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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家史 ...

  •   我想沈清欣是在给我普及沈家家史,顺带提点了我一下她并非沈德明的女儿。
      说这沈家两年前故去的老爷子沈宗章总共有三个儿子,老大沈德明,沉稳肃重,持事有方,这些年宏昇在他手下扶摇直上。老二沈志清跟老爷子一般风流成性,三十年前车祸离世,未过门的媳妇生下来遗腹子,这就是沈清欣。老三沈希孟为当年四十五岁老当益壮精神奕奕的沈宗章跟无名少女一夜露水情所生,花季少女将儿子交予沈家抚养自觉失踪。痛失生父的沈清欣跟痛失生母的沈希孟一般大,皆由生性仁慈不计前嫌的老太太路氏养育长大。
      这么一说,大众普遍感觉沈家似乎只有沈德明一个儿子,未曾将沈清欣跟沈希孟跟声势浩大的名门望族挂上钩,实在是情有可原。老二沈志清二十岁便呜呼哀哉,恐怕早被扔进昨日记忆的垃圾堆,知晓他有个遗腹女儿的人就更寥寥无几了。至于沈希孟私生子的身份更不便张扬,况且他似乎故意撇清跟沈家的关系,虽年少有成,却未进宏昇,而是将自创的奥美投资经营得风生水起,直击李家的远望投资。因而即使挂着同样的姓氏,也未有人天马行空地将他们跟沈家联系起来。
      沈清欣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说起来我明明比他大一天,还得喊他声小叔,真吃亏。”
      我想我一定是被这变故横生的家史熏得开了窍,竟然莫名其妙想起来一桩小事,“他说他外祖母是B大的校友。”按沈德明五十岁开外的年龄,这路氏老太太怎么也得七十多岁,那她母亲是位近百岁的校友?虽然也不是不可能,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沈清欣微微一怔,站起身来,凝望着河水,神情恍惚,“我跟小叔一起长大,深知他避人千里之外的本事。他不喜欢我跟着他,却也不直说,只冷生生地盯着我看,直到我心里发怵自己走开。明明还是个孩子,那么一双晶莹透亮的眸子,却总透着股深谙世事的冷淡和坚硬……”
      啧啧,看来沈希孟当年就是个爱耍酷的小少年。我听着沈清欣离题万里,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她描述的那双眼睛。漂亮的弧线绘出微微上挑的眼角,阳光下的侧脸能看到睫毛浓密的阴影,可再完美的外形也不及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变幻不测的神情,生气时是黑云压城的阴霾,冷嘲时是阳光漂染烧透的云梢,喜悦时是明朗澄澈的晴空。
      “他一贯喜欢一个人,可对你,”听这个语气沈清欣要做总结语了,果真,她转过身来看着我,边角宽松的家居服鼓满清风,像是轻舞的水袖,“他似乎变了一个人。”
      沈清欣这番话大概是要我明了我对沈希孟多么地非同寻常,继而愿我感激涕零地好好珍惜这份情缘,而女人最可悲的就是往往极其轻易便相信她对于某个男人与众不同。十五岁时看着妈妈撕心裂肺地哭喊着随爸爸一起去,亲生父母且忍心撒手人寰,那时候我就晓得自己这辈子大概对任何人来说都没多大的重要性了。
      我摇摇头,忽然之间却彻悟了沈希孟让我陪他这个要求。他不是一贯喜欢一个人,而是一个人习惯了,所以才迫切地想要一个人来陪伴左右。这个人最好与己无关,无需挂心,无需费心,仅仅是空虚的时候彼此做个伴。
      相比与一个太在乎的人朝夕相处,把一个不在乎的人放在身边要舒服得多。有的时候你会特别需要一个不怎么需要你的人。
      这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沈希孟或许受过太重的情伤,伤到他封闭起内心,再也不愿争取,不愿付出,不愿接受。这一瞬间,我竟然,怜悯他。
      沈清欣依旧背对着我,一身素洁,临河伫立。血缘关联不可小觑,她说沈希孟一贯喜欢一个人,她又何尝不是。身躯单薄,独自凭栏,疏远隔离,嘴边经常挂着的笑容不乏谦和,却如湖中映日,失了份明快和豁达。拒人千里,清朗出尘,跟沈希孟如出一辙。
      她转过身来依旧静默,似乎等我表态,我苦笑着又重复了刚才那句话,“我跟他真的不是那种关系。”

