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第六章 ...

  •   时间真是过得飞快啊——
      通常在说道时间的流逝的问题的时候,我们都会想到一个著名的现代作家:朱自清。他的那一段对时间匆匆而过的感叹简直是经典中的经典。是怎么说的来着?“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了。”很多聪明和不那么聪明的孩子都会背到这篇课文——也许并不是课文,但是你的语文老师一定曾经引用过或者要求你背诵过——哦,背诵课文可真是当年的语文课上一大酷刑呢。
      还有一句比较简短精巧的,一言以蔽之,“时不我待”,流传千年仍具有丰沛的生命活力,并且比朱自清的散文更加广为人知。这个例子充分证明了——浓缩的,才是精华(雾很大)。
      抱歉,有点跑题了。我们今天要说到的主人公没有上过什么乱七八糟的语文课,更没听过朱自清。我们的主人公甚至还生活在一个很明显是古时候、年代未知、朝代未知、碳十四纪年未知(鬼扯些什么)的环境中。我们确定,他们没有背过朱自清的散文,不论是《春》还是《匆匆》或者《背影》,他们甚至不知道语文老师是什么玩意儿和能不能吃(你到底在鬼扯什么!);更没看过潘长江的小品(你够了!)。
      好了——(拍拍手)广告时间过去了,让我们把镜头重新切换到我们的主角身上。
      在我们播出广告的时候,本故事的时间轴已经“咻”地一声被导演拉过去了……等一下,让我看看啊……拉过去了五年(导演你熊的!),我们的阿九已经大步走过了讨人嫌的年纪,从“狗不食”的七岁迈进了十二岁;而伴着他一起走过这五年的,是虽然早过了讨人嫌的年纪却还是时不时犯点儿“狗不食”毛病的尚宝成大哥哥(鼓掌)。
      阿九身量见长,已从初见时的垫着砖头够佛桌的小萝卜头变成现在这个眉目朗润的清秀小子;他还光着头,但是身高已经越过佛桌了。今年过年的时候,老和尚应着凡俗的喜气儿,领着他去山下做了一身新衣裳——还是黄布衲子,直缀领儿,外带皂布圆口鞋一双。阿九这马上要到了身量飞长的年纪,师兄们剩在庙里头的衣裳穿穿洗洗补补,早就破成一团抹布了,差不多全去给山里的松鼠喜鹊垫了窝;做衣裳的铜子儿,一半儿来自后院菜地里的白菜萝卜豆角笋干子油菜籽,一半儿来自山里的红果海棠山桃青杏和榛子核桃这些杂样的干果。老和尚左手牵着阿九,右手竖着,对着布店老板娘稍稍打了个揖,走出店面,仰天叹了口气——养着这么一个半大的小子,银钱花的流水儿一般,到底何时是个头哇……
      尚宝成现下已是个粗粗壮壮的小伙子了——我们曾经提过,最开始他出现的时候还是个黑皮厚膘的胖大小子——肚皮上的油层峦叠嶂,一呼一吸间肥肉颤颤悠悠;但那也不是虚胖,而是大块儿肉喂起来的实打实的肌肉预备役,两个小拳头捏起来照样是虎虎生风;而现在,宝成的长相算出息了些,可也怕人了些——十五岁的小伙子,一身黑皮腱子肉,沙包大的拳头,一拳下去能把满满的粗麻米口袋凿一个碗口大的窟窿;方面阔嘴,鼻若悬胆,厚唇边一周新长的粗硬短须;浓黑的眉毛斜飞入鬓,瞪大的环眼,不怒自威人。打他十三岁以后,他爹便让他跟着帮忙杀猪;到现在,他光凭自己不用旁人按着便能杀翻一口猪。许是杀业造得多了,连寻常的笑容里头都带了压不住的戾气。他的头发也如他老爹,钢丝一般,又粗又硬,乌油油的一扎,全束在头顶,露出宽宽的额头——都说脑门儿宽的人聪明,可他老爹是真没觉得自己这儿子聪明到哪去。尚念眼见着这小子隔三差五一趟趟往山里头跑,有时候带着家里的肉过去,有时候带着自制的捕兽夹,有时候带着钓竿,有时候是那把不知哪里淘换来的硬弓——这是打算当个猎户,还是在山里头喂了什么大家伙?再往前数两年,这小子甚至还真猎到过大件儿的畜生,可没几天在山上放羊的老羊户不干了,来家里告状说他拿套子猎了自己的头羊,并且还就地烧了一条腿,连作证据的羊腿骨都捡了一并带了来。那小子倒是爽快得很,认下了这桩错,可却死也不说到底是在山里干些啥,硬说是自己馋了。后来尚念自己也懒得管他,只要再没有谁家的牲口丢了找上门来告状,一切就随他去了。这几年下来,自家儿子别的不见得有什么长进,做饭的手艺却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几样简单的作料,让他鼓捣鼓捣,腌出来的肉或炒或炖,都特别的香。
      或者,这小子是想自己当个厨子?尚念盯着自家儿子,不住地摩挲着下巴,皱着眉头。
      宝成正走在他老爹前头,牵着从村长家里借来的骡子,骡子背上两个褡裢的口袋装的满当当的全是他从山里猎来硝好的皮子,正准备拉到凉山县城里头卖给杂货铺子。隔几个月便送上一趟,赚取的花销快赶上家里卖肉得的了。十五岁的大小伙子了——尚念突然意识到,这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被自己单手拎着领子便能离地的小崽子,而是个马上能顶天立地的汉子了。
      他看着自己的儿子宽厚的背脊,还有那汪着油汗的脖子,突然觉得自家的儿子真是万般都是个好——这样的小子,壮实,憨厚(?),不论什么活都上得了手,这样的好小子,村里头的大姑娘小媳妇想是早就偷偷惦记上了吧!挑个好日子,干脆把这事儿说开了去,给这小子讨一门媳妇——家里的日子过得又不是不好!
