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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番外(珍妮弗)——何其有幸遇见你 ...

  •   若凡最看不起我的是爱情观。他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他坚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其实本质是人原始劣性的,感官上对美追求。好吧,其实这是我委婉的转述。他的原话是——所谓一见钟情,其实就是一见钟性。

      就在我慢慢咀嚼后,觉得他的话有几分道理的时候。若凡反而开始动摇他引以为傲的认知。

      那是一个人的出现,将他苦苦追求了好久的女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何涟的心一下子就夺走了。

      他问我,“弗弗啊,你觉得我长相如何?”

      “现代版的潘安。”我想都没想便回答,这是我们华人圈公认的,毫无质疑。

      “我家庭背景如何?”他又问。

      “不错,左拥金山,右抱矿山。”每天开兰博基尼招摇过市的就是他了。索性他品行不错,只是拉风耍耍酷罢了,还不至于臭名昭著。

      “那,我品行如何?”

      “Nice,挺仗义的。”若凡曾经帮助过在小巷子里被波兰人抢劫现金的华人同胞,因此还住院观察了一个礼拜,可怜他心心念念的何小姐不出现,苦了我这个“哥们”。

      这下他完全愁眉不展了,耷拉着脑袋,看似沮丧无比。作为青梅的我,只好表现下关爱,谁让我是巨蟹座的呢?

      “你这是?又被拒绝了?”

      他拍掉我揽在他肩膀上企图安慰他的的手,一脸嫌弃。

      “猜中了?那是意料中的事。你难过个什么呀?”我以为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让我们的若凡先生如此颓坯呢!

      他狠狠地睕了我一眼,随后陷入低靡的状态,幽怨的叹气宛若子夜深巷飘出的一口深深白气,他说“涟说她喜欢上一个人,是一见钟情。”

      “有这样的事?”我帮了一张椅子,坐在他对面,与他大眼瞪小眼。

      “我也不信,觉得她敷衍我,搪塞我。直到她拉着我去看他。”

      “谁?”我下意识地问。何涟是心高气傲的人,这么多年来从没见过她对谁上过心。我们三人的家室是不相上下的,奈何她总是眼高于顶。说句不好听的话,若非若凡喜欢她,让我让着她,我早就看她不爽了。

      “Judge学院MBA在读的姬倾。”

      “是他!”我下意识的惊呼,是他!居然是他!难怪她会动心。

      “你认识?”若凡一下子就拍案而起,认为倾听者的我,瞬间逆袭成为可与之共商对策的参与者。

      不知道为何,那个时候的我第一次对若凡有所隐瞒,我不想去分享心中的那个他。于是,我只笑笑说,“那么一个醒目的人,不认识反到奇怪了。”

      他的神情又恹恹的,好些不甘心地说“以前我总是不相信一见钟情。可你也说了我条件这么好。不比那人差啊?涟却没有对我一见钟情,也没有日久生情。那一定是他身上那份特有的气质了?”

      “什麽气质?”

      “我说不清,可是总觉得那小子特别迷人,连我这样不可一世的人在他面前,好像气焰就弱了一层。”若凡苦恼地双手插进头发里,“以前总觉得一见钟情,俗不可耐,看中的就是一个外貌。现在想来。有些人,你第一次见,举手投足间就是引人入胜,更何况一颦一笑,使人渐入佳境?”

      是了,若凡剖析的没错,若是一见钟情是外貌协会,世间千千万万个人怕是让你爱的手忙脚乱,七荤八素,应接不暇了。

      可是为何偏偏是他?因为每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后都有一个有别他人的成长故事。也许你爱上的是他一颦一笑,或是一个不经意的流露出的眼神,那背后所隐藏的、等着你去探索的灵魂世界。

      仰慕他,念着他,从第一次遇见他起。我说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零六年,九月初来咋到那会,兴高采烈地拉着学姐,即兴坐上剑河的小艇上,忽而就瞥见岸边走过的他,灰色的针织开衫,杏色的休闲长裤,指骨纤长,握着一卷资料袋,凝着眉眺望落日的余晖。也许就是这样的匆匆一瞥,让我记住了他,那个时候以为我们只是过客。

