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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回程路上话题一直围绕着宵风。从詹姆斯的描述中我知道了他是个混血,父亲不详,母亲日本人。同时也是个孤儿,自母亲病逝后一直被福利机构收养。成年后,因为患有轻微的自闭症不善与人交流,所以才来这里工作。

      这些,学校待久的人都知道。

      英国是个重人权的国家,他们将保护弱者也看成法律的一部分,以至于詹姆斯在介绍时也多少带着似同情色彩。

      “你可别去招惹人家。”

      我笑。既不答应,也不否认。怎么就笃定我意图不轨了,难道是刚才的喜悦太过明显。

      不过说话人很快被球赛转移了注意,是他最喜欢的阿森纳。而我置身喧闹的氛围中不断回忆起那张清冷的脸,莫名的心情大好。

      第二天又去了图书馆,单独一人。选了个角度最佳的座位,挑了本不算厚的书,一呆就是整个下午。

      我很好奇。好奇他的病症,更好奇他这个人。

      也没想过要上去搭讪,诸如问他那晚为什么出现在我家隔壁。

      我只是纯粹的想看他。被什么样的力量驱使,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许是生活太无趣,又也许,那副皮囊太符合我的审美。

      他很少离开座位,甚至很少抬头。他眼前总是放着一本书,却不怎么翻页。

      我看着男男女女走过,找他登记借书,还书。还有咨询问题的。他回答永远只是简单的点头或者摇头,没有眼神交汇,更谈不上沟通。

      知道情况的,问完就走。不知道的,碎了一句也离开了。

      我注意到他每次与人面对面时摩擦的手指。那不是刻意冷漠,更不是厌恶,而是真实存在的恐惧。这恐惧令他害怕与人打交道,光是站在那儿,似乎已用尽了所有气力。

      我撑起下巴,想换个舒服的姿势继续。对面人在这个时候倏地抬头,毫无征兆,吓得我措手不及,甚至忘了躲。

      ‘发现了么?’我屏住呼吸,听耳边心脏跳动的加速声,连身体也是僵持着。

      他有双清澈的眼,不掺杂感情,是一种回归自然的真实。不见得有多迷人,却平白让人感到神往。

      我思索要不要干脆上去认识。那道视线又消失了,或者确切点说穿过我看向背后。我用余光去瞄,那是挂在墙上的钟。

      Shit!

      暗笑自己做贼心虚,同时又有点失望。如果那双眼照印我会是怎样的?如果那双眼追逐我又会是怎样的?

      我待到薄暮冉起,工作人员开始做关门准备,才慢吞吞把书放回原地。

      而他正往头上扣帽子,咖啡色的帽子,与眸色很衬。他把帽沿压得低低的,接过卡罗馆长递给他的一袋盒饭样子的东西,鞠个躬尔后离开。

      那一刻,他整个人都是放松的。

      犹豫了片刻追出门,人已不知去向。手机有两条留言,署名Leo。

      我琢磨了半天,才想起是上次一起去酒吧看球的朋友。中文名叫李允。他问下午有篮球赛,要不要参加。那是一小时前。第二条则是比赛还没结束,真的不来凑凑热闹?

      发送时间就在5分钟前。

      想起上次看球时说起自己到伦敦后都没碰过球,也不知道有没有球友可以解解手痒,不料才几天就有了回应。

      “去看看吧。”我心想,不管怎样都是人家一片好意。

      接近体育馆就听里面人声鼎沸,喝彩声叫好声交叠。全民足球是英国的风俗,相对篮球则不是他们的强项。但眼前这场比赛很有看头,就实力而言。其中一个亚洲人尤为耀眼,挑染的发,在场上来回奔跑,带动了整个队伍。

      全能型选手,做小前锋再合适不过了。运球,过人,上篮,一气呵成。没有任何多余动作,球直直砸进篮筐,引得在场所有人欢叫。

      他跳起与同伴身体碰撞庆贺,恰是我站着的方向。他似乎比我还高上一点,以及完全不逊于白人的魁梧身材。更重要是他有张受上帝眷顾的脸,五官立体分明,一看便是齐集了混血的优良基因。既有东方人的细致,又有西方人的挺拔。

      哔~~~裁判吹响了比赛终止的哨声。

      他接过外场丢来的瓶水,打开往嘴里灌。喝至一半又盖起来,耍帅似的投了个三分,依然是直入篮心。旁边谁推了他一下,有起哄的意味。他也不介意,张扬着笑,浑身上下闪动着光芒。如果说有一类人生来要受瞩目,那么他便是最好的证明。

      “他是谁?”我问隔壁李允。

      “谁?”

      “那个...亚洲人。”

      “哦,蒋烬。他祖父是香港的银行家,当年来英国发展认识了他祖母。没想到他老爸又在法国留学的时候认识了他母亲。”

      “血统很杂啊。”

      “可不是。”

      “你认识他?”

      “算吧,有过几面之缘。他人不坏,就是有点自持。你懂的,像他这种背景优越的,总有些高傲。”

      “呵呵。”我附和着笑。

      “要不要介绍你们认识?”他问。

      “哦不用。”

      高高在上的出身,自有门当户对的人围在周围。像我这样的,还是免了。

      李允立刻会意,来自东北的他有北方人特有的豪爽与自来熟,虽只见过几次,却一点也不显生分。

      “等下打算去哪儿?”

      “没想好,你呢?”

      “我跟朋友约了饭局,你要不要一起,有两个上次在酒吧见过。”

      “哦?”脑海浮现出两个打扮性感的女孩。

      挑了挑眉,我回答好啊。

      酒精是个神奇的东西,几杯下肚,叫Amy的女孩整个人都贴了上来。不断挑战我的底线。换做以前我是无所谓的,但他乡异地突然就没了兴致,谁也不保证是不是安全。

      我掏出属于自己的那份酒钱,挥挥手,推开了酒吧的门。

      很多人到了国外就似脱了缰的野马,西方人好的地方置若罔闻,怎么个放浪形骸倒是学得一分不差。特别是那些家境还不错的主。

      时间早已敲过晚11点,错过了地铁末班车。算算离家好像也不远,干脆走回去。

      一进门就听见几不可闻的异样声音。那种类似于喘息的音频,想想便知道是什么。

      老式公寓根本谈不上什么隔音。我站在客厅环顾一周,分不清是哪户发出的。

      爬上床盯着天花板发呆,可能是受了酒精作用,身体虽然很累,精神却好得出奇。记忆翻涌而出,许多画面在眼前闪过。曾经困苦的生活,那间简陋的房子,还有母亲弥留时说的话。

      以前是什么样的,我忘了。只知道“钟恺”这个人,我装的很累很累。

      闭上眼,脑中又出现另一张脸。我微愣,很难定义心底微妙的情绪是什么。他不算我见过最漂亮的,心理上的缺陷更与我不在一个世界。但只要看着他,心底便有半刻的宁静。是因为他看上去比我可怜?还是与世隔绝的状态保留了我对现实的一丝幻想。

      总之,算好事吧。无论新鲜感能维持多久,至少此刻我还有所期待,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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