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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钻石——琉璃之年 ...

  •   Dpe2

      路边的野花和路上的人都渴望清晨那一刻对的曙光,因为那缕曙光不仅明亮,还有希望的味道,城市的高楼上的单向玻璃被曙光照的乌黑发亮,尖锐的反射光坦诚的跟人们宣告着这个城市足够繁华。巨大的电视墙播放着一些广告,投资商要花很大一笔钱才能在这电视墙上播放十几秒的时间。里面的商品有大有小,有的是发展在科技前沿的电子商品,他们在科技方面赢取高额的利润;有的是一些时尚的零食饮料,他们把大街上行走的人们手中,把他们腰包里的零钱赚走,这些蝇头小利堆积起来也是一笔令人窒息的财富。
      如今,赚钱的方式多的很。就像一个人靠养猪赚了钱,电台节目或者财经杂志都会专门把它放到一个版块。
      当下社会,领导人提出的“和谐社会”确实有很大的响应空间。比如说安装健身器材的空地成了老年人跳广场舞的地方,再比如说人们的素质提高后,会去主动扶起在路边准备碰瓷的人。当然,这是反面例子,让人感到这个世界还明亮的事情还是不少的,许多人在电视节目上看到了哪位患了重病的人,会纷纷捐款。
      去偏远山区支教也是不少人献爱心的方式。这些好人好事,好的集体也会被媒体录下来,做成宣传片,这些所谓的正能量像藤蔓一样攀爬在各个城市,人们心里的各个角落。
      每个人都会在荧幕上看到或多或少宣传正能量的宣传片,于是,二同决定远离这个喧闹而且虚伪的城市。
      他决定去支教,去偏远的地方,有山有水,没有尖端靠前的科技,没有修得一往直前的马路,只有几所破房子,还有让人难以相信的清澈山水,他他突然想和小孩子们在一起,因为他们的想法是最单纯的,能净化掉一些难以忘记的事。
      比如说背叛,再比如说谎言。
      他跟家里说后,爸爸的反应是:“你不是去了多夜的公司吗?”
      他的回答是:“他有了更合适的人选,我不想让他的事业发展的比预期的慢,而我找到了一份我更喜欢的事业。”这话说的就像升国旗一样庄严,眼睛里充满坚定。
      二同的爸妈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告诉他,喜欢就去做吧。
      二同小时候,只要是二同的兴趣,只要积极向上,他们都会支持。他们从不会担心因为参加一些校园活动而耽误课程。因为这样,使得二同有些交际能力。
      但是,他确实是少了一些“交心”的能力。
      他参加了一个支教队,去了遥远的甘肃。
      ……
      盛夏的R省格外聒噪,叫嚷的人群和蝉鸣声混杂在一起,让午睡醒来的人们的脑袋像炸裂一样。
      郊区的别墅不一样。被整个树林包裹的别墅,三层的小洋楼,树林里的假山上缓缓流下人工小溪,草坪被修剪的非常平整。出门穿过林荫小道,呼吸着光合作用的产物,整个人感觉生活在世外桃源。
      蝉鸣声似乎也动听起来。
      千雀在多夜家别墅的小树林里靠树坐着,她似乎也在想什么,身上的轻纱衣服,若隐若现白皙的皮肤。
      多夜从远处望着,看到千雀这边,他慢慢走过来,坐到千雀身边,双手自然搭在千雀的肩上。
      千雀抬头看她,眼睛里还是一如既往的清澈。
      “在这里习惯吗?”多夜问她。
      “恩,这里很安静。”千雀说。
      “等小鹏放假了也把他接过来吧。”
      千雀点点头,眼中有些恍惚,多夜知道她在乎的是什么。
      “你还在想那天的事吗?”
      “……”千雀沉默,但没有否认。
      “每个人都有选择权,你也有,你选择谁是你的事情,你不必在这上面有过多的负罪感。”
      “可是,你这样不是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吗?”
      “……”
      这句话好像能刺进一个人心里,戳中要害,一刀致命,像无数的线头挠的多夜心里痒痒的,像一根涂满紫色毒药的锁链捆绑着多夜的心脏。
      “你还和他有联系吗?”过了很久,多夜才迸出这句话。
      千雀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指甲,默然的摇摇头。
      “我们去看看小鹏吧,好像自从你搬来这里之后,就没回去看他。”多夜故意岔开话题。
      两人搬来这里一个多月了,从二同走后,就再也没有联系的上,他的号码估计换了。而千雀那边只告诉爸妈,她找到男朋友了,会在男朋友那边住,千雀的爸妈没有阻拦她,觉得她这么大了,该找男朋友了,如果能找到一个真的疼爱她的,结婚也罢。他们从千鹏口中得知,千雀的男朋友是一个相貌英俊,特别有钱的人。
      而千鹏好像一切都知道,他问千雀:“姐,是不是多夜哥哥?”
      “恩。”看着这个眼前比自己高出一些的男孩子,她好像眼中有些感慨,平静的湖面动了一下。
      “那小同哥哥不会伤心吗?”千鹏问道。
      “可是姐姐喜欢的是你多夜哥哥啊,他给你买了好多衣服,鞋子,你不喜欢他吗?”
      千鹏低下头,抿着嘴,什么也没说。
      ……
      黑色的保时捷,在马路上十分显眼。
      千雀在副驾驶上,头靠在车窗,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就像在看一张张相机胶片,老旧枯黄,但是分外有韵味。
      到了千雀家,那座快要被拆迁的旧房子。
      开门后,多夜把礼物放在门口边,身上穿着一套整齐的西装,像一个文质彬彬的绅士。
      “姐,你回来了!”来迎接的是千鹏,他穿着一双快要坏掉的拖鞋。
      千雀把LV包放在沙发上,问千鹏:“最近课程累吗?”
