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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黑夜中的聚会 ...


  •   其实有千言万语要问金立,但是还是忍住了。
      不想开口成了我在丹麦的习惯。也可能是天太冷了,冻住了说话的欲望。
      金立也觉得我怪怪的,一会儿不可一世,一会儿闷声不语。
      回去,回到自己的房间,才发现自己的身上还披着金立的羽绒呢衣,不知怎地,也没立刻拿下来,反而坐在床边看着窗外,空洞洞地凝视了好久,然后突然一个回神,才想到把衣服拿给金立。
      阳光,应该是寒冷中最愿意看到的。这个地方,太阳总是显得那么的朦胧,它羞答答地躲到远处,像是隔着栅栏,偶尔把头向外探看一下,稍微一惊,便匿迹到树林。
      下午茶未喝,夜幕便拉开了。真是一个神奇的景象,你在其中可以提前将白天的心境掩藏在黑夜中,心里得到的是无比辽阔舒适的奔马平原。到了这个知道难的年纪,见光被曝晒,总觉得分秒都过得不自如,然而黑夜来了,你便可以穿着可心的衣服,不修边幅,捧着想看的书,绘着不愿忘记的美景,吃着零食,听着音乐,困了,蜷在黑夜的怀抱,在此处,黑夜的臂弯足够你沉睡后醒来,醒来后再次沉睡。
      我拿着衣服下楼,却不见金立的影子,书房电脑开着,杯子冒着热气,黑色笔记本半掩,露出半截水笔笔杆,就连手机的屏幕也一直闪烁不停——但人去哪里了?
      好奇心促使我抬脚往书房迈去,可能那开着的电脑屏幕上就有我想知道的东西,那笔记里或许就含有公司关键信息……但互相尊重这个原则,让我又果决地转身。
      尊重,我们彼此间的尊重是什么?这个想起来很难去定义。我把棉衣放到客厅的沙发上,刚走几步却觉得不妥,这种做法是对人那样的随意不尊重;
      一件衣服,就让自己犹豫不决,难有洒脱。
      我重新将衣服挂在臂弯,心里鼓励着自己:如果在意才会注意,我本是不在意,不需要那么的注意。想到这里,便拿着衣服慢慢走向他的卧室,还好,他的卧室也是套房,寝室的门紧闭着,外面的房门敞开,淡蓝淡灰相间的沙发,加上一个淡灰地毯,几幅雪景画精巧地挂在墙壁,这个男子心如蔚蓝大海,有女子倾慕是正常的,还好寝卧门旁有个小的衣帽间,做衣服的才会有这么细致的讲究吧,洗过的未洗过的,熨烫的未熨烫的……
      我取下衣架,将衣服套上,随手放上,没想到竟将旁边的空衣架碰掉,还好是地毯,不是很响,除了那碰到木头的咚咚声。就这样吧,我起身赶紧离开,刚出门口就又后悔,直接扔沙发就得了,还这么前思后想……
      这就是一个病。你千方百计瞻前顾后,要把事情做得得体合适,最后发现,选定实施的方案竟然不如刚开始想到的好。那过程就是白白花费的功夫和绞尽的脑汁。
      哎,不想了,每天第二顿饭后不久,把自己想看的看了,想听的听了,想画的画了,然后自己便如要冬眠的大狗熊,在这漫漫长夜,提不起半点精神,五点多点的时间,便呵欠连天,睡意浓浓。
      “休息了吗?今晚有原料供应商的聚会,一起去吧。”金立直接电话过来,我赶紧跳起来,强打精神,现在通讯也是发达,一个屋子里还要电话联系。我赶紧收拾下,拿着外套便走出卧房,然后端起小客厅的咖啡,赶紧喝上一口醒醒神,这时才发现,我们两个卧房构造差不多。
      一打开卧房大门,便发现金立休闲一身帅气十足站在门口,见我出来便微微一笑,像是哥哥对妹妹一样,又宠爱,又揶揄地笑。
      “一天吃上两顿睡上两觉,天崩地裂都不管了。”
      “卧房的门也关了,两道门,听不到的。”我小声辩解,真的困得迷糊了,也可能睡着了一会儿,便不想大声狡辩;
      “累的话就休息,以后有的是机会。”金立接过我手里的小包包,建议到;
      “没事没事,不累不累。”此时使命感十足,立刻来了精神劲,
      “外面还下着雪,我给你拿厚羽绒服换上。”我张大嘴巴瞪着眼,外面是冷,但室内暖和啊,心里想嘴上却不说明,跟着金立下楼,他把沙发上一个鼓囊囊的包递给我,“去换下,靴子换防水的,厚一点。”
      我瞪着金立,说不出话来,这是要把我带出去看雪溜寒么,我提着包回到房间,拿出衣服一摸便谢天谢地起来:这么厚实精巧的深蓝修身羽绒服,一身,摸着就暖和,再去公司,就能跟薛主任那大羽绒媲美,不再寒颤不停了。
      我赶紧换下外套,穿上这一身羽绒衣裤,呦西,人美啊身材好,羽绒又奈我何,我过分地画着妆容,过分涂着红嘴唇,我还年轻,深沉不了,就要那一抹红的活跃与热烈,登上防水皮靴,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在丹麦的室外耍一下了!激动的我撩起长发,无比热爱自己!
