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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莫以乘车轻戴笠 ...

  •   居士林这一场惊天动地的死事黯然散化于天津卫绵绵的秋雨中,孙氏后人很不甘,可是那顾姓女子已病死于牢中,也算得是一命还一命,再无可追究之处,一干人等也只得悻悻然作罢。这一段仿佛可以流芳千古的新闻终成烟雨巷口处一个转身的聊资,或是潺潺檐雨下的断续闲话。
      兰乔对于天津卫只如惊鸿一瞬,1932年的天津卫于她,也是如此。
      那晚上了戴雨农的车,一路颠簸,恍若逃出生天,可是身侧的男人长时间地陷在一抹浓重的黑暗之中,她心里很快就生出了一种惧意。如芒在背。
      对这个男人的了解,多是来自一些无根据的逸事。或云,他杀人如麻,行事狠毒,是中国的希莱姆,他手下的党羽多达几十万人,每一个偏僻的村落中都会有他的手下,他们尊称他为“老板”,都肯为他杀人。或云,他忠诚谦逊,爱国孝母,没有他,没有他手下强大的间谍网,抗战的胜利将是未知之数。
      这个谜一般的男人,现在就坐在兰乔的身旁,他的呼吸,清晰而均匀,犹如长风,充溢着整个动荡而颠簸的夜。
      终究是救命恩人,兰乔僵硬地想着,有多少人是这样走上为他卖命的道路呢?
      天亮时已到了码头,登船,他前行又不忘回身拉她的手,拖得她一跃,离了陆地。三两人随在后,看着他如此与她亲近,都态度漠然。或许在于他,那举动,是一种仪式一般的自然。
      兰乔忽地想起,民国的许多人物,于女性都有着张扬的亲近之态。有的力于行,有的发于心。戴雨农据说也是这类人,他手下有一队红粉军团,对于他有着可比血缘一般的忠诚。
      行入船舱,船已缓缓地行进。继续动荡。
      那些人对她很尊重,让她独居一室。她趴在床上,眼睛肿涨着,却还是睡不着,觉得自己象是一只被缚在蛛网上的蝶。
      老天可笑,让她辛苦穿越只为创造一个不会有好下场的女特务?或者,若干年后让她等待冥冥中的一个指令,破译出“虎虎虎”计划,如利锥般脱颖而出。
      她不要这些。而且,她知道自己无权影响历史,只这一次毫无征兆的穿越,就让一个光芒四射的女英雄隐忍于病死牢中的谣言之下,以后,还不知会发生多少让她为之悔恨的事情。
      她读民国史,次次读到泪流,爱那段风雨飘摇,爱那番衣香鬓影,爱那些表情中有氤氲肃杀之气的人们。为此,她宁愿自己只是一个无声无息的过客,轻轻走过。
      兰乔辗转无眠,不觉天已黄昏,有人喊她去餐厅用餐,她应着,整理衣物,这才发觉自己衣衫褴褛。梳拢了发,她推开舱门,登上了甲板,顿时觉得眼前一炽,千万里外的海平面上正悬着一轮欲坠的太阳,火红得燃烧了整个西天,那焰仿佛汹涌了千万里,一直燃到她的眼前,似要烧断她的眼睫毛。
      船舷边上,正立着背脊挺拔的戴雨农。兰乔望着他,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看见他,看见他清俊地立在残阳的照耀下,每一根毫发,都无所遁形。
      戴雨农忽也回首望兰乔,两人仿佛初度灵犀一般的惊喜,脸上都有着恍惚的气息,为这一刻竟会望见并未在意料中的彼此。
      兰乔永远也无法忘记这一刻的凝望,她不知他是否也会忘记。她看到他很快就黯淡了目光,黑色的瞳仁仿佛都在强烈地收紧,终成一个意念中的黑点。象一只大张翅膀的青蝠,瞬间收了他的翼。
      兰乔心中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想法,戴雨农就该是如此,这样才不辜负他后世的逸事种种。
      数天后,船泊入了吴淞口。也是黄昏,却阴暗潮湿,混浊不堪。黄埔江的水吞吐着,不见海蓝,一味浑浊的黄,浪涛粼粼,又有着强烈的起伏,茫茫的江上泛着轮船的影子,不远处也有淡淡的孤岛的痕迹。兰乔立在甲板上痴痴地望着,回忆起为了这一片真实的天地,自己曾数日伏在案上遐想,而这时自己仿佛是被那一只笔尖,重重地扎在这里。
      所有你可以想像的精采,这里拥有。所有你噩梦中的残酷,这里招摇。
      十里洋场的上海滩。
      兰乔现在最想做的事只有一桩,就是洗澡。通透地洗个干干净净,最好能遗忘一切,连同思想。于是,她住进森森然的戴公馆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了一个澡。
      清水滑过洁白如玉的皮肤,她再一次惊叹自己的美,磨砂的镜下,模糊着维纳斯一般有些妖娆的婀娜身姿,她伸长了臂高高拢起长发,那美就好似从上自下泼溅开来,一点一滴地化作一种风韵。
      若是以前生得这付模样,哪里还用天天趴在电脑前爬格子这般辛苦?