      千鹏摇摇头说:“多亏了小同哥哥,帮我把以前不会的补上了,现在学起来还蛮轻松的。”
      时间好像静止了两秒,千雀突然不敢呼吸了,好像家里的空气在这一刻不属于自己了。他回头看看多夜,脸上除了不仔细看能发觉的皱眉,别的在微笑之中,隐藏的极为完美。
      千雀笑笑,说:“那就好。”
      家里的一切都是陈旧的,千雀的一切新生活都是耀眼的。
      在家吃了一顿晚饭,多夜和千雀就回去了。晚上,两人躺在床上,多夜搂着穿着睡衣的千雀,胳膊上柔软的肌肤让他有些窒息。
      千雀已经熟睡,而他,却怎么也睡不着。
      自从经营了装修公司,没有正经的上过班,亏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员工纷纷离开。
      窗外的月亮圆的非常小心,没有一丝缺口,就像这两个人,生活的小心翼翼。卧室里散发着令人陶醉的玫瑰香水味,雅致的窗帘,微微敞开的窗户里吹进初夏的微风。楼下树林里的树映着月光,像一尊尊守城的雕像,他们不怕疲劳的守在这座城堡周围。
      ……
      曾经住过的出租房被退换,房屋内的一切都被清空,它们就像上个世纪的奢侈品,被新世纪的普通商品所替代,包括放在二同房间里的戒指。
      它价值一个多月的工资。
      ……
      “夫人,多夜少爷的公司这个月的平均亏损是百分之七十九点六七,其中,不能维持现有资金的占比例百分之四十五点二,还有……”负责调查的人在如实的向多夜的母亲报告多夜的工作业绩。
      “好了,你出去吧。”多夜的母亲摆摆手。
      “是。”
      她起身走到窗边,抬头看看天上的圆月。叹口气,对一边看报纸的男人说:“孩子他爸,多夜不是个生意人啊。”
      多夜的爸爸装作没有听到,他抬了抬金框的眼睛,一言不发的看着报纸,一个个字像编织起来的麻绳,紧紧地拴住他的双手。
      他默默叹口气,说:“你去睡吧,太晚了。”
      多夜的母亲也没有在说什么,她穿着一件深青色的连衣裙,高贵端庄。脖子上的珍珠项链伴随着脚步的节奏轻轻晃动。走出了房间,房间里只剩下多夜的父亲。
      门被带上,整个书房里静的让人头皮发麻。
      他默默的站起身,走到红木的书桌前,拉开抽屉,拿出一沓文件。上面用黑色粗体写的刺眼的几个字“公司决策书”。
      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多夜,所占股份40%。
      ……
      而睡梦中的多夜啊,你怎么会知道,一切的一切,都在像那天摔破在你门口的红酒瓶,像血液一般,蔓延开来呢?
      ……
      八月份的R省,最高温度能到39度,像一个正在发烧的人,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病变和认知使他变得有些许伤痕。
      ……
      七月份的甘肃,晚上还是有点凉,二同披着外套,坐在支教队宿舍的楼下。
      他拿出手机,只有一两格信号,上面的电子时钟显示了四个“0”。这是正点的午夜,在这里,没有商场上的勾心斗角,没有兄弟之间的互相残杀,只有些单纯的小天使。
      他好像把一切都想开了,也明白了一些道理,这个世界,要比梦想现实很多,有选择,有背叛,有一些当时并不能接受的东西。他站起身,准备回宿舍,刚回头,看到一个人正慢慢向自己走来。
      “二同吗,还不睡,明天还要教小孩子不是吗?”一口清澈的普通话男音。
      “哦,是比尽啊,你这不是还没睡吗?”二同没有挪动步子。
      比尽是一同来支教的,在大巴上两人坐在一起,谈得来,比尽带了女朋友过来,因为女朋友也喜欢小孩子,更主要的是,她喜欢和比尽黏在一起。
      “还在想她吗?”比尽问道。这里的“她”指的是千雀,来到这里的一个多月,二同好像找到了一个知己,把一切发生的一切都和比尽倾诉。比尽安慰二同:你就当自己出演过一场电影,他们都是演员,电影拍完了,演员们就要去找新的戏去拍了。
      “恩,不过心里早就能接受了。”二同看看天上的月亮,映着月光,他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释怀的微笑。
      两人静静的站在这里,很晚才朝着黑洞洞的宿舍楼口走去。
      ……
      第二天,在学校的小操场上,二同、比尽还有一群三四年级的孩子做着游戏,累了就坐在草坪上聊天。
      一个小男孩走过来,问二同:“小同老师,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二同坐在地上,抬头,看到一边穿牛仔裤白衬衫的比尽也走过来。把比尽放在城市里,一定是一个温柔的邻家大男孩,柔顺的头发和齐眉的斜刘海,不知是染过还是天然的微黄的发质,在阳光下,和脸上那真挚的微笑极其般配。他走到二同身边,像他一样坐在草坪上。看着小朋友。
      “可以啊,你问吧 。”二同笑着对小男孩说。
      “有一只老鼠会飞,为什么?”小男孩双手背在后面,用一口不太成熟的普通话问道。
      二同想了想,这是什么问题啊,他挠了挠脑袋,说:“那只老鼠是蝙蝠吗?”
      小男孩摇摇头,说:“不~对~!”两个字声音拉的很长。
      二同扶着小男孩的肩膀说:“那老师就不知道了,你来告诉老师吧。”
      “因为这只老鼠喝了飞天汽水!”小男孩说。
      飞天汽水?!
      “飞天汽水?!”二同的脑子里和口中一起被震惊到了,这是什么问题答案?
      “恩,那我再问你,一条蛇也会飞,为什么?”
      “那不好说,那条蛇也喝了飞天药水啊。”二同满脸得意的回答。
      “不对,因为它吃了那只老鼠!”
      二同满脸黑线,愚钝而且无奈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他笑笑,刚要说话。
      “那我再问你哦,小同老师,有一只老鹰会飞,为什么?”
      “那只老鹰吃了那条蛇啊。”二同没考虑太多,回答道。
      “老鹰本来就会飞,你真笨,小同老师。”
      二同彻底服了,他心里傻愣愣的,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他问:“这是谁告诉你的?”
      “这是月姐姐告诉我的。”
      一边的比尽说:“是我告诉月月的。”
      接下来,操场上就是一阵幸福的嘲笑和两个大男孩的追逐,一边戴帽子的长发女孩就微笑的看着这一切。
      “月姐姐”是比尽的女朋友,叫完颜月,当初刚见面的时候,完颜月自我介绍完,二同问她:“哪个‘完’?”
