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朋友又聊了一会儿,才有些羞愧地觉得自己太贪心了。以我的阅历和笔力,第一次写长篇,也没有办法把故事写得像我喜欢的作家们那么出色,我却还一直埋怨看的人太少。其实,有几个读者一直在读我的文,宽容我种种的不成熟之处还愿意鼓励我、继续读下去,我就应该怀有一颗感恩之心了。
因为人气不高的关系,下周可能拿不到榜单了,所以这期榜单结束之后恢复隔日更,即周四更完之后周六、周一、周三、周五这样的更新,依然是每晚九点左右,我会放在存稿箱里设定好时间,如果到时候发布出来之后再手动发布。最近开始实习上班了,又要搞开题报告,很快又是期末考试,有点烦乱,但会坚持更新,至少隔日更的~请大家继续支持。
谢谢每个一路下来读到这一章的朋友,悠悠祝你们都能成功包养自己喜欢的人。认真的哦,今天不猥琐了~
防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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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胡不举曾经和孟无忧说过的那样,她刚到王家的时候其实不太受待见。其实这事儿现在想想也挺正常的,一个和王家并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儿,突然就一跃成了王家的小姐,下面的人有几个真能心服口服的?这般好的运气,只会惹得人嫉妒而已。然而嫉妒归嫉妒,王母娘娘宠着这小丫头谁都看得出来,是以也不敢做出什么过分的行为,只不过在王母娘娘事忙时派去照顾她的老妈子小婢女,没几个真把她当回事儿的。胡不举也不是个爱计较的,在王家吃得好住得好,还有个疼自己的娘,挺好。
王相公第一次冲进胡不举房间的时候,小丫头正努力往对她来说实在有些高的凳子上爬,桌子旁边的几张凳子上老妈子和丫鬟们正坐着闲磕牙,拿着桌上的瓜果零食吃得欢快。看到王相公来了,这才吓了一跳,火烧屁股似的一个个腾腾跳了起来,垂着手低着头站在墙边不敢说话。
王相公皱起眉头,不满地一一扫过这些仆婢,即使才刚刚六岁,这凌厉的目光也让仆婢们禁不住有些害怕。
“以后这就是我的亲妹妹,你们伺候她就要跟伺候我和大哥一样,谁再敢像今天一样,我回头就告诉娘。”大声宣告完,王相公不再去搭理唯唯诺诺的仆婢,讨好地一溜小跑蹭到胡不举身边:“妹妹,我是你二哥,我叫王相公,你叫什么名字啊?”
王相公刚从繁花山回来,本来心里是不太快活的,因为从小和他一起玩耍从来没分开过的大哥今年得去伯乐土读书了,家里只剩他一个小孩。虽是缠着闹着非要和哥哥一起去,住了几天还是被送回来了。进了家门正闷闷不乐,却听说娘新领了个妹妹回来,一见有了新的玩伴,屁颠屁颠地就立刻跑过来了。一进门就看见小娃儿在费力地爬凳子,旁边的仆婢却视若无睹,着实让他生气。走近看时,这妹妹长得真是粉雕玉琢,整个一水晶人儿似的,更是喜欢。
胡不举扇了扇长长的眼睫毛,软绵绵地答道:“我叫胡不举。”这就是二哥么,和娘一样是个好人呢。二哥长得真好看,笑起来还有两个梨涡。
“以后我就叫你胡胡吧!”王相公兴高采烈地决定了胡不举的小名,继而想抱着她爬上凳子,然而他毕竟年纪也小,试了一次没成功,这回仆婢们总算机灵些了,抱着两个孩子一人坐上了一个凳子。
胡不举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盘子里已经被仆婢们吃了一半的葡萄。那果子是紫色的,晶莹剔透,是她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好稀奇。
