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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遇凌宇 ...

  •   第二章初遇凌宇
      就这样生活又回到正轨上了,我还是过我贫乏又单调的童年。开始的一个月里,我极尽姐姐的职责。但是后来我发现无论我如何认真教她写一个多么简单的字,她怎么也学不会时,我的耐心就耗光了,我把她的本子扔到地上,大声骂她:“林薇安!你是不是故意的,这么简单你都不会,你简直比我弟弟都笨。”
      薇安有先天性的轻度脑瘫,这意味着她必须花上比常人多好几倍的时间来记下很简单的东西。比如她语文课本里的一首顺口溜“小白兔,白又白,爱吃萝卜爱吃菜”,别人一会儿就背会了默写在作业本上,而她必须花上好几个晚上才能默写出来,其中还要折损一支铅笔和浪费一本练习簿。更为恼火的是,我用尽浑身解数叫她发出一个最简单的字母时,她就是在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啊”和“俄”不分的音节。这让我很挫败,而且拒绝承认这是我单方面教导不善的问题。正如黄先生所说,“世界上没有教不会的笨孩子,只有教不学的懒孩子。”而我和黄先生犯的同一错误就是忽略了老师的能动性和恰如薇安这样的例外。
      每当这时,她也不跟我生气,就默默站着,好像知道自己错了,可是显然这样的错误她甚至都不知道是我们都无法改变的。我是个刻薄的姐姐,对她不仅仅不宽容,大多时候还有嫌弃。我开始拒绝和她一起放学,她好像知道我不喜欢她,就默默走在离我不远的地方。
      这样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后,我已经习惯了薇安走在我身后的日子。快要到放暑假的日子了,我们除了开心之外还有一项令我们万般无奈和痛苦的事——期末考试。这对于好学生和坏学生都一样,比如我。这天如往常所有的日子一样,放学之后我稍微停留写完了作业之后离开教室,却发现薇安没有像往常一样等在门口。
      我有点纳闷,四处找了找都没有发现。我敢肯定薇安是不敢一个人回家的,因为她根本不认识路。我记得薇安刚开始上学的时候,我带她去学校故意走得很快。等我快到校门口的时候往身后一瞥竟然没有人。我心下疑惑,薇安人生地不熟能到哪去。这样想着就找着原路返回,看见她蹲在巷子口哭的很是凄惨。虽然心有内疚,我还是火大的喊了一句:
      “你哭什么?”薇安听见声音抬起头来,脸上布满泪水,但是那双看见我欣喜的眼睛却让我怜惜心顿起。我走过去擦擦她的脸,牵起她的手安慰道:“别怕,我在这儿呢。”可能是我的语气太过温柔,也许是在薇安的童年中温暖真的少得可怜。总之,她又哭得惊天动地,我只好一路黑着脸带着她去了学校。后来我观察到薇安的手心有被石子划伤的痕迹,才知道薇安不仅不能说话,她的四肢协调能力也弱于常人,就如刚学走路的娃娃,稍微加快就会摔倒。我不想给父母造成薇安在我的带领下疯玩摔倒的错觉,就尽量走路走得慢一点,故意和同学走走停停,还不是回头张望一下。但就是这样,薇安还是不认识路。
      这样一想我就有些着急,拔腿就向他们教室跑去。老远就看见几个孩子滚成一团,丁小杰就是其中之一,旁边薇安哭着想拉开他们但这些野孩子根本拉不动。我一见这阵仗,一股子热流就往头上冲,我满脑子就是自己的弟弟被人欺负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上去跟他们打了起来。最后他们大概没想到我会半道上插进来,而且明显比他们有气势,又有点忌讳我丁小安的名号就停了下来。我见丁小杰从地上爬起来,灰头土脸的,半个袖子也没了,头发简直可以和鸡窝媲美。我想我当时也好不到哪去,横眉冷眼地拽住其中几个孩子的衣领大声质问道:凭什么欺负我弟弟?有一个男孩就住我家隔壁叫方勇,胖乎乎的一天到晚流着两条鼻涕虫。他开口叫了我一声“小安姐”,然后解释了前因后果。原来丁小杰去等我的途中遇到薇安就叫了一声姐姐,没想到被路过的几个小子听到了,指着他就笑成了一团还说什么见到漂亮的小女孩就叫姐姐,也不看看你姐姐长得什么样。丁小杰不服气说她就是我姐姐,刚到我家的漂亮姐姐。原想叫薇安一声让她证实一下,只是这个混小子忘了薇安不会说话的事情了,叫了几声薇安都没有回应,那几孩子一见丁小杰出丑忙不迭嘲笑。丁晓杰这个沉不住气的家伙就跟人扭打到了一起,我又尴尬又气愤竟一时无语,拖着两个倒霉蛋就回了家。