      完颜月丝毫不见外的说:“‘完蛋’的‘完’!”
      二同说:“还有姓这个姓的?”
      “没文化,我是复姓,我姓‘完颜’,名‘月’。”说完,完颜月又用鄙夷的目光看了看二同,说:“你这不也姓‘二’吗?”。
      ……
      支教的日子每天仿佛都很童真,好像让二同年轻了不少,甚至回到了那个顽皮,而且无忧无虑的童年
      七月底,也是即将要放暑假了,支教队的人开始收拾回家东西。
      一个个收纳箱从床底下被拉出来,擦掉盖子上的灰尘,一摞摞衣服,一本本书就开始往收纳箱里装。
      二同也在收拾,冬天的羽绒服,还有春秋的毛衣,都整整齐齐的排放在收纳箱里。还有些带来的书,整理的时候发现了一沓文件,是在给千鹏辅导的时候自己的备课本,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标记。
      他坐在地上,静静的翻看,回味着当时的时光,他突然好想回去。
      即使接受不了后来发生的事。
      “在看什么?”身后传来比尽的声音。
      二同回头看看,目光里说不出什么感觉,只能用“难受”形容。
      比尽和二同一样,坐在地上,从二同手中拿过这些稿纸,翻看了几页。
      “这是那个女孩子的弟弟做的吗?我看到上面写着他的名字。”比尽把这些纸还回到二同手里。
      “恩。”二同脸上露出尴尬的笑。
      “快点收拾吧,孩子们字在教室等我们呢。”
      这是最后的离别仪式,孩子们要送支教的人回去。这感觉好似远途的列车缓缓的向这边驶来,永远地踏上离别的旅行。
      “恩……我马上就来。”
      ……
      “小同老师,你还会再来吗?”教室里有的小朋友都哭了起来。
      他们永远忘不了一群来自城市的大哥哥大姐姐,他们就像天上遥远的星星,穿得那么阳光,笑起来那么给人勇气,好像站在他们身后,就不怕刮风下雨。
      “当然,有时间我一定会回来看大家的。”
      ……
      “阳光哥哥,你什么时候和月姐姐结婚呢?”有的孩子问比尽。
      “可能回去过段时间吧,我会给你们寄过喜糖来的。”
      ……
      “月姐姐,你要越来越漂亮,谢谢你教我们唱歌,花花……呜呜呜呜……”一个小女孩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
      完颜月在一旁边笑边哭,发红的鼻头和纯真的眼泪就洒在这最后的一节课上。
      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仪式过后,支教队的大巴停在了学校门口,众人上了车,大巴缓缓开走。
      尘土飞扬的公路上,大巴一会就没了踪影,众人脸上都有些不舍得的愁云。
      也许这些孩子们长大后会想起这些曾经来过的人儿,会感概什么呢?会想起操场上会飞的老鼠,会想起那两个追逐的大男孩,会想起折的纸飞机在空中迟迟不愿意落下,还是……
      回到R省,二同、比尽和完颜月一起把东西放到一家宾馆,就出来吃饭。
      来到了一家典雅的西餐厅,随便点了些食物和饮料。
      “以后要去做什么?”比尽问二同。
      二同喝了一口饮料,说:“还没有想好,可能先回家一趟,看看爸妈,再想以后的事吧。”然后反问:“你们呢?“
      比尽点点头,想了想:“可能会在市里租一家门头开个小店吧。”,他又考虑了一下,说:“如果你想和我们一起的话,不妨加入我们吧,我们赚的钱可以平分。”
      二同笑笑,不再说些什么。
      ……
      第二天,二同准备从超市买些东西,然后踏上明天回家的列车。
      超市里人不多,因为正是工作日,二同知道,这是个社会混杂人群的地方,有细心挑选打折商品,精打细选的居家女人,也有出手阔绰的资深人士,有看到别人掉了一块钱都会捡起来还回去的好人,也有瞅着别人钱包里钞票的人渣。
      当然也有熟人,让人尴尬的熟人。
      “小同哥哥!”二同正在随着电梯往超市二楼走,突然听到旁边往下走的电梯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他侧过头去,寻找声音源头,终于,在零散的几个人中,找到了千鹏。
      “小鹏?”
      千鹏好像有些激动,他比较怀旧,也彻底的贯彻了那就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终身为哥!
      千鹏到一层后,立马转了一个圈到了二楼,他眼睛里充满惊喜。二同却有或多或少的不愿意面对。
      “小同哥最近在做什么啊,都联系不到你。”千鹏激动的说。
      “我去甘肃支教了呢!”
      “哦,多夜哥和姐姐都惦记着你呢!”他的声音很真实,没有一丝虚情假意。
      可是倾听者不这么认为。
      “是吗?”他苦笑着反问道。
      “恩,小同哥以后就在R省了吗?”千鹏追问。
      “可能吧。”他有些无奈的说,他考虑了自己的处境,想一个无家可归的人了。
      “太好了,以后就能经常找你玩了。”
      “还是学习重要,不要光想着玩。”
      ……
      晚上,两人一起吃了个饭,二同请的,他手里还有些钱,打工的时候赚的,支教的时候是管吃管住的。
      吃饭的时候,千鹏问二同电话,二同想了想,还是给他了自己的电话。
      天色暗了下来,刚刚还在城市中挺拔的高楼大厦慢慢的沉睡了,他们披着霓虹做成的大衣,盖着丰富的广告牌,渐渐在这个美丽而且繁华的城市中睡去。没有了白天给人压迫感的棱角和乌黑发亮的外壳。透过饭店的靠窗玻璃,能看到马路上的车走走停停,红路灯有节奏的律动着,再次向人们传输着繁华流水的信号,路边的那条河没日没夜的流动着,像人体内的动脉,而它并不会哪天突然就停止……二同在农村长大,他在没来到R省之前,从宣传片,电视,或者旅行日志上看到的R省,是无数耸立的摩天大楼,一条河穿过,让整个城市充满活力,这里的人忙碌,充实,从他们脸上的笑容和汗水中能看到他们为自己的生活快乐的工作着,这里繁华,潮流,有着许许多多大学学府坐落在这个有文化的古城,而现在他无时无刻不想到那像血一样的红酒瓶碎裂在地上,装修的器械发出让人头痛的声音,还有勾心斗角的商业人群和差距甚大的轿车。
      当然,还有日晒雨淋在自己心上划开的那道血淋漓的口子,至今还没有痊愈,还往外渗着血液,不知哪天,它又会重新开裂。
      ……
      隔天,二同回了家,家里一切正常,只是母亲的步子好像有点小了。
      ……
      千鹏回到家,给千雀打了个电话,说自己遇到二同了,还跟他吃了个饭,说的像讲故事一样,不过添加了一些激动的化学元素,电话那边的千雀在别墅楼下的长凳上,看着假山上的水慢慢流淌下来。
      多夜在楼上,窗边,看着这个坐在长凳上的森林精灵,她一头卷曲的头发,扎着一个黑色的蝴蝶结,上面不知是宝石还是什么东西,在夜晚明亮的路灯下闪闪发亮。
      她听到这个消息,眼里那平静的湖水微微晃动了一下,又瞬间恢复平静。
      “你们都说了些什么?”千雀问道。
      “我说你们很想念他,还问他以后会不会在R省。”
      “他怎么说呢?”语气很慢,但是口气里很想知道答案。
      “他说可能会留在R省。”
      “可能会?”