      一个月后,在三一学院的莱恩图书馆内见他坐在窗子的底下,咖色的立领毛衣,金色的光线落了一屋,而他却完全不需要借助电子词典,翻阅着名人的手稿。那个时候的我躲在书架后,失神地看了他好久,看着他累得时候用修剪干净整齐的拇指和食指捏一捏立体的鼻翼,而后又聚精会神地查阅手中的手稿资料,时不时在笔记本上做笔记。我想他一定是个非常自律,并且有阅读习惯的人,是现在我身边很难看到的人了。

      零六年底,我在第伦敦的第一个的圣诞之夜,若凡原本答应带我去伦敦眼坐摩天轮,鸟瞰整个伦敦。然而,见色忘友的若凡因为何涟的一通电话,当即放了我的鸽子,任由我在人潮汹涌的London Eye 下独自叹息。泰晤士河畔,我在人群中目无目的地穿梭,想着是否要一个人坐上这个美丽的蓝色大光环,半个小时呢?思索中,没有看路,在人群的推力下,一个不慎地向前跌去,就在我不知所措中,,一双手巧妙地稳住了我要倾倒的双肩。彼时,还未回神,带得回神时,夜幕中已经燃起了烟花盛宴,还有他那句似有若无的“小心。”我的目光越过人群去寻他,却只看到他俊秀的侧脸消失在圣诞老人之中。

      后来,我才从朋友口中得知,伦敦眼于1999年底开幕,为庆祝2000年而建,素有千禧之轮之称。上一个千年,不知道你我在哪,可是这一个千年里我终究是遇到了我心仪的人。
      我一直在找他,我相信华人圈的消息是非常灵通的,果不其然总有那么一两个是包打听的。知道他在剑桥旗下的贾吉商学院学习,知道他有一个特别的名字,那是年后的事情了。

      而真正同他开口讲话的是在那一天——

      我是St. John\\\'s college 的学生,不论是哪一个学院的学生,怕是非理工科的,都与我一样苦恼于令人发指又不得不学的高数了。
      高数考试没过关的我同所有失败的人一样在叹气桥上叹气,烦躁地将教科书和笔记丢在地上,决定让它们哪儿快活哪儿去。

      尽管我知道我最终还是要向它们屈服,但是这样做也能解解气。为了过高数,我几乎熬了一周的通宵,牺牲了寝室姐妹去pub的享乐机会,谁知……

      “我想这是你掉的书和笔记。”忽而眼前出现那让人心烦的书和笔记,我几乎要转身斥责多管闲事的人,然后在看到拿着书的那只手后,出乎意料地,心头的焦虑和烦躁都没了。那是一只有着指骨分明羊脂白玉的手。

      我转头看他,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到他,当下震惊地不知该说什么,连接书的动作都忘了。

      直到他微微请咳了一声,我才如梦初醒,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在沸腾。

      “啊……谢谢你。”

      “不客气。”黑白分明的眼里,没有没有任何波动,他俊秀的面庞也没有多余的表情,转身就要离去。

      这个机会是多么难得,我立马拉住他,他侧头疑惑地看着我,而后对着我拉住他胳膊的手微微蹙起了眉。

      意识到自己此刻有多失态,我并不想让他认为我是个轻浮的人,于是尴尬地放开手,“我可不可以请你帮我做我的家教老师,补习数学。薪酬多少,你说了算。”

      我从来都是个骄傲的人,不屑找补习老师。可是再拉住他的那一瞬间,这个让我自己都觉不可思议的想法冒了出来。不都说机会是靠自己创造的么?

      “你知道我数学在你之上?”他浅笑,左脸颊的梨涡一闪而过,我琢磨不清他这一丝笑是玩味还是嘲讽。

      “我猜的。”急中生智下,我胡乱捏造了一连串的话,“你看走过这叹息桥的,若和我一样数学失利了,一定是垂头丧气,就差捶胸顿足。可若过了的人一定是抬头挺胸,悠然自得地走过。显然你就是一个。”

      我不知道那个时候的他在想什么,只知他最终是拒绝了我,以一句让我几乎为自己无地自容的话拒绝了我。

      他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缺钱?”