      他想着想着就乐了,眯着眼,仿佛已经看见了儿媳妇的大红盖头和孙子的光屁股。这应当是上了岁数的人才有的心态吧——可是尚念没觉得不妥,他只觉得,这日子过得,真是越发好了。

      宝成牵着骡子在前头走,迟钝得丝毫没感觉到他爹射在他后背上火烧一般的目光,更不知道这次回了家就得面临着整日整日和上门媒婆开战了——他打心眼儿里讨厌那些村里的婆子,脸上像是刷了一层石灰,拼着命要填平梯田一样的褶子。村里头不是没有跟他示好的姑娘,可那种扭捏的做派——嘁,简直是的!不过他这会儿心里头可没有那些个惹人烦的玩意儿。他这会子心里头全是一张清清秀秀的小脸儿,光着头的。他的脖子上戴着一个桃木雕的小玩意儿,做工粗糙得很,据说是个平安锁儿,还穿着红绳——可他就是愿意戴着,并且觉得抹了蜜般的香甜。那挂件儿在他的胸口一颠儿一颠儿,来回撞得他心里直痒痒。他哼着酸溜溜的小调,那都是些行脚的货郎嘴里头最俗最惹火的调子,也不知他怎么就有功夫学了来,连身边的骡子都听不惯,直摇头喷气打响鼻。

      “五五二十五……七九六十三……二八一十六……得嘞,一共三百七十六文大子儿!”宝成从钱袋子里头摸出十文大钱,偷偷藏在怀里,余下的又放回袋子,转身递给他爹,“喏,这就是今儿得的了。全在这儿了。”又从那里掏出两枚铜子儿,“我去买个包子吃,爹你等着我啊!”遂跑得一溜烟不见了影子。
      顽劣的小子背着手,叉着鸭子脚,摇摇摆摆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晃荡。他可不是为着贪玩!他怀里揣着十文铜钱,想要给自己心心念念的小子买一点稀罕的物件儿,就当作还了桃木坠儿的礼。那桃木坠子必然是亲手雕出来的,手艺不算好,贵在贴心贴意。他觉得不论买了什么,哪怕是千两黄金的夜明珠,都还不得这份礼。不过,他巴不得还不完呢。一次还不完,还有两次;两次还不了,还有三次;三次还不尽,还有四次;最好是让他年年岁岁都欠着这份情意,等他把世上万般的好东西全收在大红的礼盒里,系上欢喜绦子,双手托着,还给他的小九。
      十五岁,十五岁,十五岁刚刚晓了人事儿。夜里偶尔醒来,手上状似还残存着那一分暖暖的温度。揭开被子,早不该尿床的年纪,又把褥子画得潮湿黏腻。回想起梦里那一分朦胧,不是谁家簪花的闺女,不是谁家着绣的娇娘;那是光光溜溜的小秃头,泛着肉香的油亮亮的小嘴,还有那声清澈干净的“哥”——宝成记得清楚,更分辨得明白。抛了最初的慌张和忙乱,却了那分迷茫,留在心中的全然是欢喜,全然是快乐,全然是发现宝藏的兴奋。他终是明白了什么叫“媳妇”——那是用来全心全意疼爱的、自己一生中最亲爱的人,他的光头小和尚。
      十五岁,十五岁,十五岁却又还不懂得万般的事,十五岁,才刚刚长成。唇边的髭须刚冒头,浑身的肥肉才褪尽,十五岁的阳刚小汉子——他正站在一家书局门口扒头望眼,贼溜溜的,不像个好人。
      左瞧瞧,右看看,没有认得自己的乡亲,老爹也未追来——想是又去脂粉铺子给娘称胭脂了——不管他!一脚踏进店门里,一脚留在门槛外,两枚眼珠滴溜溜地转,打着主意看到熟人便扯呼。
      “掌柜的——掌柜的!这玩意儿怎么卖?”他用两指拈起一本书,万般嫌弃似的问道。
      胡子一大把的老掌柜抬头瞟了他一眼,喝道:“不诚心买你就放下!仔细弄脏了我的书!”