      “恩”
      ……
      第二天,千鹏被接到别墅,没有为什么。
      ……
      多夜和千雀很久没有去千雀家了,这天,三人开车去市里。路上。
      千雀问多夜:“为什么不去你家里看看呢?”
      多夜考虑了一下,说:“你想去吗?”
      千雀朝他眨了眨那双迷人的眼睛,她的睫毛很长,眼睛也很大,双眼皮,让人看到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妩媚”。她回答说:“恩。”
      多夜笑笑,他是个英俊的男人,笑的时候脸上浮出些许性感的光芒。
      隔天,多夜给爸爸打电话,电话接通,千雀也在旁边。
      “小夜,什么事啊?”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庄严地声音。
      “爸,我想带我的未婚妻去见您。”多夜郑重的说,眼睛里充满坚定。
      “哦?你决定了吗?”
      “恩。”
      多夜没发现身边的千雀身体颤了一下,眼睛里写满了心事。
      ……
      “见过父母之后,你就是我们多家的人了,知道吗?”挂断电话,多夜侧过脸,对千雀温柔的说。
      千雀在一边玩着手指,一言不发,乌黑柔顺的头发就这样散乱的铺在她肩膀两侧,她一定有很多话说,但是并不能说,也开不了口。
      多夜的父母对千雀的评价很好,她在家会帮佣人准备饭菜,她是个勤快的女人,削苹果的时候能把苹果皮削成一根。
      “小雀是个贤惠的女孩子,能嫁到我们多家,也是我们的荣幸。”多夜的母亲这么说。
      千雀笑笑,别有含义。
      多夜笑笑,没想太多,只是客气。
      “抽时间,把你的父母叫出来,我们一起吃个饭,订婚之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多夜的父亲说。
      千雀点点头,默认了,她来到这里,虽然吃穿不愁,但是要经得起如此巨大的经济差距带来的心理落差,多夜的爸爸妈妈都是庄严地巨人,她抬起头都看不到他们的脖颈。
      ……
      二同最后的决定是和比尽他们一同在R省的步行街开一家奶茶店,不对,一楼是奶茶店,二楼是咖啡馆。
      店面被精心的装修过了,一楼是淡雅的淡绿色系,每张桌子都干干净净的,地面的彩色地板能把每个客人带到一个安逸快乐的世界,而走上铺着彩虹色的地毯,上了二楼,景色焕然一新,每张桌子都很厚实,桌上放着黑色的咖啡机,每张桌子旁边都有一盏造型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灯,这里完全没有二十一世纪的光污染和声污染,这里的隔音效果极好,能听到的只有对桌的心跳,和迷离或者纯情的眨眼的声音。店门口是一棵生长了很多年的柿子树,秋天的时候,能看到树上熟透的柿子,当然,这家店的主人能沾光。
      八月的R省,包括整个中国,都被笼罩在热浪之中,人们心里也会因为天气炎热的原因变得烦躁起来,只有那少数的白领被隔离在硕大的玻璃门里面,变频空调冷气调到最适宜的温度,他们喝着上等的绿茶,看着报纸上介绍的国际经济市场,把弄着鼠标,目光透过高度近视眼镜看着股票的升降,他们娴熟的侦测着每个经济漏洞,每钻一个空子,都会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每一笔收入,都是一辆上百万的豪车,也许是一套装修精致,家具高档的房子。
      也许是夜晚迷离而且诱人的温柔。
      也许是别人手指上一颗硕大的钻石。
      ……
      “早啊,你俩这么早就来了?”二同嘴里叼着包子,一边换工作服的T恤,一边说,他身上的肌肉块和腹肌早在高中的时候就成型了。
      “啊~~~~!”完颜月尖叫,趴在比尽身上,敲打着比尽的胸膛。这种身材对所有女孩子都是一种诱惑。仔细端详,二同确实是个狂野的帅哥,一米八个个子,肩膀宽阔,给人以充足的安全感。
      不过他好像有几天没有刮胡子了,几根性感的小胡茬挂在下巴上。
      早上六点钟,他们的店就开门了,这个时间还没有客人,他们还赖在令人陶醉的床上,还有“心爱”的人身边。
      “你的胸肌足够让月月嫉妒十年八年的,她好像没有发育的那么好。”比尽默默完颜月的头发,说道。
      “真讨厌啊,明明是女人,怎么跟别人不一样呢?”完颜月转过身,背对着比尽的怀抱,挺起胸,低头看了一下,微微皱眉头,又转头看看侧面的大镜子,失望的叹了口气。
      “这样也好,能省下些布料。”二同换好衣服,开始忙活起来。他刚要把冰箱上面的箱子拿下来,又转头看着完颜月,一脸正经的问:“A罩杯和C罩杯价格一样吗?”