      回家后越想越气,我丁小安虽然不是美女,又什么时候被人这样说过,再加上成绩优秀,为人开朗活泼,在学校也算如鱼得水颇受好评。怎么到了几个毛头小子的手里就变成了一个有点遭人嫌弃的形象。这个丁小杰平时也没见他怎么对我这个姐姐上心,今天倒是为了薇安和别人打起架来了,活该吃亏。不过经过这件事我总算正视薇安美貌的事实了。如果说之前我对她的敌意一半来自要和她共享一张床和一个弟弟以及一对爸爸妈妈,那么另一半就是她的美貌了。刚开始我以为是舅妈给她买的北京的裙子的缘故所以悄悄穿过一回,照了镜子之后深受打击,那白色的棉布裙子把我衬得惨不忍睹。薇安的皮肤也许是常年呆在家里极少出门的缘故所以白得有点过分,所以她穿上那件裙子像童话里的白雪公主。而我,常年在东大苇摸爬滚打,皮肤显得黑黑的,脸红时一般人都看不出来,所以结果可想而知。自此我的自尊心严重受挫,对薇安也是呼来喝去。只是奇怪的是,薇安除了第一次见面跟我大打出手之外,从来没有任何异常的举动。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薇安除了不能开口说话之外和正常人没有两样,而且还是个大大的美人胚子。我愤愤的想,这个薇安存心想抢走我东苇村一号美女的位子。虽然当时我并不知道根本没有人觉得我漂亮过。
      薇安的美不是像林小阿姨那样连带着脂粉气的香甜腻人,也不似她母亲举手投足间清雅贵气。要说起她的眼睛,明眸黑瞳,如皓月悬于深夜,静谧醉人。只是永远像少了点什么东西,好像是夜空中的光亮并不只来自那一轮圆盘,更多的时候还来自四周无数璀璨的星光。而在薇安的眼睛里,我们可以看见纯洁的月辉华英却不见那夺目的星语微尘。薇安的还有一头倾泻而下如瀑布顺滑的黑发,墨色生辉,光泽熠熠。我常常想用什么样的洗发水才能把头发保养成薇安那样,导致我在几年后每次在看广告时都会很冲动的想要把薇安推荐给那些广告商们做代言好大赚一笔。所以拥有这么一副美貌皮囊的薇安成为众人的女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而我在经过一晚上的思考和心里挣扎后终于也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打架风波的第二天,我带着丁小杰和林薇安爬到升国旗的台子上,拿起黄先生经常用的大喇叭:我丁小安从今天开始正式宣布,林薇安是我的表妹,丁小杰是我的弟弟,以后谁欺负他们就是欺负我。还有谁都不许打林薇安的主意,打她的主意就是打我的主意,我一定饶不了你们的,都听到了吗?说完我还自以为很拉风的拽起他们俩的手,向下面的同学示意。很显然我又一次忽略了打薇安主意的人和打我主意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结果听见人群里一阵骚动,然后就有人叫黄先生来了,吓得我赶紧从上面跳了下来,拖着他们俩就使劲往教室的方向跑。匆忙跑路中感觉撞倒了一个人,那人的书本纸笔散了一地。我连忙道歉,又要急着收拾。眼看着黄先生就过来了,我头皮一阵发麻原以为又免不了挨一顿骂。谁知道等了半天,他绕过我径直去了对面。这时我才注意到被我撞到的是一个跟我差不多高的男孩,穿着很干净,唇红齿白,细皮嫩肉。只见黄先生一脸讪笑的向他走过去然后用我们从没听过的温柔语调说道:“你就是凌宇吧,我是这个东苇镇小学的校长,你的父亲淩波拜托我来接你,你跟我来吧。”这时黄先生才转身注意到我,停顿了一下然后对我赞许道“丁小安,这是新同学,跟你是同一年级的,你能发挥友爱互助的精神很好。”原来黄先生把我当成了帮新同学收拾课本的三好学生,我也不好意思承认正准备推脱的时候只听见那个男孩说:“谢谢你丁小安。”我愣了一下继而明白过来,点头露出并不算洁白的牙齿礼貌回道,“不用客气淩宇同学。”其实我那时心里是很高兴的,感觉有这样一个陌生人的微笑和帮助是一件令人脸红心跳的事情。正满足了我那颗虚荣骄傲的心灵。但是下一刻我就不那么沾沾自喜了,因为只有屁点大的凌宇显然也知道什么是美,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不能抱怨什么,只能怪老天爷太不公平,让我拥有一个正常甚至是比正常人还要聪明一点的大脑却只给了我一副平淡无奇的外貌。而薇安拥有举世无双的容颜又为什么要忍受世人的唾弃背叛尝尽人世间的苦楚伤痛却无处宣泄,谁又敢断言这不是老天爷赐给她的堪比洛神的绝世容颜惹的祸呢?这或许也是上天最公平的的地方吧,“颜如舜华,彼美孟姜”,只是这世间终究薄幸,许不了我们一个“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梦想。谁也不可能得到最完美的,却偏偏在历经艰辛后才顿悟,原来所谓执着不过是一时的鬼迷心窍而已。儿时的凌宇或许还不懂这如舜英般美貌的背后潜伏的暗流和辛酸,只是他看向林薇安的眼神让丁小安有点难过。
