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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韶华纪事之二 ...

  •   韶华四年,猎宫春狩。皇室宗亲,文武百官,还有浩浩汤汤的一众内眷,前往近郊的雍氏别苑行猎。
      那年我十一岁,最是活泼好动的年纪。而在上平京城之中,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布衣百姓,多多少少也都曾听闻,鄂国公府的林五小姐生性喜弄刀枪,不爱女红。
      如此,这般热闹的踏春狩猎,又岂能错过?
      早前央求爹爹娘亲替我做一身新衣裳,因素日的大袖长裙太过累赘,并不适合骑马。刚巧今岁生辰临近,索性就添在了一应的贺礼之间。
      是以便有了今日这身簇新的赶上裙,银边红底,梅缬纹饰,极讨我的欢心。
      寻常世家官家的小姐,即便穿了骑装,也不过是坐在营前端场子。可我不喜欢这些虚行客套,遂冲内侍讨要了一匹马,挽上弓箭就欲往林中去。
      “小心一些。”扬鞭时听见娘亲这般唤道,不由扭头冲她点颔一笑。她出身于兵府之家,兄长洛川年少从军,而今已驻守阳关多年,不仅自幼见惯了红缨骏马,连我这身骑术亦是她自小调教的。
      我并不热衷于杀猎,也不热衷于榜上的名位恩赏,只是在府中闷得久了,急着想要活动筋骨而已。
      经半日飞马行射,避开年幼的兔鹿一流,倒也有些小兽飞禽入筐。眼见日头渐盛,不愿爹娘担心,这便牵了缰绳欲往回走。
      猎苑地域广阔,信马由缰地跑上两个时辰,这厢余光一瞥里竟还能撞见另有人马。再定神一瞧,偏又望见其前方密林间似有鹿角出没。双方俱以奔速而驰,倘若相对撞上,虽无性命之忧,只怕人仰马翻的皮肉之痛是免不了了。
      当下抽箭入弦,定睛一射,风过即止。好奇地策马往林中寻去,想要看看是否真的射中了它的鹿足。
      然而意想之外,来寻这头麋鹿的并非仅我一人。除了身着金丝龙纹戎服的天子之外,还有一位眉朗目清的黑衣少年,正以他分明棱角下的深眸移望于我,似颇衔意味。
      回营后我已不似来时那样活泼,甚至当陛下向爹爹夸耀我护驾有功、要封我为“缇缨郡主”时,也只是匆匆上前叩谢过恩典,旋即低头立回娘亲的身后,如是一位文静含羞的姑娘。
      众人皆道我累了,而我也无心去探究这恩封背后究竟是天子对那五位在立朝时患难与共的国公的情义彰显,还是只不过仅仅是对各家的牵掣深谋,且任婢女小昭将我扶上马车,摇摇缓缓地驶往京城。
      林氏晚辞,先前还后悔未及告诉他我的名字,那适才论功行赏时想必他已知道了罢。我拨开车帘,不自觉地望向了荆国府的车队。
      其实在那片林中我们并没有寻到麋鹿的身影,许是受了惊早早奋力跑开了罢。我在它经过的地方拾起了两支木箭,箭羽一朱一玄,想是刚好曾在空中相撞而落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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