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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13岁的时候,她时常要想她以后会是什么样子。
      做过无数的梦,也想过无数次生动的画面。
      尽管她的童年并不是粉红色堆砌而成,她也梦想着未来的自己应该截然不同。
      她偷偷穿妈妈的高跟鞋,将长毯子裹在身上,假装正在走红地毯,一边搔首弄姿,一边幻想着自己已经成年,变得风情万种。

      事实上,她的鼻炎久不见好转,似乎总有吸不尽的鼻子,那时候的她,连怎样变得优雅都不懂。
      而看上去,陆海与她是完全不同的人。
      他可以把白色球鞋维持一天不弄脏,而她的白球鞋不过半小时就不能见人了。

      她讨厌陆海。
      讨厌他吃饭喝水从不发出声音,讨厌他从来笔直的脊背,讨厌他工整好看的字迹,讨厌他修长白皙的手指。
      她在课桌上画好了三八线,坚决不让他越过一厘米。
      她从不跟他说话,实在需要,也坚决通过中转人传达。
      她几乎从来不用正眼去望他,她厌恶的态度是那样的明显,只因为她觉得自己在陆海前显得那么粗鄙又渺小,如果要承认他是优秀的人,相当于否认了自己。

      然而,她又无法对陆海的看法无动于衷。
      她将漱过口的水喝下去,因为乡下的奶奶就是这样做的,陆海皱了眉,她便知道不对。
      当她大力的拉开椅子,发出刺耳的声音,一屁股坐下去的时候,陆海挑起眉,依然什么也没有说,她却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错误。
      她吵吵嚷嚷的打断别人说话,说出自己的看法时,眼角余光瞄见了陆海,用一种高深莫测的眼神望着她,她不自禁的消声。
      她每每安静的坐下来思索,然后再也没有犯过第二次错误。
      她觉得自己该有自尊的,但其实在遇见陆海时,她每每都会感到挫败和自卑感。

      她不懂为什么陆海和她看起来就不一样,他的生活精细贵靡,偶尔他请人吃进口的零食,她总要拒绝,好像在保有唯一的某种尊严。
      他的生活太过优越,学习也似乎游刃有余。
      她总觉得陆海应当是看不起她的,她似乎,是没有让人看得起的地方。学生时期以分数论英雄,她向来吊在车尾。
      和陆海同桌一个月后,她开始发奋学习。
      每次困倦犯懒,她都要掐自己的大腿,提醒着自己不能让别人看不起。

      小升初那年,她发挥的不错,和陆海升入同一所中学。
      听到这个消息,她不知道升上是开心还是困扰的心情,分班那一天,她头一个找到了陆海的名字,与她隔了好几个班级,忽然便有些微淡的难受。

      初中三年,再无交集。
      即便偶尔在路上遇见,她看见他和朋友嘻笑,偶尔与她微笑致意,她从来淡漠的走过。
      这是他的礼貌,她知道,因而总想让他难堪,尽管,他并不在意。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逐渐变成一个阴郁少女,好像藏了许多的心事,好像什么都看得太透,总觉得活得没有斗志。
      陆海怎么样跟她似乎没有关系,学习怎么样也无所谓,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她去努力一样。
      反正,活着不就是这样吗?
      她时常望着窗外出神,弄不清为什么她要生下来,为什么人一定会孤独,为什么人就是逃不脱死亡。
      她又开始吊车尾,与此同时,她不计较自己穿了什么,每天都活得像一只不会思考的昆虫,那段时间她最常做的事就是发呆。

      中考之后,她的父母加钱让她进了重点中学。
      她耳闻陆海进了重点班,只觉得厌烦。
      “我一点都不想听到关于他的消息。”她淡淡的说。
      “我也只是很惊讶,他真的很优秀啊。”好友笑了笑,“比起他来,我们好像是垃圾一样啊。”
      她嫌恶的皱起了眉。什么叫“我们”呢,好像跟他距离很远似的,她还做过他的同桌呢,她是不一样的,她怎么也会被归到“垃圾”里面呢?