      完颜月的眼睛瞪得很大,眼中的怒火快要波及侧边的长发,她咬着牙说:“你再问一遍?!”
      比尽拉住完颜月的胳膊,对二同说:“我知道同种款式,黑色的比白色的贵,紫色的比黑色的贵。”
      “为什么?”二同把箱子拿下来,放在一边,从里面拿出一摞纸杯。
      “黑色的吸热,紫色的性感,白色的没有上述两个功能。”比尽像读文件一样向二同解释着,手里使劲的抱着正在一边挣扎一边咆哮的完颜月,如果不压制住她,她一定会像一只非洲狮一样向二同扑过去,抓烂他的衣服,旁边那把水果刀一定是完颜月锋利的利爪……
      二同所无其事的点点头。
      比尽又说:“不过,对于A-的人来说,那些不重要,有吊带这东西就够了,他松开一只手,从领口挑出一根带子,随意的揪了起来。
      完颜月的小脸憋得通红,三人就这样没完没了的开着玩笑。
      他们微笑的欢迎每个客人,微笑的欢送每个客人,店里甚至有了常客,在里面打牌的,聊天的,还有再窗边的情侣,女孩子安安静静的抱着奶茶,靠着男孩子,画面感十足,三个穿着绿色工作服的人正挂着满足的笑容收拾着远去客人的残留-----一个个喝空的,或者剩一半的纸杯。
      每天黎明的光和日落的光隔着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留下一道长长的影子,像一道通往天国的通道。
      每天店里的一切都那么平凡与真实,二同时不时坐在柿子树下,看着每天变化多端的星云,他感觉一切都在慢慢地好起来,他开始适应这样的生活,每天见到一些不同的人,也许有一天,他会从这些来往的客人中寻找到一个独一无二的,到时候,二同会给她换上店里的工作服,一起工作,一起回家。
      他很期待有那么一天,他很期待有那个人。
      毕竟他熟悉的人都在幸福着,眼前的比尽和完颜月。还有不知在何方的多夜和千雀,也许还有未来的千鹏。
      二同好像很久没给千鹏打电话了,他心里对千雀和多夜有些不甘心,但是也会慢慢的放下吧,而千鹏是个无辜的孩子,而以后的日子里,他慢慢懂的什么是感情,甚至爱情,那时候,他能明辨是非了,就会懂得二同现在的无奈和“被迫”放下。
      他拿出手机,拨通千鹏的电话。
      千鹏在别墅看着82寸的电视,沾满了整个影视墙,上面的娱乐节目看起来很有喜感,对“和谐社会”也是一种不谋而合,毕竟散播欢笑也是和谐的一种手段。
      身边的高档黑色手机响起,千鹏看着屏幕上的名字,眼中一亮,他接起来。
      “小同哥。”他惊喜的喊道。
      在一边的多夜和千雀都投过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他们的脸上都是淡定的,若无其事的。心里却是忐忑的,不安的,愧疚的。
      他们小心翼翼的呼吸。
      两束目光凑在一起,微微碰撞,有些不该有的锋利相互摩擦,迸发的随便回击到两个人的身上,划开一道道细小的伤口,血液正在慢慢渗出来。
      这些血液慢慢低落在地上,像红酒一般粘稠,他们慢慢汇聚在一起,拼凑成一张不知去哪里的血红色车票。
      ……
      “恩,在做什么呢?”电话那边的声音低沉,柔和,好像一轮幽静的月光,透过麦克风传输在别墅里。把每个角落照的雪亮。
      “没做什么,小同哥什么时候过来玩啊。”
      “哥最近很忙的,等放假了我一定去找你玩,你姐姐还好吗?”二同还是问了,他心里忘不了千雀,就算她已经是别人的女人。
      “姐姐很好,我们一起住在多夜哥哥的别墅里。”
      “……”
      他好像触电一样,身子莫名其妙的一抖,嗓子里仿佛塞了一团棉花,什么也说不出来。
      “小同哥,小同哥,你那边信号不好吗?……”
      “……”
      二同好像没有了话题,其实本来就没有话题,他的目的无非是想知道千雀好不好。
      他无力的放下拿手机的那只手,不再去听电话里的叫喊。
      他叹了口气,转过身,看到完颜月在身后,月光把她的脸照的很白很光滑。完颜月身子有些娇小,眼睛里有一股俏皮的气息,今晚却在月光下特别温柔。
      “月月,你怎么出来了?”二同站起身。
      完颜月坐在柿子树周围砌的台子上,拍了拍一别,意思是让二同再坐下。
      二同抿抿嘴,微笑着坐下。
      “又想起以前的事了吗?”完颜月问道。
      二同没有否认,点点头。
      完颜月看着天空,呼吸很慢,很均匀,像睡着了的孩子一样,她轻轻的说道:“我的初恋在高中,确切的说,是在高一,是一个追了我半年的男孩子。”
      二同转头看着完颜月,并没有感到奇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虽然发育的不怎么好,但是就这俏皮的瓜子脸就能迷倒一些男孩子,他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我接受了他的好,我生病了他不会劝我多喝水,他会直接和我去医院输液,他不会问我吃没吃早饭,而是每天早上都会给我准备早饭,我很感动,就和他在一起了,他一直对我很好。”
      “那为什么最后分开了呢?”
