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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七章 ...

  •   花园,隔了几天才去的,因为被老爷子吩咐办事。莫叔的生日快到了,让我以他的名义买块表。

      我自然不会傻到自己去选,而是叫上小姨,那个情妇,女人喜欢我这么叫他。送也是她送的,反正礼到就行了,我出不出现不是关键。

      宵风已经来了,比平时早一点,可能是我醒得比平时早一些。

      “Yoite。”

      “嗯?”

      现在的他,回答也很自然。

      我掏出那一纸相片递给他,多少有点卖弄的意思。直觉告诉我,他会喜欢的。虽然对方表现得很微弱,他只是拿着看了很久。

      我憋住话,这次我要等他主动开口。

      过了会儿。

      人终于侧过来,拿照片的手跟着抬高一点。他嘴唇动了动垂下眼,似乎还在挣扎,两秒后复又睁开,淡色眼眸里流动着星点光芒。

      “可不可以...给我?”

      我很没形象的笑了,带点得意。你原来是有所好的,并非无欲无求。

      “喜欢吗?”我慢慢诱导,“其实很简单,有个相机就能拍。”

      他看我,眼神带有疑问。我猜也是,金主只按自己需要为他打扮,哪会考虑其他方面的兴趣。

      我跳下石凳去拉他。纤细的手腕不堪一握,明明长得不矮,人却这么瘦。

      “走,带你去个地方。”

      我牵着他兜兜转转出了牛津街,对于初来伦敦的我,那是唯一认识购物的地方。人群自两边穿过,都是行色匆匆的归人和妈妈成堆的旅行团。

      手心传来湿腻的触感。

      它的主人,从出地铁起就低着头躲在我身后。若不是被我拉着,恐怕早就找个角落藏起来了。

      对面红灯突然亮起,我停下了,旁边的却没有。他低着头冲出路口,被我伸手拉回来。扯得急了,一束银光从他胸口跳出。那是一根花型吊坠的项链,如果没看错那花瓣密密麻麻镶嵌的应该是钻石。

      拇指大小,价值可不菲。

      又是与蒋烬有关的东西。

      我一语不发看着他把链子重新塞回衣服里,心里莫名起了烦躁。

      “到了。”

      拐进玛莎直奔三楼,两周的工资才够我买一个D90,还是被淘汰的款。

      我把机器留给宵风跑去付钱,他认真跟着工作人员尝试操作,完全看不出半点畏惧与人相处的模样。

      甚至回程路上也一直摆弄着说明书。他其实对许多事物都很好奇,只是孤僻的性格,没人真正愿意耐心地接近他。

      人们也许喜欢他的外表,也许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却忘了最基本的相处方式,平等。

      “周末有空吗?”把人送到宿舍楼下,我突然问:“我们去试试相机怎么样?”

      他几乎下意识地点头,接过我半强迫式推过去的机器,表情既犹豫又期待。

      周五结束最后一堂课,我赶去赴小姨的饭局。在市中心一家高档的西餐厅,说是答谢上次的贺礼。为此我特意穿上了正装,被詹姆斯嘲笑是不是晚上去卖。

      出教学楼没几步被人叫住,是李允。

      “好久不见。”我主动打招呼。

      “最近在忙什么?都不见你人影。”

      他还是自来熟的风格,用力拍我肩,眼睛骨碌碌地上下打量了一番。

      “找我吗?”

      “恩。上次你不是说想打球,机会来了。”

      “什么意思?”

      “蒋烬他们打算组织小范围的篮球赛,学校里只要有兴趣的都能参加。抽签组队,每场三对三,赢的晋级下一场。怎么样,要不要来?”

      “好啊。”我向上提了提背包带子,“有点兴趣。”

      不,是非常感兴趣才对。

      “那到时候下了课你直接来体育馆找我。”说罢摆摆手,一句废话也没有的消失在视线里。如此有目的性的聊天,让我不禁怀疑他是不是堵我有些天了。

      不过,是个好消息。

      饭局中规中矩。有莫叔在,气氛难免拘谨。我隔着他与女人使眼色,对方即刻领会,拐着弯夸赞我。

      有小姨在中间调和,加之酒精作用,男人渐渐话多起来。聊起生意场上的成功,神情无不得意。我毫不吝啬顺势赞美,几句话捧得他哈哈大笑。

      这顿饭一直延续到很晚。

      扶微醺的两人上车,再次拒绝了他们要顺带送我的好意。目送银色SUV驶出大道,我才终于可以撤去脸上虚伪的笑。

      学业只是斗争的第一步,回国后,可预见更大的斗争在等着。我必须抓住一丝一毫有利的条件。

      无论真心与否。

      烟握在手里,只会让人更添寂寞。唯一聊以安慰的,是明天,是那个人。

      宵风比约定时间更早等在楼下。帽沿压得低低的。11点的火车带着我们开往伯克郡。
      作为承载几代王室历史的城堡,温莎是每个外来游客向往的景点之一。我也不例外。只是一直找不到人陪。

      “来过吗?”

      “一次,小时候。”他竖起食指,掩不住眉宇的兴奋。

      今天宵风看上去很平静。可能因为这里空旷的关系,人与人之间,总似隔着些距离。还有漫天飞舞的鸽子,落在阴阴绿草上。

      一点没有城市的喧杂。

      我们沿白砖砌起的甬道,听着机器解说,通向城堡主楼。相机在我手里,每过一处都会举起来拍几张,有意无意的带到另一个人。只是进了城堡内部,拍摄便被禁止。严格的政府做派,可惜了那金碧辉煌的装饰,一张留念也不许。虽然有些地方经历了火灾,后期修补过,在我看来也只有更为华丽。

      宵风听得很专心,好几次落在后面,迫使我不得不回去重新听一遍介绍。

      整个看完已是下午3点。我饿得前胸贴后背,出了铁栏直奔对面小镇。这个点,餐厅大多门庭冷落,只坐着我们两个。

      我告诉他,中国也有个‘温莎’,叫故宫。他连连点头说知道,清澈的眼一瞬不瞬,充满了向往。我喜欢这样的他,漂亮且真实。与记忆里某些片段重合,让身处其中的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快乐。

      我们搭晚七点的火车回伦敦,避开返程人群,回去发现连地铁也是空荡荡的。并肩坐在最后一节车厢,眼睛追逐对方倒映在车窗的剪影,内心无比享受这难得的恬静。

      “下月初我参加学校的篮球比赛。你如果能来观摩的话,我会很高兴的。”

      突发奇想地询问,在看到他悄悄移开眼时,心里仍不免有些失落。

      “当然没空也没关系。”

      我勉强扯动嘴角望向别处,手臂却被轻微拽住,他看我的眼神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

      “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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