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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逸轩 ...

  •   花璟成为吴道官的小徒弟没几日,便得到好几本师尊赠送的经书。

      毕竟花璟的灵魂是个成年人,让他装成纯粹的小孩子,几乎不可能,适时的展现一些自己的特殊之处,总是好的。

      他习过毛笔字,吴道官心爱他那一手字且并不惊奇他所识之字超出他这个年龄所能掌握的,常叫他抄抄经书——年纪小身量又不大的花璟,如今有的用处,也仅仅这一点。

      另外,他的住所也被移到了后山小竹林。吴道官在那儿有座竹林小舍,夜里时常留宿。

      那处风景清幽美丽,山水草木极富灵气,置身其中,仅呼吸一口气,浑身上下似乎都得到了放松慰藉,说不出的舒畅。

      这惹来了吴应春的羡慕,说师尊对花璟真好。

      花璟可没什么荣幸。他总觉得吴道官洞察了他的秘密,对方把他放在单独辟出来的地方居住,估计也怕他哪天突然狂躁暴起伤人。

      吴道官的徒弟不多但也不少,新收了小徒弟,庙中人自然要张罗着庆贺庆贺。

      花璟的新任师兄们各自出份子置办了一大桌酒菜。道家可食荤腥,不戒酒,但修行之人,于口腹之欲,也不能跟寻常人一般恣意放纵。

      一大坛金华酒,适宜的鸡鸭案酒,其余大多乃菜蔬果子点心。席间,吴道官自然坐了主位,花璟紧挨他坐着,其余人围着一条长桌,各找各的位儿。

      吴应春紧挨花璟。最初便是他照顾花璟,两人最熟,眼下新鲜出炉的花小道士要认人,他当仁不让地做了介绍人。

      随他说一个人,对方就得喝一杯酒,花璟人小,以茶代酒。

      在场拢共有二十人,除去醒目的吴道官,庆贺宴的主角花璟,早混脸熟的吴应春,其余十七人,有两个是云游到此借宿的江湖道士,一个是吴道官相识的好友,剩下的都是徒弟——他们大多身兼玉皇庙中的事务管理。

      吴道官所有的徒弟并没全在场,大徒弟吴应卿十日前被派出上东京干事,至此未归。

      酒席之间,众人谈笑饮酒取乐,其乐融融。花璟想起自己看金|瓶|梅时,里面大大小小的酒席不少,只要有帮闲|娼|妓|优|伶在场,十有八|九会出黄|段子。

      许是吴道官坐镇,大家都规规矩矩,聊天吹牛讲笑话,都保持了节操。

      花璟时不时偷瞄了一言一举一动行云流水画儿一般养眼的吴道官,他的小动作被吴应春发现,戳戳他,小声问:“你老看师尊干嘛?”

      “你不觉得——”师尊好看得不似凡人?花璟本想说出来,没料吴道官突然瞥了他一眼,瞬间他无法开口。

      这时,花璟发现大家对吴道官的存在太过淡定,那样的姿容,这群人怎么如此冷静?

      吴应春没听到下文,酒上脸红得跟猴屁股一般。他口吐酒气问:“觉得啥?”

      花璟扫了一圈,低声问:“你觉得师尊的好友和师尊相比,谁更好看?”

      吴应春有点发懵,他先瞅了一眼师尊,再看向师尊的好友——一个下巴长有短须,面皮颜色偏红,三十出头的男人。

      对方叫王逸轩,家中因祖上积有余财,日子过得好不逍遥自在,时常来玉皇庙同吴道官谈经论道,手谈品茶。

      花璟问吴道官和王逸轩谁好看,吴应春想了想,低声说:“虽然王官人面皮颜色不如师尊白,但他胜在年龄小一些,五官也好,自小又读诗书,说真心话,我觉得王官人好看一些。”

      花璟:“……”

      他的师尊在搞什么?别人眼里的吴道官面容与他眼里的不一样?

