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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豫行 ...

  •   这童子的眉目与司马杏有几分相像,眉峰浓如墨,双眼圆似杏。我脑海中浮现出司马杏怒目圆睁的样子,肖像天真无邪与牙眦俱裂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该是如何滑稽。
      “姑娘,我儿子脸上没长什么奇怪的东西吧?你这样盯着我儿子,我心里有点发毛。”
      我的小心思被男人窥见一二,他似乎有些愠恼,开始向我的左侧挪动步子。
      “我只是觉得你家孩子可爱,多看几眼都不行。你们人啊,真小气!”
      我为了掩饰内心的慌张,冲着父子俩的背影一通乱喊,不多时,他们停下步伐驻足在原地。
      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顺着男人的目光看到了司马杏。我突然记起司马杏之前的嘱咐,激出了一身冷汗。
      我盘算着在司马杏面前履行一个职业马仔的责任。公然抢劫是不可能的,我还有个私人小金库能拿来救急;膝盖不值钱,能跪就跪,起来拍拍尘泥又是一条驰骋奈何桥的好汉。
      “豫行,你瘦了。”司马杏的声音让我想起了那些娇羞可人的桃花姐姐。
      男人抱着孩子不语,我持着看戏的态度为自己找了一个最佳观影角度,主人公一言一行尽收眼底。
      “这是杏儿吧!都这么高啦!”司马杏试图对孩子做出亲昵动作,但她眼中满溢的柔情却被男人无情地抹杀。
      “少废话,杏儿高不高与你何干?三十年前你扔下我们父子俩,我只当你与我们毫无瓜葛。”江豫行似乎被自己咄咄逼人的态度惊到了,他叹了口气,换种温和的语气说道:“我想过我们会在这里重聚,曾经我以为我会遵从悟尘法师的教诲,以爱化解仇恨,但我发现我做不到,我终究是个俗人,即使身形俱灭也忘不了前尘。”
      从我这儿的角度来看,司马杏竭力抑止的泪水历历分明。我总以为在整个地府中,司马杏无情是数一数二的,纵使三生石是块顽石也会在他人名为生离死别的独幕剧中悄悄嗟叹,而司马杏不会,她只会用水瓢狠敲盛满孟婆汤的大缸,催促将要永隔天涯的往生者。
      “豫行,我是个妖怪,若是一直跟你们呆在一起,注定不为天所容。”
      “你走之后杏儿被婴灵附身,我投靠各类法师道士,硬是跟这婴灵斗了三十年。”江豫行说着不禁哽咽起来,“杏儿受了这么多苦,如今终可转世轮回。你如果认他是你的儿子,就不要纠缠,安安静静地当个好母亲。”
      “嘶!”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原来我刚刚碰的是司马杏儿子的瓷,幸亏这孩子在他父母的对话中一言不发,要是他在他亲娘面前参我一本,我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我习惯性地摸摸脑袋,那里正中间有块疤,是我第一次向司马杏讨孟婆汤被她用水瓢敲的。
      “我现在是孟婆,在地府也有些人际关系,如果你们愿意,随时都可以留下。”
      “留在这里做什么,穷山恶水还有充斥耳膜的哀嚎哪样不是让我们崩溃的东西。杏儿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你能帮他的就是替他物色个好人家,让他赶早去投胎。”
      司马杏不再接话,她让出一侧通道,用眼神目送父子俩离开。
      这下我无法再作壁上观,我跑到司马杏跟前,柔声试探道:“姐,你儿子长得真可爱。”
      “是我指使你去抢我儿子的,我不会怪你。”
      司马杏难得善解人意,我开始怜惜起她来,好心劝告道:“姐,你可知道去投胎的人若不是有能与天斗的本事,那是一辈子都记不起以前的事和爱过的人,甚至连样貌都会大有不同。”
      “我明白。”
      “那你还不拦着他们,留着不舍独自承受会害相思病的!”