      完颜月摇摇头,叹口气,嘴角浮现一丝无奈的笑,她说:“我高二的时候,一天晚上,下了自习,在楼道里和他拥抱了一会,政教处的查到了,被学校里追究责任,然后被爸妈接回家痛骂了一顿,说我是个随便的女孩子。我当时忍着没哭,因为我心甘情愿被他抱着。后来,他回来就和我提出分手了,没有跟我说原因。”
      二同点点头,没有插话。
      完颜月继续说:“后来,他就转学了,我联系不到他,我当时学习学不下,吃饭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在吃什么,有一次吃鸡蛋把鸡蛋皮嚼的粉碎咽下去,还有一次吃鱼整根鱼刺卡在喉咙,到医院废了很大功夫才取出来,好几天都不能说话。直到有一天,他用一个陌生号码给我打电话了,不过已经是在大学了,那时候我已经认识了比尽,他是学校出的文学杂志的封面模特,许多女生都追求她,我也是他的粉丝。”
      完颜月轻轻的抚了抚头发,晚风静静地吹着,时不时地将完颜月的头发丝撂倒眼前。
      “接到那个电话后,我是麻木的,不知道自己还爱不爱他,但是,当时跟风的认为,自己爱上了那个做封面的男孩儿。而不久后,比尽和我表白了。我没有在意那个电话里说了什么,后来,再接到他的电话,我就把一切告诉他了,告诉他我和比尽很幸福。”完颜月说完这段话,嘴唇动了动,又把下面的话咽了下去。
      “那,现在那个男孩子在哪里。”二同问。
      “他,现在在天堂过得很好吧。”完颜月看着天空,好像那个男孩子生活在云端之上。
      “……”二同有些诧异,不知道说些什么,他看看完颜月,映着店里的灯光,对比店里有说有笑的人,这个刚刚毕业一年的女孩子脸上竟然有些说不出来的憔悴。
      “后来听说,他出车祸死掉了。”这话说的就像“今晚我喝了小米粥”一样轻松,可是这确实是一颗刚落地的炸弹,等待爆炸的那一刹那。
      “你现在还想他吗?”二同问。
      完颜月点点头,说:“有时候他会出现在我梦里,有时候他会变成某一位客人,他的眼神,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二同沉默,他不想打破完颜月这一切的回忆。
      8月下旬,R省的每一处空地都像充满力量的喷泉,汇集了一些奇异的能量,吸引着路人来往,他们提着写满条例的文件夹和昂贵的笔记本电脑,穿梭在路边、路口、车两旁。整个R省被笼罩在商业气息的天幕下,每年这个时候,就是R省最亮的时候,马路上的车灯和玻璃高楼上的照明灯,以及路边的广告霓虹,把整个城市照的比白天还要亮,这里看不见星星,它们被尾气和呼出的脏乱气息所掩盖,但是一轮弯月却能穿破这些气息,若隐若现的呈现在城市的夜空中。倒映在城市的琉璃之上。
      二同在市区的步行街尽头租了一套房子,不大,也不小,一百一十平方,他买了些简单的家具,自己住在这里,下班回家,他会从楼下观望这些被夜晚的时间和困意驱赶回家的人群,从拥挤到稀少,再到寂静的吓人,他都看在眼里。
      ……
      多夜和千雀这边在筹备着一些订婚的事,他们在挑选场地,还在筹划一些精致的细节,他们想举办一次终生难忘的婚礼,其实每个婚礼在新郎新娘心里都是终生难忘的,而他们想让来参加婚礼的人都难忘。
      婚礼场地设在R省的省级体育场,正在搭建的舞台,还有场内的婚礼布局都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忙碌的工人,一边指挥的包工头,整个体育场显得有些躁动,尤其是气温达到三十五度以上季节。
      多夜搂着千雀,千雀穿着一件性感的露肩连衣裙,黑色的布料和贴身的材质,不用贴标签就让人想到一个简单数字,后面挂着那几个让人眼花缭乱而且不敢直视的“0”。
      “这里作为婚礼的场地,你喜欢吗?”多夜的眼里充满深情,他看着千雀,期待她抬起头看着自己。
      但是千雀并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她轻轻把放在自己肩上的手拿开,朝着出口的方向走去。
      多夜跟上去,抓住千雀的手,温柔的说:“明天就让我爸妈和你爸妈见个面吧,双方见过后,我们就领证吧。”
      千雀点点头,脱开多夜的手,说“我们回去吧,我有些累了。”
      ……
      第二天晚上,见面的地点设在一家高档的西式餐厅,VIP包房,房间的正中央突兀的放着一张汉白玉制作的餐桌。千雀的爸妈坐在一边,千雀和千鹏坐在一边,多夜自己坐在一边,还剩一边的两个位置。
      包房里的一切都是那么豪华精心编制的地毯上,画着一些让人感到食欲大开的图画,墙壁上的油画像是上几个世纪著名画家毕加索的一些化作,他们被新的画师重新动笔画了出来,顶棚的吊灯把整个包房涂抹的金光闪闪,每一处彩色的琉璃都反射着金色的光。桌上的餐具整整齐齐的排放在每个人的面前,像床单一样的桌布,让人摸着有些细腻的质感。菜单上的每道菜下面都写着一些离奇的价码。
      每个酒杯里倒了一些红酒,轻轻晃动杯子,红酒就粘稠的挂在杯壁上。
      他们在等最后的两个家长的到来,享用这即将来临的盛大晚宴和独一无二的见面仪式。
      “爸妈怎么还不来啊?”等急了的多夜自言自语道,他刚要掏出手机,给父亲打电话。
      门被推开。
      先进来的是两个穿着西装的人,他们走进来,站在门的两边,他们弯腰行礼,在他们恭敬的礼节下,多夜的父母就相互挽着走了进来,每一步都稳健的很,像两个从墓碑中走出的伟大灵魂。
      他们走到餐桌前,坐下,多夜的父亲顺着桌上的每个人,嘴角微笑着,眼神像一股温暖的水流,撒过每个人的脸。
      从多夜开始,千雀,千鹏,千雀的母亲,最后,定格在千雀的父亲脸上,温暖的水流在那一瞬间变成一道锋利的冰剑,最后变成金属打造的兵器,上面涂着失败者的鲜血,慢慢滴到桌上的酒杯中,粘稠的血液挂在杯壁上……
      “千郑铭?!”
      “嘭!”
