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让我们首先来看看《清史稿·职官志》中关于太医院的记载:
太医院里除了代表朝廷监管太医院的王大臣一人外,正五品的院使(院长)一人,正六品的左、右院判(副院长)各一人。五品院使和相当于今司局长的郎中同品,而院判只比相当于今副司局长的从五品员外郎略低一点,也算副局级了。
太医院的大夫分四个级别,有些像咱们现在的职称: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助理医师。
第一等叫“御医”,只有十三人。雍正乾隆时期为七品,和县令一个级别,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但是“给六品冠带”。也就是说,实际上是七品官,不过可以穿戴六品顶戴和服饰。这有点像如今的某些离休的处级干部“享受某几项司局级待遇”的意思。这“御医”就相当于主任医师。
第二等称为“吏目”,只有二十六人,八品与九品各十三人。这可就是实打实的了,是几品就穿戴几品服饰。八品和县丞(副县长)同品,相当于现在的副处级。当时县里仅次于县令、县丞的官叫主簿,根据县的大小设一个或几个,相当于现在的秘书长或科(局)长,九品,那就是正科级了。这就相当于副主任医师。
第三等叫医士,共二十人,“给从九品冠带”。也就是说,医士本来是没有品级的,但是可以穿戴从九品(相当于今副科级)的顶戴服饰。这就相当于主治医师。从九品是官员中最低的级别,再低的就不是官,而是“吏”了。所以这些太医院的医士虽然只是“吏”,但是在“冠带”服饰上还享受最低一级官员的待遇。
第四等叫“医生”,有三十人,无品。相当于现在医院里的助理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