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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血液 ...

  •   ***
      格里姆肖理了理碎发,眉宇间困惑凝集。他打量着安吉拉半晌,好像在确定她是否妄想。直到忍受不了寂静的她,顶着兔子样的眼睛偷瞄他,才说:“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和你有过恋人的关系。”
      周围的人虽然好奇,却也不能不走。他们还要上下一节课。空荡荡的教室,除了我们四个,只有爱德华留着。他当然能听到我们的一言一行,尽管我想他更想听的是心声。他看着我们,准确地说,是看着格里姆肖,毫不避讳。从他眉毛挑起的弧度和抿紧的嘴唇判断,我想他没能窥探到格里姆肖的内心。
      杰西卡似也在愤愤不平,她握着我的气力一下子加大。她低叫道:“你怎么能这样对她!”格里姆肖没有看她。他在等,等安吉拉解释。
      “那天晚上在意大利餐厅,我问你‘从今往后,能不能和我一起、两个人一起,游遍福克斯’,你说‘好的’。现在却告诉我……我们……”安吉拉受不了地捂住头,所有的话都是用吼的。
      格里姆肖忍不住笑了。不再是低低的、压抑的笑。他说:“姑娘,你这表白也够委婉的,十个人里起码八个人不懂。和贾斯一样。”
      前面的意思,安吉拉懂了。她从自己的手臂间探出头瞧了瞧格里姆肖,眼神有些躲闪。她大概没想到自已一厢情愿的“抱得男神归”,原来是对方根本没意识到她在跟他告白。可最后的那句话,她一定不懂,一定又开始好奇,也忍俊不住地问了句“贾斯是谁”。
      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事实上他几乎没有和我们以外的人提起过贾斯。贾斯敏。就算偶尔提起,也只是提起。当别人问起有关她的问题,他总是笑笑,不置一词。然而这一次,他却告诉安吉拉,“一个很傻的女孩”。
      后来我想,他对于贾斯敏应该是有感觉的。未必是男女间的感觉、也未必是珍惜,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它不能被任何具体的词概括,它很朦胧。但那个女孩毕竟是为了他死,尽管她的死有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因于他的无情。也许当时他只是觉得她很愚蠢。包括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可等她死了,她的枯骨慢慢在地下腐烂,他依然游走在花丛间,却再遇不到那样纯粹的孩子,然后开始怀念她的好,久而久之生出感觉。

      看得出来,安吉拉还想继续和他探讨贾斯的话题,可他夹起了书本从座位离开。他对我说:“带我去见鲍尔吧。有点想念他的玫瑰了。”我对安吉拉和杰西卡说了声抱歉,带着他离开。直到教室之外,才拍拍他,示意他去看爱德华全身戒备的样子。
      他问我怎么回事。我把之前的事简单和他说了。他的注意力果然也被读心术吸引。猜到是一回事,听别人清清楚楚明白地告诉你又是另一回了。他愣了一小会儿,然后告诉我说怪不得之前有种奇怪的、被窥探的感觉。活到我们这种岁数,直觉磨练得太久,也变成可以依赖的东西了。
      我们聊了会爱德华。我看了眼时间,已经不够他和鲍尔德斯顿叙旧了。于是我们改道去了接待处,为我的下一节课请假。我本来想说头疼之类的,结果格里姆肖直接朝我的手掌划了一刀。血的味道散开,相信不久卡伦们会闻到。我瞪了他一眼。
      和气味不同,血液的味道就如同红酒,存放的时间越长越香醇。我的味道显然会激发他们的食欲。格里姆肖也知道这样玩有点过火,所以他说他在刀上用过法术、味道不会散出去。这是真的。我和他擅长的法术不同。我喜欢控制虚空的东西,比如结界;而他喜欢媒介传递,比如利用那把小刀控制气味的传播。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不错,血族有自动愈合的能力。所以要让人类看见伤口需要借助法术,再一次比如那把小刀。

      格里姆肖扶着我进了医务室。顺带一提,去医务室必须经过接待办公室。那位红头发的女接待员——科普女士,顺着格里姆肖凝重的表情注意到了我还在淌血的手掌。她奔到我们之前,打开医务室的门。慈祥的老护士吃惊地从一本挺老的小说里抬头,将屋里唯一一张可怜的帆布床让给我坐。
      她用慈祥的眼神看着我右掌狰狞的伤口,就像祖母看待冒失的孩子,一个一口“好可怜”得叹着。她找来医药箱,取出酒精棉球,用镊子夹着小心翼翼地为我擦拭伤口。格里姆肖握住了我的左腕,用这个方式告诉我应该表示一下难忍的痛感。于是我发出了“丝丝”的倒抽气声,连带颤抖了手掌。
      她摸了摸我的头顶,柔声告诉我“很快就好”,同时放轻了力道。终于把血迹擦干,她用纱布抱住了我的右手。看着莫名其妙厚出一圈的手,我顿时生出把格里姆肖打一顿的冲动。
      全程旁观的科普女士体贴地表示会为我办理请假。尽管已经打了上课铃,但由她出面不会有问题。老护士执意要让我在医务室里躺一会。格里姆肖接收到我危险的信号,忙表示他会看着我不让我用右手。如此再三再四地强调,老护士才放行。我们向他们道谢后离开。