      一个咬牙切齿的嘶吼和一声拍桌子的巨响同时响在这个典雅的VIP包房。
      还没坐热的凳子被多夜父亲的突然起身推倒。
      酒杯中的酒因为这充满愤怒的嘶吼和用尽全身力气的拍桌子的缘故,起了一些波纹,从酒杯中散发出一股血腥味,让人有呕吐的感觉。
      整个桌子的人好像都因为这突然的变动吓了一跳,他们一个个耸着肩,瞪大了双眼,好像不相信这一切。
      又好像在期待着后面故事的继续……
      “多金门?”千雀的父亲千郑铭也慢慢站起身。
      “没想到啊,我们会在这里见面。”多夜的父亲多金门脸上的肉哆嗦着,他早先应该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因为历经了一些沧桑的风雨,脸上有些憔悴,脸上的皮肤有些松动。
      千郑铭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他再次确认,这个人就是当年的多金门。
      “这个叫千雀的女人是你女儿?”多金门问道。
      千郑铭没有回答,但是没有否认,因为事实就在这里。
      多金门点点头,环顾四周,对多夜狠狠的说:“马上让这个女人滚,带着这些让人恶心的人给我滚!”他的手颤抖着,指着座位上的千雀、千鹏、还有吓得已经不敢喘气的他们的母亲。
      说完,手一摆,面前的红酒打翻在桌上,泼洒在饭菜上,撒发着一股烧焦的腥臭味。
      多夜见状,追上去,随后,多夜的母亲也叹口气,对桌上的每个人微微行礼,也走出了包房。
      “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他一直追到他的父亲的凯迪拉克车旁,黑色的车玻璃上反射出父亲的愤怒。
      “上车,跟我回去,以后别再去找那个女人!”
      ……
      包房里的千雀好像不相信眼前的一切,她走到父亲身边,轻轻说:“爸,这是怎么回事啊。”
      千雀的父亲摇摇头,叹口气,对千雀说:“哎,我们回家吧。”
      ……
      多夜父亲的别墅里,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安静,多夜,多夜的父亲、母亲三个人坐在桌子周围,一人独占一边,面朝着巨大的影视墙,整个房间的白色调恐怖的让人打颤。
      “千郑铭,我和这个人早先合作了一家制作无线信号设备的公司,我们贷款请了技术人员给我们设计了一些静谧的技术原件,当时这种无线传输的原件是先进的。正当我们要准备上市的时候,技术开发市场上出现了和我们的设计相同的原件。在我的调查下,得知,设计图,被千郑铭这个老狐狸高价卖出,自己私吞了钱。然而在我没有揭发他之前,他就带着这笔钱逃走了。而后,我得知他创业失败,还赔了钱之后,心里稍微平衡了一些,但是,今天仇人相见,那股莫名的愤怒又涌上来,我恨不能把这个无情无义的人千刀万剐!”多金门的语气很坚决。
      “可是……我……我爱千雀。”多夜小声的说,气势不及多金门的十分之一。
      “什么?!你还说这种话?”多金门一拍桌子,站起来,哆哆嗦嗦的指着多夜。这个经历风雨的半老人好像很久没有生这么大的气了。
      “你们那一辈的恩怨传递到这一辈,会不会对我很不公平。千雀她有错吗?”多夜站起来,提高音调地说道。
      “那当时对我公平吗?!”声音沙哑,撕心裂肺。
      “……”
      多夜没有力气再去抵抗,瘫坐在沙发上。
      这两个男人从小到大没有这样吵过架。在多金门发家之后,才有了多夜,他是独生子,家里对他分外宠爱,不论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还是爸爸妈妈,都把他当做夜明珠,没有背着他的意愿,也没有不同意他的任何要求,就算是无理的,嚣张的要求。父亲一直是一个慈爱的,宽厚的父亲,他脸上始终挂着一种厚重的微笑,给人的感觉就是坚固而且柔软的后盾。
      晚上,多夜的房间,关着灯,他一个人躺在床上,浸泡在黑暗里,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他不想动,也动不了。
      门被轻轻打开,是妈妈。
      “小夜,口渴吗?”
      多夜坐起来,看到妈妈在门口,端着一杯水,房间里处处漆黑,只有门口,传来刺眼的光,站在光里的,是自己的母亲。身边的光环能把自己坚固的内心变得柔软。
      他再也忍不住,趴在床上,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
      房间的灯被打开,母亲就这样坐着他的身边,柔顺的按摩着他的后背,任他哭泣。
      “小夜,你得理解你的父亲,他毕竟经历的比你多,也许他就是一时的生气,你别记恨他。”
      “恩,他毕竟是我的亲生父亲。”多夜趴着,哽咽着说。
      后来,娘俩彻夜谈了一些事情,好像是两个朋友在聊天,说到了多夜小时候,说到了多夜父母的恋爱。
      而那位宽厚的父亲就在门外听着,他穿着棕色的睡袍,坐在地上,脸上没有表情。他在听着回忆的声音,也在默默地在心里叹气。
      凌晨两点多,多夜的母亲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多金门在门口瘫坐着,她悄悄趴在他的耳边说:“早点回去休息吧,儿子睡了。”
      说完,多夜的母亲就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多金门看着眼前的一切,别墅里的华丽装潢,昂贵的法式地毯,这都是自己咬着牙赚的,他现在有了钱,有了一切,可是心里却那么的落寞。
      因为自己的儿子爱上了自己仇人的女儿。
      然而自己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儿子,多夜。
      他正要起身离开,却听到房间传来多夜的声音:“喂,千雀吗……我们分手吧。”
      “对不起。”
      ……
      他无奈的叹口气,朝着远处的红木门走去。
      别墅里的灯被关上,静的吓人,黑的吓人,黑暗因子拥挤着,翻滚着,充斥在别墅的每个角落。这里,是生活在经济金字塔顶层的人选的的居住地,他们在这里俯瞰着下层的建筑人群,被他们所调动,使用,为他们服务。
      ……
      同样陷在黑暗里的千雀,睡在自己熟悉的床上,他听到分手的决定,并没有感到惊讶,因为,他看到那个打翻的酒杯,看到从酒杯里流出的那些鲜红的液体,就知道,这一刻终究要来临的。
      她把自己反锁在门内,没有开门,谁叫也没有用。
      “小雀,出来吃点东西吧,一天没有吃东西了。”
      “我不饿。”
      “……”
      ……
      “姐,喝点水,吃点水果吧。”
      “姐不渴,姐想独自静静,好吗?”
