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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章四 孽缘 ...


  •   九月授衣,秋意正浓,街上置备过冬物资的人影行色匆匆。
      林大娘今天心情不太好,因为新进的林檎有半筐是烂的。帮着进货的谢酩险些被一道剑气长江削去半边头发,灰溜溜地逃过七个路口,这才可怜兮兮地往路边一蹲,摆出破碗,开始要饭。
      对面的飞仙楼是西市最有名的豪华酒楼之一,聚集在此的乞丐亦是不少,一些人为了抢占地盘扭打不断。谢酩一来,识相的都老实了,不识相的他也懒得计较。他就地盘膝打坐,目上蒙起云幕遮,竖起耳朵倾听周围芜杂的响动。
      他是近一个多月以来才开始频繁地用起这云幕遮。幼时初得此物,他便想不通眼睛好好的为何非要蒙起来。听说江湖中有的高手断去视感后,武功反而臻至化境。谢酩对武学境界没那么大执念,只觉得用来修炼一下其余感官也是不错,可是整日戴着实在没意思——又不是真瞎子,视觉自然是他日常判断事物的重要依据。
      如今他恍然意识到,竟真有那么一些时候,视觉会变成一个碍事的东西。
      谢酩原以为云幕遮的奥义是“心看眼不看”——以心为眼,五色尽去;现在转念一想,他要修行的境界应是“眼看心不看”——五色尽入眼,而无一入心。
      其实他懊恼的不过是那个为皮相所惑的自己,更懊恼的是,即使蒙上眼睛,也挥不去脑海中的某张面孔。
      酒楼中举杯换盏觥筹交错,富家子弟行令划拳笑闹不休,仍是那番太平盛世的无边风流,不知江山烽烟四起,不知城中今夕何夕。
      在谢酩察觉到一抹轻微杀意的瞬间,旁边的乞丐突然“哎呦”一声:“谁打我!”
      一个小物件掉在地上弹了几下,听起来像是一截肉骨头。同时,酒楼二层的雅间窗户内传出一阵拍手大笑。
      原来是纨绔公子们的无聊游戏。谢酩向窗口的方向凝神细听,里面有四个年轻人在赌酒,比赛方法是用弹弓射楼下的乞丐。不过是一群无所事事的公子哥,不知怎的,谢酩感觉有一种奇怪的心慌,无法静下神。
      一阵轻微的空气破裂声向他袭来,谢酩抬起手,将公子哥射来的一截鸡骨毫不费力地捏在指间。心中猛地涌起一阵烦躁,他顺势一弹指,将那截鸡骨头打进了雅间的窗框之中。
      楼上登时静了下来,雅间里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凑头嘀咕了几句。随后,一个人小跑下楼,来到谢酩跟前,蹲下身,往他的碗里放了一锭白银。
      “端木公子赏你的。”那人开口道,刻意抬高声音。
      谢酩抬起蒙着云幕遮的脸,那人退了两步,似要逃离。
      “慢着。”谢酩咧嘴一笑,“丐爷我想吃烧鹅。”
      “好……好。”那人点点头,刚一转身,谢酩加了一句:“给兄弟们一人一只。”
      话音未落,周围的乞丐一股脑涌了过来。那个年轻人被一群衣着邋遢的乞丐虎视眈眈地围住,慌忙向飞仙楼的大堂哆哆嗦嗦地喊道:“老、老板,八只烧鹅!”
      “这位小兄弟也是细皮嫩肉。”谢酩悠闲地站起来,一把拉住那人的手腕,拧身将他按在墙上,将鼻子凑近对方的脖子,似乎在嗅他身上的熏香,嘴里吐出的却是只有两人能听到的低语,“我说柳先生,你这又是在做啥?”
