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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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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以后,我才敢正视自己。很不幸的我也踏上了政治婚姻的跳板。只要你踏上去,就再也下不来了。太太?一个世俗的女人。每天出入于首饰店与时装店,珠光宝气的俗不可耐的。漂亮是漂亮,却是苍白无力,没有内涵。典型的花瓶,也是家境优越惯了,在我心里占据不了最重要的位置,想想她也为我生了儿子,可是,我也很难左右得了自己的感情。”
“但是,你能说命运对你不公平吗?这本来就是当初你眼睛睁得大大的自愿选择的,并你也应该预见到了,人生有得就有失了,命运对每个人都很公平!所以也不要在意什么世俗与不世俗了,不要想那么多了。”
“得不偿失!失去的再难挽回!”龙聪深有感触。
“即得陇复望蜀,没有可能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想想,得到了这个,又痴迷那个,哪有这个道理?我们这种心态就应该调解了。这样你我才会少了烦恼,少了困扰。”凌明飞有感而发。
“当初我冷下心肠,抛弃了小蝶。许多年过去了,我才发现,小蝶在我心里,没有人难替代一丝一毫。我对小蝶以外的任何女人都爱不起来了。我的内心里也只能装得下小蝶。”
“失去的才知道珍贵,这又是何苦呢?晚矣!换一种心情吧!我思故我在,无思则无忧。只能这样自欺欺人了。否则又能怎么样呢?我也想帮助你开脱,可是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对不起。我又不是何以解忧的杜康!”说的龙聪大笑。“知心朋友有几个?可倾诉心声的唯有君。一个足矣!行啊,能与你诉苦,就不错了。”
孟颖在专注的移栽花木,她甩了甩手上的泥土,及待转身,吓了一跳,是向云天正在深情注视着她。
“怡花弄草,很不错了。随意,闲散。又很调节心情。”向云天的声音与目光一样的柔和。
“说到养花,马马虎虎吧。不谙养花之道,只会浇水。这个活也许你不会有兴趣吧!”
“谁说的?其实,我也想做一回秋翁呢!” 向云天来到这里就很有一份闲散的情怀和兴致了。孟颖笑了,“可惜你来晚了,已经有人自比秋翁了。您侵权了,先生!”
“是吗?谁呀?自比秋翁?”莫非是凌明飞?因为这一句可惜你来晚了。
“庄叔嘛!”
“庄叔啊!他不是喜欢弄箫作画吗?”他松了一口气。“不错,我也喜欢这些,油画、国画、山水风景,人物素描我都喜欢,徐悲鸿的奔马,齐白石的虾,郑板桥的竹,蒙娜丽莎神奇的微笑,向我们展示了美的神韵,庄叔都能轻松的画下来,而且神态酷似。让人赏心悦目,我也想学习作画。”
“很好,歇笔也好,也调节身心,但不要忘了,当你想挥毫泼墨时,我会为你研磨,只要你吩咐一句“小二弄墨”,我就会麻利的卷起宽大的袖子,为您展墨,对于我来说,这便是最快乐的事了。”
“怎么敢屈尊烦劳您呢!谢谢!听来我已深觉有幸了,哈哈!幽默!”向云天来,每每令人开心。
他帮助她把瓷土的花盆一一搬了下来。
“谢谢。”
“举手之劳的事,谢什么,还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了?”孟颖笑了笑。
“那么午餐我来做吧!”向云天主动请缨。
“什么?啊,不,你何必亲自下厨呢?”孟颖又怎么好劳动他呢。
“其实呢?我是想吃两道菜了。打个样子吧。如果你觉得好吃,以后可以常常吃到了。我下厨也是为了展示一下厨艺。”向云天一向言词婉转。
“你在美国居住了那么多年,中餐还吃得习惯吗?”孟颖想起凌明飞提过向云天,忍不住想大笑。
“看到你的笑,我就知道了。你以为我已经洋化了。是不是?西餐的口味,我吃的来,中餐也不错,我这个人向来入乡随俗惯了,你看我来此山庄,不也随了山庄了吗?” 向云天知道了凌明飞评价他的什么洋化的话。
“什么叫随了山庄?”孟颖笑,“我怎么听不懂!”她领略到了他那意味深长的笑意。
“你看,踏在山庄的小路上,赏着山庄的风景,品着山庄的清茶,呼吸着山庄的空气,你没有感觉到吗?我是不是已经山庄化了?”
“……”孟颖无言笑了。“置身山庄其中,心胸很有诗意了,呼之欲出,却表达不出来。你看,古人诗词意境写的太美了。现代人欣赏有余,只是写不来。你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神来之笔!”他陶醉,“气势这么的悠闲,谁能不欣赏呢?”
