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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往事 ...

  •   时光匆匆,最是无情。
      老了啊,一别经年,再见已满头华发,是因为不孝女年年岁岁不长心,只白长年纪吗?

      “小琬?”
      慈祥的声音把唐琬从呆滞中唤醒,她几步上前抱住母亲:“妈,我好想你……”
      一个浑厚的男声冷冷哼了一声,唐琬一抬头就愣住了,父亲比从前长了点肉,
      唐琬愣了一下,紧紧抱住父亲。唐父个子高,唐琬抱着父亲要踮起脚才行,父亲的怀抱宽厚温暖,唐琬抱住父亲的瞬间感觉一颗飘零的心终于放到实处,鼻子突然就红了,眼泪毫无预兆的啪嗒啪嗒的往下掉。

      唐父僵了一下,皱着眉头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仔细看的话,眼眶也变红了,唐琬的母亲恼怒的拍了唐琬一把:“你这孩子,昨天那么大的风浪都过来了,这会掉眼泪做什么。”

      这话听起来说的漂亮极了,其实她也掏出手绢开始抹眼泪。

      这一天极忙。
      帮好心的出租车司机销案,交罚款;面包车的司机和副驾上的人重伤还在昏迷,枯瘦的老太太和火车站拖延时间的大汉死不承认,必须当面对峙;看望无辜受伤的轿车司机。

      这个青年叫宋宜修,今年22岁,正要毕业,车祸导致他左臂骨折,轻微脑震荡。外貌相当出色,唐琬这次一见他,脑袋里瞬间闪过一个词,貌似潘安……

      一张娃娃脸,五官柔和,唇红齿白,眼神纯净无害,样貌既不显年龄,还有亲和力,把他放在高中孩子堆里也不违和,仿佛她昨天见到的萧索深沉的样子都是错觉。
      他的性格与外貌大相径庭,疏离寡言,前后就主动说了一句话:“昨天我不是酒驾,我父亲过寿,我给他送的几瓶茅台打碎了,才一身酒味。”

      唐琬心领神会,当下表态:“抱歉,市面上有吗,没有的话现金这算给你也行。”

      宋宜修今天头一次掀开眼皮和自己朝思暮想思念成疾的人对视,不满她认不出自己,委屈她误会自己。可是她就在与自己近在咫尺的地方,一伸手就能摸到她,这巨大的感动欣喜能掩盖一切不如意,他好心情道:“特供内销的,无价。”

      唐琬被他这趾高气昂的神态语气雷了一下,一丢丢模糊飘渺的熟悉感瞬间清晰许多,她下意识搜索自己和父母的交际圈,估量能不能凑出他的特供内销茅台来。
      宋宜修上下嘴皮一碰,昂着下巴又补充一句:“所以,没让你赔的意思。”

      …………
      唐琬……,记忆里突然闪过一个顶着七彩头发,脸画得比传说中的僵尸还吓人,穿着破洞铆钉装,整日追着嫌她穷苦廉价的少年,这个念头一闪,她就打了一个寒颤。
      “留个电话,我找到你来拿,找不到,我估价折现给你。”唐琬又仔细看了看这个人,默默摇了摇头,当年的混小子就一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他就算重新投胎也上不了大学……
      唐琬生怕再听到什么让人不适的言论,匆匆说了几句客套话就走了。

      在家休息了两天,唐琬才倒过时差。
      Abel很适应的很好,和唐父相处融洽,一整天都能听见他咯咯的笑声,久治不好的厌食症在母亲一天八顿一周不重样的轰炸下,悄然改善,不过他每天晚上都要和唐琬在一起才肯睡。

      休息好了,她准备去看看这个城市的变化,母亲立刻拉着她大购物:“你看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整天穿那么朴素的衣服,怪不得这么多年都一个人。”

      随即拉着她大购物,从早上逛到晚上,满载而归。
      江临市是地级市,曾经规模很小,山清水秀,有几座流传百年的寺庙道观,她离开那年城市正大规模搞开发,还算不上繁华,她和母亲一上午就能扫荡大部分卖场,今天逛了一整天,还逛了市区的边角,其变化之大,可想而知。

      回到家里,唐琬几乎是崩溃的。

      后两天,她都开车去外面转,这地方变化太大,城市规模扩建了两倍不止,她回到这里几乎认为自己到了另一个地方。寒来暑往,时光飞逝,记忆里的事物要么被人工拆除,彻底改头换面,要么被时间改变了面貌。

