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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日葵 ...

  •   阮一豪是我的前男友,高中三年的全部青春时光,我都和他在一起。我们的相遇,也局限于偶然。或许只有偶然,才能看成是命定的缘分。他是当时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不说家境,他的长相就算是背影侧影或者是头顶,都堪称绝品。虽然当时那么出名的他我并不知晓。

      我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偌大的操场上,我和苏晓媛坐在群众席,闲话家常。我们一边吃着苏晓媛带来的香蕉,一边谈天说地。当我吃完一根香蕉时,超级没有道德的我,看到身后不远处清洁阿姨慢慢扫过来,于是拿在手里的香蕉皮往后像篮球一眼一抛,抛在了阮一豪的衣服上。那时我还不知道我扔到了人,他竟然不动声色的把香蕉皮垂在我面前,怪我乱扔垃圾。我不停地向他道歉,他也并没有深究于此。他和苏晓媛事先本来就认识,于是我就在他们的聊天中尴尬度过。

      后来我们确认了恋人关系。为此苏晓媛常常说自己错过了下手的时机,被我这个野丫头给抢夺了先机。就算是苏晓媛有了周易伟,她也经常会私底下和我说,把阮一豪借她几天当男朋友吧,带出去有面子。直到我杀人的眼神和恶毒的威胁之后,她才敢闭嘴。

      按苏晓媛的话说,阮一豪真的对我太好了。每天阮一豪都会开车来接我上学,因为我家在小巷子里,车开不进去,他只能换成自行车过来接我。我不敢让我爸妈知道,于是我们约定在离我家稍远的电线杆下边等我。每天,他都会比我早到等在那里。最迟等过两个钟头,也没有多说一句责怪和埋怨的话。

      我们的关系一直持续到将近毕业,但是毕业那段时期,我对他的爱,渐渐被无情的恨代替。从那以后,他也开始躲着我,去了意大利。

      虽然苏晓媛经常说是我不懂珍惜,失去了阮一豪。我后来也慢慢明白,阮一豪或许根本就不适合我。

      从此以后,我们形同陌路,各不相识。我希望他能在意大利找到幸福,这是我对他照顾我的感激之情。如果他硬要来中国扰乱我的生活,我还是会无情地恨,这是他惹我的代价。

      要嘛,介入我的生活让我继续恨你。要嘛忘记我,永远不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或许时间会代替你慢慢冲淡一切的罪过。但现在看来,他选的是第一种。

      苏小媛为了表示抱歉,竟拉我去中山路逛街。生平最讨厌逛街的我,因为既没有资本,也没有精力。

      我们走在路上,一间一间看各色的衣服,看的眼花缭乱,体力也随之消耗殆尽。我被苏晓媛一直拉着走,苦不堪言。

      苏晓媛手里提着满满的袋子,依旧精力充沛。在街边小吃摊上不停地眉飞色舞。

      诶,我刚刚那条怎么样啊,颜色会不会不好搭配?

      这条黄色的很便宜呢,我觉得很好看。

      你怎么不买呢?……

      她在旁边叽叽喳喳,吵不停。

      我好不容易停下来休息,耳根又不得清净。我埋头舀着冰激凌,含糊地应着。想到今天一整天都被榨干的时间,心情有些说不出的郁闷。

      当我把一大堆衣服搬上宿舍,已经下午四点了,长远的路程已经把我的体力都吸干了。把衣服全扔上去,摊在床上不想动弹。想做宅女的人是有理由的,可以不花力气自我享受最快乐的时光。

      浪费了我美好的睡眠时光。

      夏芳芳看着我拿来一大堆的衣服,惊讶地叫起来,“哇,你买了这么多衣服啊。”我无心应和几声,只说是别人的衣服,暂时放在我这儿。

      另外几人立即嗤之以鼻,纷纷流露出鄙夷的神态,“既然不是你的,干嘛要搬回来呢。不会是想在我们面前显示你多有钱,买这么多衣服吧。”

      天地良心,我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我早在心底把苏晓媛骂了个透彻。要不是半路杀来周易伟,或许我还会被她折磨致死,正好周易伟解决了我想说又不好意思说的话。她被周易伟拉走之后,竟把所有的买来的衣服全塞给了我。理由是,周易伟根本就不知道她来买衣服,并且他不喜欢她乱花钱在买衣服的身上。

