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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十章 ...

  •   冷月酒坊
      “少主,你忘了,她现在不能见你,任何人都不能见。”“我不是找她,我是找你。”“找我?”“我去了一趟狮子岭,一个月之后我会把你送过去,我要你留意峡谷里面有水源的地方,那里很可能是密道。”“密道?”“对,这两颗药你一定要好好保存,关键时候能救你的命。”“谢少主!”“这个九天简直是个丧心病狂的色狼,最好女色和美酒,你要小心。”凌月嘴角带过一抹苦笑,“你这是,关心我。”火莲知道他不该对她动任何的感情,哪怕是兄妹情、战友情,也不可以,转念到:“那是,任务结束后你还要陪李承颂到西夏去,你可不能死,否则这段时间把她和你放在一起岂不是白费心思了。”“原来你是为了这个才把她放这来的。哼放心吧,男人和酒我还搞不定?”
      边关
      方旭顶着两个大黑眼圈,无精打采的在街上游荡,听说火莲是冷月酒坊的常客,便不时寻觅着,他现在是既想快些找到他以了解实情,又怕找到后真相事与愿违。
      恍然间,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身边晃过,“那个是,方旭?不不不,不可能,一定是我眼花了,大哥怎么会在这呢?”火莲晃了晃脑袋想让自己清醒一点,定睛一看那个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中,不一会儿又从人群中出现,“真的是大哥,他来了,爹一定很高兴。”迅速迎上前去,“大哥,大哥,你怎么来了?”“火莲,”“大哥你来了怎么也不回来看看,爹肯定想你了,走……”“嗯,我……”“怎么了?”“我这次回来是有事要办,你跟我去见见包大人。”反手拉起火莲就往行馆跑。
      行馆
      “包伯伯,人我给您带来了。”火莲本就不明就里,听他这么一说好像自己是人犯似的,满脸的不服气,包拯镇尺一拍,“跪下。”“凭什么,你干什么?”“余火莲,本府有话要问你。”“问就问嘛,这么多规矩。”“来人,带人证。”
      杜衍从后堂由王朝马汉护送而来,“余大人,哦不,现在是余火莲,还记得在下吗?”“杜衍。”火莲直盯着眼前这个一脸讪笑的人,心里突突直跳,“杜衍,他还活着,爹。”“余火莲,你现在知道本府找你所为何事了吧?”火莲望着杜衍,那一夜,那一幕幕历历在目,那伤,那痛,他那时的震惊和愤恨,还有那尚未凉透的小小孩子的尸体,那无辜的孩子,他还那么小,他将他解下来,望着他稚嫩的脸庞,轻轻说了声:“对不起。”“余火莲,本府在问你话呢?你可想起什么了。”火莲从惨烈的回忆中惊醒,眼眶已经发红发热,强忍住汹涌而来的泪水,木然的回过头,不知看向哪里。杜衍瞧着火莲从一进来时的桀骜狂放,及至见了他时的晴转霜雪,甚是得意。包拯眼看着火莲越发难看的脸色,事情已经八九不离十了。失望的摇了摇头,“请证人陈词。”“大人,我肯定,这个人就是杀害我杜家,栽赃嫁祸我爹杜青云的人。亏他还假惺惺的跑去替我爹伸冤,我杜家上至妇孺,下至垂髫幼子皆难幸免,他们怎么那么残忍,他怎么做的出来?”