      那人从唇间发出一声短叹,方才慌张的气息全然不见,轻道:“有趣,我易容花了那么久,结果你闭着眼睛就能认出我。”
      “老子一点也不想认出你。”谢酩说着把云幕遮拉到额头上,眯起眼睛打量这个年轻人的脸。
      柳容穿了一身月白的锦袍,看上去有些陈旧,平时随意披散的头发整齐地挽起,戴着一顶软裹幞头,脸上的人丨皮面具惟妙惟肖地勾勒出一张陌生的面容——那脸有五分像柳容,却更黑更胖了些,眼角往下耷拉,一副委屈的哭丧样。
      谢酩看到这张脸,“噗嗤”笑了出来,忍不住伸手去摸那张假脸究竟是什么质感,同时高声道:“小兄弟叫什么名字,要不要陪丐爷玩玩?”
      柳容动了动喉咙,用沙哑的嗓音答道:“在下韦俊平……”说着他拨开了谢酩摸过来的手。
      “那群又是什么人?”谢酩顺势捉住他的腕子,堵在他跟前,低声问。
      “端木建,和他的狐朋狗友。”柳容从唇间吐出轻语。
      “端木,这名字有点熟……”谢酩偏头思索,依稀记得前段时候在兄弟们报告的街坊琐事之中听到过这个名字,那段时间他心情差,没留意。
      “说来话长,你别添乱。”柳容晃了晃手臂,想把手腕抽出来。
      “让开让开!”楼上的三个年轻人都出来了,为首的衣冠华贵,他推开围观的乞丐,伸手按住了谢酩的肩膀,“臭乞丐给脸不要脸,敢碰我兄弟?”
      谢酩本没将这群纨绔放在眼里,然而肩膀被一股大力掐住,竟隐隐有些疼。他斜眼瞥过去,“韦俊平”则趁机甩开他的手,向那个锦衣公子跑去。
      “端木兄!”白衫小书生一下子蹿到那端木公子身后,好像真的看见救星了一样。
      谢酩已经懒得管柳容在搞什么,只是将这个名叫端木建的年轻人打量了一番。这人身上没半点武功底子,却摆出一副“老子一根指头就能摁死你”的嚣张气焰,除了满身的绸缎价值不菲,看不出还有哪处值得炫耀的。然而,脑中有一根弦绷得紧紧的,似乎是出于本能,使得他直觉般地想要远离此人。
      “韦俊平”在端木建耳边说了些什么,端木建哼了一声,拍了拍这位小跟班的背,笑道:“走,带你去新地方快活!”他力气相当大,拍得“韦俊平”一个踉跄。
      酒楼的小厮从后院赶出双驾的马车,跳下来,在车下摆好小方杌。端木建给小厮手里丢了几枚铜钱,踏着方杌,掀起帘子坐进马车,另外两个年轻人也依次坐进去。扮作白衫书生的柳容用略显笨拙的动作爬上车前的横板,执起鞭子,向车中扭头问道:“端木兄,去哪儿?”
      “平康坊,妙香阁!”端木建洪亮的声音从车中传出,“本公子可是朱姑娘亲自邀请的!看见没,这是朱姑娘亲手赠的花……”
      几个路人听到这个名字纷纷面露嫉妒——妙香阁头牌朱小晚,那可是整个长安城千金难求一面之缘的名妓,能获她赠花相邀的人更是凤毛麟角。然而柳容对此没什么反应,只是呆愣愣地眨了眨眼睛,又望了望浓云覆盖的天,好像在苦思什么事情,然后不经意地扭头,瞥向谢酩。
      谢酩“噗”的一声没忍住,直接喷笑出声,他抿着嘴,向东边偏了偏头。
      柳容挥动马鞭,两匹马并驾齐驱,拉着宽大的车子向东驶去。谢酩目送那辆人人避让的马车在街道上远去,扭身扶住墙,笑得直不起腰。
      “哈哈哈让这种人赶车,这帮人还行不行了……”他拍拍胸口,一屁股坐回路边,拾起碗里的银锭丢给旁边一个面熟的小乞丐,“给兄弟们买烧鹅去。”
      说完他灌了口酒,将云幕遮重新抹回眼前,双臂交叉为枕,脚踝搭在膝盖上,悠闲地向墙上靠去。黑暗的视野中跳动着斑斓的色块,勾勒出方才看到的繁华街景。
      明明一刻前还在为一个人而心烦,见到那人后,心情反而变好了。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很少会思索缘由,所以谢酩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奇怪的事实。
      全身气息舒畅,谢酩很快在黑暗中静下心,闹市的车马喧嚣仿佛隔了水面,一种崭新的境界正缓缓向他开启。
      他还没来得及体验这前所未有的宁静境界,就听到二顺的声音远远传来。
      “大哥——大哥!”