      日子还是被一颗落入池底的石头激起一圈一圈的波纹,缓缓荡向四周。东大苇在进入七月才真正热闹了起来,暑假已然来临,只是丁小安再也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意气风发的拿着成绩单回家炫耀了。七月七日,学校统一领取成绩单的日子,丁小安直到天黑都没有回家,躲在学校后山的草垛里,成绩单盖在脸上也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很晚的时候,才有人找到了我,我没心情说话,那人也不强求,就坐在我旁边,看了我老半天,知道我肚子饿的咕咕叫的时候他才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大桃子胡乱用袖子擦了擦递给了我。我抬头感激的望着凌华,真想抱着他哭出声来。我边吃边哭,抽抽噎噎地说,还是你好,华子,你看他们都不管我的死活,我出来这么晚也不会找一下。没良心,真是没良心。过了好久凌华才缓缓的开口说道,是你自己躲起来他们找疯了都找不到,特别是薇安一个劲儿的哭,还被你妈训了一顿。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忽然有点感动,我其实也就是没拿到年级第一有点不适应,而老师们竟然也觉得我输给凌宇是在情理之中的,我从小不服输惯了,这次这么简单就被他打败心里憋得慌。所以,我抓住凌华的手激动地说,华子,我一定会打败凌宇的,我会证明给所有的人看,我才是永远的第一名。大概是被我的雄心壮志吓到了,凌华没有说话,然后叹了一口气:其实凌宇是我堂弟。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兜兜转转,来来去去,原先以为我生活的天地是如何的巨大,命运是如此的惊心动魄。我们只要动动念想就可以遨游天际,远征漫途。只是,连祖先都知道地球是圆的这个道理,我丁小安却还执着于男子为什么要比女子强悍的时代悲剧里。若我明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至理名言,此后十几年的青春岁月里也不至于辗转难熬。就像那天我在凌华的叹息声里明明听出了悲鸣,只是不明白这悲鸣是为谁而发,更不懂其中的巨大含义。毕竟对于连十岁都不到的我来说,成绩单上的排名来得更有吸引力。
      凌华,也算是我丁小安忠贞不二的朋友,但同时他也是个老师眼里心里都几不认可的“坏学生”。坏学生有两解,在我丁小安看来,一种是成绩烂只会玩的,另一种是像凌华这样不用看书数学也能考九十,而且又很喜欢打架的。但老师们一般都会偏心安静故作乖巧的学生,认为他们不惹麻烦,成绩差点只是脑袋不够聪明。这种表象和内里实在差太大,我丁小安实在不忍苟同,所以和凌华上演了一幕不打不相识的闹剧。
      说起来这也是刚上一年级的事了,那时丁小安七岁,泼辣骄横,甚至连这样的资本都不知道是什么。可能就仗着老师们的偏好,成绩好,聪明好学吧。所以不管干什么都点趾高气扬的。有天傍晚,看见一群人围在一幢房子前,一时好奇也凑了过去,原来他们玩弹弓时不小心打碎了人家的玻璃,现在正不知道怎么办。我丁小安本来就看不惯这帮男生经常惹是生非,就准备幸灾乐祸看一回好戏。果然那里面的人气冲冲地出来,拿着扫帚就要打他们。那帮男生倒也逃得很快,慌乱中我也有点心虚跟着他们一起跑,拐角处一个不稳就要摔倒,在我倒下去的时候正好抓到什么东西,只听“斯”的一声什么东西被我撕坏了。前面一个男生见自己的书被我撕坏了立即凶神恶煞向我扑过来,我脑瓜子一转想到,我不是故意的,我明天赔给你一本。那人听了倒也同意了,当晚回去我就把他的书用胶带粘好,准备把自己的给他。结果第二天我又有些后悔,拿着我的新书有些舍不得。一整天都在故意躲那个男生,一整天都心惊胆战的。到了放学的时间我飞快的向家里冲过去,没想到在半路上又被堵了,毕竟是大场面见得少了,我两条腿有些发抖。拦在我面前的就是凌华,他比同年的孩子要高一点,瘦瘦的,好像比我略大。他问道:就是你抢了强子的书?我用发颤的声音驳了回去:我,没抢他的书,是,不小心弄坏了,现在已经补好了。说完就准备把那本补好的书递过去。那个叫强子的男生一看我给他一本烂书立马不高兴了,我要你赔一本一模一样的。凌华看着我,示意我把新的那本给他,我虽然害怕却不想妥协,正想着怎么脱身忽然把书往他脸上一扔拔腿就跑。不过短腿的我自然跑不过长腿的凌宇,他一碰到我我就像芦苇被大风刮了一样倒下去了,摔得七荤八素的,膝盖破的不说,额头上都有血迹。我也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忽然就大哭了出来。凌华以为自己不小心伤到我了,一把把我背起来送到家门口。我们是一个村子的原本就认识,只是没大说过话,后来我听他说那天不过想要吓吓我,没想到我性子那么倔强,把他吓死了。自然,回到家我被好好呵护了一番,我把这一切归咎于那个叫强子的男生,凌华倒也没受我爸妈多少苛责。后来,我们就成了哥们,这样那帮臭小子也再不敢惹我了。自此,我的恶名也算在东苇镇上远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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