      “……”
      上午十点多,千雀微微动了一下身子,身上的骨骼有些疲劳的响着,他的卷发有些干燥,有的分叉了,她的眼圈有些浮肿,可能是夜里也哭过了,她的手臂上有几道划痕,是自己抓的,白皙的胳膊上突兀的出现几道血印,让人看着有些心疼。
      她摸过一边的手机,打开通讯录,上面的一个号码,备注是“禁止拨打”是她问千鹏要的号码。她犹豫了很久,还是按了拨通键。
      电话响了两声,没人接。
      ……
      正在送奶茶的二同感到了口袋里的震动,他微笑着放下奶茶,对顾客说:“请慢用。”
      然后跑到前台,拿出手机,看到屏幕上的两个字,笑容瞬间僵住。
      “千雀”。
      最终,她还是接起来了。
      “喂,我是二同。”
      “我分手了,昨天。”
      他震惊,心跳快了起来,问:“为……为什么?”
      电话那边沉默,店里的一切欢笑声开始模糊起来,他想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安安静静的听千雀说话,可是这里真的太吵了,找不到那么完美的地方。
      二同继续说:“我去找你,你在哪?”
      电话那边开始抽泣起来,二同急切的说:“我去你家小区对面的西餐厅,你来吧。”
      “恩。”
      ……
      “月月,比尽,我得出去一趟。”二同对一边忙活的比尽和完颜月说道。
      他刚要走,比尽拉住他,说:“你要去找她吗?”
      二同点点头,没有否认,他一直是个诚实的人。
      “你疯了,为什么要去找一个抛弃你的女人?”比尽露出一副诧异的表情。
      二同甩开比尽的手,大口的喘着气,说:“她没错,那是她当初的选择!”说完,就冲出了奶茶店。
      完颜月早就被哪句“为什么去找一个抛弃你的女人”吓得魂不守舍,呆呆的站在那里。比尽无奈的摇摇头,叹口气,继续忙活,他低着头对完颜月说:“月月,如果他受伤了,我们得尽力帮他。”
      完颜月机械的点点头。
      ……
      在西餐厅,轻快地轻音乐中,千雀穿了一件淡蓝色的T恤,头发没有洗过,有些毛躁,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苍白。千雀把事情的来来回回和二同说清楚了。二同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默默的看着悲伤的千雀,没有别的词来形容现在二同的感受,因为他现在很无奈,更无能为力。
      他不敢伸手去碰她,更别说给一个温暖的怀抱。
      眼前的千雀早就不是当初见到的那个精灵,也许她现在还是一个精灵,只不过披上了一身生满荆棘的外套。
      他们静静地坐着,直到晚上,店面关门,他们才走出餐厅。
      路边的灯像一个个持刀的士兵,居高临下的看着眼下两个猎物。千雀无力的拖着身体,她就像一个生有美丽外壳的非生命体,如果这是白天,一定会看到他眼睛里布满血丝,充满绝望,茫然,沧桑还有受过撞击的波澜。她是一直等待庇护的小兽,现在却赤裸着身体,满眼是恐惧的行走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的不幸会被世人拿来成为笑柄,她的经历是充满假惺惺关怀、写满血淋淋的忏悔的。
      二同送千雀回了家,自己也在这城市的夜幕中,踏上了回“家”的路。
      ……
      接下来的几天,二同一样正常上班,下班,比尽和完颜月没有看出他的任何反常。
      而多夜那边,却是一番异样的画面。
      他机械化的吃掉面前的东西,吃完后,回到房间,连同磨破喉咙的血液一同吐出来,家人急得团团转,连同爷爷奶奶都在这里陪着面色苍白的多夜,他好像死人一样,嘴唇没有健康的淡红色。
      “这可怎么办啊,小夜再这样下去,身体会垮掉的,你快想想办法啊,金门。”多夜的奶奶在一边,焦急的说道。
      多金门在一边坐着,像一尊雕像,这两天他新增了好多白头发,脸上的皱纹好像又深了。
      突然,他动了,他站起身,上楼,去了多夜的房间,多夜正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坐在一边的红木椅子上,沙哑的说道:“孩子,是爸爸不对,你如果爱她,就回去找她吧,不过,你的婚礼我们可能不能参加。”
      床上的多夜明显震颤了一下,他坐起来,不可思议的看着父亲,那个伟岸的背影,瞬间变得无比高大,身后留下一阵让人变得无比有力气的气息。
      他去了于是,喷头里喷出温热的水,流淌过他的发丝之间,他的肌肤之上,他擦干身体,穿上干净的衣服,吹干头发,刮了满脸的胡子,去了饭桌,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家人看到这一切,都松了一口气,吃完后,他没有说话,拿着车钥匙,就出了门。
      黑色的保时捷在马路上飞驰,一个精准的转弯,停在了千雀家门口,他跑上楼,按响门铃。
      开门的是千鹏,他打开门后,直接冲到里面。看到房间里正在擦桌子的千雀,上去一把拉进怀里,抱住。
      一边的千鹏还没有反应过怎么回事,就看到了两人接吻的一幕,千雀闭着双眼,柔软的身体被紧紧地裹在怀抱里。
      “我们结婚吧。”
      ……
      二同依旧在店里工作,他微笑着,看着每一位顾客,突然,手机又一阵震动,收到一条短信。
      “我要结婚了,十月一日,就在R省的省体育场。”
      上面的一条短信是“晚安,你也早睡,明天还要去店里不是吗?”。
      ……
      他的微笑瞬间消失在脸上,手机掉到地上。比尽看到这一幕,走到二同身边,捡起手机,看到了短信内容,他说:“忘了她吧。”
      二同摇摇头,继续忙活了起来。
      ……
      十月一,婚礼现场。
      二同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他并没有进去,只是在外面听着他们在里面宣誓,他遥远的看着新娘穿着一身白色的婚纱,乌黑的头发被盘起,像一个森林里的精灵……
      天空没有云,却被城市的尾气熏成灰色,体育馆内的每个人都祝福这对新人幸福美满,场内结婚进行曲正有节奏的奏响着。
      这曲调就像一首孤单,而且悲泣的吊钟在教堂敲响,就像引人进入天堂的悲壮曲调。
      二同没有表情,就像从天而降的黑暗天使,更像是从森林深处经久的坟墓中冲出的不朽灵魂。
      他在听着人间的幸福过往,仿佛在听一个滴血的故事,结局就像是一只死去的蝙蝠,倒挂在树上,而别人并没有发现他的死去……
      ……
      ……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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