      火莲只觉得心口很痛,甚至没能理会杜衍说了什么。包拯一再盘问,“余火莲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我看没什么好说的,幽冥王残暴无度,他带出来的杂种还能是什么样的。”“不许你侮辱我爹,我爹说过,不杀忠臣,不杀好人的。”方旭也急了,“火莲,你倒是快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爹不是这样的人,这件事是不是另有隐情?”“我……我”“莫非,这件事当真是你一人主使?展将军他知道吗?”“火莲,不会的,告诉我这不是你干的?”火莲目光躲闪着,猛往喉咙咽了口唾沫,半晌才带着哽咽回了句,“是,是我下的命令。”方旭震惊的瞪大双眼,连连后退,“不,不可能。”包拯更是痛心疾首,“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杜家下这么重的毒手,你有何目的?”“为了,为了潜伏在你身边,也为了让杜青云死无对证。要不是当着你的面派刺客行刺,圣上怎会因为担心你的安危,把我派到你身边保护你。”“就只是这样,就只是为了被派到我身边,你就下令杀了人一家老小。”火莲说着这段话,感觉自己简直快要窒息了。杜衍被他冷漠的语气激怒了,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冲下来用尽全身力气咆哮着扑向火莲,“你这个魔鬼,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你有到底没有感情……”火莲只是闭上眼睛挨着,并没有还手,双拳紧握,他不知道接下来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也不知道这件事对展颢会有什么影响?他只是默默地承受着……
      一字一句都像扎在火莲的心上,刺痛着他的神经,王朝和马汉拉了好久才把他们两分开。包拯和方旭的脸色异常难看,本以为能言善辩的余火莲定会将此事搅个底朝天,没想到这次居然如此轻易地招供了,或许是出于愧疚,又或许是想坦白从宽。反正现在令包拯头疼的是,该如何处置眼见这个棘手“人犯。”若说按理情节如此恶劣的案情,斩他一百次头也不为过,可是火莲毕竟是皇上的血肉,虽说仁宗没有明着承认,自己又有龙头铡可以先斩后奏的权利,但毕竟此事事关重大,皇上平时对火莲又是极为放纵,不见得会对他下狠手,如果先呈报圣上再做处置,那一来一回势必也得耗上个把月,这么长的时间无间道势必会有动作。再者说展颢对此事是个怎样的态度不得而知,若是他有意护短,那就是再来十倍的人也不见得能动得了他。难道,他是吃定了我动不了他。
      火莲神色平静而悲哀,见包拯面露难色,也大概猜出一二,他无心理会,似乎已经习惯了加诸自己身上的罪责。或许自己早就料到了包拯不会对他怎么样,可他也知道,依包拯的秉性绝不会善罢甘休,他也做好了承担一切后果的准备,只是越快越好。
      包拯神色一定,不,决不能姑息,此事必须当机立断,砰地一声镇尺一响,“余火莲本府念你从实招来的份上暂且饶你一死,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拉出去杖脊一百。”杖脊,杖刑中最重的一种,往往皮肉不见大伤,却是伤及内里,而且一打就是一百。火莲忽觉脊背有些发凉,照自己现在众矢之的身份他们下手是决不会轻饶,包拯脸色凌厉而坚决地注视着,火莲忽然抬头对着包拯苦笑,似是有些嘲讽。这目光刺得包拯一个激灵,“他的目光那么寒冷。”随后火莲在一众愤怒的目光中被拉出庭院,摁倒在长木椅上。环顾四周,“所有人都在。”自己从小到大还从没当众受过罚,心下觉得有些不甘,不禁捏紧双拳,微微低下头,但仍是倔强的盯着地面,静静地等待即将到来的刑罚。