      “嚯——瞧你这副看不起人的!我今天还真就要买一本了!”宝成仿佛心虚了,胖着嗓子,一摇一摆进了店。
      书局里头常年见不到多少阳光,一股子潮唧唧的霉味儿。“掌柜的,你这书可是该晒晒了——这都长了毛了吧……瞧这暗的……哎呦我的脚!”宝成连忙弯下腰去,心疼自己撞到板凳的可怜的脚趾。
      掌柜的一鸡毛掸子抽在他背上,“回回赶集都能见你来白看书——你倒是认得几个字啊?念句子曰诗云给我听听?装什么酸呢!”
      “喝——可疼!别动!”宝成抻着胳膊够不到挨抽的地方,脚趾头又疼得厉害,皱着脸像是嚼了苦瓜。
      “这回还是不想学着点儿识字?”老掌柜手托一本《诗经》,缓步踱过来。
      “识字?识字有甚的用?识字能帮我讨媳妇么?不能帮我讨媳妇我学它作甚?”宝成靠在书堆上,斜着眼瞥着老头儿的白胡子。
      老掌柜一大把白胡子被气得一翘一翘,“混小子!什么话!识字能晓得做人的道理!”他恨铁不成钢地拿手里的诗经狠抽宝成的脑袋,“不识字!不识字你来我这书局混混个甚!耍着我老头子好玩儿么?!”
      “掌柜的!你可别激动!您这是前朝木刻的诗经!”宝成一面躲一面嚎,“抽坏了书您可别心疼!”
      “白长了个聪明脑瓜!”老掌柜气哼哼地收了书,又爱惜地吹了吹,拿起他那把茶壶,迈着方步到后院去了。
      宝成可算是得了自由,在一堆一堆书之间乱翻乱看。一个不小心碰倒了一摞崭新的描红本,打开一看,“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嘁,什么破烂儿这么宝贝着……酸了吧唧的发蒙玩意……”
      可那摞发蒙书下面,还有几本子彩色套印石刻本,看着倒是花花绿绿,像那么回事。宝成以为是什么讲神仙种花的故事册子,顺手捞起一本,盘腿坐在地上,食指蘸了蘸口唾,捻开那印着“品花”二字的封面。
      “嚯!这是什么玩意……好家伙……”他睁大了眼,血一下子全都涌上了头,耳边“嗡嗡”直作响。他赶紧合起书,扭头瞅瞅,老掌柜还捋着他那把白胡子眯着眼宝贝他的茶壶,似乎并没有注意他,便又打开来,弓着身子,缩着肩膀,对着漏进店里面的一点点日光,一页一页细细致致“读”下去。
      他这辈子头一次觉得,书,还真是个好东西……各种妙滋味,简直是的——不可说,不可说。
      看完了手里这一本,他蹑手蹑脚地把书放下,又把旁边那摞新刻千字文重新堆上去,搭好,整理得仿佛没人动过一般,然后站起身来,从千字文上面拿了一本,背着手,走到老掌柜面前。
      “咳咳——”
      “哟——稀罕啊。怎么今天想起来要识字了?”老掌柜抬起头,接过宝成手里的小本子,一手拖过算盘,一五一十地拨拉,“识字能帮你套媳妇?”
      “你管我呢……管那么宽作甚……”宝成的脸可疑地红了一咪咪,“多少钱?”
      “统共……还统共……一共只有一本……十个铜子儿!”
      “你说甚?!”宝成惊叫,“这劳什子这么贵?!快顶上四屉肉包子了!老家伙你坑人吧?!”
      老掌柜的笑得鬼兮兮,道:“谁让……你觉得这玩意儿能帮你抓媳妇呢?”

      宝成打店里头出来,耷拉着脑袋像被霜打了的茄子秧。谁想到这不能吃也不能喝的东西这么贵!他要给小九买的回礼,可又推到下次进城卖皮子了……
      他为什么要买本识字的书呢?他确实从他爹那认得几个零星字,也确实觉得学这个没多大用处。但是,那本子《品花》,他除了封皮的俩字,里面可就只看得懂图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六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