云说你有阴阳眼,我原本是想你帮我捉一只鬼。”
      林乔瞠目——
      她是能“见鬼”,这能力与生俱来,也就是传说中的阴阳眼。她不知道楚依云是怎么知道她的秘密,这秘密就连她爸妈也不知道。倒不是她刻意隐瞒,她小时间时常被所看到的狞狰的“怪物”吓到,同父母说起来,却不过惹他们白眼。他们叫她不要胡思乱想,说那全是幻觉。这样的次数多了,她也就闭了嘴,而随着年龄增长,她也渐渐知道了自己的特异——她眼里所看到的,和大部分人不同。
      然而这种特异并不像学习拔尖或者长相美丽那么招人喜欢,不仅不招人喜欢,反而会惊吓到人。她原本已不招人喜欢,因为外在的沉默寡言和木讷,当然更不愿意别人把她当怪物看,出于这样自卫的心理,她从此更避讳谈起。
      “看到”和“捕捉”并不是一个定义,甚至不是一个层面的术语,她不过单纯的能够看到它们——说起来她不愿意称它们为“鬼”,她更愿意叫它们怪物——却并没有同它们身体接触过,更惶论捕捉。要怎么捉鬼,她完全一窍不通两眼抓瞎。
      但是等等,刚才唐可人说什么来的,他说“我原本是想你帮我捉一只鬼”,那么说他现在改主意了,并不需要她捉鬼了吗?
      抱着这样的一线希望,林乔急问:“你说原本——那么现在是不打算让我帮你捉鬼了吗?”
      唐可人笑了笑,并没有卖关子,倒很痛快的承认:“我是这个意思,虽然你能力不错,但明显是只菜鸟,不然小云也不会特意调一台吸灵器过来,这让我怎么放心!”
      这话听起来无疑更像挖苦,林乔大窘,但也没在这上头纠结多久,很快她被唐可人说的一个名词吸引了注意力:“吸灵器?”
      “就是那台吸尘器,当然那包装不过是伪装,为了方便,你不必管它。”
      “哦。”虽然这个名字是够直白的,但林乔仍旧对它的功用很感兴趣,很想听唐可人讲解一番,只是人家一带而过,显然没兴趣对此多说,她也就只好从善如流地不多问。
      “虽然有这台吸灵器可以事半功倍,但对你来说还是太高难度了,对吗?”
      “是是是!”
      “所以我想拜托你帮我做另一件事,对你来说绝对轻而易举便能办到的事!”
      林乔凶狠地咽了口唾沫:“什么事?”
      “我想你帮我去看一位朋友。”
      林乔愣住了:“唐小姐为什么不自己去?”
      这话显然触及唐可人心病,她口气忽然生冷:“我自然有我不能去的原因!”
      出乎意料地得罪了人,林乔讪讪闭了嘴,倒不是她有心要窥人隐私,这完全是无心之举呀。所幸唐可人并不计较,口气又轻松起来:“没吓着你吧?我是有点激动了。”
      “没,没有,是我太多嘴了!”
      “那么,你愿意帮我吗?当然事先说的一万块,事后我会一分不少的打到你账户上!”
      林乔真没有拒绝的理由,一来报酬很可观,二来事情听起来很简单。只是像林乔这种从十岁开始就不太天真的姑娘,不是那么容易相信人,更不相信天上会无故掉馅,偏还砸中她。但也只是稍一犹豫,她答应了,她想人生难得几回博,而她已赌赢过一回了,又何妨再赌一把!
      事情既已敲定,唐可人便再没耐心烦敷衍林乔,打发她回去等电话:“时机到了我会告诉你!但这件事,要对小云保密!”
      林乔有一瞬的犹疑——如果不是楚依云介绍,她也不会接到这单生意,而现在主顾让她对楚依云保密,这是不是不太地道?算不算是过河拆桥?
      但想到一万块,她马上很用力地点头说好。
      唐可人也很痛快地从钱夹里拿出一千块现金递给她:“这是给你的定金!”