      当我像滑雪运动员一样溜下楼,金立见到我很满意地笑了,衣服是不错,不得不说他老金家还是与时俱进的。
      “咱俩这衣服有点像情侣装。”我煞有介事地围着金立转着看着,深蓝色的衣服,给了男人深沉与睿智,也给了他们还一样的情怀与悸动。
      “是嘛,”金立笑了下,稳重的人不会乱了方寸,“太瘦了,这身子骨还是出不去的。”说完转身到自己的卧房,拿出一件很厚很大很长的黑色线织内里带毛的外套,一下子披到我身上,然后很满意地笑着,
      “好啦,走吧。”如果前一秒我还是身姿窈窕的滑雪运动员,那么此刻我就是一个行动迟缓的胖嬷嬷!
      “突然觉得你心里住着一个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人,跟老爷子一样。”我戴上帽子,跟在金立的旁边,不满地叨叨着;
      “外出,注意保暖就对了,”金立回头看了我下,像是长辈的叮咛,而后回过头继续走着;
      “有多远?为什么要步行,路不好走……”我小心翼翼地跟在金立的后面,踩着走过的痕迹,但是这边的雪就像是厚奶油蛋糕一样,多到让人生腻烦。
      “挎着我的胳膊。”金立迷一般的笑,“还远着呢。”
      这就是圈套般,却也是那么自然,走雪地,滑溜溜的,相互搀扶是好点,我挎着他的胳膊,后悔是我常会做的事情,此事,我便后悔了。
      新年临近的夜晚,到了商区,头顶满是小彩灯,一条条,一树树,漫漫雪路,正当我做好长途跋涉的准备,一转弯,便到了一个小会所般的地方,透过矮橱窗,就看到里面坐满了人,酒杯大的出奇,这下才了悟,啤酒之国,啤酒就是黑夜的伴侣。
      刚打开门,里面便热闹起来,十几个男男女女便开始与金立打着招呼,他们亲切地喊着 “金”,丹麦除了丹麦语就是英语,英语几乎也成了通用的语言。
      这个不起眼的私人小酒馆,浑黄的灯光下显得温馨十足。我脱下外套,敞开羽绒服,可室内的温度还是热,像是酒保的太太,一个和蔼的妇人过来帮我放好外套,我不知道他们用丹麦语说了什么,像是能听懂又像是听不懂,就像是一群人在吵架般,金立一到,大家都围坐在一溜长桌边,开始聊着,金立不时地看着我,但是他们的世界我是实在没法融入,这时酒保的太太过来,用流利的英语说道:
      “这边太吵了,不如我们到隔壁聊天。”我欣然应允。
      随着酒保太太来到隔壁,隔壁就大不一样了。那边是大酒杯黑啤酒,是不时刺耳的男人们的讨论声,这边就不一样了,洁白的带着花边的桌布,中国来的瓷杯,杯子里倒上的不知是咖啡还是大麦茶,喝了口,还有点生姜红糖的味儿,便不住地给酒保太太竖起大拇指;
      “我母亲在丹麦工作,认识我父亲,就嫁到了丹麦,我跟你一样,也是中国人。”酒保太太一边说一边摸着自己棕黑的头发,“我们是亲人。”
      “怪不得一见到您就感觉很亲切,”我放下杯子,跟她聊着,是啊,仔细看眉眼,是有故乡人的感觉,如今世界开始融合,多少奇妙的因缘诞生在异国他乡啊。
      对于中国,在酒保太太的骨子里,但是在她的脑海里,这一层又是模糊的,毕竟,她未曾踏上中国的国土,那份祖国的息息相关便像断了层。但,在她的心里,她以自己是中国人而骄傲,她的孩子也是。
      强国让人敬畏,对企业也是一样,否则,那边的那个男人怎能在丹麦有一席之地。
      不多久,酒保太太便被呼喊出去,笑容满满地穿梭在人群中忙碌。这就是一个穿着与我们无异,长相有了异国情调的退休老太太。
      我静静坐在那里,无心却又仔细辨听着旁边的嘈杂声,逐渐,熟悉了几个人的语速特点后,便对他们的对话了如指掌,此时,便发自内心地感谢我那母校的国际审计部,那千挑万选的12个来自11个国家的留学生,同样的泡图书馆,让我与他们建立了一种同窗友谊,各种口音的英语,我都视听无碍!
      激动之余便是失望——别指望从一群端着大黑啤酒杯的男人嘴里听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他们聚集在一起,就是谈谈新闻,最近发生的事情,或者讨论一个跟自身行业毫无关系的事件,与国内酒桌上谈生意迥异!
      失望!
      因为自己成了陪衬的女眷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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