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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麦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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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上过幼儿园,因为我哭着喊着要直接上小学,幼儿园我才不去,那里又没有李显哥哥。
村里只有一所小学,我要是上小学,必定与他同校。
我越过幼儿园直接上一年级的时候,李显已经要上四年级了,如我先前所设想的,我们在同所学校,但他的教学楼却与我的教学楼不是同一栋,这让我很不开心。
总共才六个年级,怎么还分两栋教学楼呢?
我人矮腿短肉还多,速度有限,只能在足足有十五分钟的大课间“跋山涉水”去找他,缠他带我去小卖部买零食,时间却往往来不及,小卖部在校门口附近。不过没关系,反正他上学的时候我也能见到他了,吃不吃得到零食无足轻重。
我上学之前,他放学后写作业总少不了我的打扰,我不懂他为什么要写作业而不跟我玩,明明都一整天没见了,难道他不想我吗?我可是非常非常想念他的呀。
他脾气好,无论我怎样闹腾,都不与我生气,其实哪怕他分出一点点心神搭搭我的话也好啊,偏他是个做什么都认真的主儿,打发不掉我,又不堪我扰,灵机一动,他想出个法子。
他把语文书摆到我们两个之间,在我面前铺开一个本子,把一根削好的铅笔塞进我手里,他让我跟他一起抄写书上方方块块的字词。
这根本就是为难我,我连照着画都画不出来,也压根不会握笔。
他便把他一年级的书全部翻出来,把着我的手教我写横竖撇捺,对我说这个有小尾巴的是逗号,那个小圆圈是句号,还告诉我1后面是2,教我做算术,让我明白1+1等于2。
如此,他每天写作业前都要先教我功课,然后他才写,同时,我也要写他布置给我的作业。我不敢糊弄,他说我要是胡乱瞎写,以后他去哪玩都不会再带上我。
他可以安安静静写作业了,我也不是个会一心二用的人,写作业的时候只能写作业,分不开心去打扰他,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好事。
踏进小学校门的前三天,我已经能够熟练完成1~100的默写,二十以内的加减不在话下,毕竟我的启蒙老师是李显,而我又天生聪慧过人。
聪慧过人是我自封的,很显然他并不认可,因为他总说我笨手笨脚照顾不好自己。
我的左手食指指腹有一道疤,是削铅笔不慎被小刀划伤所致,疤痕三毫米宽,七毫米长,我特意拿尺子量过。就在指腹中央,摸上去硬硬的,没人能看得出我这根手指的指纹究竟是斗还是簸箕。
记不得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反正我没告诉老师我把手指削破了,可能因为当时在上课,我连哭都没哭。
起初,我扯作业本的纸张用来止血,后来干脆拿衣服把手指裹住,我动作尽量隐蔽,可同桌还是看见了,他吓一大跳,我让他不要出声喊老师。
我记得李显看到我时也吓了一跳。
一年级放学比四年级早,我到他教室时他们班正一起朗读课文,我在走廊走来走去,想透过窗户看看他读书的样子都不行,我够不到窗台,也没找到垫脚的东西。
没办法,我只好老老实实靠着墙等他放学。
朗朗读书声中我低下头,看见衣服上遍布血迹,其实我也记不清血流的到底多不多了,只记得最后村里的小眯眯眼医生帮我处理伤口,他扯离裹手指太久以至于有些黏在肉上的衣服布料时,我哭的几近失声,外婆在一旁心疼的也跟我一起直掉眼泪,还有李显,他攥着我的手,眼泪一行接一行的流。
那还是我第一次见他哭呢。
我从小喜欢赖床,因手指受伤元气大损,隔日更是睡得差点迟到,我要早知道他在校门口等我,肯定不会起那么晚让他久等。
上学路上我还是很困,闭着眼被外婆牵着走,一路摇头晃脑,并没有看见他。
他先看见我,许是着急进校学习,小跑迎上来,先问外婆好,继而把一个蓝色文具盒塞到我手里,不忘嘱咐一句:“写字小心点,别碰到你的手指。”
我听到他的声音睁开眼,他却已经大步跑进学校里,勾住前面个头与他旗鼓相当的小伙伴的肩膀,往他们那栋教学楼的方向走。
看不见他的背影以后,我翘着左手食指打开文具盒,里面有十二根铅笔,每一根笔头露出的灰色的铅,都被削得尖细。我想起前一晚他抹去我的眼泪对我说,“以后再也不让你削铅笔了。”
我眼里含泪问他:“那……那我用什么写字啊?”
他也还哽咽,鼻尖红红的:“我给你削。”
“快点进去吧。”外婆笑着摸摸我的头,“要迟到了。”
我嗯一声,与外婆再见,踩着李显刚刚踩过的砖块走进学校。
他对我讲过的话向来说到做到,他真的再也没让我削过铅笔,即便后来他升学去城里读初中,也在开学前用他攒很久的零用钱给我买了一个手摇削笔器。
我听都没听过削笔器的存在,不知道他是如何晓得,也不知道他自哪里买来。我与他仅仅相差三年光阴,他却比我厉害三倍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