      她心里叹着,坐在镜前,竟因为自己的美而痴迷了,盘了发,细细地拈了云鬓,突然看到眸中有着一股凛冽的清傲,新茶一般地明净。
      手顿时僵住了。
      心,还是从前的,不肯苟活的那一颗。
      可是在这上海滩,又有这般容妍,要怎样活?
      戴公馆园中有一株乌柏,生得有些许年头了,树冠大得象一只巨伞。
      戴雨农立在那株乌柏下,看着兰乔细碎着步子,踏着小石子路,向他走来。此时他的特务处刚刚建立,正踌躇满志。迎面走来的女人,因着勃朗宁□□一声枪响,曾让他欣赏不矣。为此,他向中央请示,得到了特许令,这才从天津卫一路通畅地把她救了出来。
      “施小姐这几日休息得好吗?”
      他引她到一侧的藤椅上坐下,淡笑着开口。
      “很好。”兰乔微低了头,轻声回答。
      “我很欣赏施小姐的胆识与才华。”
      “戴先生把我从牢里救出,先生对兰乔的好,兰乔深铭大恩。”这话不说,终是枉为人了。
      “哦——”戴雨农长长地拖了音,让她的话也变得长了许多,化成了瞬间的记忆。
      “我还想对你更加好一些。”
      他说着,突然伸出了手,轻轻地握住了兰乔的手,手指尖若有若无地按在她手指与手掌相接处那圆润的小窝里。
      “我打算让你去外国读书,顺便学习一些关于信息处理方面的学问,学成回来,就可以帮我做事了。”
      兰乔心中一凛,全身寒到了一处。一切都向她预料中发展,他正打算把她培养成未来军统的女特务,而这之前,也许又会有许多暧昧的事将发生。
      据说,戴雨农一直和他的女下属保持很暧昧的关系,这也是维系他权威的一种奇怪的方式。
      而她呢,是否该向这种即将到来的命运妥协。

      **********************

      乌柏枝叶密仄,阳光筛进来,已是星星点点,微风下乍惊乍喜的样子。兰乔轻轻抽出自己的手,转而抚向左耳,莹玉般修长的指轻挑慢抹着膨松的鬓发,“先生好意兰乔心领了,兰乔的命得先生搭救,已不再是自己的了,能为先生做事自是责无旁贷。只是生于斯,长于斯,哀愤于斯,虽是应读书之名,未免也有遁世脱逃之嫌,兰乔虽身为一弱质女子,却万不能当。”
      戴雨农一愕,只见眼前女子眸光明丽,雪肤花颜,素淡的一身碎花旗袍下裹着一个玲珑曼妙的身子,乌柏树影下,星星点点的光芒错落中,似要画地为牢,困出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江山般。
      她的声音微哑,尾音尤重,轻吟浅语间却融着暗锋般的侠气,他见多戎装丽人,却从不识这般姿容凛冽的尤物,心中不禁被她搅得一阵迷乱。不过,兰乔抚了他的意,也让他心中升起着些许不快,便说:“也好,施小姐刚脱困,还是先好好地休息一下再谈今后发展。”
      兰乔淡笑,心中却又是如被刀锋划过,深知戴雨农花大力气救她出狱,必不会轻易放过她,这恩情,迟早是要还的。
      不几日后,戴雨农因公务匆匆返回南京,临行前在枫林桥附近为兰乔购置了一间小公寓。是夜,兰乔立在清冷月色下,四顾茫然。无缘无故地卷入这场时空逆转中,不是她所想,此时隐忍活着,亦不是她所愿,想起自己当初握一只笔行走天下,真是如隔世一般。上海的每条街巷,都面目依稀,可是自己竟寸步难行,饶是发狠地走出去,外面也是个人吃人的世界,苟活恐亦不可得。
      以后十数年,是那段历史上最辛苦难挨的岁月,她虽然知道那些即将发生的惊天巨变,那些粉墨登场的各色人等,可是对自己的未来,一无所知。
      在别墅里住了月余,一直不闻戴雨农的消息,那人,好像已从她生命中退出,其时大上海依然繁华,鸽子每日依然早起,哨声响彻天边,环绕枕畔。别墅里物品一应俱全,留声机每日里咿呀放着,甜腻的新闻报导穿插在靡靡之音中,恍若用糖昔筑成一个太平盛世。