      “什么事?”难得的修行被打断,谢酩有些烦,只是抬起下巴。
      二顺只喘气不说话,谢酩“啧”了一声,起身跟他拐进小巷里,解下云幕遮,被二顺的脸色吓了一跳。
      “出什么事了?”
      二顺哭丧着脸道:“阿祥死了。”
      谢酩浑身一震,蓦地冲上去按住他:“怎么回事!”
      二顺摇头:“他昨儿晚上就没回来,兄弟们刚刚在崇仁坊外头发现……”
      “什么时候的事?”
      “还、还不知道……”
      “卢师叔呢?”
      “找不到卢师叔!”二顺喘着粗气直跺脚,“中午就没影了!大哥你知不知道卢师叔他能在哪!”
      阿祥是卢勤的得意弟子与副手,出了如此大事,最关键的卢勤却不知所踪。
      “别急,我大概有头绪。”谢酩拍了拍二顺的肩,道,“你回去稳住兄弟们,我去找卢师叔。”

      换做以前,谢酩也不会知道卢勤在何处。就在半月前那天,为了开导“情场失意”的谢酩,卢勤开了坛八年的烧春,借着微醺的酒意,将自己与女人相处的经验倾囊相授。谢酩这才知晓,原来师叔一年以来藏着掖着从不肯透露半分信息的意中人,竟是平康坊中的风尘女子。
      这事若是被二顺听去,只怕整个长安分舵都要震上一震,因为兄弟们心目中的卢师叔是个传统到有些刻板的人,平日喜欢读些圣贤书,与丐帮狂放不羁的氛围格格不入。十几年前大伙戏言卢师叔定是打算考个功名娶皇帝的女儿,而卢勤只是娶了个爱慕他的厨娘,奈何姑娘命薄,难产去世,什么也没有留下。此后卢勤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帮中事务上,极少流连花丛。
      最近卢勤几乎每日午后都独自出门,有时日落才回来,大伙猜测他是有了意中人,但是谁也没有成功探到消息,卢勤亦没有向谢酩透露女子的名字与所属。
      谢酩寻了身文客的衣服,束起头发,快马加鞭穿过半个长安城,面对偌大的平康坊北曲,被满街的脂粉艳香呛得头昏。他吹了声呼哨,将呆毛唤来,从腰间的袋子里翻出一条抽巴巴的鱼干丢给它,道:“去找戾天。”
      呆毛尖鸣一声表示抗议。这两只猎隼之间糟糕的关系由来已久,它们有着地位相当的主人,待遇却迥然不同。卢勤饲养的戾天身形矫健,毛色乌黑透亮,一飞冲天,大伙见到无不赞扬欣羡;而谢酩喂出的呆毛则肥得像一团雪球,飞起来摇摇欲坠,最擅长在各种犄角旮旯里找吃的,以至于这只鸟在分舵中的名声只剩下了“能吃”。
      谢酩不耐烦地挥开手臂,将那只沉重的肥鸟赶到半空,喝道:“不去也得去!”