      她望了望自己的成绩单,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在垫底。
      高中的三年,她总是感到绝望。
      上课永远都跟不上老师的节奏,题目永远做不完解不开,与之相反的是自己愈见靓丽的脸。
      她爸爸有时碎碎的念,“该不会心思都不在读书上吧。”
      同班的同学也要窃窃私语,“读书不怎么样,打扮倒挺行呢。”
      她沉默的换下了自己的衣服,全换上宽松的运动服,戴上厚底的眼镜片,永远都梳简单的马尾。

      也有人向她告白,她只是拒绝。
      她封闭了所有的大门,任由自己沉没在人群里,似乎在这样的集体中,才能获取些安全感。
      她那时候的朋友少得可怜,很多时候,同班同学都会遗忘她也是集体的一员。
      她自觉自己活得没有价值,远远望见陆海,第一反应也是把自己藏起来,不让他看到自己,心里有些钝钝的痛意,她自己懵懂不知。

      那年高考,她磕磕绊绊的考上了Z市的三流大学。
      大学迎新时,她遇到了王书源。
      他和陆海完全是两个类型,陆海沉稳自持,而王书源却有人来疯似的混性。
      他第一眼望见她,就殷勤的替她搬行李,强行留了自己的电话给她,见她完全无感,倒不勉强,洒脱的走了。
      等了三天,他打宿舍电话找她,“还记得我吗?”
      “不记得。”
      “真伤心,我们还是同乡呢,真的一点也不喜欢我吗学妹?”
      “……”
      “学妹,做我女朋友怎么样?”
      “……啪!”她直接挂断了,10秒不到,他又打来。
      “学妹别挂那么快嘛,这样好了,我们先做朋友怎么样?”

      王书源强行要成为某个人的朋友,那真是跟块粘皮糖似的,怎么也甩不脱的。
      她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接受了他这个朋友。
      王书源是个非常有生活乐趣的人,和他在一起,你永远缺不了笑料。
      她感激他每天逗她开心,便也想取悦他,有时被叫出去一起吃喝玩乐,总要打扮些,他惊艳过,却再不说出让她做女朋友的话。

      大一的圣诞节,她打电话约他,他没有空,她便偷偷买了礼物想送他。
      找到他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
      “哎,你怎么在这里?”他很惊讶的问她。
      “哦,我经过这里。”她强自镇定的回道。
      “这是我女朋友,”他拥了下女友,同时下巴朝她点了点,“这是我学妹薛玫,哎,你收到礼物了?”
      “对啊,”她勉强的笑了笑,“不过不是很喜欢啊。”她转手扔进了垃圾筒,忽然意识到,其实他并不那么喜欢她的,和她做朋友的阶段太过漫长,他已经换了另一个容易的目标。

      “这么多年以来,你就没有真正喜欢一个人吗?”寝室座谈会的时候室友问她,她想了想,“或许,是有的。”
      她淡淡的舒眉,“我有喜欢一个男孩子啊,不过他太优秀了,所以我在他面前,好像从来没有被他看见过呢。”
      “那就让自己变得优秀,让他看到你啊!”室友恨铁不成钢的说道,“遇到好男人就要下手早,不然就没有了!你看王书源,多好啊,被他给溜了。”
      她静了一下,到底声音低了下去,“其实我也只是感动了而已,我并没有太喜欢他。”
      究竟什么才是喜欢,她其实也不知道。但那时就算真的和王书源在一起,又会怎么样呢?
      一开始就不喜欢的人,会慢慢喜欢上吗?
      因为些微的感动和觉得他还算有趣,这是一段感情发展的基础吗?
      没有和他交往过,所以不知道后续会怎样,但当时知道他有女友时,她既有些遗憾,又有些放松。

      如果他一直喜欢着她,她反而觉得似乎有个沉重的负担抗在肩上,觉得自己辜负了那个人的喜爱。
      被人告白的时候也是,总会想着“这是假的吧,我这样还有人喜欢我啊。”或者就是“这个人为什么会喜欢我,是看脸的吧。”
      好像除了脸就没有其他可以拿的出手的优点,身为女人,本来应该沾沾自喜,却反而有些罪孽的感觉,“我更像一个绣花的枕头,却是茅草芯。”

      大学四年,她一直浑浑噩噩,直到毕业。
      王书源和她还是朋友,早一年回到家乡,而她遵从父母的安排,完全像一只木偶一样被塞进一个单位,她一直以为自己大约要独自腐烂了,直到遇见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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