      唐琬方向感不好,不太会看地图。不知什么力量支使她一遍又一遍随机的走过每一个陌生的公园街角,渴了就在最近的冷饮店要一杯奶茶,饿了就在最近的餐馆吃顿饭。
      一棵巨大的被围栏保护起来的柳树,唐琬连着几天总是遇见,次数多了,记忆一点点涌上来和这棵树重合,竟然想起一段糗事——

      那时候他们才认识不久,这条街上一排都是垂柳,这棵最大,树下有一个长椅。季节比这个再晚一些,柳叶完全长开,深绿,柳絮已经飘完了,两个人躲在后面吃冰激凌。她正吃了一口,稍稍一侧头,就见他身体微倾,似乎正要亲过来。

      唐琬羞赧,连忙远远躲开,他立刻红了脸:“你你你躲什么,那里有只虫子,我帮你吹开。”
      唐琬定睛一看,果然有只小小的绿色软体动物危垂在一根细丝上随风飘摇,唐琬生来不惧怕这些,刚才会错意,羞赧除外,更有些恼,就学着他的样子,猛吹一口气,事就这么巧,虫子正和他的嘴巴碰在一起。
      他猝不及防,吓得一蹦三尺高,又叫又跳。

      唐琬一想到就开始笑,越笑越停不下来。这是他在自己跟前最糗的时候了,每次跟他提起这件事,他都气得吹胡子瞪眼,如果他有胡子的话。

      由这棵树开始,熟悉的还幸存的街道建筑突然越来越多,一次吃饭时还突然遇见一个认得自己的大婶。
      “哟,闺女,留学回来啦,你男朋友前两天才在这里吃饭。”
      “你们怎么没一起来,他说等你回来就要娶你,戒指都给你准备好了……,真是个好孩子。”

      唐琬一瞬间感动的无以复加,差点丢下盏碗,立刻奔出去见他。
      那是一段不长,却甜蜜丰满深刻,足够回味一生的恋情,即便那些感情被时间蒙尘渐渐被不安掩盖,只要想起一个点,不安犹疑马上一扫而空。

      一想到他满嘴跑火车的个性,顿时苦笑。他跟陌生人说话从来算不得准,两人刚认识的时候,她三天听到他五个不同版本又合乎逻辑,丰富又趣味的成长经历……
      罢……,不论如何,已经等了这么久,总要面对,总要见他。

      第二天,她早起把自己好好收拾一番,就准备穿越到另一个城市去见他。
      早上天空开始飘雨,唐琬没开车,乘了高铁,又换出租,到两人常去的咖啡馆,找到那个自己不得不做出离开决定的座位坐下来,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和三个蓝莓蛋挞,也和当年一样。

      唐琬拿出支票簿,写上一个不小的数目,又郑重签下自己名字。那是她拼搏多年,耗费所有时间知识精力,挣来的全部财产。

      “我给你讲,最开始哲学政治不分家,你去读孔老夫子和柏拉图的著作,你就能发现,他们许多观点思想具有高度一致性,就像创世神留在不同时空的分身一样……,太奇妙了……”
      唐琬突然愣住,一点点回头,后面有一个穿着花衬衫,身材挺拔,坐姿随意的男人,只一眼,她立刻回过头,是他。
      是他!

      “呵呵,赵先生真博学,赵先生喜欢什么电影呢?”
      “这话可不好说,就像我突然问你喜欢吃什么饭,最爱哪个城市,你看,你一下也回答不上来吧……”说着,赵怀信突然拍了一下桌子:
      “世界这么大,永远有你没去过的城市,食物种类流派这么多,你总有没吃过的那种,我一下给你个准确的答案,那就是敷衍!”

      他对面的女孩子笑起来,笑声清脆迷人:“赵先生真是个妙人……”

      唐琬撇了撇嘴,心里叹一声:骗子!
      他这绝对是敷衍,这状态,是连敷衍都懒得用心。
      他喜欢纪录片,最爱动物题材的纪录片,当年两人一起看一部候鸟题材的纪录片《迁徙的鸟》,皆为之沉醉,感动的稀里哗啦。
      两人光是搜集这部电影的信息就花了一个月,导演、摄影、剪辑、配音、背景音乐,他们能想到的所有,两人最后几乎能背下所有台词。还许下了一起沿着候鸟迁徙路线旅游一次的宏愿。

      有他在后面,唐琬心如擂鼓食不知味,又不愿在这种情景场合上演多年离别再相遇的戏码,她以为,那该是一个私人安静的场合。悄悄退场,走过两条街,就是他的公寓,楼下有一家书吧,这是他们一起耗时最多的地方,老板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一个,书吧布置却丝毫不变,唐琬一眼就看见一个小册子上他的笔迹,毛笔行书: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这本书是他们相遇相识的契机,这个小册子则是他们之间的信物。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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