      呆毛敏锐地察觉到主人情绪不对,拍拍翅膀,利索地飞上高空,随后向东南飞去。谢酩跟在后面,一路进了南曲。
      他策马穿过长街,周遭的阁楼愈发雅致,嘈杂的车马与清幽的院落对比鲜明。呆毛从院落上方掠过,谢酩也随之在纵横巷陌间七拐八绕。
      穿过一个街口之时,他忽然浑身一冷,勒住缰绳。
      与此同时,身后一匹高头大马快步行过。谢酩微微偏头,看到马上黑袍男子的背影。那男子亦察觉到有人看他,停马侧目,然而身后的街口已经没有方才擦肩而过的青年。
      谢酩策马在小巷中狂奔,直到那抹阴鸷的气息消失无踪,才停下来,双手竟微微发抖。
      那个人,为何在此处。
      七绝场两个月前新到的练兵统领狄尤,关于他的信息,丐帮掌握寥寥,因此人除公务之外从不外出。谢酩曾在仓促间接他一掌,几乎是落荒而逃,从此深深地记住了这个令人浑身发冷的气息。
      有此人在的地方,必是夜之狼杀手渗透散布之处。风流无边的平康坊,今夜将有哪处杀机暗藏?
      谢酩回过神才想起呆毛,他环顾四处,看到那只白色的肥球正拍着翅膀飞上不远处的一处屋檐。
      屋脊上立着一只神俊的猎隼,翅膀乌黑,胸前则是灰色的绒毛,如同黑夜中的灵兽。呆毛叫了一声,俯冲过去便是一阵猛啄,那黑灰的猎隼亦不甘示弱,呼扇着翅膀接招。两只鸟儿顿时打作一团,扑棱扑棱的声音不绝于耳,黑色白色的羽毛从房顶上飘然而落。
      戾天歇在这里,卢勤肯定在附近。谢酩手指环起置于唇间,吹出丐帮弟子联络用的特殊调子,等待回应。
      此处是一间独立院落的后方,谢酩对平康坊不太熟悉,方才跟着呆毛抄近道,也不知这是谁家的院子。眼见那院落幽静,阁楼精致,内中娘子应是不凡。
      过了一会儿,阁楼的窗户开了一道缝隙。窗后的高大人影看清巷子里的人后,有些讶异地轻声唤道:“温克?”
      “温克”是谢酩弱冠之时由卢勤亲自赐予的表字,至今也只有卢勤和帮中几名长老会这么称呼他。周围的丐帮兄弟多是不拘礼数之辈,压根记不住这拗口的表字。
      “卢师叔,是我。”谢酩抬头道,“出事了,您快回去罢。”
      卢勤有些犹豫,向屋内看了一眼,随即转过头道:“你先进来。”
      谢酩将马栓在巷子里,运起轻功,从窗口攀进阁楼。这一方雅室清静整洁,素香袅袅,地上铺着丝毯,踩上去无声无息。
      卢勤年近不惑,眼角和鬓边都带了风霜,身量虽不及谢酩高大,但是背脊挺拔,神色稳重,尽显长者之风。他穿了一身护院的青色短衫,向谢酩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此屋的主人在前室,隔着屏风,只闻声不见人,正与门外的人说话。
      走廊中的人语气急促:“朱姑娘,那人闹到院子里了……”
      “不是说了我今日告假,怎的还在闹?”女子的声音清亮而沉稳,带着隐隐的傲气。
      “哎哟,让一让让一让……”一个女声插了进来,“小晚呀,那人以前来闹都让家里人挡回去了,可他今天拿了朵花,非说是——”
      正说着,外面传来一声巨响,院门被撞开,一个护院重重地摔进院子。
      有人拍着双手跨过门槛,声音轻浮:“这就是朱姑娘的闺阁了?”
      谢酩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
      “这里是妙香阁?”他忽地反应过来,妙香阁头牌名唤朱小晚,而这个名字,他似乎刚刚在街上听谁提起过。
      他张口结舌地望向师叔,卢勤则一脸严肃地点点头,示意他跟来。卢勤走到面向院落的窗户边,稍稍开启一道缝隙,查看院中情形。
      谢酩胸中弥漫着非常不好的预感,也透过窗缝向下看去。院子中央立着的男人遍身绸缎,手掌按在拳头上,骨节咔咔作响。跟随他身后进来的是三个锦衣的年轻人,其中一个身着月白长衫,作书生打扮。
      柳容站在人群最末,百无聊赖地掩口打了个哈欠,忽然察觉到什么,视线转向阁楼一角虚掩的窗。
      窗后的谢酩用一句低骂代替了感叹。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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