      “粉丝见面会怎么样了?”沈希孟的声音悠悠飘来,他走近来,长腿一伸,倒在长椅上,姿势慵懒惬意,含笑的脸上带着倦意。身后正是簌簌落叶的银杏树,铺天盖地的明晃晃黄色漂亮得扎眼,景美,人美。
      沈清欣淡淡一笑,“终于轮到我八卦别人了,你可得好好贿赂我,不然小时候快发霉的窘事我可得拿出来晒晒了,”她调皮地冲我眨眨眼。
      我倒还真想掌握他的八卦日后供作笑料,可沈清欣刚才讲的尽是穿插煽情戏的家族史,只好无奈地扯着嘴角笑了笑。
      她望着长廊拐角处,收起一抹笑,“老太太又说让杨艾去你那边了吧。”
      我也从白椅上起身,转过身正瞧见远处那抹淡绿色的窈窕身影,心里寻思,这杨艾小师姐不会真的因为沈希孟的昭明基金救了她一命就甘心来沈家当牛做马了吧。
      沈希孟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没有接话。
      不一会儿的功夫,杨艾端着餐盘转了过来,白色盘子里搁着几只琉璃杯子,盈盈笑道,“院子里桃树结的桃子,老太太让拿几个榨汁试试,三爷、大小姐,和,”她瞥向我,“小鹿小姐,尝尝味道怎么样。”
      我愣了两下,一愣是上次是天然桂花糕,这次是原生态桃汁,这院子里还真硕果累结每季丰收;二愣是这小师姐只在别苑听过李叔喊我,俨然铭记,实是有心。
      沈希孟仍躺着没动,只我和沈清欣各执一杯轻啜了一口。味道清淡,唇齿留香,只是我嗜好甜味,这原榨的倒不如超市卖的果汁合口。正想着赞美两句,沈清欣率先说,“小艾手艺越来越精进了,怪不得老太太宠你。”
      杨艾腼腆一笑,“大小姐过奖了,”转而侧身对沈希孟说,“三爷,老太太留您吃过午饭再回去。”
      听了这话他眉头微蹙,沈清欣倒是噗嗤一声笑了,幸灾乐祸地说,“藏着掖着不给老太太看也不是个办法,小叔你虽然老牛食嫩草,她也不至于棒打鸳鸯。”
      杨艾脸上七荤八素一时闪过五颜六色,这个场面我自知自己最无需插话。可眼见沈希孟似乎有些为难,便善解人意地以疑问语气与他商量道,“我下午还有课,要不我先回?”
      这随机应变瞎编的借口并不那么合人心意,沈希孟挑挑眉,“吃过饭我送你回去。”
      杨艾应声说道,“二小姐和姑爷也过来了,这边风大湿冷,三爷、大小姐和小鹿小姐一起去正厅坐吧。”她收拾齐整桌上的杯盏,“那我先下去准备午饭。”
      我一向觉得叔叔家小资惬意,一看大户人家竟然还过着剥削压迫的生活,仆从济济,鞠躬哈腰,连称呼都如此旧社会。这杨艾小师姐恭谨细致的样子就像宝玉身边的袭人,又像是老佛爷近旁的晴儿,我越来越弄不懂一个名牌大学研究生为何会甘于屈居沈府听候使唤。

      河水曲折环绕,沿着蜿蜒的水桥走了几百米,沿途尽是银杏叶明晃晃的金黄,再看清澈的河水都是一团耀眼的光亮,正昏昏沉沉时,一个包裹严实的小粽子跌跌撞撞闯进我怀里。
      我往后撤了撤身子,定睛看着粽子动了动,露出一双跟河水般清澈的眸子,身上裹着赭色的衣衫,跟秋泥颜色接近,此地此景融为一体,着实不好认。他小小身子又凑了上来,紧紧箍住我双腿。虽然不擅长察言观色,可小孩子这点心思我还瞧得出来,我俯下身子,张开双臂,“来,姐姐抱。”
      他果真相当配合,两只胳膊搂住我脖子,我抱他在怀,站了起来,胳膊负重。我知道一般女生善良温柔,性子和顺,喜欢逗弄小孩子,而我一向对孩子没那么多爱心和耐心,正跟怀里的粽子大眼瞪小眼,粽子眨动着大眼睛,咧开嘴角笑了,“姐姐带明飞钓鱼。”
      我不晓得他这话是疑问的恳求还是肯定的命令,走在前面的沈清欣也愣了愣,“这是乱了几层辈分,还是理理关系的好,叫惯了日后可不好改。”
      沈希孟停下步子,转身走过来,从我怀里接过粽子,搁在地面上让他站稳,“你这姐姐怕水怕得要死,待会儿小姥爷带你去好不好?”
      他哄小孩子倒是手到擒来,姿态亲和,神情亲切,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领会过来究竟哪里不太对劲,不是他魔鬼的微笑,而是……这孩子竟然要喊他小姥爷……
      沈希孟牵着小粽子的手走到前面,我跟沈清欣并肩走在后面,她继续给我普及家谱,“明飞是清仪的孩子。我大伯有两个女儿,清仪现在结婚生子了,清嘉跟你一般大,还在念书。”
      九曲回肠,终于来到院门正对的白色正厅。粽子奔向长相清秀的女子,是了,这就是沈德明的大女儿沈清仪,杨艾口中的二小姐。目光徐徐转到她身旁的男人身上,原来是他,这位姑爷,我竟然早就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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