“想吃吗?”王相公见了她渴望的眼神,向一个丫鬟招了招手。那丫鬟点点头,不一会儿端来一盘没动过的新鲜葡萄,将桌上狼藉的杯盘收了,又重新端来其他几样小点。
胡不举看了看诱人的葡萄,又看了看笑眯眯的王相公,怯怯地点了点头。
王相公一看小人儿点头了,乐呵的跟什么似的,扭下一颗葡萄,小手笨笨地撕开皮,等他剥完一颗葡萄,那葡萄早就小了一圈儿,还坑坑洼洼的很不好看,只因为葡萄肉都被他连着皮儿一起剥了。胡不举不傻,一看就知道王相公很少自己动手剥葡萄,这从他剥出来的讨好地递到自己面前的葡萄和周围仆婢们一脸惊讶的神色就能看得出来。
胡不举抽了抽鼻子,突然有点想哭,她张嘴咬住那颗被剥的惨不忍睹的丑葡萄,觉得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水果。
“还要吃吗?”王相公不等她点头,小手又扭下了两颗葡萄,欢欢喜喜地剥了开来。
那个下午,胡不举在王相公殷勤的伺候下把一整盘葡萄都吃了,结果就是闹了一晚上肚子疼,毕竟对一个三岁的小娃来说,一大盘葡萄实在是太多了。因为这事,王相公被王母娘娘抽了一顿屁股。不过当胡不举溜去探望趴在床上嗷嗷叫的王相公时,他又兴高采烈地想要剥葡萄了。幸好这次胡不举晓得摇头,不然可怜的王相公还得伤上加伤。
从那以后,王家再没有仆婢敢怠慢新来的小姐。夫人事儿多,管不了时时刻刻,可是二少爷却是天天跟这位小姐混在一块儿,要是对小姐不够恭敬被二少爷发现了,不用想也知道结果是吃不了兜着走。
其实按照这态势发展下去,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日久生情应该都是水到渠成的,问题是,小胡不举那时候还没闹明白就把自己从王相公眼中的妹妹变成弟弟了。
事情最早是由萤火虫闹出来的。
王相公那次被王母娘娘抽完,伤一好就拉着胡不举去看萤火虫。这种会闪闪发光的小虫夏天的夜晚在树林里总是很多的。王相公很喜欢萤火虫,总爱追着萤火虫到处跑,看着萤火虫的小眼神儿贪婪得很,很想捉个两只回去,偏偏不敢出手。所谓叶公好龙,差不多就是这样的。王相公怕虫子,根本就不敢伸手碰,但是像萤火虫和蝴蝶这样的,他又喜欢的不得了。当然,他一直觉得萤火虫如果是萤火鸟蝴蝶如果没有虫身只有两只大翅膀会更完美。
于是胡不举觉得报答剥葡萄之恩的时刻到来了。作为一个之前一直在村子里生活的小孩,胡不举虽然也怕毛毛虫那样长得过于恶心的,但对于萤火虫和蝴蝶这一类虫子的忍耐力倒是比王相公稍微强了那么一点点——虽然她绝对不愿意没事去碰这些玩意儿就是了。但是看着王相公充满渴望的眼睛,胡不举不知怎么地就拍着胸脯跟他说要抓几只萤火虫送给他了。那个晚上,在王相公崇拜的目光下,胡不举抓了一堆萤火虫包在手帕里送给王相公,高兴得他又蹦又跳,搂着她大呼胡胡真厉害。
胡不举那个时候很得意,但再大一些她才弄明白,你要是喜欢一个男人,得变着法子让他怜惜你而不是崇拜你。也就是说,小胡不举如果当时一直乖乖扮演好瓷娃娃的角色让王相公宠着,也许喂葡萄喂到十五岁就被娶过门当媳妇儿了。问题是抓过萤火虫以后王相公再也没给她喂过葡萄,因为胡胡俨然不是一般的小姑娘,是像大哥一样可以一起满世界撒野玩这个搞那个的好兄弟,喂兄弟吃葡萄,太恶心了。
王相公满八岁上了繁花山第一次看见高淑芬的时候正好是春天。众所周知,春天是个容易发情的季节,即使对小孩也是一样。作为一个聪明的小孩,王相公发情发的比一般的小孩早一点也是情有可原的。平心而论,高淑芬长得很一般,属于那种扎人堆里绝对找不出来的。但是当王相公追着王官人满山跑求他给自己扑蝴蝶的时候,突然瞅见一个白衣飘飘的小姑娘站在桃花林中抱着一只小白兔爱抚,不知怎么的立刻就被那种温柔恬淡给吸引了。
