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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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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合理推断
“既然赵长庆与王莺是被同一凶器所杀,那杀害他们的凶手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就非常高。”
听得楚晋此言,慕容澈点点头,随即问道:“那只狗可还在?”
“自然,那只狗不像是野狗,其中恐怕有些文章,所以我命人将其迷晕,现在就在屋子后面。”说完,楚晋率先走出门,慕容澈和刘老都紧随其后。
那狗的确是大的可怕,即便是昏迷着看上去都十分凶残,别说是醒着的时候。狗身上倒是十分干净,而且也没有散发出什么异味,应该不是常年流浪在乱葬岗的野狗。
“这狗不是魏大人家养的那条吗?”刘老说完,连忙上前查看,那狗尾巴上果然有一点白:“但是这狗脖颈处有些奇怪,它这里有很明显的颈环的印子,这是家养的很正常。可脖子这一圈掉了许多毛,还有这很深很宽的红痕,看上去更像是死死挣扎过一番。
“刘老如何认得?”慕容澈很是惊异。
“王爷有所不知,前年年末魏大人家里死过一个小妾,我去验尸时在后门看到过它,这狗尾巴尖上正是有一撮白毛。”
“可这样的狗长安城中未必只有一只。”
“那等这狗醒来,他是否是魏侍郎家的就一清二楚了。”刘老脸上有着高深莫测的表情,看来对这狗的主人已是十拿九稳。
迷药的分量下的并不重,众人等了不久就听见这狗汪汪的叫声。只见刘老先生拍了拍掌:“莺子,别叫唤,都是自己人。”
这狗竟然立刻停止了叫声,楚晋与慕容澈对视一眼,随后立刻问道:“这狗名叫莺子?”
也许是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大狗竟然哼唧了两声,哼哧哼哧跑到了楚晋跟前,一双眼睛水灵灵看着他,好像在求抚摸一般。
“王爷这般一说,下官突然想起,魏侍郎家死了的小妾和今日清晨的那具女尸还真有点相似之处。”刘老先生闻言后也皱了皱眉头:“女尸虽然被水浸泡过,但是她肩膀的蝴蝶胎记还在,那小妾身上与她正好相同。”
慕容澈看了楚晋一眼,心中都有了答案。如果魏杰喜欢的人是王莺,那么很明显,他娶了这房小妾就是王莺的替代品,这狗甚至都是他养来思念王莺的。说不定这条狗还有别的来历。
“只是魏杰到底为何要大费周章将尸体弄到这里来,又放狗吃了他。”
慕容澈摇摇头,这个还需要再做调查,现在要确定的,就是魏杰到底与王莺是什么关系,而且他如果真的是凶手的话,柳臻儿又和他有什么关系。
楚晋颔首,随即立刻派人送刘老回大理寺,转而对慕容澈道:“魏杰画像可有?”
慕容澈点头:“所有入仕官员画像都会在大理寺留存一份,都察院留存一份,本王那里也有一份。我即刻派人去取。”
明亲王府的暗卫速度还是极快的,当慕容澈与楚晋站在柳条巷口的时候,暗卫已经带着画像赶来,并且拿来了两套衙役的衣衫。
在旁边找了家客栈换好衣服,两个人才拿着画像进入柳条巷。慕容澈想起今日那姓孟的石匠说过,在这巷子里住的时间最久的就是柳臻儿家王莺家和他自己。孟长雕现在被他扣押在京兆府,量他的父母妻儿也不敢胡言乱语。
问好了路,两人直接到门口敲门,不一会儿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开了门,看年龄应该就是孟长雕的父亲。
慕容澈也没有多说废话,直接拆开画像问他有没有见过此人?
孟老父并没有看很久,相反,他很快指出这人就是四年前搬走的胡家的小儿子胡杰。
慕容澈又问道:“你可知胡家为何要搬家?””
孟老父道:“胡家当家的得了病去了,孤儿寡母在这长安城中也活不下来,就回老家投奔亲戚去了。”
“胡家还有几个孩子?”
