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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粉丝 ...
何姐过来敲门时,我还衣衫不整地倒在床上,别苑里一向无人扰我清梦,这次我带了些起床气。毕竟是持事有素,见我皱着眉头揉着杂乱的头发,她依旧恭敬道,“小鹿小姐,早餐准备好了。”
“我不吃早餐,”我说着就要关门。她不卑不亢地说道,“三爷已经在等了。”
推门的动作一停,我想起来是有这么回事,沈希孟昨晚说过今天要带我出去。
昨天,赵东宇一言激起千层浪,余音绕梁,带着那个心仪动听的话音回到别苑,感慨跟疑问跟茫然重重袭来,我心里着实不好受。感慨的是,喜欢一个人而他也恰好喜欢我,这是何等的幸运;疑问的是,赵东宇明明已经看到我跟沈希孟亲密的举动,也知道我跟他同居的事实,为何装作毫不知情;茫然的是,依现下的处境,我跟沈希孟究竟是何关系,而我还能自由地选择跟另一个人谈恋爱吗?
刚进门看到自书房而出的来人,我心情又重了一重。他朝我微微点头打招呼,我说了声“你好”,在玄关处目送他走远。
那是双城检察院检察长薛承锋,在我渐渐接受叔叔大概要判十年刑这个现实后,连这日是案子开庭日期都要忘记了。念及此,我又想起来跟沈希孟的约定,先前责怪他在车上的举动,现在一想,虽然他早就说过我不愿的他当然不会勉强,可占有我理所当然就是他的权利。据此看来,他平时从不碰我,衣食住行也多顺我的意,很少与我为难。这项交易里,我并未付出多少。“陪我一年”跟“做我女朋友好吗”两个声音交相碰撞着,让我额头一阵阵抽痛。
就在我思前想后的之时,站在不远处的沈希孟开口说道,“早点睡吧,明天跟我去个地方。”
我洗漱完毕,走到正厅时看到沈希孟坐在阳台上,忽地发觉已经近两周未跟他一起吃过饭。
他穿着干净素淡的墨蓝色衬衣,腕部稍稍挽起,露出一小部分白皙的手臂,浅色绒毛在阳光下像是染上钻石般璀璨的光亮,耀眼而温暖。
我时常觉得沈希孟有分裂的人格,冷厉肃重的,一如在罗曼会所的他,在凯悦外美其名曰杀桃花的他。温柔和顺的,一如在档案馆相遇的他,在盐城湖畔相伴的他,还有现在的他。
他见我仍站在一边,“坐吧,”说完抬眼打量我,略略皱眉。
我微微一怔,上身白色长T恤外套了件奶黄色线衫,下身一条九分窄脚裤,脚蹬黑色蓝点帆布鞋,是不太注重形象。不晓得是不是要去正式点的场合,我依旧站着,“要换身吗?”
沈希孟微微摇头,盯着我双眸,温和地说道,“这么一看,你还像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我嘴角抽搐了下,坐了下来,“我本来就只有二十岁好吧。”
他眸子含笑,目光逡巡,若有所思道,“再留长些吧。”
我愣了一下,发觉他视线落在我扎起的长发上,领会地点点头,我确实也没剪发的打算。十五岁长长的头发编成麻花辫依然直垂腰际,曾经怎么也不舍得剪短的长发终究一夕之间被我狠心剪成了齐耳短发,想从头开始换个形象换种心情换种生活。后来留了三年好不容易才到现在披肩的长度,我顺口说道,“你不知道我以前头发可长了,能到这儿,”说着我打量一下腰际。
“我知道,”沈希孟笑着接话,“先吃饭。”
他一准儿是闲我话多,我被噎了一下,低头默默地吃饭。
沈希孟带我去的是盐城湖边一家的私人庄苑,跟叔叔家所在的西苑别墅区隔着浅浅水域遥遥相望。
碧水楼榭,木桥蜿蜒,未曾变过。这年夏天,对面湖畔,我跟沈希孟比肩而立,衣衫带风。鼻尖撩过的清风仿佛还带着荷叶的清香和湖水的清凉,然而那夜的莲花亭台,那晚的星火燎亮,早换了萧飒枝干,凋黄落叶,一湖枯荷。
直至我撇开这些小女人的伤春悲秋,转过身来,身后那抹墨蓝色身影才出声,“这边来。”
车子由来人开入庄苑内,入目是秋意农馥的林荫长道,直通白玉石般晶莹阔气的白色大厅。沈希孟领着我转入一条临着矮墙的小路,左边墙上一派蓬勃长青的景致,右边则是清风拂过簌簌落叶的树林。鞋子踩在正巧飘落的黄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莫名其妙让我想起冬天踩在雪地里的咯吱咯吱声,明知道两者毫无关联。
转过弯来又换了景致,所谓柳暗花明又一村是也,似是从盐城湖引入一支溪流,自墙角处五指宽的开口越流越敞阔,在一百米开外终于汇聚得像条浩浩荡荡的自然河。
水质清澈见底,我走了两步,忍不住蹲在河边上,抱着膝盖,定睛看着水中忽左忽右飘荡不定的小黑点,发问道,“那个就是小蝌蚪吗?”小蝌蚪找妈妈,二十岁终于见识到蝌蚪君了。