      从前她晚上喜欢散步以后再回去写字,这时困居斗室,终日无所事事,越发想出去走走,于是又捡回这习惯。
      上海的夜是潮湿的,一百年的光阴中依旧。她沿着公寓旁的街道走着,心想只溜个弯儿就回去。这一条街很是僻静,偶有黄包车轻盈地穿过,雾中穿梭。那车上坐得依稀是西服革履的绅士。
      她忽地觉得自己的冒施,1933年的上海街道,岂是她一个单身女子如此闲闲走的。当下心里怯了,转身向回走。
      街拐角盘着一个糖炒栗子的摊贩,烟火气大盛。一个身上披着长风衣的高瘦男子立在摊前,背脊挺拔得如松柏一般,他拿了一包栗子,然后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铜板掷入小贩装钱的盘里,兰乔从他侧身后走过,腾腾的烟火气中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的短发黑得如墨一般,称得那夜都黯淡了。
      男子捧了栗子走在兰乔的前面,兰乔望着他的背影,只觉得那长衣如有飒飒的风致一般,只是那男子一手捧着栗子,另一手却藏在长衣中,没有什么任何动作。她正自奇怪,忽迎面跑来一名短衣襟的壮汉,眉目狰狞,满脸是疯狂的惧意。男子一时不妨,被那壮汉撞到,手中的栗子洒了一地。
      那壮汉并不道歉,疯子般继续暴走。兰乔也是心惊,连忙避到一边,很快,又有几个人飞一般地跑来,向那壮汉的去路追了下去。
      男人并不惊慌,由得那些人跑远,俯下身来拾满地的栗子。兰乔这才看到他长衣里的左手被纱布缚住,吊在颈上,所以动作略显笨拙。她也未多想,走上前,帮那男人拾栗子。
      男人霍地一抬头,盯着她看了看,清隽的面庞,丹凤眼狭长,眼角微微带俏,一张薄薄的嘴如刀裁,略显苍白。他的眉和发一般黑透,眉骨处隐隐有一道疤,使原本俊俏过份的脸上凭添了一份草莽的英气。
      “谢谢。”男子捧着纸袋,礼貌地道谢。
      “不客气,只是这栗子已经脏了,还能吃吗?”兰乔好奇地问。
      “买来原本就不是为了要吃,那摊主是我的老乡,所以每日都要去光顾一下。”
      兰乔见他每每讲话时,嘴角和眼角都是翘着的,仿佛在笑,又似在嘲,顿觉有种非凡之气。但萍水相逢,不好再接交,便浅笑了下,准备离开。
      街尾处忽然传来喧哗之声。男子眉头一凛,匆匆转身向来路奔了下去。兰乔好奇心大胜,踌躇了一下,终于也尾随而去。她转过街角,顿见栗子摊已是一片狼籍,那老板缩在一边瑟瑟发抖,不远处,一干人正围着那壮汉拳打脚踢,那壮汉一脸血污,满地乱爬。
      男子眼中浑不似看到那群人,只是走到老板身旁,从口袋中摸出几块大洋,递与他:“还不走,这摊子值得一条命吗?”
      那老板喏喏称谢,接过银元,顺着一条最近处的小巷跑了。男子目送着他走掉,便旋了身走开,此时街上的打斗已经结束,一干人拖着那壮汉上了黄包车,很快地消失在了夜色中。
      男子从口袋中取出一根香烟,就着打翻的炉火点燃,长夜中悠悠地吸着,突然说:“你这女人倒怪,以为是在看不收门票的大戏吗?”
      兰乔望望左右不见有人,这才觉出那男子是在和自己讲话,她心头一凛,连忙收敛了眸光,转身走开。
      不想那男子几步从后面跟上:“你住在哪里?我送你。”
      他嘴里咬着烟卷,声音含混,眉梢眼角越发被那含混之意笼罩,几近魅惑之态,兰乔不敢搭言,怕被生生地魅惑了去。细碎了步子走开。行了一道长街不见那男子尾随,这才缓步徐行。
      她回到寓所,摸着额头,满手都被汗水濡湿了。头脑似还被那男子身形占满,他长衣飒飒,身畔火气缭绕,兵戈之气萧萧。
      这一晚,才真实地断定自己是在上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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