      我想我是懂周易伟的,他是农村来的孩子,与我一样。天生的节俭,家中虽不至于揭不开锅的惨淡,但也不能认同苏晓媛挥霍的态度,在他们眼中,宝贵的钱币在自己眼皮底下,像流水一样流出,是不能接受的。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性格是需要磨合的。不是你顺着我,就是我依着你。真爱永远是在磨合中相处下来。两个都是真性情的人很难相处在一起。

      所以爱情,并不是苏晓媛指望周易伟能为她改变什么,而是深爱周易伟的苏晓媛愿意为他变成什么。

      可是我觉得,爱情是双人舞,而非独角戏。

      苏晓媛,能为周易伟改变多久,改变到什么程度。这些,都不得而知。

      我奋力地甩甩头,任凭她们说,趴在床上翻看手机。凌超的短信映入眼帘。“下午五点,愿意的话就来东街小巷最后一家咖啡厅,我在这儿等你。”

      不明所以地心里又油然而起莫名的喜悦,转过手腕看时间已经四点十五。懒虫瞬间被打跑,起身翻柜子找衣服洗澡。

      看她们对这些名牌衣服产生的巨大兴趣,我不理会走进浴室。浴室外传来窃窃私语,我任流水浸湿我的全身,从头到脚。

      耳边依旧是水流声,我虽然不知道她们再说什么,但我依旧在意她们言语中的我,我也明白她们一直知道凌超的存在。呵呵,怎么会不知道。有多少次的来电我显现出的愉悦心情,话语里的每个字眼都像在跳舞。

      开始选择漂亮衣服出去,越来越嫌弃自己的衣着难看,总找不到合适的。眉飞色舞地讲今天发生的事情,脸上渐渐浮现红晕。开始不变得假装自己。

      其实我就是我,不喜欢我,可以不理我。也别接近我。否则我就会把你当做朋友。我不温柔,脾气也不怎么好。生气时常常一个人坐着不说话,开心时总喜欢傻笑。经常会胡思乱想,莫名心痛。承认自己难过,不会说谎。但不排除会偶尔的做作。若你能拿一颗真心对待我,我定然不会辜负。就像是苏晓媛一样,是我认定一辈子的好朋友。只希望你能对我真诚。

      所以,我很简单,和大多数女生一样。我也很特别,因为每个女孩,都是不一样的存在。

      我也不懂,我为什么会被人这么讨厌。

      我开始想象凌超的摄影机一直在我的眼前摇晃,脑海里总是出现桃花满枝的情景。相遇,就是在那一瞬间。

      都说,转角会遇到爱。我觉得,转角,可能会遇上一场车祸。倒不如,就简单地一眼就见到。

      我随着路一直朝东街走去。东街离学校并不远,但我从没有去过。它是一条窄窄的街道,里面冷清,偶尔经过的几个路人,也是匆匆走,不停留。这里卖的多是古董店,尘封着对以往年代的记忆与流传,散发着古色古香的韵味。

      我绕过第一家茶叶店,里面的老板正在客厅中央的古木桌上为客人表演茶艺,里屋不时传来阵阵古筝声,如画中的美景。我想停留驻足,无奈时间不允许我欣赏美景,已经迟到十分钟了。

      我大步往前走,直直掠过几家古董店,在街道尽头处找到了咖啡厅,名叫“念想咖啡厅”。

      不起眼的红色门户,我迟疑地抬脚进去。昏暗的灯光,低沉的音乐声,压抑的氛围,内心有些许踌躇。

      这时,迎面走来身着整齐又不失俏皮制服的美女服务员朝我打招呼。

      我本能地想退出去,却被一把拉住,伸手指向右方角落螺旋状的楼梯,请我上去。

      我心一横,朝她指的方向走去。

      铁质的楼梯在我低跟鞋上发出“噔噔”的声响,我快步走上去,想逃离那样热闹聒噪的氛围。

      依稀之间,阳光的普照让我像地狱里逃生般重获新生。我眼睛受不了眯了起来,这突然的来临让我手足无措,惊讶地看着前方。

      坐在窗口独自喝茶的凌超听到脚步声,转头过来。此时的阳光早已褪去晌午的炎热,已然变成夕阳的和煦。透过偌大的四方形窗户折射进来,空气里隐约传来清香。窗台外几盆向日葵盆栽正昂然挺胸,对着阳光露出笑脸。