“我虽然在山庄居住了多年,这里的景致这么的美,可是也比不上陶潜的诗才与胸怀。这个妙在悠然!我们抱持的观点和心境是一样的,太正确了。古人为我们留下了珍贵无比的文化遗产。”
“我们的祖先太伟大了,留给后人这么丰富多彩的财富。余荫堪乘凉了!”向云天的声音听上去悠然自得。“凉爽!你不看国人纷纷涉外出国,许多姑娘们以外嫁而为荣。而你呢,回归祖国,是来认祖归宗吧。”孟颖感觉到,凌明飞这么多年似乎没有说过伟大这两个字。
他偏着头,“我是为了告别昨日的一切,寻找今天的自我,现在呢,亦为了一个美好流连心中的梦……”他甚至感觉,是为了孟颖而来,一切都似乎只为了邂逅孟颖而来。
庄叔、孟颖、丛姐和爱人,每个人眼睛都睁大了,桌上的饭菜香飘四溢,看上去色泽诱人。
“油焖虾仁,素拌波菜,牛排,色拉。请你们品尝。”向云天坐在桌前,神情笃定。
“原来,你还烧的一手好菜啊!”丛姐品过,很是赞赏。
“真不错!”庄叔边吃边称赞。孟颖慢慢吃着,原来向云天厨艺还这么高。做他的夫人一定会幸福。她想到了美丽的海琳,可惜海琳无福消受了。
“怎么样?”他目注她,打断了她的思绪。
“啊……”这两道是中国菜,中西合璧了。味道很美。看不出来,你的厨艺这么的高!”
“谢谢夸奖!那你们就多吃一些。”后面的一句话,他没有说出来,那就是,“既然你喜欢吃,那么余下的生命里我常常做给你吃好吗?”
“春天里,我喜欢漫无目地的开着车子,为的是让和煦的风吹进,我喜欢站在清晨的窗前,接受阳光,感受清新的空气。然后有鸟声盈耳,那更是美妙的音乐了,这一切都让人心境清爽。” 向云天淡淡的,随意说出的话却是很有诗意了。
孟颖静静听他在耳畔轻语,面呈薄笑,“有名的,无名的,但凡是花木,自然景物,我都喜欢。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热爱生命。祖国那些壮丽博大的山川,赏心悦目的事物景观,我们都向往追求。”
向云天此刻内心空明澄澈,“我们无法彻知未来,人生岁月飘忽来去,但是有你们,庄叔、杭导、明飞、有凌云、我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已很幸福了!”
“呵呵,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以静心沉思,有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昨日种种,过去种种都让它过去吧!人生难免有得有失,何必祈求太多呢?现在一个人也很好。”然后她听到他重复她的话,“何必祈求太多呢?”她不敢看她的眼睛,他近在咫尺,但是她还是下不了决心,这句话本是说与自己听的,所以她想岔开的话,“我不知道古时候一两碎银子,换算下来,是现在的多少钱呢?大概是……” 他已听不到了,待他回神,向她抱歉的笑了笑,“你说什么?”
“我,我是说,我发现一个现象,一首歌曲是否风靡一时,并一下子被人所接受,所喜爱,音乐的节奏感,使人一见钟情,立即被美丽的旋律感染,而歌词则次之。”
“是这样的,人们首先接受的是音乐,入耳的先是这乐曲的美感,而歌词不是太起主导的影响作用,打个不恰当的比喻,音乐是红花。而歌词则是绿叶,虽然两者缺一不可。而震憾人心给人以赏心悦目的首先是音乐感觉,就如名曲,不需要和以歌词,却畅响今古。”
“是啊,你看眼前的景物,就如天空与大地,稻花村,真是妙想,很贴切眼前的景物,乡村古朴,田园清新,在这里呼吸着淡淡泥土的气息,置身小桥流水的境地,人的心情也分外的清爽。无拘无束,天地是这么的阔远。这是很多人向往的境界了。”
“人事凋零里,我想这个景致可以调剂身心,这也是我所希望的本意,稻花村是不是落了俗套了?”
“没有,因为稻花很贴切,很亲切了!比较容易接受。”
“也似乎为了迎合你的喜好了,你可以在这里写诗、作画、清赏风情。或者……”
忽而狂风挟来一阵骤雨,瞬息而至,洒落在他们面前。
“快跑!”他伸出了手,等待着她送上一双手。
在他坚毅的目光里,她把手迎上去,任他牵起,在大雨飘飞里,他们跑了起来。
一路狂奔。清清凉凉的雨洒湿了他们的头发、脸上、衣服上,彼此互望里,两人心里一片温暖,生萌着暖暖的柔情,迷濛的天空,迷濛的山,迷濛的绿树。在雨中愈见处处的绿意,小桥、绿树、花儿,沿途的草木都见证了他们一路狂奔的身影,似乎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人,只有眼前的似水柔情……
翌日早晨,向云天艰难的从床上坐起来,头昏昏沉沉,因为淋了雨吗?他自视身体一向很好,怎么这么弱不禁风,说病则病了呢?病中的他卧床不起,发起了高烧。
赵姐忙前忙后,又是拿药,又是拿水,他勉强喝了一碗粥。
他很在意孟颖,她淋了雨,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于是他打去了电话,听上去孟颖安然无恙,他的心安定了。“颖儿,我是云天。”
“你好吧!”
“你看昨天下了好大的雨,你的衣服都打湿了。你怎么样,你没事吧!”
“谢谢你的关心,我没事,怎么,你病了吗?我听你的声音不对头吧?”
“没事。嗓子哑了。真的没事!”此刻他多么希望她陪伴在他身边。这于他才是最大的安慰。
“凌云,眼下你的攻关项目怎么样了?有什么进展吗?”向云天很关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