      回到租住的五十平不到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林乔甩掉鞋子把自己扔进沙发,将事情从头到尾再细细想一遍,越想越觉得兴奋——难道说一万块就这样到手了吗?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这时候阳台上忽然传来“噗通”一声,打断了她的思绪,也猛然让她清醒了几分,她想起来她养的那缸金鱼。
      原本林乔最不喜欢伺弄小动物,但是一个人独居难免寂寞难耐,她便打算养只小东西给自己解闷儿。只是猫或狗都不是那么太理想,可爱是可爱,但它们需要人像大爷一样伺候着,她实在没这个耐心烦。并且她也不可能长久的宅在家里头。她想过了,既然不用去佳期社坐班,她当然要再找一份坐班的工作,多赚一份钱。从来只有人嫌钱少,没人会嫌钱多,更何况她这缺钱的人呢,哪怕工作辛苦点儿她也愿意。所以说养那种离不开人的小猫小狗之类已不光是耐心的问题,而是根本也没有条件。所以最后她决定养一缸金鱼,至少金鱼只需要定时喂喂食换换水,这她还做得来。而且她又不需要名贵品种,只要便宜好养的就行,哪怕死了也不会觉得太可惜。于是拣了一天去花鸟鱼市花五十块买了两条。林乔倒着实新鲜一阵子,十天后就烦了,懒得喂,就撒一大把鱼食把鱼缸搁在阳台上,任其自生自灭。
      林乔算了下,这两条可怜的金鱼已被她放养在阳台上三天两夜,如果先前没有撑死,那么现在也该饿死了,怎么现在还会发出这种动静?
      她同情心与好奇心同时发作,决定去阳台一探究竟。
      房子是老房子,阳台也是老式露天阳台,并没有封闭,尔而到阳台吹吹风晒晒太阳甚至搬张桌子椅子看书都非常惬意。
      不过对于林乔这种温室植物来说,有阳台与没阳台的区别不是那么大。哪怕宅在家里不出门,她也鲜少会跑到阳台上吹风,小卧室与小客厅里的窗户已尽够她透气了。当然有阳台还是有好处,至少可以晒衣服,然而她一个人的衣服也有限,而现在它的主要作主就是存放林乔那一缸金鱼。
      推开通往阳台的门,眼中所见,令林乔大吃一惊。
      她不仅看到活蹦乱跳的金鱼,并且还看到一个抱着鱼缸的男人。
      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
      男人身段修长,一身紧身黑衣勾勒出剑拔弩张的身体曲线,无端让林乔想到猎豹。而那衣服质地特异,以林乔的眼力和见识,实在辨认不出来,而那衣料的黑色也黑得很特别,里面分明隐浮着金色的纹路。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男人怎么进来的?林乔明明白白的记得,她走的时候绝对是锁了门的!
      她警惕地往后退,慑于对方强大的气势,她感到窒息,声音里更泄露了她的色厉内茬:“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男人一直低头打量金鱼,这时候忽然抬起头,一双如野兽般锐利的苍蓝色眼睛,几乎夺目,一瞬间霸道地充满林乔的视野!
      如同一只即将被捕食的猎物,巨大的恐惧一霎填充满血脉,林乔哆嗦起来,唇齿更不听使唤地结巴了:“你,你想怎么样?我,我没钱!”
      “它们饿了。”男人皱了皱眉,声音竟是出奇的温和,像是温热的水气扑面,有莫名的抚慰的力量。他似乎并没把林乔的惊慌看在眼里,也没把她的质问听进耳里,闲庭信步地走过去,把鱼缸推进林乔怀里,然后绕开她进了客厅,“我是摩什!”
      无疑男人的好声音让林乔无形中减少了恐惧和防备,再看男人的脸,忽然就觉得这种外露的凌厉狂野竟是不能形容的一种大美。不管什么人,对美总是无能为力无法抗拒,林乔也不能例外。她被这美征服了,无论如何不能相信他会是残暴的凶徒,反而在心里默默地给他开脱,编排各种他会忽然出现在她家里的理由,最靠谱的不外是他走错了门。
      坠在男人身后进了客厅,林乔把鱼缸放到置物架上:“这是我家,你是走错门了吧?”
      这无异于送对方一个台阶下,哪想男人却并不领情,没有顺势而下的打算。他摇头说:“我要住在这里!”
      “啊?”林乔张大了嘴巴眼睛,不能置信,好脾气磨光后,愤怒一时间排山倒海,令她忘记了他的美貌,也乎略了他外在的威胁,她气急败坏地喊,“你有病吧……”诡异地,她的话没喊完,声音却已不受控制地戛然而止,无论再怎样努力喊叫,喉咙里再也发不出半个音节。忽然间她成了哑巴,这奇怪地非自然的现实令她惊恐。摩什望着她笑,笑得凶光毕露的一双眼睛:“我要住在这里!”他再一次重申他的决定。
      林乔蓦然间明白了,眼前的男人不是普通人,把她变成哑巴不过是他施的小把戏小手段,他无疑是像她一样的特殊能力者。但相比她能力的平庸,他的能力显然强大而危险。
      林乔优点不多,识时务却正是其中一个,在一瞬间想明白前因后果后,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真理,她屈服了,用力点头表示同意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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