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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为歌为歌 ...


  •   纵然看过无数匍匐于地无比屈卑的人,我还是相信,十几岁的少年郎该如烈日骄阳般傲气。

      所以当我坐在地上,在渐渐热起来的日头下趴着身子一点点挑出碾死陈米里的小白虫时,我想象了下我家那个少年在做这件事时的样子。
      有人要他活着,以最谦卑的姿态活着,仅仅活着。他如那人所愿,在骄傲和存活的意志间摇摆,面无表情地接受一个人的“恩赐”。他抛开骄傲,为了生存匍匐在地。小小的身体里不断积贮着屈辱与不甘,而那些东西随着他的成长渐渐成为他不离身的平静伪装。

      我成功地把自己整哭了。眼泪这本就无比廉价的东西,变得越来越廉价。

      自然,我也是有点高兴的。边哭边笑其实是个简单至极的动作,在眼泪未干的时候咯咯出声就好。
      我习得特别好。

      干瘪的身体,粗糙变形的手。
      落日红云,河水东流。脱去一身被汗水濡湿黏糊糊不爽利的衣服,晚风轻巧地拂拭去身体上未干的汗水。倒影里的我面黄肌瘦,黝黑干瘪。纵然我是有夫之妇,但我还是小孩子,天生有权在光天化日之下洗身子。
      除了忌讳让缪寄楚看到这个贫乏无比的身体之外,我并无其他需要防着的人事。
      河水还带着太阳的热度,并不特别凉快,于夏末的气温来说正正好。

      整个夏天都在被银花恶姑同她的两个手下追赶。她大约对我爹娘还有些顾忌,一旦我们逃回了家,她便不再追来。毕竟我爹也算是原乞丐的头头,后来混得并不好就是了。

      在这三个月里,我在逃跑途中摔了三次,一月一次,比大姨妈探望时间都标准。

      一次被银花恶姑甩了个巴掌,罪名是一个月前我骗她说我娘还没起床;一次被两个手下一人捏了一把大腿内侧的肉,罪名是我逃跑了;还有一次被两个手下各踩了一脚,罪名是长得太干瘪没手感。我沾了一身土,爬起来哭哭啼啼继续跑。
      我家汉子都没嫌弃我呢!

      那天回家之后,我默默地撸起袖子把自己的手臂伸到缪寄楚面前,他盯着上面两个青红瘀伤块一言不发。

      “真的那么看不过吗?”如果有另一个我大约是能看到我眼里闪耀的星星的。

      可是他似乎笑了。是的,似乎。尽管有万年难得的“笑”,但我还是被打击了。

      后来,那天他把两棵治瘀伤的泽兰悄悄扔在了我床头。叶子的折损告诉了我“扔”这一动作。但我还是屁颠屁颠地把它捣烂敷在淤青处了。值得庆幸的是,这幅身体的强韧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

      村里小芳是唯一会和我讲体己话的同龄女孩子。
      其他人之所以不跟我玩,大致上有两个原因:一,我不知廉耻不要脸;二,我霸占了方圆千里最好看的男人。第一点是公认的,第二点却是我一个人的臆想。
      比之村里其他同年纪的男子,我家少年瘦弱不经风。美则美矣,奈何不中用。干不了重活,不愿干脏活。
      更何况,他右脸上还有那个象征国之重犯的艳色刺青呢。

      小芳她爹是个采花贼,采着采着采到小芳她娘家。纵然那个时候小芳娘已为人妇,她还是和身为采花贼的小芳爹一采钟情陷入情网了。之后他们就是双双成为阶下囚了。小芳爹花了许多钱才买通了官府没有把小芳娘浸猪笼。再后面,小芳娘在牢里生下了小芳。正遇上大赦,他们一家三口就被迁到这里来了。

      小芳比我大四岁。她去年嫁给了邻村的侠客。那侠客三十出头,在同龄人里还算过得去。重要的是能干,攒了不少家当。我娘对他也有些满意,曾想过要把我送到他家做童养媳的。我见过那么几次,虽不知侠在哪,但总归是个好人。

