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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   5.就让聚散都随缘

      我固执的坚称我的初恋对象是那个漂亮的英语课代表,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为了纪念我的中学时代,另外一个是因为陈南。

      我喜欢他,幻想有一天可以和他地久天长,看尽沧海桑田变化。而别人都说“初恋从来都是要以失败告终的”。我不要和陈南以失败告终,所以我拒绝将他划为初恋。

      可是,我想到了避免分手的问题,却没有想到怎样开始牵手的问题。

      我大学的时候唯一挂掉的一科是逻辑学,重修一年老师勉强给了个及格,60分,我颇为不满,后来我终于释然,像我这种逻辑思维混乱的人不挂掉,天理不容!

      十九岁末认识了陈南,然后霸道的把他当成自己的男人,也不管别人认不认。

      二十岁的一天,正要去洗漱,收到陈南的短信息,他说“我有女朋友了。”我满心欢喜的回复“终于有人要你了,姐姐可以放心了”然后把手机扔到床上就跑去水房了。

      我站在水房认真的洗着脸,想到昨天晚上他在电话中对我说:“刚刚和一个女生去喝酒了,心情很不好,感觉很对不起你。”那时,我还装模做样的凶他:“好啊你,竟然敢背着我和其他女人出去鬼混。”

      而刚才,他却告诉我说他有女朋友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恍若隔世,泪已成行。

      常常有男人抱怨说女人总是在某些无聊的问题上不厌其烦的纠缠:

      “你到底把我当作什么人?”

      “你爱不爱我?”

      “你有多爱我?”

      可是你们怎么不想想若不是你不分对象的暧昧不明,若不是她在乎你,她怎么会放下尊严来纠缠这种问题!

      被男人这么抱怨的女人是可悲的,她的男人根本不能体会她的紧张。

      更可悲的是,连纠缠的资格都没有的女人。

      我是你的什么人?

      所以我恨一切暧昧!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孩子都有过删除最喜欢的那个人的联系方式的经验。我有!反正已经熟记于心了,删掉了还可以再存上啊。我比较郁闷的是,删来删去的都是那一个人的号码。

      上大学之前,我的记忆力还算可以,虽然没有“过目不忘”但至少也有“一目十行”的水平。但是进入大学之后,也许是生活太过安逸,记忆力明显下降。刚刚看过的电影预告,转身就只能依稀记得喜剧,新片之类的描述性语言,至于那不过四个字的电影名称,死活也想不起来。室友说,这叫“复述障碍”。

      这样的我,在面对陈南的时候充分发挥了记忆的非凡潜力。十一位数字的手机号码,九位数字的□□号码,一眼就记住了。大学几年他陆续换了三个电话号码,每次我收到他的换号通知信息,看过之后立刻删掉,但,号码已然熟记于胸。至今,我仍然记得那些被他所拥有过的一串串数字。

      那天他说“我有女朋友了”我反应过来,感觉之前的交往就像是一场梦,梦醒了,徒留一场心伤。我决定和他绝交!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绝交。之所以说是第一次,因为后来还有第二第三次,直到某一天,我再次感到很受伤,连“绝交”二字都懒得和他提了。我气他从来不把我的绝交当回事,换号码依然会通知我,过年过节依然会如期发来祝福。我更气自己的好脾气,从来气不过三天。

      大一的时候我所能想到的绝交手段就是把他的号码从手机电话簿中删除,然后把自己的号码扔掉,换个新号。把他的□□拉入黑名单。在我扔掉自己两个号码,删了他无数次号码之后,我放弃了这种幼稚的报复。

      他有女朋友的第二天一早,我直奔移动营业厅,买了个新卡,然后给除了他之外的所有人发了两条信息。

      第一条“大家好,我换号了,请把以前的号码删掉,谢谢合作。”

      立刻有人回复“拜托,你哪位啊,我删谁的号啊?”

      呵呵,太激动了,忘记报出大名了,迅速补发了一条

      “抱歉,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白哲啊。”

      我甚至连刘亚星那个只见过几面的前女友——杨小然都通知到了。我就是要某一天陈南那个家伙找我找不到,然后别人告诉他“白哲早就换号了啊,你不知道吗?”哼哼,想到终年道貌岸然的他一本正经的脸上流露出一丝被人遗忘的懊恼,我就开心得恨不得仰天大笑。

      哎,可惜,我是个没有骨气的女人。

      当天下午我在我们学校看到他就破功了。一般我走路很少去注意周围来去的行人,但是,陈南那几乎令所有女生垂涎的一百八十五公分的挺拔俊秀的身姿,出现在我们这男生身高普遍不会超过一百七十五公分的师大校园,我想不注意都难。

      他一个人走在前边,走得很慢,好象在思考什么。我远远的跟在后边,没有打算出声叫住他。

      我们走得那么慢,不停有人从旁边匆匆走过,赶向我不知道的前方。也许人生也是这样,我们遇到了和自己步伐一致的人,一路相伴扶持。突然有一天,我们的步伐不一致了,我走的快了,或者你走的快了,我们只有告别。不必哭闹,不必强求,挥挥手,优雅的告别好了。

      就那么短短的几分钟,我已经决定原谅他了,也许,不是他故意,而是我会错了意。当不成情人,做朋友也好。我拿出电话,发信息给他说“这是我的新号。白哲。”

      他的手机响了,我看到他停下来拿出电话,按了几个键之后继续向前走。然后我收到他的信息“知道了。”

      随手删了他的信息,收起电话,看到鞋带开了,蹲下去,耐心得慢慢系着,等着他走出我的视线。

      当我站起身时,前方那俊秀的身影已经不见了。有些感伤,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告诉自己“白哲,一个男人而已!”迈开脚步继续向前走。

      也许,人与人的缘分不过如此,谁也不能陪谁到永远。把自己脚下的路走稳才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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