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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别 ...

  •   “那你觉得我以后要是嫁给他怎么样?”
      我爸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
      “哎呦你先别激动呀,我还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他呢!就先问问……”
      后来经过“多次调研”我才终于得出结论:我对孙启明的感情不是喜欢。
      那时候班里也流传着不少青春小说,亲亲我我的情节我也没少看。
      可是当我有次主动握上孙启明的手的时候,心里却没有产生书里写的那种悸动。
      有回我还特意拽过他的手来,和他十指相扣。可谁知道,这回不仅连悸动也没有了,甚至有些厌恶起这些动作起来。我总觉得这动作发生在我们之间是玷污了什么关系,像是在和一个好闺蜜亲吻般那么别扭。
      后来随着我和启明相处得越来越久,我俩上了同一所高中,直至现在上了同一所大学。我终于确信,我对自己和孙启明的感情定论是正确无误的。
      于是我便延续了自认为正确率百分百的这个逻辑,又开始在心底审视我和沈自安的关系。
      其实这样的审视早就开始了。那时候我有心送沈自安一本字帖,却最终拦住了要把他叫来办公室的乔乔。
      那天,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就觉得有些看不明白自己了,我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阻止了乔乔。我感觉自己只是厌恶坐在那间办公室里,仰着头和沈自安见面的那种方式和气氛。可这又是为什么呢?当时我并没有想明白。
      现在,在这片星空下吟唱着的我好像突然就想明白了。
      我喜欢沈自安,可是如果以老师的身份和他相处,我就不能喜欢他,不能做逾越师生界限的事。所以那天,我才会拒绝坐在那间办公室里,以老师关照学生的方式送他字帖。
      我终于坦荡地迎上了沈自安的视线。
      我看着他笑了:“开始仰望星空的感觉,
      爱的时间空间,
      寻找生命中最灿烂的亮点。
      ……”
      新闻系的小陈还在拿着相机专注地拍着照片,大概是预备回学校以后写新闻稿;那个曾经被我动员上了学的晶晶此刻正眨着大眼睛听我歌唱……可是这一切,仿佛都在这一刻渐渐晕成暗黑一片,我的视线聚焦在那一人身上。
      他是不是我生命中最灿烂的亮点我不知道,可至少,这一刻,他是人群中最灿烂的星,最闪耀的点。
      那天晚上我们吵闹到很晚,明明都没有喝酒,可我们都好像喝醉了一般。后来,他们都抱着我哭了,我也落了泪。
      凌晨时分,和着月色,孩子们终于在我的劝说下回到教室,把课桌一拼,倒在桌子上草草睡去,我看着都很心酸。那一晚,我也最后一次履行了作为教师的责任,我没有回宿舍睡,而是席地而坐,背靠在一张课桌腿上沉沉睡去。
      当晨曦的第一抹光越过地平线,又穿过山丘打到我的身上时,我才从沉睡中醒来。
      我发现我的身上盖了一件校服外套,我翻到那衣服的里侧,看到了领口处用碳素笔描过的一个名字。我把那件校服顺手搭在臂弯上撑着身子站起来,最后看了一眼躺在课桌上沉睡的一张张可爱的、鲜活的面孔。我一狠心,在眼泪没有落下前转身离开了教室,再没有回过一次头。
      我左手臂弯上搭着那件校服,右手拖着前几天苏老师送给我的半新的行李箱,吃力地走出了这所在还被沉睡笼罩着的学校。和来的时候不一样,这沉甸甸的行李箱里一大半都是孩子们、附近的乡亲们送来的礼物和土特产。
      我很庆幸自己在整个学校没有苏醒过来以前就离开了这里,经历了昨天那一晚,我实在不忍心让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去。
      大巴车等候的地点离学校不算远,待到我离车还有大概五十米的时候,却被一双手臂拉住到了旁边的一棵树下。
      我对上那双眼睛,什么也没说,把那校服递给他:“谢谢你的衣服。”
      像是事先约定好了一般,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在心里知道他一定会来送我。我把那校服一直带到这里,似乎就是在等待着这一刻,能够亲手还给他,能够最后再与他见上一面。
      我看沈自安接过那校服没有说话,只得自顾自地笑道:“我要走啦!这段时间,我们师生一场,我……”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突然就猝不及防地伸手抱住了我。“嘭”地一声,是行李箱在我松手的一瞬间倒在地上的声音。
      我甚至都来不及考虑我这好容易新来的行李箱会不会又因为他而报废掉,一刹那间,我只觉得血气上涌,心脏“扑通扑通”越跳越快,似乎马上就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沈自安比我略高一些,我的下巴抵在他的肩头,有些硌。呆愣了几秒钟后,我终于想起来挣扎:“你……”
      他没有因为我的挣扎而立刻放开,只抱着我低声说了一句话,我觉得他的嗓音和平时听起来有些不一样,似乎有些沙哑:“记得给我回信,戚悦。”
      他说完这句话,终于放开了我。
      我站直身体问他:“啊?你要给我写信吗?我……我不记得告诉过你我的通讯地址啊。”
      他笑了起来,一米晨曦打在他的脸上,溢彩流光。
      “在办公室,我偷看了你的资料。”
      “哦。”
      只见他突然向我摊开手掌,手心放着一个不大的木雕。
      “送你的。”
      我拿起那木雕仔细地端详了一遍,欣喜地道:“金话筒!”
      那木雕结构十分简单,三根冲天弯起的支柱中间夹带着一只椭圆形的话筒,最下方还被细心的雕出一个底托。那雕刻的工艺虽然简陋了些,但既是出自一个男生之手,看得出已是下了功夫的,这番心意本身就已经很难得了。
      沈自安说:“嗯。我看报上说,这是播音主持的最高荣誉,我就照图雕了一个差不多送给你。戚悦,我说过,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
      我看着他,还没有来得及说上一句感谢的话,就听见身后司机师傅用他的大嗓门催促我们上车的声音。
      我拉起地上的行李箱,一边倒着身子向前走一边对他说着话。本来不想这时候告诉他的,想给他一个惊喜,但这时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我给你的礼物已经放在你课桌洞里了。
      我看见他站在路中央,并没有跟过来,我和他的距离被拉得越来越远,我提高了声音继续道:“那是我爸爸送我的收音机。你要好好替我收着它,总有一天,你会在里面听到我的声音的!”
      话说到最后,我几乎都已经扯着脖子嚷了起来。我觉得我和他似乎已经隔着一条银河系在对话了。可惜的是,我不是织女他也不是牛郎,因为没有鸟儿在七夕的时候为我们搭起鹊桥,更没有人去制定一个我和他再次相见的具体日期。对我们的人生而言,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临上车前,我不顾司机的大嗓门,最后又看了他一眼,朝他挥了挥手。他微微摇晃着站得笔直的身体也向我挥了挥手臂。我突然觉得他瘦弱的身影显得有些孤单。
      再见了,我的沈自安。再见面的时候,你可一定要变得强壮一些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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