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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险险 ...

  •   回家的第十天。

      每天除吃吃睡睡之外,就是听庄胜景给我回忆往事。

      可是他说的往事,往往是不堪回首的事。

      我自认在他和成观的夹攻之下已经练就了一身金刚不坏神功,和一口对外的铁齿铜牙。

      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错大了。

      在我前二十六年做的孽面前,我输得屁滚尿流,还必须得绷出一张我什么都不知道的傻脸。

      “这张照片是我们以前去古镇旅游的时候。你掉进古井里了。”庄胜景波澜不惊说。

      我默。

      “这个视频是学校大合唱比赛,话筒在你面前,但是你走调了。看到底下的观众没有,我想他们一生难得能这样开怀一次吧。”庄胜景感叹说。

      我依然默。

      “呐,这个痰盂是你在古董铺买的,你说你怎么就相信康熙爷的痰和别人的痰不一样呢?一口痰可以留在里头千年?”庄胜景说完大笑。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要奋起,我要反抗,我要反驳他,反驳他,反驳他!

      于是我怒道:“这件事你前天已经说过了!”

      庄胜景用手擦了擦眼角笑出的泪,捂着肚子说:“可是..哈..可是实在是太..哈哈...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找记忆什么的,果然只是想嘲笑我而已吧...

      我在自己无穷无尽的丑事中酣然入睡,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身上被披上了毯子。

      而庄.徒生已经不见了。

      这种时候本来该感动,可是我却咬碎了一口牙,好想骂娘。

      有时间把压箱底的毯子扯出来,怎么就不能把握抱到床上去呢,那里的被子完全没有问题好不好。

      我现在在这张一米的小沙发上已经僵到和僵尸一个样了,很痛的好不好。

      还有,搭毯子可以,能不能不要连我的头一起盖住。

      脸长得丑还是请允许她见光行不行!

      用上对卫生间的执念,和对膀胱的保护意念,我最终还是成功的从沙发上起了来。

      在跑向卫生间的那一段相当短小的路程中,我简直要哭了,用一句成语来说就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电子钟显示[18:00]。

      我的肚子也很配合得咕咕叫了一声。

      在衣柜里清一色的白色T恤里选了一件白色T恤,把我白色的家居服换掉。

      揉揉肚子,我准备去公寓对面的成观的餐厅例行病人的蹭吃蹭喝。

      打开门,我踢到一个物体,不是很硬,于是我又踢了一下。

      我的手摸不出麻将的牌面,所以我希望用我的脚尖能猜出这是什么。

      连踢三下,我终于决定用我最后的武器——我的假性近视眼。

      向下一看才发现这不是个东西,是个人,是个男人,一个衣着邋遢的男人,长得很...

      看不出来,被头发遮住了。

      有了前很多次的教训,我决定不轻易去碰这个男人,免得惹上麻烦。

      我轻轻关上门,伸出腿准备小心翼翼跨过他。

      我失败了,我想过自己腿短,可是谁能想到她居然短到没能跨过这个男人!即使我的腿跟我抗议说是因为牛仔裤太紧,但也不能否认这个因素的存在。

      我的左腿刚刚踏出去就踩到了他的手,正所谓十指连心,紫薇被夹手指的情景,每年放长假都会在电视上给我们诠释这四个字,简直是洗脑一样地教育我们。

      所以他醒了,我一点也不惊讶。

      我立刻松开脚,他看到了我,他看到了我,怎么办...踢了他三脚,就算内出血什么的我也是不小心的!现在逃跑不用陪医药费吧...

      我作势要跑,他这时开口了,兴高采烈和小学生春游的调调差不多,他站起来,看着我说:“艳艳!”

      燕燕?我还莺莺呢!

      这是哪个小姐的花名,没听说过啊。

      他抓住我的手臂,摇晃道:“艳艳,我就知道你不会不要我的!我们一起去!一起去!”

      “先生你认错人了!”

      他显然没有听到的我话,摇得我七魄不见了三魂,他的手越收越紧,像是要捏碎我的骨头。

      看着他眼里迸发的光,我才觉得事情不对了。

      我拼了老命从他的双手中挣脱,有那么一瞬间我都以为我的双手就要小命休矣。

      我转身就往楼下跑,两梯并作一梯,穿了三年的牛仔裤发出危险的‘兹兹’声。

      他一边喊着那什么‘燕燕’,一边追。

      跑到成观那里我就安全了,跑到成观那里我就安全了,我这样不断得在脑海里自我催眠。

      三层楼果然还是住得太高了。

      我好不容易跑到楼下发现面前还有更严峻的问题在我面前。

      一条五十米宽,车如流水的大街。

      也就只犹豫了那么一下。

      在我听到身后的那声‘艳艳’的时候,我以一种黄继光炸碉堡的气势、姿态和必死的观念冲了出去,甚至还大喊了一声:“冲啊~!”

      不过黄继光当时一定没有像我一样闭上他的双眼。

      我一直冲,直到一只手拉住了我,我才没有撞上我睁开眼看到的那堵墙。

      “光光!”听着成观的声音,我由着她拉住我的右手,身体的其他部位放心地摊倒在地,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那个男人也过来了,我听到了他的喊声,然后是他的惊叫声,再然后是成观报警的说话声。

      再然后我终于有了力气来擦自己脸上不知何时布满的泪。

      警.察告诉我们这个男人本来是城东区一个死了老婆后疯了的男人。

      老婆叫董艳,死之前和我穿着一样的白T恤,于是他疯了之后就在城东区街上徘徊,看见白T恤的女人就追,不过一直有家人在旁边看着也没出大事,就没管,也不知道这次是怎么从家人眼皮子底下跑到城南了。

      成观听了之后感叹说:“真是个会利用身边资源的聪明男人啊。”

      “你这样夸变着法要杀我的男人,好吗?”我瞪着她。

      她斜了我一眼说:“你什么时候也有这智商,我就不夸他了。”

      这一句话让我知道了,这辈子我都得活在邻居家的小孩的阴影下,即使这或许应该叫邻居家的杀人犯青年。

      这件事我们俩谁都没说。

      回去吃吃喝喝之后,就当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各回各家了。

      不过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扔了我所有的白衣服,翻出了我高中的草绿色校服套上。

      我告诉过很多人我喜欢白色。

      可是我准备在我又能正常工作之前,就靠这一身苍蝇绿过了。

      然后我准备在我又能正常工作之后,拿到工资第一件事就是饿死,也要把彩虹色七色的衣服买齐,每天穿一个色,绝对要让人找不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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