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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

  •   信临渊向卓格辞行的时候,卓格露出了一脸的惋惜。

      驯服枣红马的时候卓格正好去了临的部落办事,回来的时候听部落里的人说起,还对信临渊佩服得紧,自己家小女儿的那点心思自然也是看在眼里。

      乌仁娜从小心高气傲,看不上什么人,部落里的小伙子从来也不正眼瞧。这回对信临渊上了心,卓格心疼宝贝女儿,自然是要留一留的。

      “信小哥,你看你的胳膊也还没彻底的长好,要不……”篝火的火光映得卓格的脸明灭不定,他想开口提一提乌仁娜的事,却不知如何开口。

      信临渊凝着篝火,忽然浅浅的笑起来,丢了一根枯枝到火里,淡淡道,“卓格大哥,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乌仁娜是好女孩,是草原的骄傲之花,总有一天,会找到与他相配的绿叶。临渊不过一阵清风,大江南北惯了,怕是会负了鲜花的美意。”

      信临渊这么开了口,卓格反而不知道怎么说下去了。

      两个人坐在篝火边寂寂不语,半晌,卓格才又叹息一声,有些迟疑的问道,“信小哥莫非是……有心上人了?”

      信临渊微微一怔,继而苦笑了一下,用枯枝拨弄着篝火缓缓道,“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卓格看了看信临渊,忽然将视线投到另一边依旧在给病人看诊的萧清逸身上。最后,长叹一声,换上了笑容道,“既然如此,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我也好送送你们。”

      “明天吧。”信临渊忽然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笑道,“出来得够久了,是时候回去了。”

      卓格也站起来,拍了拍信临渊的肩膀,朗声道,“好!到时候一定漂漂亮亮的送你们走!”

      信临渊和萧清逸要走的那天,卓格让部落里的人燃了一个冲天的篝火,草原人民本就能歌善舞,一群少女围着篝火就跳开了。

      部落里的男青年敬重信临渊,带伤的情况下都能驯服烈马,如今知道信临渊要走,都一个个来向信临渊敬酒。

      而萧清逸那边更是,不少让萧清逸治好的人都依依不舍的红了眼睛,特别是那个被萧清逸治好的常年腰疼的老阿妈,拉着萧清逸的手,一边说一边掉眼泪,说什么也舍不得这么好的年轻人。

      整个部落的人都到齐了,甚至临的部落也有不少人来给信临渊他们送行。信临渊一边和部落里的青年们喝着酒,一边看了一圈,还真没发现乌仁娜的影子。

      他这次跟卓格说起要走的时候,乌仁娜并不知道,突然就要走了,那小妮子性子直,怕是一时还接受不了,指不定躲在哪儿伤心掉眼泪吧。

      哪知道他才刚刚准备放下酒碗去寻乌仁娜的时候,忽然响起了动人的三弦声,和着一声声的手铃声,乌仁娜舞着长长的水袖从毡房里飘然而出。

      乌仁娜生得本就水灵,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会说话一般,如今穿上了少数民族的舞服,和着曲调围着篝火就跳开了,更是美得不可方物。

      部落里的男青年眼睛都看直了,信临渊不过放心一笑,端着酒碗看着乌仁娜翩翩起舞。

      翻转水袖的乌仁娜,接了一碗酒,一边跳一边唱——

      闪亮的酒杯高举起哟,这酒中充满了情和意。

      祝愿朋友吉祥如意,祝愿朋友一路顺风。

      欢聚的时刻虽然短暂,友谊的花朵却开在心里。

      幸福的回忆哟,永远留在心底。

      乌仁娜的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已经哭过了,然而当她把酒杯举到信临渊跟前的时候,依旧露出了草原儿女最爽朗的微笑,“临渊哥哥,乌仁娜敬你!愿你一路顺风!”

      信临渊唇角含着淡淡的笑意,站起身来,将酒碗斟满,对着乌仁娜的酒碗轻轻一碰,仰头一饮而尽。

      乌仁娜见信临渊喝了酒,便又舞开袖子,欢快的唱起歌来。

      此时此刻,根本不需要任何言语,唯有歌声,最能表达草原民族的心意。

      乌仁娜一舞毕了,又有不少青年围上来要给信临渊敬酒,起哄着让信临渊也表演一个。

      信临渊推不过去了,便站起身来笑了笑道,“临渊不才,不会唱歌,不然我就吹一个曲子吧。”

      说罢,便随手摘了一片树叶贴在唇上,轻轻的吹起来。

      曲声幽幽,生生扯出丝丝离愁别绪。信临渊吹着曲子,一双清冽的眸直直的望着萧清逸。

      这曲子是他爹当年吹给他娘的曲,情定三生,白首不离。

      萧清逸怔怔的望着信临渊,四周的一切喧闹似乎都离他而去,唯有这悠扬的曲子,一点点的痴缠进心里,扰开一池春水,掀起千层波澜。

      那个精致如画的少年,带着初见时的俏皮与伶俐,撑开他的心房。

      似乎就这样霸道的盘桓不去了。

      这夜的篝火一直燃到夜尽天明时分,然而夜再长,也有离别的时候。

      太阳从地平线冒头的时候,信临渊喝下最后一碗酒,站起身来朗声道,“各位兄弟姐妹,虽然我们相处的时间短暂,但是我们的情谊是最真的。如今临渊和师哥要走了,还请各位,务必珍重!”

      信临渊一番话说话,不少人红了眼。卓格一晚上没说什么话,此时拉了那匹被信临渊驯服的枣红马,把缰绳递到信临渊的手上,微微叹息道,“兄弟,这马是你驯服的,自然也就是你的,勿要推辞。”

      信临渊接过缰绳,点了点头,抱拳道,“卓格大哥,你我是一辈子的好兄弟。”

      卓格拉住信临渊的手,眼中都是不舍的情谊,随后也朗声笑道,“自然,你们师兄弟,永远是我草原人民的兄弟!”说罢,将视线投向萧清逸,“萧兄弟,此去一别,不知何日再见。大哥有一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萧清逸一怔,忙抱拳郑重道,“卓格大哥请讲。”

      卓格叹了一声,“我不懂你们中原的诗啊词啊那些矫情玩意,但是我明白,有些事情能珍惜的时候,就要去珍惜,莫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来后悔,就晚了。”

      萧清逸看着卓格,有些不解的眨了眨眼,但虽不知卓格意喻何在,还是抱拳敬道,“卓格大哥说的,小弟知道了。就此拜别了。”

      说罢,便骑上另一匹马,与信临渊一道,最后再向草原人民道了别,便打马扬鞭一路绝尘而去。

      乌仁娜一直站在送别人群的最后,此刻也忍不住拨开人群,朝着渐行渐远的人影大喊,“临渊哥哥!乌仁娜永远记得你!”

      等到两个身影都消失在草原的尽头的时候,乌仁娜这才呜呜的哭起来。她第一次对一个男子动了心思,可惜那个男子却不是她命里注定的人。

      卓格轻轻将女儿拥进怀里,叹息着安慰道,“你还记不记得那小子是怎么对你说的?你是格桑花,他师哥是明月,可你知道他是什么吗?”

      乌仁娜哽咽着抬起头,求助般的眼神看着自己的阿爸。

      卓格又叹了口气,“他是一阵清风啊。清风伴明月,你这格桑花,才真的是,可望而不可及。”

      乌仁娜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只能遥遥望着信临渊离开的方向,最后一次招了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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