      任凭我唾沫横飞,司马杏依旧岿然不动。此时的她像一块望夫石,经历风霜寒刃,一寸寸肌肤被磨平,空余躯干立在原地,等待远方的爱人回心转意。
      新一轮的点卯完毕,等轮班的孟婆支起炉子后,司马杏似是恍然大悟般,飞奔到父子俩面前。这次我识趣地停在奈何桥上,堵住后方鬼魂,为司马杏争取三人独处的时光。他们到底攀谈了什么我无从知晓,但我能看到司马杏最后依偎在江豫行的怀里许久,之后三人共同喝下孟婆汤。
      “靠北哦,还让不让过啦!”后方有鬼骂骂咧咧地冲我叫唤,我侧过身子挤下奈何桥,与人潮背道而驰。
      我找了一块无人驻足的空地,思索刚刚发生的一切。即使脑袋胀痛,也还是想不透,便仰头观赏十年如一日的血月。
      “年轻人,月亮就一个,你再看也看不出什么花样来的。”说话的是当值的夜游神,“我这里倒是有些故事花样百出。”
      夜游神是地府人尽皆知的八卦男,我怀疑他在收归阎王麾下前是个说书的,专门搜集天南海北的小道消息。换做以前我是不肯听他胡扯的,但现在我急于想了解司马杏的平生,于是问道:“司马杏跟她的丈夫和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懂她为什么要喝下孟婆汤?普通人以为来生还能再相会才会甘愿去喝,但司马杏好歹是孟婆,她清楚一旦转世为人,以前的过往烟消云散,他们永远都不再有交集。”
      “我向你解释第一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后你自会明白第二问题的答案。”
      江豫行在成为司马杏的丈夫以前,一直被人嘲笑是个死板的老古董。他研究金石学,成天与死人地里挖出来的宝贝为伍,久而久之养成不肯交际的毛病。
      一天,有个农民在自家地里挖出一尊青花瓷。作为这方面的专家,江豫行得到上头指令去实地鉴别,同行的还有一干考古界大拿。江豫行跟着一堆人,犯了老毛病,不肯融入集体。他只远远地观望这尊青花瓷,等别人跟记者相谈甚欢时,再举起来仔细研究。
      这尊青花瓷体形瘦长,如同亭亭玉立的美人;纹饰华丽,好似衣冠楚楚的贵妇。缠枝莲入泥不染,卷云纹过水不妖。花鸟走兽聚一堂,美人小像在其中。
      江豫行盯着这幅小像许久。在他的印象里从未见过只饰以一人像的青花瓷,这是头一遭,他有些困惑,但他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将青花瓷放归原位,打算等夜深人静时再来此独自端详。
      午夜,江豫行按照原计划来至放置青花瓷的门房内。正当他举起青花瓷准备研究时,后边传来清亮的女声,“别看啦,不过是个死物,我就是那画里的女人,你要研究就研究我吧!”
      江豫行被司马杏吓得将手中的青花瓷摔在地上,地上四分五裂的碎片让他更加惊愕。他看看司马杏,又看看青花瓷的尸骸,正自懊悔不该夜行廊房,只听得司马杏说道:“我都叫你别看啦,怎么还跟木头似的。”
      司马杏来至江豫行跟前,拉起他的手,调笑道:“我叫司马杏,你是江豫行?”
      “嗯?”江豫行的表情从惊愕跳转到惊讶,他甩开司马杏的手,说道:“姑娘,你长得这么漂亮,不该出来害人。”
      “我知道我长得漂亮,我也不害人,我就是觉得你有意思想跟你交个朋友。”司马杏编了个能让自己信以为真的谎,她仍以为现在的人跟她从前遇见过的一般愚蠢。
      “我也没朋友,二十多年都是一个人过的,姑娘要是不吃我,这朋友就当得起。”江豫行答应得干脆,他也没留个心眼,只当交情都是误打误撞出来的。
      “那我们就是朋友了?”
      “嗯,虽然有些突然,但姑娘看起来不是坏人,我就更不是了。人生乐在相知心,能有个叨念心底事的友人,我江豫行是绝不会推辞的。”
      “现在我有难,你肯不肯帮我?”
      “姑娘请说。”
      司马杏曾在青楼挂过牌子,艳名压城,四方恩客来了不少,皆是慕名,又只温存了一晚,不得一两个长情的肯为她赎身。更有甚者,给她画了一幅画,不曾想竟成为日后关押她的牢笼。司马杏对男人谈不上恨,她只当是自己罪有应得,潇洒快活了几百年,添了无数笔风流债,不被人打死已是求之不得了,现在正好躲在画里休养生息。前几日被人从土里挖出来,打扰她清修,她欲要报复,江豫行这块愣头愣脑的木头恰巧撞在枪口上。
      “我有块从小带到大的镯子,恰巧不知落哪里了。我本想循着来时的路找找,但前些日子又下了雨,泥湿路滑的,我女孩子家不好用手扒土,若是你方便就帮帮我。”
      江豫行找到那块所谓的镯子是在两天后,当他把镯子放在司马杏手心时,他看到眼前的女子正垂眸不语。
      “你丢的是这块镯子吧!”江豫行怯生生地问道。
      司马杏不曾预料到江豫行真的会找到这块她一时兴起编造的镯子,她盯着江豫行沾满泥水的手竟衍生出万分歉意。她的回忆里净是些乘着酒兴许下鸳盟的浮花浪蕊,那些人不过是来图个乐子,在勾栏里呆久了,她也不再将誓言当真,花前月下一场梦,梦醒了就继续生活。
      “你的手都变黑了,我擦擦。”司马杏将左手覆盖在江豫行的右手背上,又从腰间取出一方锦帕。锦帕上绣的鸳鸯落在他的掌中,与掌纹互相摩擦。
      江豫行回去后辞去研究院的工作,带着司马杏浪迹天涯。他们一路游山玩水,行过白玉京,越过十五楼,最后在深山老林里建了一栋茅屋,定居于此。怡然共携手,恣意同远步,生活一切都是风平浪静,直到他们有了江杏。
      江杏刚来到世上时是一个六斤八两的大胖小子,啼声嘹亮,时常会收到同病房的孕妇艳羡的目光。对周遭世界一无所知的他习惯安然地躺在母亲怀里,听着轻柔的小调入睡。然而突然有一天,这首哄他安眠的小调却永远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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