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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 ...

  •   (中)
      这是这一系列案件的第三个受害者。第一起,7月12日;第二起,7月22日;第三起,7月27日。
      凶手是否因时间紧迫放弃了实施更多的暴行,卫庄还不知道,但他能确定,真正时间紧迫的是他们,是他们这些要与疑难杂症和黑暗追逐搏斗的人。
      刚走到食堂门口,一个步履匆匆的人跟低头思考的卫庄撞个正着。撞一下不要紧,可那人手里正端着满满一碗饭,这一撞,黄瓜、肉片、米饭一股脑泼出,幸好卫庄躲闪及时,不然一身衣服都将染上饭菜香。
      “急什么,路都不看?”抬眼一看,见是白凤,卫庄拧眉训他。
      “刚打好饭赤练就催我回去,”白凤左看右看,“没泼你身上吧?”
      卫庄摆摆手,“她急着叫你回去干什么?”
      “她说凶手放弃性侵有可能是因为性功能障碍,催我回去查各大医院的男科问诊记录……”
      性功能障碍?
      白凤撇撇嘴,“但我觉得有问题。性功能障碍不代表性冲动缺失,如果性冲动正常,那为什么他第三次才开始出现性侵行为?如果性冲动不正常,又为什么在第三次出现了性侵行为?”
      绕口令一般的疑问,同样也缠绕在卫庄心头。
      但无论多古怪的犯罪,动机、行为和结果,一定是环环相扣的。
      杀人饮血、突然出现的性行为、主动中断、时间紧迫……
      身旁的同事来来往往,有好几人都对这围着一地的饭菜沉思的两人投来不解的眼光。
      卫庄双眼微眯,吐字缓缓,“他的标记行为不是‘想要饮血’,而是‘必须饮血’。”
      “你的意思是,人血对他有用?”白凤有种在迷宫里发现了一条暗道的感觉。
      “对他来讲,血液能使他更健康。前两次饮血后,他变得更强壮、更趋近于正常人,所以第三次出现了性侵行为。”
      “这个假设是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他为什么又放弃了?”
      这就像是刚把密道的门推开一条缝,就发现后面堵了一块无比沉重的巨石,再也无法打开分毫。
      两人一同沉默。这样的沉默,从案件发生到现在,已经不知经历了多少次。
      卫庄突然抬起手臂,两个铁饭盒被他抖得“哗啦“一阵响,“不用查男科了,查血液科。”
      白凤微诧,“血液科?”
      “嗯,找五年内曾患血液疾病,但未得到根治或医治不彻底的人。”
      白凤眼睛亮了起来,“我现在就上去查。”

      “必须饮血”,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生命危在旦夕,而只有鲜血才能救他的命。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为什么他的犯案间隔时间逐次递减——因为他不敢浪费时间!
      虽然那块巨石还塞在门后,但至少迷宫已经走出大半,卫庄心情有所缓和,手指慷慨地指向窗口里最后一份烧白。
      烧白还没从大师傅的勺里落入自己碗中,卫庄就听见一声哀嚎:“又被抢走了!”
      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卫庄继续自顾地向大师傅致意要青菜和排骨,不去管那哀嚎里含了多少幽怨。
      “我在此蹲守多日,只为能跟烧白有哪怕一次邂逅;今天是我来得最早的一次了,万万没想到,我的烧白还是落入了虎口…我拿猪蹄跟你换行不行?”荆轲端着自己的饭盒凑上来,语调凄绝婉转,可那张笑嘻嘻的脸上却丝毫不见哪有“悲痛”。
      “这是帮盖聂打的,要换你找他去。”卫庄淡淡道,丝毫不为荆轲和猪蹄所动。
      盖聂又不自己来吃饭,准是还在跟尸体较劲。荆轲叹口气,“你们那‘吸血鬼’还是没个眉目?”
      “有一点线索。”说着卫庄接过被青菜占据半壁江山的饭盒——其实这碗才是盖聂的。
      荆轲同情地拍拍卫庄肩膀,“唉,我就没见你们组的人在食堂吃过饭。边吃边看卷宗查资料,你们呐,早晚吃出胃病来。你说说,你们有哪天不是带回办公室去吃的?”
      卫庄凉凉道:“总比你每天把时间用在蹲守烧白上强。”
      突然,卫庄把两个饭盒往荆轲手里猛地一塞:“帮我拿回我们组办公室。”
      “前一秒还在怼我,下一秒撒腿就跑,特案组的人,脑子里都跟开着火箭一样…”荆轲嘟嘟囔囔,突然精神一振,“嘿,烧白落我手里了吧!”

