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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夫和柴 ...

  •   闵循练功那座山有个很雅致的名字,叫茗烟。
      这个地点是他的大祭司花了三天三夜算出来的,说这里的龙脉和他的功法气场很配,两者相加,天时地利人和,一定能助他功法大成,冠绝天下。
      唯一有一点不好,茗烟山往东三十里,是薛家祖宅,里面住着一个叫薛紫琳的,从十岁就宣告她要嫁给闵循,让闵循避如蛇蝎的臭婆娘。
      不过闵循平日里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外加狡兔三窟,薛紫琳很难找到他本尊,这次茗烟山离薛家如此之近,万一薛紫琳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这种情况,闵循的属下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周密的甄选,最后得出“让主子低调些,假扮成农夫上山就好了”这种绝妙至极的方案。
      闵循想用断雪刀像割韭菜一样把这群不靠谱的属下的脑袋全部割下来,反正留着也是浪费。

      总而言之,这就是导致林南风主仆认定他是农夫并且深信不疑的罪魁祸首,他有心申辩,偏又无从申辩,只觉心好累。
      即便告诉他们自己的身份,他现在一点武功都使不出来,别人也不会信啊!

      闵循被南风的歉意包围,张了张嘴,好半天才吐出声音,“哪里敢嫌弃,要多谢公子费心。”
      南风笑了,“应该做的。”

      林竹已经做好饭菜,招呼闵循过去帮忙,称呼特别亲切,“诶!农夫!摆一下桌子。天都黑了,不知道点灯的吗?!”
      闵循脸上笑眯眯,心里在骂娘。

      等你小子知道老子身份那天,你不五雷轰顶如丧考批哭爹喊娘跪地求饶,老子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晚饭是两菜一汤。
      炒肉片,炒萝卜片,猪油蘑菇汤。
      看着简直不够塞牙缝的份量和清汤寡水的摆盘,闵循顿时觉得自己以前嫌弃不吃的那些东西都是山珍海味。

      他中午只喝了一碗粥,能撑到这时已是不易,也不管菜是什么,只要能入口就行,这顿饭竟然吃得十分香甜。就是林竹小子嫌弃他吃得多,在他去厨房添第二碗饭时悄悄和南风说,“吃相挺好,模样也好,但还真一点不客气啊。”
      “别笑人家,专心吃你的。”南风说,“明天多做两个好一点菜吧。”

      闵循第二碗饭吃的就有点不是滋味。他看着家徒四壁的茅草屋,勤俭节约的主仆二人,心想以后出去了,一定要让这两人过上优渥的生活,金银财宝随便挑,再也不会请不起大夫看眼睛治腿疾,也不用每顿饭清汤寡水吃糠咽菜。
      不过这都要他恢复功力,回到自己的地盘以后再谈了,在那之前,他连透露自己是谁都得思虑再三,毕竟这么多年来,想他死的远比摩拜他的人多,要是让人知道他落到这步田地,纷纷赶来趁人之危,那可就真的玩完了。

      闵循从这碗饭里吃出无尽的世事无常人生坎坷来。

      主仆二人并没有察觉到他丰富的内心活动,林竹看着闵循明显放慢的进食动作,若有所思,最后决定明天一定按少爷的吩咐多弄几个好菜上桌。
      因为这农夫吃的实在太委屈了!他看起来都要哭了!

      入夜,闵循自觉的从床榻搬到地铺睡,把床让给正主南风,而林竹依旧睡在厨房。

      南风身子弱,入睡倒是快,浅浅的呼吸声萦绕在周围,扰得闵循根本无法入睡。
      他从出生到现在,除了小时候和师父吃了几年苦,其他时间无不养尊处优,像这么睡地铺,还是头一遭。
      也不知是不习惯这种环境,还是武功尽失引发的危机感,南风的呼吸声钻进他耳朵后放大了无数倍,鼓动着他的耳膜,搅得心上一片惊涛骇浪。

      他抬手搭在眼睛上,重重呼出一口气。

      床上的人被他惊动,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说,“快歇吧,明天砍柴呢……”
      闵循:“……”

      他答应时爽快万分,真正站在木头桩子前看着斧头和木棒才反应过来,自己根本不会也没有劈过柴,挑过水,修缮过房屋。
      林竹见他迟迟不动作,只是看着斧头发呆,一边喂鸡一边关切询问,“是斧头不称手吗?”
      想着免费劳动力不用白不用,林竹特地把堆起来准备哪天得空一次性劈完的木头全部搬了过来,等闵循劈完了再上山去砍。

      闵循看着一座小山般堆的高高待劈的柴——天知道为什么主仆二人会有这么多木头,怎么烧的完——他缓缓抬手按住胸口,皱着眉心望向林竹,“我觉得,我的伤还没有好彻底,不太能使太大的力气,万一复发,就不太好。”
      林竹:“……”

      我记得你答应的时候仿佛不是这么说的。

      闵循坐在木头堆里冥想了一早上。林竹不知道他傻傻的坐在那里在琢磨个什么,等他在屋里给南风揉捏完腿脚关节,出来发现闵循还坐在那儿连挪都没挪动一下,这才开始担忧。
      不会真是伤口反复了吧?
      林竹皱着眉头,心想不应该啊。

      难道是想家了?或许真的应该听公子的,不能总能仗着自己什么都不怕就乱收留这种来历不明的人,还是等他好的差不多了请人走吧。

      让闵循意外的是,中午林竹还真做了几道好菜。
      一道酱猪肘,深色的酱料把肘子染得色泽诱人,又被均匀切成片,只留一点肉连着骨头,拿筷子轻轻一拨,肉连着皮就被夹下来了,蘸一蘸盘底的酱汁,味道香浓,十分过瘾。
      还有荷叶包鸡,把鸡肚子掏空,用佐料腌入味,再填一些药材肚子里,裹上荷叶蒸煮,肉质细嫩,荷叶清香,吃再多也不会腻味。
      除此之外,还有一盅鲜美的汤,两碟蔬菜,荤素搭配得益,看得闵循简直不能相信做出这些菜的人是昨晚直接把白萝卜端上桌的林竹。

      林竹一脸傲娇,小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小爷会的东西还多着呢!昨晚没料到你那么能吃,尽想着大病初愈的人该喝粥了,今天饭有煮够量,你敞开吃。”

      闵循抬头看南风,对方是不吃这些油腻之物的,那两碟蔬菜摆在他面前,林竹偶尔换筷子给他碗里夹菜,他就摸索着端着碗自己慢慢吃。
      想到这两道“大菜”是因为昨晚的缘故特意做给他的,闵循心里那个滋味,实在一言难尽。

      林竹欲言又止,“你的身体素质是个好的,今天的气色明显比昨天好,再吃几次药,左不过在一两天就能大好了,我看不如……”
      闵循打断他,“的确恢复的很快,你的医术精湛,委实感谢。”
      “哪里哪里,只是常年照顾公子,久病成医。”林竹摆摆手,要继续往下说,结果又被打断了。
      “之前听你说起,要赶在年节之前修缮房屋?”闵循放下碗筷,正襟危坐,认真看着南风,“不知公子可有考虑过回镇上去,先前那个镇子的人不好相与,就换别的城镇。这样生活要方便许多,也便于请医术精湛的大夫为公子医治眼疾。至于费用,公子和林竹小哥于我有大恩,”说道此处,他停顿了一下,“我年轻力壮,可以挣钱的。”

      林竹听得瞪大了眼睛,震惊得筷子都掉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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