孟老父摇头道:“这家人命也苦,胡杰上头本来还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可怜没过十岁就都死了,胡家也就剩下这一个独苗苗了。”
“这孩子和王莺可曾有什么关系?”慕容澈收起画卷问道。
“这倒不知,这巷子里就属王莺这姑娘长得最漂亮,巷子里大大小小的小子都对人家有意思,早些还有人笑话他们,渐渐的看惯了也就没人说了。胡杰这孩子向来胆小,又不爱说话,谁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
“他们家搬走之后可有发生什么事情?”慕容澈再次开口,他的心中渐渐有了一个猜想,急需要这位老人来验证。
老人摇了摇头,随后又拍手道:“我想起来了,之后王莺家里丢了一条狗。”
“那狗是不是通身纯黑,只有尾巴处有一点白色?”楚晋立即追问道。
孟老父皱着眉想了半天:“这就不太清楚了,人家家里就一个老婆子一个小姑娘,我总不能进人家房里去,知道这事儿还是因为王莺为着这狗哭了整整一天,还把狗用过的食盆埋到了门口的柳树下头,见天的在那儿傻等着,所以我才能记住的。”
走出孟家,两人默契的一同往王莺家走去。王老婆婆此前听到噩耗便晕了过去,附近一个老大夫就带了她到医馆里去,是以王家并没有人。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走的太着急,大门竟然都没有上锁,这倒是方便了楚晋和慕容澈,连闯荡江湖时用铁丝开锁的手段都不用。
慢慢推开门,院子里面还算是干净,随意打量了一下,很容易就能辨别出东边的那间是王莺的闺房。推开房门,里面比院子里还要干净,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和一个平常姑娘的闺房没有什么不同。
“什么味道?”楚晋深呼吸一下,目光瞥向香炉:“很淡了。”
“是云水香,这香炉里的香料是云水香。”慕容澈立刻接口,这个香味他曾经在皇兄的寝宫中闻到过,据说是景相最喜欢的,故而皇兄也一直延用此香直至去世。景相出生在一个小小的县城,父亲也只是里面的教谕,所以此香并不是富贵人家所用,出现在这里也不奇怪。
“啊!”慕容澈突然睁大了眼睛:“赵长庆身上也有这个味道!”
楚晋微微眯了眯眼睛,却突然看到木头柜子上的一点点干涸的血迹,两人在房中翻找了半天,最后终于在床底下找出了带血的床单以及里面裹着的剪刀。
“看来凶杀地点就在这里了。”慕容澈道:“事情似乎已经清楚了,魏杰在这里长大,深深喜欢着漂亮的王莺,但由于父亲死亡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地方。为了留下一分纪念,他带走了那条狗,我记得他参加科考的时候,写的地方是咸阳。那里距离长安很近,而四年前这狗应该不大,所以他可以很容易的带走。”
“他离开了柳条巷,但王莺在他的心中已经深深扎了根,但是王莺已经和赵长庆订了亲,他作为刑部侍郎,朝廷重臣,自然不能做出这等强人所爱之事,否则御史台上的那些个言官会骂的他从此抬不起头。于是他只能娶一个和王莺相似的小妾,甚至把那条狗的名字起为莺子。”
“至于杀了她,或许就是因为魏杰得到消息,知道王婆婆这些日子不在,所以动了色心。因为这是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才会半夜三更来此行不轨之举。王莺不从必然会大叫一声,正好吵醒了与她一墙之隔的赵长庆,赵长庆立刻赶来将魏杰拦住。魏杰为了保住他的官位和名声便杀掉了王莺和赵长庆,匆忙整理好房间,他将王莺尸体投入水中,而因为太恨赵长庆,所以将他带回了自己那边,准备发泄心头之恨。”
“赵长庆与王莺两情相悦,王莺喜欢云水香,必然会给心爱的人准备云水香囊,日夜将香囊挂在身上的赵长庆身上定然也沾上了香味。狗是王莺养的,肯定记得主人的味道,所以它对赵长庆有很熟悉的感觉。魏杰将人碎尸之后抛到乱葬岗,这等不见光的事情他必然挑的是后门走,这狗正好养在后门之处,便闻到了味道,于是立刻挣脱了颈环,跟着出去。魏杰忙着销毁尸体,当然不会注意到狗不在。所以,今日你并不是在凶狗口下救下了赵长庆的尸体,相反,那狗说不定是来保护尸体的。”
“你说的不错,”楚晋点了点头:“但还有两个个很关键的疑点,柳臻儿为什么要对杀掉王莺的罪行供认不讳,而魏杰,为什么在明知道我们会查到乱葬岗的时候还大胆的将尸体抛到那里,堂堂刑部侍郎,爬到这等高位上,应该不是什么草莽吧。”
慕容澈轻轻蹙起眉头,这些疑点他想过,但是根据现有的条件,这已经是能推算出的最合理的结果。有杀人动机,吻合杀人时间,似乎答案就是这个了。可这两个疑点却是整个高塔最下面的两块底砖,若是假的,便是全盘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