      明亮宽敞的二楼,竟只有他一人。

      我向他走去,径直坐在他对面的木椅上。他推着放在桌角的饮料单给我,起身去拉窗帘。

      我制止他:“别拉下来了,这样晒着比较舒服,最美还是夕阳红嘛。”

      他反身回来坐下,半开玩笑地回答:“‘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太美的东西失去地也很快。”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于是也回他:“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从来都是说得不到的,才被认为是最好的。”

      他慕的抬头看我,不说话。

      我笑出声,“别一见面就说这些话,吃不消。咱们还是别做作了,又不是文艺青年。”

      我们相视一笑。

      我仍旧选的是甜甜的哈密瓜味奶茶。奶茶是迷惑人心的饮料,伴随着哈密瓜的甜香,能虏获人心。我不喜欢吃哈密瓜,但是却很喜欢喝哈密瓜的味道,同根不同源。

      看屋外石阶上的斑驳青苔,屋内映衬的寸寸夕阳。一楼黑暗阴森的炼狱,二楼明媚耀眼的霞光,形成最大的差价。

      “为什么这里只有你一个人?”我疑惑地发问。这间咖啡厅上上下下除了一楼的服务员,只有他一人。

      他好像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和店里的服务员都很熟,也很自然。

      他把手扣在他刚刚看的一本杂志上,笑说:“你来了就有两个人了。”

      我回报一笑,发现他看的是摄影的杂志,封面一张大的银色数码相机赫然醒目。

      见我一直盯着看,他把杂志向我一推,“你要看吗?”

      我摇手:“我看不懂,这些太多专业术语。”

      “看多了就懂了。”

      我摇头并不想在这上面多聊。

      “我问你哦,你最难过的时候会想干什么?”凌超忽然故作神秘地忽然问我。

      我喝了口茶,冥思想起来。“应该是睡觉吧,睡过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愧是猪。”凌超哈哈笑道。

      我见他笑我,佯装生气地打他,“有什么好笑的,那你会怎么做?”

      “看恐怖片啊,把难过的心,用惊慌和恐惧代替。或许会冲淡一些。”

      “我送你一句话,你要不要听。”

      “你说。”

      “这是一句专门写给你的诗:泥湿株投湿株透,株透湿泥泥滚泥。”我说完立即捂嘴笑起来。

      凌超却扣着下巴认真地想起来。过来一会儿,他终于想通了,手猝不及防地伸过来捏我的脸,“好啊,你骂我呢。”

      “哈哈哈……”

      你是猪头,猪头是你……他还真的猜出来了。但是他刚刚的亲昵动作,似乎很自然。想到这里,我的脸不自觉地感到热意。

      玩笑过后,他收回手,收起杂志,手扶着桌子,问:“你什么时候当我的模特?”

      我夸张地摇头,大叫:“不当不当不当,不是说了不喜欢拍照吗,你还是找别人吧。”

      口是心非是女人的专利,任凭内心的理智怎样地阻止,依旧喜欢与他玩着暗语般的游戏。

      虽然下一秒会担心,他的目标会变成别人。但,是你的就是你的,越是握得太紧,越容易失去。

      “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一直缠着你。”

      我猛然一抬头,看着他挂着笑的脸。

      他总是像路人甲路人乙说着事不关己的事,他说话的态度轻松中带着危险的气息。

      我的心在经历了新生的春意落入寒冬的低谷。

      他说,要是你不答应,我就一直缠着你。

      是不是缠着我,是为了要完成自己的任务,还是你为此找到一个可以纠缠我的理由。

      我看着手里的饮料,低头不语。该庆幸,还是该伤心。

      顿时感到阳光的刺眼,我起身拉上了窗帘。有些东西想不懂,真的想不通。

      到底伤心什么,庆幸什么,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人说的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就这样骗自己。

      可是,沉积越来越久的朦胧感,会不会替代成一种爱恋。

      凌超,你到底当我是什么呢?还是你真的,只是在玩一场游戏,一场男女之间的游戏。

      向日葵的花语——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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