      ***
      上课时分的校园安静得出奇,交隔的路上没有一个行人。连老师都没有。我们抬头张望,直到确认没有人在注意窗外的风景,才用血族的速度离开。说起来,应该是我比格里姆肖更熟悉这个小镇才对,可却变成他带着我走。不过凭他厮混的本事,用三天摸清状况也不是不可能。
      我们到了警局附近。那里有一小块丛林。
      格里姆肖随意拉开了我的纱布,但没有扯坏。他总算还记得我需要这东西招摇过市。然后他拉起了我的手,在我绝对算不上友善的目光里,拉到了嘴边。伤口比在医务室的时候缩小了很多,但还没有完全消失。法术的效果看起来不错。虽然我记得一般咒语下的恢复力不至于缩减到这程度。
      该死,他一定用了强力咒。强力咒下的伤口极难愈合。我就知道,他拿刀割我绝不是为了请个假那么简单。
      我用力抽我的手掌,他也用力拉住,同时伸出他的獠牙用力咬了下去。算了……咬都咬了。这场才开始的拔河比赛,在我先行放弃后,无疾而终。他吸血的速度像是饿了几天。可我知道他绝不是会让自己挨饿的类型。尽管手掌是一个借口,可如果是我,既然一样要吸血,不如咬大动脉来得畅快。

      他一边吸着我的血,一边以模糊不清的嗓音说着“好香”。我好想打他。事实上我也打了。你知道,当手掌放在对方嘴边,要打他的下巴简直无比轻松。而他正在吸我的血。所以他不仅被打到了,还被自己的牙嗑到了。
      可他并没有因此松口。血液的香味很浓,连我自己闻着都有点饿了。我不知道他还需要多久才能满足。我也不想知道。于是我向他靠近,同时用空着的左手拽着他的后领向自己处推。我们的眼睛还没离开对方,我能看见他瞳孔里投影下的、我眼中的戏谑。
      他好像知道我要做什么了。他的眼睛染上了笑意。愉快的笑意。可他的笑容没能维持多久。我学着他的精神,飞快地朝他颈部大动脉下口,血流的声音在我耳里已成了催促的交响曲。我咬得很用力。我承认带着点报复心理。
      他愉快的饮血声顿了一下。那一顿是闷哼。然后他的牙离开了我的手。他凑到我耳边,对我说:“亲爱的,你好坏。”他口腔里喷出的雾气袭击着耳垂,痒痒的,不太舒服。我沉浸在他甘甜的血液中,喉头满是刺激,没有太在意耳边的小小不舒服。等到我注意的时候,他的獠牙已经刺穿了我颈部的皮肤。
      怎么看都是他便宜占得比较多。这不公平。
      可如果要和他计较公平,我首先得放弃獠牙上的快感。看在血的份上,饶了他。
      有了血的刺激,我手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他的手也放开了我的手。我们的手不自觉地伸向对方,这样的姿势下让手垂在两边很别扭。远远看来,我们像是在拥吻的情人。

      我们互相吸食着血液,对方的味道让我们痴迷。我和他的味道有一丁点的差别,毕竟这世上没有两个血族的味道相同。但我们的基调是一样的——悠久、纯粹。
      我们于彼此的味道是绝无仅有的享受。任何一种已知的血源——血袋、动物、人类、同族,都无法与之并论。通常而言,这些血源的美味按人类、同族、动物、血袋递减,人类也确实是大多数同类、大多数情形下最好的选择。因为像我们这样古老的存在,根本寻而难求。
      我们的血液里融汇着天地的自然芳味,清爽的醇郁。这是任何一个后代都不会有的美妙,因为他们都是初拥而来。曾经有僭越的后辈尝到过同时代的味道,并为这美味俘虏,从此发疯一样地去吸食长者的血液。这已然侵犯戒律,而饶是如此他也没能再尝到让他苦思一生的味道。
      我们的味道能让后代发狂。在后代的面前挤出一滴血,闻血识味却不可能食用,多么残忍的折磨。格里姆肖有一段时间就是那样折磨叛徒。这比杀了他们、或者逐出氏族要难忍受得多。
      我有设下结界。我记得镇医院离警局不远。我并不想卡莱尔闻到。他很善良,没有必要这样折磨他。我敢肯定这种滋味对他的折磨比对普通血族更厉害。因为他是素食主义者,这意味着他从没有真正吃饱。

      可我还是低估了我们的味道和风的作用。尽管有结界罩着扣住了大部分味道,但溢出的一小部分已足够刺激血族敏感的神经。
      尽管我们的大脑因喷张的血液而迟钝,但我们还是能清晰地感觉到外来者的靠近。同族。吸食血液的过程让嗅觉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敏感,我很快在记忆库中比对到相同的味道。正是卡莱尔。
      察觉到他的瞬间,我和格里姆肖同时推开对方。失去了血液灌注的獠牙又变得冰冷而失落,好在我们都已吃得差不多了。这次是我带着他。我们从还没缓过来的吸血冲动里回到了学校。对着满目绿叶,呼吸了好久新鲜空气,才重新走进教学楼。
      不仅是为了摆脱人血的诱惑,更是让我们身上的血气散开些。等待的空闲,格里姆肖为我包扎被他解开的纱布。他的手势很熟练,甚至比那老护士还熟练。他显然经常这样做。
      我忍不住去想,他是不是在吸食完人类的血液后,故意不治愈他们的伤口。治愈伤口,对我们而言就是用舌头舔一舔那么简单。然后编一些荒诞的故事蒙骗人家,用纱布向他们误证——他对他们的呵护。
      也许是我的神色太鲜明,让他读出了几分意思。他恶劣地用伸长的指甲刮了刮我的掌心,对我说:“不要那么明白地写着‘你很嫌弃我’。尽管我知道你很了解我——了解我有时候也嫌弃自己。”
      这一点不错,我有时候嫌弃他,他也有时嫌弃我。但我们绝不会嫌弃对方的血的味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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