      在我成为缪莫氏之后,小芳还给了我几套她穿不下的半新衣服。

      她约摸是唯一一个对我“痴恋缪寄楚”表示支持的人。自然,她也问过我许多俗烂的问题。诸如女孩子间的悄悄话。

      “小歌儿你欢喜他什么?”
      彼时我眯缝着眼假装不经意地盯着树下看书的缪寄楚,四十五度面朝天空,带着无比感慨。“小鬼迷了心窍。”
      她一巴掌把我拍到地里,两人笑成了一团。

      听说她怀上了之后,我曾想着摸几窝鸟蛋给她送去。奈何连麻雀都太聪明,懂得窝要造在人爬不到的高度上。她倒是大着肚子还来看过我几回。看着我把她带来的小罐肉汤喝个一干二净才放心回去。

      “小歌儿,我懂你全副心思都在他身上。可姐姐还想最后劝你一劝……”
      我拉过她的手,眼里还是欢喜。“姐姐啊,不是欢喜不欢喜,是我们相互欠着。”
      她拍着我的手,两人的叹息连成了一片。彼时缪寄楚不知在哪里。

      夕阳落在远处人家的炊烟里,将河水染成金红。
      泛红的河水从我的腰腹漫上来,似要同夕阳染就的汇到一处。没有惊慌,我只是迷茫。明明这个身体严重地营养不良,初次的月信来得却不晚。
      没有卫生棉,没有柔软干净的布条,什么都没有。我唯一的选择就是在月信期间整日呆坐在不被人发现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然而,我家的田要我照顾,我要挖野菜,我要洗两人的脏衣服,我要做两个人吃的饭,我要不分时段地盯着我家的汉子。

      前天肚子受了凉,第二天腹中绞痛作一团。外加暑热,我昏倒在田埂上。
      缪寄楚喊了几声臭丫头不见我应他,急急找过来,他吓得连呼了他平日里绝对不会叫出口的“为歌”。顺着半截裤管流出的葵水令他又吓了一下,然而很快他的面上便萌上了红晕。
      我半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衣服上干净的阳光味道,忽而就睁眼冲他笑了。

      为歌为歌。是你取的名字呢。

      他被我笑得莫名其妙,一边嫌弃一边又不敢贸然扔下我不管。而我趁机,揩了许多油。他僵在一处,我却伸了伸脖子换了个舒坦的姿势,好好睡了一觉。我是不愿意他再被弄脏的。

      睡梦里。
      缪寄楚长大成年,踏马山水。
      缪寄楚鲜衣怒马,拈花折枝。
      缪寄楚闻花对月,丝竹尽享。
      缪寄楚横剑扬鞭,俾睨天下。
      缪寄楚渴饮琼浆,醉卧南乡。

      “为歌。就唤为歌吧。”我盯着那个歌女,他圈着那个女人柔软的腰,他喝下她递来的酒,他不耐烦地说,他并不看我一眼。

      “为歌。为我而死可好?”他看着我灰白的双眼,他以为我看不见,他语气温柔,他落下手极尽温柔地碰我的眼,我顺从地合下眼脸。

      “为歌。为歌。”

      在我过完十五岁的生日那天,缪寄楚对我说他要离开这里,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走。
      而后,我们放火烧掉了那个小小的家。晨光再临的时候,我的爹娘会从昏睡中醒来,他们将在灰烬里发现一大一小一男一女的焦骨。而我和缪寄楚从那个我们共同生活了三年的家,踏上了离乡漂泊的旅途。

      当然,那是之后的事了。在此之前,我和他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发生了许多值得记下来值得我一遍遍述说的事情。我的记性不那么好,我的脑袋不那么灵,我的故事说得颠三倒四。然而我努力地记住每个应当记住的细节。
      毕竟相遇和重逢,于我来说是真正的隔世。而我不确定,我还有没有下一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 为歌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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