前面的沈希孟停了步子,回头好笑地说,“可能--是鱼苗。”
我得意洋洋的神色蓦地消失,脸黑了黑,站起身来,结果起身动作太迅疾,头晕沉沉,眼前黑一团白一团。幸亏一只手扶了扶我手臂,不然真要跌下河里捐躯喂鱼苗了。靠近的人身上散发着一股荷花香,清淡雅致,飘缈不定,若有若无。
沈希孟收回手,眉角轻勾,淡淡一笑,“不是怕水吗?小心点。”他含笑的眸子蛊惑引魅,似有一汪秋水,水波不兴,波澜不起,虽无法洞穿,却有股暖意,让人想靠得近一点,再近一点。
那眸子笑意更深了,“也不用这么怕,水没不了你心脏,能呼吸得了。”
我这才发现沈希孟不温柔则已,温柔起来真要命,我那点小心思早脱离了理智控制付诸于行动,离他近得半个人都凑在他怀里。我轻咳了一声,撤远些身子,嘿嘿笑道,“脚软脚软。”
石桥对面的亭廊上搁着几把白椅,一旁的长椅上半躺着个人,脸上遮了本书,看不清面貌,不过那赤着的脚嫩白娇小,显然是个女人。
走到台廊时,躺着的人影缓缓而动,纤长的手指拿开单薄的本子,待她站起身来,秋水眸,杏花眼,桃花唇,五官精致无瑕,棕色长发随意卷在脑后,着一身白色家居服,体材窈窕,含笑而立,我脑子轰地一声爆炸了。
她走上前来,依旧保持着对熟人的微笑,“你是我小婶婶吗?”
我没反应过来,一旁的声音传了过来,“晓芒她才二十岁,”沈希孟笑着看我,“需要介绍吗?”
我抬抬手指,“你……你是Cindy沈清欣。”
大概是对这种受宠若惊如在梦中的神情见多了,她点点头,异常淡定地说,“我是。”然后斜过脸去对沈希孟说,“要带她去见老太太?”
沈希孟只道,“你呆在这里别乱跑,”他这话明显是说给我听的。
沈清欣领我在河边白椅上坐下,闲闲看我,“小叔还是第一次带女人回来。”
我脑子里囫囵一片,云里雾里,原本想保持冷艳淡定的气质,终究忍不住疑问“啊”了一声,“小叔……你是说,沈希孟是你小叔?”有小叔跟侄女传绯闻的吗?天大的笑话。
沈清欣倒也自在,不慌不忙地解释道,“说来也怪,我们沈家也算是名门望族,可我也好,小叔也好,都似乎急着撇清跟沈家的关系。我是不想靠家族靠钱财作后台,小叔是不想继承宏昇,可到最后,到底是撇也撇不清。”
宏昇是沈家的家族企业,靠金属采矿及贸易发家,断断续续有近百年历史,到如今已经在多个领域尤其是房地产置业都鼎鼎而立。宏昇现在的大老板是沈德明,而上次从方文茜那里听到的八卦,让我知道了沈希孟是沈德明的弟弟。沈清欣喊沈希孟小叔,那她大概是沈德明的女儿了。
她说最终撇也撇不清,对沈希孟来说是要接手宏昇,而她,想来,现在炙手可热的一线明星地位也掺杂了家族财阀因素。
她说这话时面容惨淡,像是对逃脱不了的宿命的遗憾和叹息。我不禁感慨,人啊,总也不满足。你享受荣华富贵,娇生惯养,却嫌家庭背景阻碍了你切切实实地施展实力。而别的人朝九晚五,蝇营狗苟,终生奋斗的不过是你生来就拥有的生活。
无言以对的空档,我突然想起来林跃之前帮我要过签名,“对了,谢谢你帮我签名。我朋友超级喜欢你。”
她笑着摇摇头,似是有点无奈,“说这话可见外了。”
我并不觉得我跟沈希孟过来见她这面,我们两个立马就熟络到她如此相待的程度,加之方才她喊我小婶婶,还说我是第一个沈希孟带回家的女人,我想她一定是误会了,误会得很深。于是,清了清嗓子,我坦诚道,“我跟三爷不是那种关系。”
听我这么说,她神情飘过惊诧的色彩,“你喊他……三爷?”我觉得这个称呼贴切地反映了我的身份地位,再适合不过,难不成她觉得我应该亲近地称呼他一声希孟?心里说出这声希孟时,我身子先哆嗦了两下。
看来沈清欣也明白我跟沈希孟有些非同寻常,她似笑非笑地说,“我就说……果真比我想得要有意思多了,”她顿了顿,温顺的脸庞上露出八卦的笑容,“只怕三爷这称呼怎么来的,你都不晓得吧。”
禁不住植入广告,沈清欣也在旧文《原来》里出现过,有兴趣请戳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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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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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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