王官人后来谈起这段相遇时,评语是当时相公的脑子被桃花树给撞了。他在山上蹲了两年横看竖看都没看出来高淑芬有啥好看的地方,偏偏在弟弟的眼里这姑娘美得就跟桃花仙子似的。为了这姑娘,王相公甚至死活不肯跟着大哥一起学商道了,厚颜地跑去高淑芬爹爹高术的门下改学算学。
问题在于,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同样很聪明的高淑芬也是个早熟的娃,在王相公出现之前早就和高术的养子付礼业勾搭上了,两小孩成日里眉来眼去的,谁也没把王相公放在眼里。但是王相公身上有着那种王家祖传的不屈不挠的精神,一边看着那小两口从小甜甜蜜蜜到大一边坚持不懈地在那两个人当中凑热闹。
等到胡不举八岁,穿着王母娘娘给她做的小仙女一般的白裙子站在繁花山上王相公的面前时,王相公横看竖看了半天,然后说:“胡胡,你还是穿艳一点的合适。”
于是胡不举从那时候开始穿的衣服总是艳色的,等到她见了高淑芬明白了在王相公眼里其他姑娘穿白色都不如那个姿容平平却温柔似水的高姐姐好看以后,胡不举有段时间真觉得天都快塌了。
但是胡不举毕竟不是普通的小姑娘,看出高淑芬心里压根就不可能有王相公以后立刻重振雄心,继续每天来找王相公玩。他喜欢看她穿艳色的衣服她就穿,她相信总有一天在他眼里火红的自己会比素白的高淑芬更值得凝视。
王相公还是很喜欢和胡不举一块儿玩,但几个孩子一起长大,每个人似乎都在原先的位置上从来没有变过,于是在王相公的眼里,胡胡就还是弟弟,淑芬就还是那个再加把劲就会垂青他的姑娘。
直到这个姑娘三个月前终于嫁给了付礼业。其实除了王相公以外,谁都清楚这只是早晚的问题,而以高淑芬的年龄,其实已经嫁得够晚了,这还是由于她那个一直碎碎念不让女儿出嫁的爹,一直到今年才勉勉强强同意两个孩子把婚事办了。婚礼是在伯乐土办的,婚后第二天,两个年轻人就相携走天涯去了,高术没了牵挂,也一个人去了很久之前就想去的西域。
那天晚上的婚礼王相公没去。当胡不举坐在王官人身边问他相公去哪儿的时候,王官人坏笑着挑了挑眉,让她放心,说已经把他提前扔在了花楼,有花娘伺候着,心情一定能好受点。
胡不举来不及揍王官人一顿就赶去了他说的那家花楼,闯进王相公在的那间房时,一个花娘正脱光了自己的衣服坐在王相公身上,见她来了吓得失声尖叫。胡不举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平静地把光着身子的花娘扔了出去。
“那花娘仗着自己还是个清倌儿,想趁着这机会让相公破了她的身收她做妾室,毕竟在王家即使做个妾室也是许多人求都求不来的。谁知道相公只是一个劲儿的喝闷酒,压根就对她没兴趣。这女人就耍了手段,给相公下了春药……”胡不举说到这里,脸红得再也说不下去了,但众人均都心领神会,连连点头,也没再逼她说下去。所谓胡不举强了王相公,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儿。难怪一向将胡胡视为弟弟的王相公一旦清醒就吓得满世界逃跑了。
“相公一向是个有担当的人,若是知道我怀了孩子,定然要娶我过门的,然而我却不想因为这个逼他娶我。我心里有他,这一切便都是心甘情愿的,并不觉得自己吃了什么亏。真要亏,也是相公亏给了我。只要他一日不是心甘情愿,我就一日不要他来负责。”
胡不举说着,又拔下了云髻上簪着的算筹:“这是小时候相公送给我的,他说算学最吸引人之处,便是不似文字一个意思能有好几种说法,一种说法又会有好几层意思,一便是一,二便是二,永远不会变的。做人也是如此,既矢志,永不移。如果他一生心里都只能容下高淑芬,那么我便一生不强求做他的妻子。但是我会一生一世跟在他身后追,因为我相信,他其实还没有矢过志,只不过是以为自己已经认定了而已。”