      “因为,因为……”我低下头,从“包打听”那里知道他后,我就开始观察他,留意他的去向。我所在圣约翰学院和他所在的贾吉商学院好些距离,有时候逮住机会,我便会穿过三一学院,国王学院,彼得学院去贾吉商学院找他。

      他平时一下课不是去图书馆就是去兼职,而且华人圈内如果有人很拉风,很显摆,很阔绰,迅速会传开来。我知道他是一个低调的人,可再低调的人也应该有让人捕风捉影的地方,除非他只是一个身家清贫的人。这样的人不会被人阿谀奉承,不会被人津津乐道。

      “我看到你在希尔顿剑桥逸树花园酒店兼职,而且……你也不像大家那样开着名车去兼职。”我犹豫着说出口,忐忑不安地看着他。我们除了专业成绩拿分外,还要实践。我很多好朋友包括我在内都会直接开车去实习点实习。尽管这让很多教授难以接受,那个时候我们认为家里又不缺钱,自己开车方便又省时,不过就是为了实践证明分数罢了。

      他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只说“以偏概全、随便臆断就是你眼中富家子弟应该做的事?我没兴趣当你老师,抱歉。”

      这次的交集这么难能可贵,却被我搞砸了。尽管心中万分难受,可追悔莫及。

      也许因为第一印象太差,让他完全忘记了我这个人的存在。

      直到零八年六月,复合式两年课程的MBA读完,他去了瑞士。一年后,我没有打算继续读硕士,而是选择了在工作单位上完成毕业论文。我买了伦敦飞往瑞士的机票,虽不似孟姜女哭长城寻夫,却也是千里迢迢找他去了。

      若凡直到在机场为送别的时候,才知道我这样任意妄为的行为是为了他。他指着我的鼻尖骂我,“你们一个,两个是都疯了么?这世间好男人那么多,值得你这样作践自己?”

      我说,这叫勇气,为爱而生的勇气。

      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挥挥手离开,只撂下一句话,“等哭鼻子的时候,不要回过头来找我。”

      他的话带着明显的颤音。其实从小到大父母亲忙于生意,就属他最疼我了,把我当成亲生妹妹一样疼。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偶尔吃何涟醋的时候,他就会笑得傻不拉几的,敲我的脑袋,“知道妹妹和爱人的区别吗?那就是在爱情之前,亲情是用来屈就的。”可是撇开何涟不谈,他确实是待我极好的。

      这一去,我预见不了未来,却执着于呆在他身边。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就算是什么形式的都无所谓。

      找到他的时候,是我在瑞士漂泊半年后的事情了。一零年初,我拖着我的行李箱,离开首都伯尔尼,来到最大的城市苏黎世。我想若是苏黎世还不能找到他的话,我真的不知该去往哪个城市了。

      也许是注定的缘分,老天爷待我不薄,作为一个walk in 的客人,在这年初本该是订满的房间,因为以为长住客恰巧离去,我才能入住。选择这一家酒店主要是因为听说它是华人在当地运营的五星级酒店,我想对于多种语言流通的瑞士而言,对于法语和德语只会一些,靠英语在伯尔尼幸苦支撑了半年的我而言,更想念更期待能遇上母语的人。

      刷卡后,进入设计为360度观光的电梯,按下11楼的一瞬间,我看见他被人簇拥着从通道的另一边走过来,依旧自成一景的他,黯然了周围的景色与人群,他西装革履,步于富丽堂皇的大厅中,水晶吊灯下他的面庞,仿若神来之笔,精雕细琢的面庞,是那样高贵与疏离。

      我找到他了!那时的喜悦,瞬间从眼眶内飙出了泪花。电梯在六楼短暂的停靠,去往顶层无边际温水泳池的美国夫妇进来后,一个劲的问我怎么了。

      怎么了?我一边笑着,一边用手抹去眼泪,千言万语只汇成了心头一句话——Thank God, it’s him!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6章 番外(珍妮弗)——何其有幸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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