      疼痛铺天盖地袭来,果不其然,一开始就不带手软的,况且包拯的属下本就比普通官吏更为严格,四个人轮番上阵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留下。刑罚还不过半,火莲就疼得冷汗直冒。可仍然咬紧牙关,愣是忍住了到嘴边的痛呼声,双拳紧紧攥着,指甲都嵌进了肉里。杖脊绝对是伤及内腑的刑罚,火莲虽是练武之身,且有意用内力护体,可本就瘦削的身骨还是难以抵挡这一次次剧烈的打击。脑袋一次又一次无力地垂下又勉强抬起,眼神也变得迷离,他知道他不该如此软弱的。可是刑罚过半他的体力渐渐支持不住,少了内力的支持,仅靠血肉之躯生生扛下接下来的几十大板,火莲觉得每一板子都像狠狠的打进自己的脊梁骨,心里的疼痛和身上的疼痛夹杂着袭击着他,穿心刺骨,眼前一阵阵发黑,半边身子都已痛到麻木了。刑罚还在继续,火莲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哪里痛,好像全身上下没有哪个地方是不痛的,浑身被冷汗浸透,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着,连包拯都忍不住担心照这样下去会出事,可是一想起他的冷笑,想起他对人命和律法的蔑视就气不打一处来。
      刑罚还在继续,火莲已经几近昏迷,汗水划过脸颊滴落在地上,漫无边际的疼痛简直要将他淹没,这次刑罚好像长得没有尽头,他甚至在心里轻轻地哀求——不要再痛,不要再痛了,难道痛得还没有尽头吗?可内心的声音又让他必须咬紧牙关,不能晕过去,决不能在他们面前晕过去。忽然一个大板下来,火莲只听得咔嚓一声,原本刚愈合的肋骨处吃疼,未及细想,体内气血翻腾,一股甜腥直窜喉头,火莲硬生生吞了下去,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又一板子下来,正好重重打在火莲后脊的突起上,“啊……”一阵难以名状的剧痛让他忍不住闷哼出声,原来这里这么痛,原来这个证明自己身份、扭转自己命运的标记这么敏感,他心里有些恨,甚至希望他们多往这打几下,哪怕真的很痛。事实是他也得偿所愿了,剩下的板子几乎无一例外的打向了这里。
      一百大板下来,别说是火莲了,就是打的人这一口气打下来也快累到虚脱。火莲勉强保持着意识,见他们没动静想撑起身来,无奈伤势太重,根本动弹不得。“起来。”身子软软的被两旁的人拎起,他可不想像一滩烂泥那样被人扔到地上,勉力撑住自己发软的膝盖稳稳的跪在地上,脸上挂满了汗珠,头发也都湿透了,嘴唇微微翕动着,胸腔不住的抽搐着喘气,看得出来在极力忍着。一旁包拯和方旭都有些揪心,自己办案这么多年,还第一次见过有人在受了如此重的刑之后还能坚持这么久,这人得有多倔强啊!黑着脸摇了摇头,心叹道:可惜啊!“余火莲,你可知错。”火莲微扬起头疲惫的头看了包拯一眼,“念在你曾经有功又愿意如实交代的份上,本府暂且饶你一回,下次若敢再犯,本府定不会轻饶,本府说到做到。你好自为之吧!”火莲及其轻微的勾起唇角,又是如此无奈一笑。他知道,包拯这次是对他手下留情了。
      强自斜撑起身子,“呃……”左半边身子剧烈地疼痛着,好像不听使唤,不禁皱了一下眉,以火莲的骄傲,堂堂无间少主如何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打得站不起来。暗自一咬牙,用力瞪地,不顾身上叫嚣着的疼痛,不借助任何外力直起身子,站起来的瞬间明显感觉到身侧咯噔一声,像是骨头撞击胸腔,“呃……”差点疼昏过去,火莲已经顾不得许多,慢慢转身,艰难拖着脚步一步步往外挪。就连刚刚一旁目睹了整个行刑过程的衙役都不禁心生佩服,除了脸色有些惨白,怕是看不出来这是个刚用过重刑的人。可他们不知道,火莲为了让自己走的正常些,每走一步都要疼出一身冷汗。看着火莲苦苦支撑着虚弱的身子,消失在他的视线里,方旭是有些心疼的,甚至在他起身的一刹那他有过扶起他的冲动,可又恨,恨他杀了杜家一家老小,“为什么,火莲,为什么你如此无情?”

  • 作者有话要说:  杖脊:以杖挞脊背。杖刑中最重的一种。往往皮肉不经见外伤,却是伤及脏腑。
    宋 徐度 《却扫编》卷下:“ 王保和 革为 开封 尹,专尚威猛,凡盗一钱皆杖脊配流。”《宋史?刑法志二》:“ 真宗 时, 蔡州 民二百一十八人有罪,皆当死。知州 张荣 、推官 江嗣宗 议取为首者杖脊,馀悉论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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