      冷不丁,花璟忽然对上一道目光,极快的,无人察觉的,吴道官仿佛冲他眨了眨眼,嘴角噙着一抹淡笑,待他认真去看,却什么都没有。

      庆贺宴完后,花璟跟在吴道官身后回竹林小舍。一路上师徒二人都默默无言,直到分开前,吴道官才道:“安心在此居住,若有麻烦可寻我。”

      花璟谢过。夜来睡到三更,梦回之际,他忽然回神——

      王逸轩?王招宣?潘金莲的第一个男人?

      花璟摸了摸后脑勺,怪不得他一直觉得那人名耳熟。

      虎中美女潘金莲的第一次,给谁的,这在原文中写得比较隐晦和模糊,有人说啊,当然是猥琐大爷张大户——老婆余氏太厉害,逼得他年轻时没敢去偷吃,老来心不甘,祭出苦肉计说得老婆松口给他买了两个使女,本意只唱曲儿给他听,没打算给他收用,偏偏张大户偷腥的猫儿见不得鱼,强行偷吃的代价就是他扛不住二八佳人的腰|中剑,损耗过度,呜呼哀哉死了。

      这是原文明点出的。可对从潘妈妈手里第一次买得潘金莲的男人——大叔王逸轩,大概有点不公平。毕竟完成‘得到潘金莲第一次’成就的是他。

      此子家在清河县城内扁食巷里。祖上可谓赫赫有名——祖爷乃太原节度使颁阳郡王王景崇,也曾为招宣使,一种高级武官,可由子孙世袭,亦因此当地人多称他的住宅为王招宣府。

      西门庆被心思阴毒的院中姐儿郑爱月唆使去勾搭王逸轩的老婆林太太时,在府内节义堂曾瞻仰过王景崇的影身图——‘大红团袖,蟒衣玉带,虎皮交椅坐着观看兵书,有若关王之像,只是髯须短些’,英雄般的人物,沙场上浴血奋战拼来的功勋,到王逸轩这一代,几乎败光了。

      起先富贵,后来架不住大抛大撒,原著中王逸轩死时,其家已入不敷出,故而时常去解铺典当玉带、皮袄一类物件儿来换钱,甚至他的遗孀林太太也熬不过清贫的生活和儿子的荒唐花钱,教三姑六婆暗中牵线,约些富户贵客,做点皮|肉|生意,以维持家中奢侈的用度。

      话说回来,王逸轩从潘金莲九岁买得她。养到十五岁,中间六年的时间,要说九岁十岁太嫩动不了,十四五总够了吧。且原文说,‘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谁教金莲这般妖媚的?

      原文前段只说,买得金莲后,让她‘习学弹唱,闲常又教他读书写字’,观金莲转手到第二任汉子张大户手里,主家婆余氏也曾甚是抬举过她一段日子,‘金银首饰装束身子’,可见金莲在第一任汉子王逸轩手里,理应也受到过王逸轩老婆林太太的照顾。

      林太太此人好风月,跟西门庆的破事被他家中妇人发现后,大娘子吴月娘听潘金莲骂林太太‘淫|妇’,就笑他此时骂人,彼时在人家家里受恩惠,学得诸般才艺,如今别人骂得林太太,金莲却不行,言外之意指金莲与林太太是一丘之貉。

      有林太太这样的老婆,王逸轩会是个柳下惠?买个漂亮丫头教好了只做摆设?

      原文中可以看出,潘金莲对招宣府中这一段生活讳莫如深。

      最初王婆给西门庆和潘金莲牵红线时,她未说金莲在王招宣府中这一节。按照王婆那耳听八方的包打听本事儿,不可能不知晓金莲的过去,所以王婆在回避,怕说漏嘴了坏事。可什么样的过往,被西门庆知道了,会心里不痛快?

      男人对自己即将占有的女人的前任,天生有种敌意。

      更何况,后文中西门庆和王逸轩的儿子王三官儿起冲突,也是因为女人。

      潘金莲对此定然也有心理阴影,否则他不会在吴月娘提起林太太时,想也未想就反嘴否认?

      花璟回想起王逸轩斯斯文文的模样,感叹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王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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