      “师哥,是外带,”卫庄一口气冲到法医室,倚着门框微喘,“他把血带走了,这才是真正的‘升级’。”
      盖聂静默地摘手套、洗手,一时间,冷光充盈的办公室内,只闻卫庄还未平复的呼吸声和水流声。
      水流声停止,盖聂终于开口:“受害者胃内容物中有□□,且根据浓度推算,嫌疑人使用的□□浓度接近10%,已经不仅是致麻,而是呼吸抑制了。也就是说,在嫌疑人割喉前,受害者很有可能已经出现了呼吸抑制症状,这很有可能是他中止性侵的原因。”
      “他想要最新鲜的血。”两人异口同声。

      “各自汇报一下调查分析结果。”
      盖聂首先开口:“根据尸检结果,嫌疑人应该是先用浓度接近10%的□□麻醉受害者,然后试图性侵。但□□浓度过高,受害者出现呼吸抑制,推测嫌疑人误以为受害者即将或已经死亡,出于‘希望得到最新鲜血液’的目的,他中止了性侵行为,并随即将受害者割喉、放血。”
      无波无澜的声线,陈述的内容却令人寒意丛生。
      卫庄在他之后发言:“嫌疑人是一个身高在175—178厘米之间的男人,惯用右手,左手戴一支金属手表。他可能患血液病,但并未得到医治或医治不彻底,因此他认为自己的血液是病态的,并且认为生饮人血能使自己变得更健康,于是他杀人饮血,并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犯罪升级,第三次犯案,他开始外带血液,意为储存。”
      墨鸦用笔头戳着面前的记录本,低头喃喃:“血液病、手表、携带…”每个人都安静地等待着,他们知道,这些词将在墨鸦心中组合出他们要找的那个人。
      没过一会儿,墨鸦抬头,笔管在指尖旋转飞舞,“他头发杂乱、神色憔悴、精神恍惚、体型瘦弱;随身携带一个有相当容量的包,用来携带他得到的血液;他习惯待在阴暗荒凉的地方,因为他害怕别人看见他的病态,害怕被人瞧不起;但因为渴望痊愈、渴望被尊重,他会试探性地游走在城市中,特别是医院周边,因为医院让他觉得安全。”
      这时,白凤从电脑后抬起头,“我刚刚检索过了五年内全市各大医院的血液科病例,并没有符合条件的人。未得到根治的,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去了外地,要么是命不久矣的老人。”
      没有?
      戴金属质地的手表、有储血条件,这两点就足以说明他的经济状况并没有坏到去不起医院的地步。
      数据是不会出错的。那是哪里出了问题?
      卫庄手指一下下敲打着桌面,沉闷的“噔噔”声在寂静的办公室里如雷贯耳。
      “如果他可以仅凭‘认为’自己的病未痊愈而去杀人饮血,那么有没有可能,他根本就没病,而是‘认为’自己有病?”
      “噔噔”声戛然而止,盖聂的话却在每个人脑中掀起惊涛骇浪。大家面面相觑,实在无法理解这样的作案动机——一个完全健康的人,以为自己血坏了,以为生饮人血能治好自己,所以就去杀人饮血?
      卫庄低沉的声音穿透一室的碎碎低语:“白凤,查精神科和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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